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而方曼丽呢,正紧赶慢赶的往大门口跑呢。
赵曼这个死妮子回来也不说一声,到了厂区门口她才知道,她消失的这些年,方曼丽吃的香睡的好,日子过的倍儿棒,听说知青没有政策不能回城,她当时还想着这死妮子大概这辈子都回不来了。
老赵就这样一个亲生闺女,她要是回不来老赵的这一切还不是她几个儿子的?
可她怎的就回来了呢!
“老赵!”远
远就见到一个中年微胖,穿着花布格子布拉吉,烫着方便面头的方曼丽小跑了过来,因为跑的有点急,肚子上的肥肉还在微微颤动,因为比赵传炯还大了五岁,看上去比赵传炯要苍老了许多,由于这个年代艰苦,这种微胖型身材在当时还是富态的象征。
方曼丽跟方秀丽两姐妹还是挺像的,区别是一个胖版,一个瘦版。
赵曼的嘴角抽了抽,这就是渣爹的品味了,她瞅着自己的长相,再看看中年微胖的长相,觉得她妈一定比中年微胖要漂亮百倍。
“老赵,这孩子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招呼一声,好巧不巧的刚好赶上这饭点了,你还没吃饭吧,晚上咱上食堂吃去,今天的晚饭可好了,有油淋茄子,还有豆角炒肉,待会儿我让打饭的阿姨多给你挑点肉。”说完装作很热情的拉赵曼的手。
吃食堂,就是图便宜,这年头日子比前几年好过了许多,每回方曼丽的舅子来,都会去国营饭店打个饭什么的,赵传炯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特别不好看。
但方曼丽是什么人,就算老赵的脸色不好,可耐不住人家脸皮厚,要她在体面跟省钱中间选择一个,那她肯定是选择省钱。
这是在内涵赵曼专挑饭点的时候过来呢,这年头大家条件都不好,就算是找人有事,也不会挑人家吃饭的时间,有蹭饭的嫌疑。
赵曼倒觉得这中年微胖要吐着舌头说话更形象些。
赵传炯皱眉:“我带孩子出去吃个饭,你说这么多有的没的做什么。”这就是不想叫方曼丽一起的意思了。
方曼丽瞬间就酸了。
瞅瞅,真是亲闺女呢,她儿子回来可从没说带去国营饭店搓个大餐,每次还都是她自己买的。
方曼丽心里不大得劲,可又舍不得让他们去国营饭店浪费钱,龇着牙拉着赵曼装出一副亲昵的模样:“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回家自然要上家吃饭,你等着姨给你上饭堂打菜,你赶紧回家换一身衣裳。”
说完略带着嫌弃的眼神看了一眼赵曼——出去的时候还是爸爸的小公主呢,这五年时间可真够磋磨的,现在已经成大土妞了,也不知道这趟回来是来干嘛的。
不会是知道厂里正在招工的事情了吧!
赵曼虽然也馋这一顿,让她爸看清这女人丑恶的嘴脸不美么,她装作很高兴的样子:“是啊,我姨节省,咱们就回家吃吧,反正食堂我也好多年没吃了,不用去外面浪费钱。”
赵传炯的眼睛落在方曼丽身上那件红色格子的布拉吉上面,她省?一个夏天布拉吉都置办了好几身,说是今年长胖了去年的衣裳穿不上身了,其实就是看着出了新的,旧的就不爱穿了。
方曼丽笑容一僵。
她看着赵曼似笑非笑的脸,虽说身上的衣服都是补丁,穿着也土气,但那双明亮的眼睛格外的动人,细长的脖颈随了她妈,纤细悠长。
再婚家庭,大家都有点私心,当年老赵心里有愧,在家里看见女儿都会想起她那个妈,于是她做了点工作,把小妮子送到几百里之外的老家去了。
插队的生活有多苦,老赵后来才知道,为此她还受了不少窝囊气,以至于在给孩子们安排工作这方面都不是很尽心。
现在正是在工厂扩招的当口,家里的指标有限,老大两口子现在在学校教书,有份正经工作,老二媳妇现在还在家呆着带孩子呢,她跑回来到底是什么意思谁还能不懂?
