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

    几个保镖的感官被放大,他们是刀口上的人,不是同性恋,没功夫谈情说爱,最多就是花个钱找人纾解一下,买卖而已,简简单单。
    这时他们闻着潮湿的水腥味道,想起那一片背,竟然被勾出了原始的施虐欲。
    几个保票还没怎么样,便听主子发话:“出去。”
    他们有种被看穿心思的窘迫,迅速低头摸黑撤出铁笼,退到了不远处。
    笼中只剩下一个将死之人,一个被迫施暴之人,和一个站在悬崖边看戏的策划者。
    策划者和将死之人对视,他拢着那身天之骄子的傲慢,高高在上,好似在说,我最后还是不忍让你自尊全部碎掉,给你清场了。
    我终究是喜欢你这个贱货。
    灯再次亮起。茭白眨了一下眼皮,他眼里的恨没了,涌出来的是一种……
    一个小人物看破了一个上位者自欺欺人,自我感动,自我沉醉的鄙夷和怜悯。
    沈寄的咬肌在抽:“陈一铭,别做多余的工作,现在就给我开始!”
    “是。”陈一铭领命。
    茭白蜷在水里的手指猛一下扣起来,扣紧,他拴着铁链的脖子痛苦地扬起,两只眼睛死死瞪着沈寄,青肿的眼角有一滴泪掉了下来。
    沈寄像是验证了小人物看透的东西,他的心脏犹如被人划开了口子,痛得他皱起眉头,关掉灯后退两步,头也不回地转身走出了笼子。
    似乎只要不在旁边看听,就不是他的错,他不想他们的关系发展到今天这一步。都是那条狗自找的。
    沈寄在黑暗中抽烟。
    后面的铁笼里传出低哼。
    铁链剧烈晃动的声响,一声接一声。
    时快时慢。
    期间没有叫声。
    那条狗已经快不行了,就算肠子被捅出来了,都没办法惨叫。
    .
    陈一铭是第一次实践,没多久就传来他的声音,汇报工作似的,说他做完了。
    沈寄掐断半根烟,回笼子里。
    陈一铭还在整理衣服,这两天的天气转凉,他是穿了外套来的,拉链拉上去,抵着下巴。
    沈寄踩着几个脏纸团,走向身上盖着件衣服的茭白:“还贱吗?”
    茭白依旧是趴着的,他的呼吸微弱得像风中残烛,随时都能熄灭,腿在无力地一下一下痉挛,全身都笼罩在血腥味跟栗子花味里面。
    沈寄面无表情地看了茭白一会,突然拿掉盖在他身上的衣服。
    视野里是他严重撕烂的伤处。
    “陈一铭!”沈寄像是发现了忠臣的谋反大业,他勃然大怒,抓起空桶丢过去,“你为什么弄在了外面?”
    陈一铭跟董事长对视,第一次搞不清,他到底想要什么答案。
    “我想把那件事留给我喜欢的人。”陈一铭说。
    沈寄的怒气滞了一瞬,他冷笑:“你连贱狗都上了,还留这份念想,可真不像是跟了我多年的人。”
    陈一铭垂下头,他擦着手的纸巾上有血迹。
    那血不是他的。
    沈寄丢什么脏东西一样丢掉衣服,起身对保镖们招手:“到你们了。”
    几个保镖快速上前,围住地上残破不堪的年轻人。他们摁住他渗出一层虚热汗液的湿背,箍上他抽搐的腿。
    就在这时,陈一铭接了个电话,脸色一变:“董事长,这地方暴露了!”
    沈寄点烟的动作一停,他用自己手机打电话,面部积满了暴风雪雨。下一刻,他砸了手机,俯视被几双手禁锢的茭白:“带走!”
    .
    茭白没有昏多久,他是在沈寄转移藏身地途中醒的,一抹日光洒在他眼皮上面,吻住他一身的伤痛。
    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此时正是天亮十分。茭白被一保镖背着,后面的裤子上黏着血,又脏又恶心。他回头看那初日。
    努力回头,拼命回头,一直在看。
    直到他被放进车里,被打晕,他才闭上了眼帘。
    沈寄带的人不多,也不少,都是他的亲信,他的藏身地从宽敞明亮到简陋,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
    茭白从这个保镖的背上换到那个保镖背上,他清醒的时候,会看沈寄。
    因为这个阶段的沈寄让他有了痛快感,也熟悉。货船上的齐子挚和如今的沈寄何其相似。他们一样是顺风顺水上位,一样的输不起。
    这可能是豪门贵族里的普遍现象。
    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高人一等,受人追捧,生来便在云端,俯视这个世界。哪怕某天从云端跌下去了,也会找无数个借口来躲避自己的失败。
    如果躲避不了,那就全拨到别人头上。
    这是不肯面对现实的丧家犬。狗血漫里最常见的一个东西。
    .
