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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根凶简_分节阅读_363

    “打听个人,张光华,记得吗?”
    丁老九哆嗦了一下,说:“不认识。”
    罗韧笑笑,不紧不慢拿起筷子,掉转了,用筷头夹了块豆腐,慢慢嚼了。
    自家的小水磨豆腐,味道不错。
    问:“那这山里,有过什么……不对劲的狗吗?”
    “没……没见过……”
    罗韧笑起来,筷子一撂,拔出匕首,啪一下扔在小炕桌上。
    丁老九哆嗦的更厉害了,舌头一直打结:“我……我……”
    他不经吓,罗韧这头还没怎么亮手段,他忽然就崩溃了。
    带着哭音说:“真不是我,当年……当年我也不知道……”
    他絮絮叨叨,语无伦次,带着哭音,吓到语不成句。
    说,那是好多年前,自己还不算老,带着个外地来的客人进山,那人说自己叫张光华,老家是落马湖,过来交流学习的。
    起先,一切都正常,一路走,一路介绍,插科打诨,有说有笑。
    后来,坐下来休息,那地儿,离着那棵侧柏不远。
    休息到一半,听到身后的林子里窸窸窣窣的,回头看,是个憧憧的影子,张光华吓了一跳,以为是狼,丁老九认了会,说没事,是狗。
    现在想起来,那条狗很奇怪,动作很慢,皮毛有点泛白,像是很久没见过太阳,眼珠子盯着他们看,并不怕人。
    张光华拿肘碰了碰丁老九,说,哎,听说……狗肉挺香的。
    罗韧觉得心头一阵恶寒,问他:“你们把那狗……吃了?”
    丁老九叫:“不是,不是。”
    “我一直帮客人开野荤的,山里的东西,我觉得吃了没什么,加上贪便宜,觉得肯定是走丢的家狗,周围又没别人……”
    于是,同张光华两个合力,一人执棍一人拿石头砸,把那个狗给砸死了。
    但是,开膛的时候,两个人都吓傻了。
    ☆、213|第②①章
    这么多年过去了,想起当时的情景,丁老九还是不寒而栗。
    “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干咽着唾沫,不安地看向拉紧的窗户,似乎担心有什么怪异的东西下一秒就会破窗而入,“不像狗,反而像……人,不不不,肯定不是人,是狗成了精……”
    他压低声音,为自己辩解:“肯定是成了精,人家说,活了好几百年的畜生,骨头啊,内脏啊,都会慢慢朝人的样子变,等外形也像人了,那就是修成精了……”
    越说越没边了,罗韧脸色一沉:“说重点,然后呢?”
    丁老九陪着笑:“小……小哥,你想,我们当时吓也吓死了,哪还敢有什么其它念头啊,又怕被人撞见了撇不清楚,赶紧拾掇拾掇埋了,就……就埋在当初那个张同志刻字的树下头……”
    那棵树下?
    原来仅仅在几个小时之前,他们距离那只认字犬的坟冢如此之近吗?
    似乎是有点头绪了,但又好像更加理不出个所以然了。
    丁老九自觉已经交代的清楚,待要长吁一口气,忽然发现罗韧的目光锥子样盯着他,登时又胆寒起来。
    他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那以后,虽说不至于每天夜不能寐,但是隔个一年半载的,总会禁不住想起来。
    越想越怕,成了精他怕,是个人他更怕,又怕那怪异的玩意在深山里是不是有老巢,里头还有等着报仇的孝子贤孙——所以后来带人进山,哪怕游客再要求,他也不朝里走了,要么说山里有野兽,不安全,要么说自己腿脚不好,走不动。
    万万没想到,都二十多年了,忽然有人提起这茬了,难道……
    脑子里蓦地闪过一个荒唐念头,丁老九头皮发炸,尖叫一声往后就缩,说:“你们是不是……修成了人了……”
    他浑身打颤,膝盖发软,自己也不知道在念叨什么,依稀记得有几句。
    ——冤有头债有主,要找找那个姓张的。
    ——我真什么都没干,吃狗肉也是他想吃,我才帮忙的……
    罗韧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一时间啼笑皆非,曹严华没好气:“大爷,没事多读点书,我们哪儿长的像成精的了?”
    怎么,不是吗?
    那就好那就好,丁老九不安的讪笑着,慢慢平复下来。
    也不能怪他,他年纪大,大字不识几个,又长年守着深山,诡异的故事在他脑子里扎的根远比什么科学要深。
    看来有些人是不经吓的,下的料一猛就容易傻——罗韧想了想,换了个相对温和的语气:“大爷,麻烦你想一想,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或者之前之后,有什么看着不对的地方吗?”
    不对的地方?啥叫不对啊,丁老九眼神勾勾的,有点对眼。
    罗韧耐着性子:“就是看着挺怪,又说不清原因。”
    丁老九皱着眉头,努力回想着什么,就在罗韧他们等的几乎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他忽然迟疑着说了句:“有一个……不知道是还是不是。”
    “最后埋狗的时候,那狗的身上,一条条的,就像那种拿大胶带贴它身上,然后往外一撕,皮毛都没了的感觉。可是,我也不记得它是来的时候就这样,还是死了之后变那样的……”
    罗韧心跳的厉害:“几道?那一条条的,有几道?”
    “五六道……六七道吧?有些是交错在一起的,我就那么带眼一看,也没数明白。”
    回到车上,一时间都没走的心思,兜售的村民们眼见有机会,又三三两两围拢过来,曹严华身子探出车窗,跟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那人飞跑着回去,再来的时候,右手一兜洗干净的苹果,左手一兜灶膛里刚烧出来的玉米。
    烧玉米是真香,虽然拿着烫手,木代嘘着气剥叶儿,一口咬下去,嘴唇、嘴角、两腮,乃至鼻尖都黑了。
    不过,谁也不比她好多少。
    边吃边聊,好像早就成了习惯,多么凶险的事,都能拿来下饭。
    凤子岭,三重山头,首尾相衔,山头等高的情形不大可能,所以,整体的布局,应该像一个错开的、巨大的凤凰鸾扣。
    这地势,是精心选就的。
    认字犬离开垄镇之后,为了找一个隐蔽的归老之处,选择了凤子岭。
    在这里,机缘巧合,打开了上一轮被封印的凶简。
    根据丁老九最后的那条描述,认字犬身上出现的诡异的长条,罗韧觉得,七根凶简,曾经同时都在认字犬的身上。
    曹严华瞠目结舌:“七根啊小罗哥,有一根上身都了不得,七根都来,它不得飞天啊。”
    一万三想了想:“我的看法倒是和罗韧一致——你别忘了,最初凶简附到人身上时,那个过程是很慢的。”
    倘若把凶简当成人来看,再大再凶悍的魔头,被镇了几百年、困了几百年、饿了几百年,甫一得脱,都不大可能会立刻翻江倒海的。
    它们可能手脚僵硬,骤然间竟不习惯脱缚,饿的老眼昏花四肢乏力,颤巍巍迈不动步子,需要恢复,需要汲取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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