这小丫头片子年纪不大,心眼可是足着呢。
当年她为了跟老赵在一起,用了一些不太光明的手段,那个女人从此以后在人世间像是蒸发了一样,她也很想跟老赵这个女儿搞好关系,但是每次只要她有点小心思,老赵家这个女儿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刺回来,本来老赵跟她在这里生活的好好的,老二媳妇进厂也是一准的事,但是她回来了,老赵的心还不得偏到哪里去了。
这些年老赵看上去是偏向几个儿子们的,但是私底下不知道攒了多少好东西想要寄到乡下去,要不是她半道拦下来,家里能让他搬走小半。
原以为这死丫头会跟其他人一样,在乡下地方嫁了,事实上她也交代了方秀丽,早早的给她安排一桩亲事,虽说国家法定婚龄是十八,但是乡下地方的十六七岁结婚的海了去了。
就这样还不满足,她还有本事跑回来。
是了,老赵本来对给老二媳妇找工作这事不大上心,八成是他自己找了关系把死丫头给弄回来的。
想到这里她就寒了心,以前家里没有她,大家热热闹闹是一家人,住的挤一点生活辛苦一点也能捱,现在无端端的多了一口人吃饭,而且还没有地方住
“爸——”
“不用管,咱们还是出去吃吧,你先回去收拾一间屋子出来,曼曼回来了肯定要住家里的。”赵传炯说着这话还觉得不够,狠狠的瞪了一眼方曼丽。
说完拉着赵曼转身就往外走。
——————
这年头最让人憋气的不是被人怼,而是被人暗搓搓的拿刀子剐啊。
憋了一肚子的闷气,方曼丽连晚饭都没吃,气冲冲的回到了家。
进门就灌了一杯凉水,她这心里啊就跟喝了凉水一样堵得慌。
因为胖,又怕热,家里唯一一台电风扇就是给她用的,她往客厅沙发上坐着,开了风扇对着自己吹,吹了半天火气还是消不去。
随着年龄一年年的增长,她的危机感也日益增强,本身她就比赵传炯年纪大,又保养的不得力,因此看上去比男人起码大了十岁,再过几年看上去不得是两代人了。
她没有文化水平,要不是靠着老赵现在还在做勤杂工,可老赵呢,现在是副厂长,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他呢。
小三上位的人,也会担心别人用同样的手段上来,于是方曼丽一颗心全在老赵身上挂着,只要他身边没有别的亲人,她就还是他最亲的人不是?
家里就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还是当年单位给分的,一间他们夫妻两个同住,一间给了老大两口子,一间是老二两口子的,剩下三儿子回来就只能睡客厅,现哪有地方给他闺女住啊,想到这里她觉得电风扇都吹不凉快她的燥热了。
“妈,您这是怎么了?”大儿媳妇于红芳听到动静,从房间里面探出头来,家里一向都是婆婆做主,她跟丈夫每月上缴粮票,吃喝用度都是公婆的,对婆婆基本的面子情还是做的挺好。
“哎,这事整的,红芳你出来帮我把阳台收拾一下,我记得你房间是不是有个竹席,拿出来给我用几天。”等过几天就想办法撵死丫头走。
最气的就是人家出去花钱买快活了,她还要在家给她收拾屋子!
这么多年下来,方曼丽已经完全不拿自
己当外人看待了。
“您要找竹席做什么,那竹席已经破了,您要用咱们去外面再买一床。”见阳台要开铺,于红芳猜想家里是来了客人,该不会是哪个小叔子的对象要来吧。
“不用不用,根本不用买,在地上开个铺就好了,这是你爸的闺女回来了,也不知道要回来住多久。”说到这里方曼丽的火气蹭蹭蹭就上来了,虽说这房子是看在老赵的面子上分到手的,可她从没拿自己当过外人,赵曼没有离家之前,家里的三个卧室她占了个最小的,后来老大结婚,就把那个房间给了老大,再后来老二结婚
家里现在四个孙子辈,如今八十几平米的房子挤满了人。
“啥,爸的闺女?”赵传炯的这个闺女当年是被兄弟几个忽悠去插队的,家里几乎就当做没这个人一样,现在她回来啦,她回来干啥。
这个点回来让人联想到的只有纺织厂招工的事情,于红芳下意识的,“这事儿弟妹他们知不知道?”
————————
这些年家里都是方曼丽当家,赵传炯其实不大管着家里琐碎的事情,但有一条,钱是在他自己手上的。
他一个月的工资是一百二,每月还有三十斤的粮票,半斤油票,过年过节的还有东西发,年底单位效益好,还给骨干们发了奖金,这些票证每个月都没有多的,所以全给了方曼丽,但是钱他一个月就拿了五十块出来。
到底是半路夫妻,谁没点小心思,方曼丽的工资她也从不拿出来,家里都花销老赵的。
所以赵传炯还是有点钱。
赵传炯在单位的声望不错,不少人见到他旁边站着个女孩子,都跑过来打招呼。
知道是他那位在农村插队回城的女儿,眼神顿时就不一样了,除了同情,更多的是好奇。
赵传炯随便找单位的同事借了几两的粮票,本来先打算带女儿到国营饭店,可看了看女儿这一身衣裳,说了一声:“咱先去另外一个地方。”
赵曼“嗯”了一声,跟着父亲的脚步走,却见他去的方向不是印象中国营饭店那边,于是问道:“爸,咱们去哪?”
听女儿这样问,赵传炯垂下眼睛看着她,眼底是属于父亲那柔和的目光:“给你买几身衣
裳。”
父女两人直接到了“友谊商店”。
唐城最大的这家友谊商店,买衣服竟然不用票!
