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兰庭听了,也不多说什么,只暗自记下。
    过了晌午,兰庭用过饭,正躺在暖阁里喝茶消食。
    连氏忽然叫人送来一盆栀子花来给她,看着颇为讨喜,花瓣雪白,绵柔娇嫩,满室盈香。
    来送花的丫鬟说:“夫人说,上次大小姐说不喜欢茶花,这栀子花看着雅致可爱,大小姐看看可还喜欢?”
    “代我说多谢母亲了,我很喜欢。”兰庭既惊又喜,浅褐色的眼中散发出明媚的光彩,让身后的丫鬟接了过去,笑意疏朗:“这是如何来的,养的这样好。”
    侯府是没有养栀子花的,她知道。
    丫鬟见讨了大小姐高兴,心里也喜气,口齿清晰道:“这花是特地送来的贺礼,听说咱们府里小姐归家,特送来贺喜的。”
    这种时节,能以鲜花为礼的人家,定然不简单。
    兰庭心里稍动,不动声色地问道:“这是谁家送来的,倒是金贵。”
    丫鬟这才露出一点茫然来,如实回答:“倒也不清楚是什么人家了,今日打理的时候忽然发现的,许是忙得弄乱了。”
    “噢,我知道了,你回吧。”兰庭这才打发了人去。
    送花的丫鬟临走时,红霜抓了一把赏钱给她,这大冷天的,送一趟东西不容易。
    碧釉回头,瞧见小姐碰了碰盆中的栀子花,会心一笑,低声絮语道:“他倒是厉害了。”
    至于是谁,她们不敢问,小姐也不曾说。
    接下来的半天里,大小姐都捧着这花看个不停,看是好看,闻也是好闻。
    就是不知道,为何小姐这么高兴,看着这花笑得比平日真切的多。
    夏妈妈进来时,都以为大小姐是魔怔了。
    三日后,大雪初霁,天空终于放了晴,金色的暖阳普照多日来絪缊的天地,照耀着厚厚的积雪层层,檐下如同下雨一般,化掉的雪水滴滴答答地往下流淌。
    谢明茵要养猫这件事,兰庭原是没当真的,觉得她只是心血来潮,过一阵子就失了兴致。
    但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话,无论多长时间都会念念不忘。
    “长姐,长姐。”
    兰庭正在临窗练字,就听外面传来谢明茵清脆的声音,一大清早就到了信芳堂,着急忙慌地催着她出门。
    “长姐,今日是出门的好日子,咱们快去聘狸奴呀,我都和礼部侍郎家的刘小姐说好了,她家老宅正有一窝猫儿,再不去,就都被旁人聘走了。”
    谢明茵才十三岁,连氏断断是不肯放她一个人出门的,只好央着兰庭陪她一道去。
    聘狸奴是有门道的,民间也讲究个养猫养狗要看花色,什么是吉利的,什么是不详的。
    兰庭也在这府里待得有些闷,便应了谢明茵的意思,与她一同去母亲面前说此事,出门前都要先禀明父母,仆妇再去安排车马以及随行的下人。
    她们到的时候,连氏正在让谢如意试一副头面,只好让人先收拾起来,等她们进来时,兰庭瞟见里间的帘子微微晃动,不过什么都没有说。
    “既然已经约好了,也不好失约,你们姊妹二人一同去也好。”连氏瞥了兰庭一眼,随即话锋一转:“记住,切莫在人前失了礼数。”
    兰庭才应了喏,转身就被亟不可待的谢明茵拉了出去,裙幅翩跹,露出了孩子气。
    听着她们离开的声响,谢如意才面色怅然地,从里面缓缓步出,抬眸去看欣慰不已的连氏,幽幽的说:“母亲,三妹妹是找长姐,她们一起出去了吗?”
    连氏眼皮一颤,将谢如意拉过来,郑重地说:“如意,有娘在这呢。”
    谢如意靠在连氏肩头,目光凝着谢兰庭用过的茶,热气未散,暗暗咬紧了唇瓣,手指攥住了连氏的衣袖。
    虽说是天晴云散,但街上的人,还是比较少的,倒是这天空纯净的,像是没有一丝杂质,阳光也刺目得不可直视。
    庆安侯府的马车里,谢明茵正舒服地靠在兰庭的肩上,闭着眼小憩,她早上活泼泼的,到了马车里,吃了两个桔子后,又昏昏欲睡起来。
    兰庭本来打算推开叫醒她的,却见谢明茵的丫鬟坐在下面,朝她双手合十地作揖,小声呐呐地说:“三小姐坐马车总有些不适。”
    谢明茵居然还晕马车……兰庭只好任由她继续靠着,也不知道该说她是娇气还是如何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皮从出府后,就跳个不停,心中也不平静。
    怪哉。
    此刻,福临街静谧的后尾巷里,两壁皆是高墙,常年不见阳光,积雪未化,檐下悬冰。
    褐色衣裳的男子扶着墙壁,一路跌跌撞撞的,朝前面奔去。
    到尽头时,眼前蓦然飘荡起一抹黑色衣角,顿时心下一片冰凉。
    不用抬头,他都知道,自己无路可逃了。
    “师兄,”圆领官袍的青年官员从兵差后走出来,负手而立,清直孤然,鹰隼般的目光审视着他,眼尾挑起一道褶皱,微微低首,嗓音温柔地威胁道:“你将人交出来,我放你一马,你也好让我回去,对殿下有个交代。”
    “薛珩,你别忘了你的师门,”男子深吸了一口气后,反手锁住身后的兵刃,疾声厉色道:“跟随定王,只是死路一条。”
    “这些并不相干。”薛珩闻言,眉眼生厌,单手解下了黑色斗篷,并不正眼看人。
    他旋指握紧了刀柄,满是居高临下的姿态:“师兄,各为其主,你若是选择归顺,咱们便是同袍,有话好说。”
    “早知你是以权谋私的小人,合不该引荐……不用废话了,动手吧!”褐衣男子不耐道,率然抬手,与薛珩持刀相向。
    “好罢,我知,你不会背叛老师和废太子的。”薛珩叹息的话音未落,骤然抬眸欺身而上,手中横刀出鞘,毫不留情地朝对方面门狠狠杀去。
    窄巷之中,一片刀光剑影,兵刃相击间,不时发出清脆“锵”声,映得白雪泛银光。
    第13章 薛珩
    半路上,兰庭动了动有些僵酸的肩膀,随口问道:“刘小姐家的老宅子,在什么地方?”
