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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我有红衣[gl]_分节阅读_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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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感谢各位的支持和打赏!谢谢你们!
    第28章第三次游戏(一)
    迷你缩小版的逃杀之门。
    真是有逃杀游戏的特色啊。
    这是个论坛。
    [禁止对普通人透露任何关于逃杀游戏的情况]
    [游戏失败死亡(现实中以合理的方式同步死亡)]
    [道具不可转让/不可赠送]
    [道具持有人死亡,道具失去绑定成为无主之物(重置),可重新绑定]
    [通关奖励:
    1.死亡(直接死亡/与游戏同化,成为副本一部分)
    2.一般通关无奖励/无惩罚
    3.优秀通关随机道具奖励(品质/数量因难度/完成度而定)
    4.完美通关特殊奖励]
    [进入游戏副本会获得保护期(团队/个人)]
    长长的,一连串的提示,是逃杀游戏直接置顶的一些规则。
    下面是玩家发布的帖子。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通缉令/告示。形容了一些玩家的模样和使用的名字(假名),然后述说该玩家是如何用各种手段杀死队友夺取道具,达成通关。这论坛玩家们都无法上传照片,所以只能口述形容。
    江小漓看了几个通缉令,脑海里硬是没想象出那些坑杀队友夺取道具的人到底长什么样。
    还有个帖子是“对新手的忠告”,列举了一二三四,分别是进入副本不要告知队友真实信息。不要告知队友现实位置/住处。最好使用假名(防止现实被人肉搜查出来)。最好低调行事,不要显摆道具等等。
    当然底下也有持相反意见的:“这游戏本来就是促使人变强,那些弱者本来就该成为强者的养分吧?”
    “道具在那帮菜鸟手里也发挥不了作用,还不如给我拿上。”
    “就算我不出手,那帮菜鸟也活不过几个游戏,还不如做贡献让我走远一点。”
    ……
    撕得很激烈,也许是因为论坛匿名的缘故,你不透露谁也不知道你是谁。除了逃杀游戏,也没人能根据这个论坛查到你。这些……也许是口嗨,也许是自吹,也许是真的这样做了还为之骄傲自得。
    江小漓翻了翻,甚至翻出一条钓鱼帖,说自己找到了另外转让道具的方法,并且出高价收购各种道具,让有意者联系他,底下还跟了不少回复。也不知道是傻傻上当了的,还是想反杀夺取道具的……
    逃杀游戏把规则都置顶了,玩家估计是不太可能真的找到什么漏洞进行道具转让。毕竟……这论坛都是逃杀游戏开的呢。
    这样钓鱼的帖子还不少,甚至有的直接自曝了现实位置或联系方式。江小漓看了看楼主最近回复的日期,已经是一个星期前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通关游戏多了,你会变强,得到的道具也会很多,甚至是永久性的道具。”黎红缨攀着江小漓的肩膀,将鼻尖蹭着江小漓脖子,舌尖舔了一下她的皮肤,气息冰凉:“到时候,现实的你也会变得很厉害。除鬼、解决灵异事件……还可以当一个风水大师,身外之物……银财都不会缺。”
    但现在的江小漓很缺。
    “那不是说很多大师都可能是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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