不用票,当然巨贵,衣服都是沪市京市等大城市里面来的牌子货,但是挡不住人的消费热情,经常缺货,所以来这里买成衣得刷脸。
赵传炯是谁,国营纺织厂的二三把手,友谊商店的经理自然是认识他的,看见赵传炯就露出八颗大门牙:“赵厂长,你怎么在这里,这是家里的亲戚过来了吗?”
赵曼穿着确实寒酸,像个乡下来串门子的亲戚。
刚才本来没想到这茬,但见到方曼丽那一身新款的布拉吉,赵传炯这心里就格外不是滋味,他闺女这个年纪,才是穿好款式的年纪:“这是我闺女,带她来看看衣裳,咱们的交情,今天别跟我说没货。”
经理打了个哈哈:“怎么可能,谁来都有可能没货,就您来不可能没货,小同志你看看什么款式喜欢尽管挑,咱们友谊商店的衣服可都是大城市来的货,款式新又好看。”
按说这个年代的衣裳款式有点土,但也不是没有好看的,唐城这种大城市,已经是走在全国时尚线的尖端了。
这里的衣服,确实是七十年代最潮流的款式,放在五十年后一个时尚圈轮回,好多款式在未来的世界都很流行,赵曼看了渣爹一眼:“咱别买了,回家要让曼姨看到了又得吵吵。”
内心已经os上了:看看哪个男人能忍。
这人啊就是这样,要是赵曼巴巴的进来东挑西拣的,赵传炯不说不高兴,心里多少有点介意女儿一回来就消费他,可赵曼以退为进的说这种话,让人心里就格外不好受了。
“让她说去,爸爸赚的钱给谁花她管得着吗?”赵传炯就不高兴了:“买,你还担心爸爸带你来这里是糊弄你不成,只要我闺女喜欢的,你都拿给她试试!”
又怕女儿选最便宜的:“买最好的,她要吵吵我就跟她没完了,这年头还真是谁嗓门大谁有理了?”
赵曼心说可不是,就是谁嗓门大谁有理,嘴上说的却是:“要是曼姨不高兴,您可别把我推出去啊,要不我选最便宜的吧,有没有不好卖的滞销品,便宜点就行,咱们穿衣裳就图个不破不短就行。”
赵传炯脸一黑,差点给气死。
还别说,越说越生气,当年赵传炯想给女儿多带几身衣裳,结果方曼丽就说穿衣服就是遮住身子就行,带那么多干啥,结果自己东一件西一件的买,双标的可以,这话简直是把赵传炯最不愿意想起来的记忆,都剖到面儿上来了。
渣爹确实有心买,赵曼也没有必要跟他客气,便按照她自己的审美,挑了两件布拉吉,一件是红白格子的款式,一件是小碎花,特别衬肤色款式也洋气,又挑了一声棉质的衬衣,另外还有一条黑色的长裤,这个年代的衣裳款式已经脱离了七十年代初的保守,开始有些复古的审美。
还别说,时尚新颖的款式穿在赵曼身上,让人艳羡不已。
经理的眼睛都一亮,赵厂长的这个女儿,可真是衣架子啊!
如此四件衣裳到了手,赵曼觉得今天算是买爽了。
紧接着跟着赵传炯来到国营饭店搓大餐。
由于这年头的人馋肥肉,因此带着肥油的猪肉比牛肉就贵,牛肉面都是大块的卤牛肉,跟猪肉面一个价钱。
面条就要给票,面钱额外算,阳春面八分钱一碗,猪肉面和牛肉面都是三毛钱,赵曼从小就不馋肥肉,就爱吃牛肉,特别特别喜欢国营饭店的牛肉面。
父女两个进了饭店,先点了两份二两面的牛肉面,又点了点卤味,这大热天的倒不是他不想给女儿搞红烧肉和肘子,实在是怕她肠胃受不住。
曼曼小的时候就馋肉,他这个当爸爸的没有轻重,给孩子吃了两块大肥肉,后来她闹着口渴要喝水,他就给孩子倒了一大杯凉水。
这一喝下去不得了,拉了几天几夜,曼曼妈当时在加班,他只能找单位同样当了妈的方曼丽帮忙照看一下。
她那会儿带着曼曼是真尽心,而且身上还带着农民阶级的淳朴,让赵传炯感觉到了浓烈的母爱,这种感觉在事业狂一样的妻子身上从未感受到过。
“爸,这卤肉真好吃,你尝尝。”赵曼吃着大片的牛肉,想起自己还带了酒,从自己的大包里面翻出来两瓶白酒:“这个汾酒,我记得您爱喝。”
“卤肉你小时候就最爱吃,咱们食堂也有,但是国营饭店做的好你还给我带了酒?”
赵传炯一时没反应过来。
“实话实说,这是村里的王大娘给我的,我哪有钱买酒啊,不过这包糖,还有奶糖,是我送给您的,您看看这个奶糖,沪市产的呢。”要去唐城的事情先不能给她爸说,她想先用招工的事情试探一下方曼丽母子一个,敌不动我不动。
赵曼带着的可是她的全部家当了。
“你带这些干嘛,爸爸又不缺几口吃的,倒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