    安装了多重干扰屏蔽设备的小黑屋不能再待,丧家犬让陈一铭扔掉茭白的佛牌,他们不停地挪换地方,换了好几个,停在了南城一偏远乡镇的一片烂尾楼里。
    茭白躺在潮硬的老木板上面,没人管他,这让他能享受难得的平静。小黑屋安装了多重干扰屏蔽信号的设备,是沈寄精心为他搞出来的,料定绝对安全。
    小黑屋的地点能暴露,是因为沈寄带人过去了。
    人一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的几率可不就大了呗。
    茭白一直不妥协不屈服,沈寄失去了本就不多的耐心,才会想用最拿手的那一套征伐他。
    渣攻嘛,真功夫都是那个。
    贱受呢,死去活来一回两回,就习惯了。
    身体不属于自己的了,所有感官都跟着渣攻走,好痛苦,可又不止是痛苦。时间一长,哪天渣攻没来那么一下,还空虚难受的diy,完了自嘲真是可悲。
    渣攻稍微一碰,秒化。
    一边做出绝食流泪等行为厌弃自我,一边控制不住地配合,最终爱上渣攻。在一起的几年后还会想,人生好短暂,他们不该互相折磨那么久,早在一起该有多好。
    不管是渣攻渣受,还是贱攻贱受,他们征服另一方,都是从身体开始的。
    老套路。
    沈寄没成功的原因只有一个,茭白的属性跟他不匹配。
    这就导致,一切都反套路。
    沈寄自以为的嫉妒促使他要碰茭白,被茭白的眼神当场拆穿后,他只好把母亲的遗像拎出来,当护脸面具。
    我母亲因为你死了,你有什么资格等我亲自碰你?
    你只配被我的狗玩。
    茭白想到这就闭了闭眼,慢慢睡去,他裤子上的血已经干了,结成块糊在一起,那是他裂了的证据。
    妈得。
    任务的本质就是喝狗血。
    每个好友进组,都是被一波密集的狗血送进去的。
    还差四个。
    茭白在睡梦中抱紧了自己,他看过无数虐身虐心,没有最虐只有更虐的剧情,千锤百炼出来的金刚心。
    感谢上辈子拉他进腐漫世界的小伙伴。
    感谢那些古早狗血漫。
    感谢他自己,
    还活着。
    .
    天很阴,云是乌黑色的,一层叠一层。一场秋雨就要来了。
    楼下的茅草旁,保镖们蹲在那抽烟。陈一铭也在其中,他蹲了会就地坐下来,硌到了坑坑洼洼的土块,不适地挪了挪位置。
    结果发现不论往哪挪,都不平整。
    就像沈氏的处境。
    陈一铭拍了拍西裤上的石灰,如果换一个局面,董事长把茭白接回南城,甚至也是安排类似的死遁囚锁,他都不会在面对茭白时暴虐到那个疯癫成度。
    董事长不碰生的,嫌不痛快,他可以让专业人员带上专业工具,帮忙教导茭白,教好了送到他身边。怎么都不会让1个以上的底下人参与进来。
    可一切不是一天演变成的,是一年来渐变而成,可以说是没有半点意外。
    董事长的人生轨迹首次脱轨,是他去儿子的出租屋,强行带走茭白。
    要是客观计算,那得再往前。
    茭白就该是在沁心园的两年那样,逆来顺受没有人格,入不了董事长的眼。他不该在“缔夜”那晚换个活法,倔强不从。
    他有了人格,是这场多年未见的商界战争爆发的起因。
    现在的局面是最坏的。董事长的压力就好比天边的云,层层相叠即将爆掉。
    压力大,睡眠质量差,睡眠不足,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睡眠更差……恶性循环带来的结果是,他的精神距离崩溃,只差一个微妙的瞬间。
    沈氏不像齐家梁家,根基庞大。南沈西戚不是形容词,代表着不可侵犯的地位和权势。
    戚家和岑家联手,董事长是有防备的,陈一铭也做足了工作,哪怕戚以潦提前醒了,他们也只是有点意外,战还可以打,胜算依旧是有的。
    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就在这节骨眼上出现一个变数。
    那变数还是沈家的少爷。
    他只是个大一新生,没接触过商业,没受过正统的继承人训练,可他身边有一支绝对出色的团队,零领头人物是一员助攻的大将谭军。
    谭军对沈氏多年经营的了解令陈一铭震惊,他像是蛰伏多年,终于找到这样一个可以送他主子上位的机会,猛扑上来,势如破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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