    “嗯?”谢明茵睡得迷迷瞪瞪,过了会,她才清醒过来:“噢,在福临街。”
    靠在长姐身上,真舒服啊!
    兰庭敛下了眼睫,这么巧吗,不过,趁此时去看看也好。
    不多时,马车就到了福临街,就见礼部侍郎家的下人,已经在外等候,这老宅子是寻常百姓住的院落。
    侯府的马车上,有特制的徽纹,很容易就辨别出来。
    兰庭与谢明茵下了马车,并肩往里面走去,谢明茵满心期盼,兰庭心不在焉。
    到了里面,正有一位与谢明茵同龄的小姐等候,知书达理,亭亭玉立的,见着谢明茵,明显眼前一亮,谢明茵快步走过去,看起来二人关系很密切。
    双方分别见过礼后,刘小姐笑盈盈的,一双眼睛笑成了弯月,唤了她一声兰庭姐姐:“姐姐唤我雯月即可。”
    然后,就带着二人去看猫儿,边走边说:“这原是我父亲未曾当官时,祖母为了父亲进京赶考买下的,地方小了些,但挺清净的,住了好几年,现在也舍不得卖了。”
    猫被安置在后罩房,谢明茵一看见毛茸茸的小猫仔,差点就扑上去了,刘小姐也笑眯眯的。
    看着两个小姑娘逗猫上了瘾,兰庭说了一句:“我出去走走。”
    谢明茵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自然不想太早回去。
    听见长姐要出去,只顾得上“嗯嗯”地点头。
    这次出来,她和谢明茵各自只带了一个丫鬟,后面还有仆妇,兰庭完全没想过,这猫带回去,是要养在信芳堂的。
    她只是当自己来做个陪客。
    走出后罩房,兰庭问红霜:“我记得夏妈妈说,章氏在福临街,对吗?”
    红霜称是,说:“就在这条街的街尾。”
    兰庭没有多言,让人去与三小姐说了一声,就出了刘家的老宅,往外面的街尾去了。
    红霜跟了上来,要同她一起过去:“小姐,奴婢跟着您。”
    “不用了。”兰庭摆了摆手,让红霜等人留在了外面,自己朝街巷面走去,越往里走,越有些阴冷。
    幸而,很快就看到了那间院子,围墙外种了一大丛的翠竹,兰庭走过来,随后微微叹了口气,看见这院子的门扇上着锁,台阶上落着一层厚雪,显然,章氏并没有在这里住。
    扑了个空,她低低吐了一口气,转身往回走,举目扫了一眼四下,并没有人。
    走出去三四步,到了竹丛旁。
    “谁?”兰庭蓦然驻足,风雪摇动间空无人声,垂在宽袖中的手指渐渐握紧,横眉冷喝道:“出来!”
    “许久不见,”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上,从背后欺来,头顶传来清越的嗓音:“兰庭。”
    “火泽……”兰庭的气息略微急促起来,她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才转过身来:“你怎么会到盛京来?”
    他难道不是应该在镜州定王府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因为她?这个想法一闪而过,很快又被理智否决。
    火泽不是这样的人,她太了解他了,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她所想的那样了。
    这盛京的天,终于是要变了。
    “你喜欢盛京吗,”薛珩微微垂首,捋了捋她柔软的鬓发,不答反问:“还是镜州?”
    薛珩少时在南地久居,耳濡目染之下,说的都是镜州话,他的嗓音如敲冰戛玉,玉石之声般,口音本就偏向斯文温柔,更加显得这家伙人畜无害。
    当初王府的人,就是如此被他骗了。
    定王妻妹对薛珩一见钟情,而后,又因为见到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血腥场面,被吓得退避三舍,再也不敢与这厮谋面。
    原道是一位光风雯月的如玉君子,哪知背后是十方赫赫的杀神。
    早说了,薛火泽这人,只是看似纯良。
    兰庭没有回答,接连反问道:“你接到我给你的信了,也是你告诉侯府的是不是,栀子花也是你送的?”
    她问的很焦急,仿佛这次不问,下次就问不到了一样。
    大概,是怕他死掉吧。
    “所以,喜欢吗?”薛珩微微一笑。
    他生的淡薄削瘦,轮廓如同干净利落的工笔画,眉头被春水融了一点墨色,却又蕴着如清江石的干净清冷,唇红齿白间,眼眸清冽又坚定。
    偏偏这样一个人,唤作火泽。
    “喜欢。”兰庭无奈地点了点头,知道她喜欢栀子花的,除了薛珩没有其他人。
    她五岁见到的薛珩,也不过是十六岁的少年,日日食不果腹,颠沛流离,就这样,他还是收留了兰庭,给她取了名字,带着她辗转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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