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生个闺女有啥用呢?都不知道心疼娘的,我下回一定要生个儿子!”
    “你生个儿子也没用的!没见你上辈子的儿子完全不惦记你吗?”杨冬燕搂着猪崽喂她喝甜汤,顺口又怼了小杨氏一句。
    小杨氏:……这日子没法过了。
    好在,等年夜饭端上了桌,小杨氏立马就高兴了起来。
    饭桌中间放了个陶瓷盆,里头装的是小杨氏最爱吃的猪蹄花生汤,旁边围着陶瓷盆的是六个大海碗,分别是红焖猪肉、孜然小羊排、白斩鸡、辣椒炒肉、白菜炖粉条、鲜肉饺子。
    都是自家人,犯不着那般讲究,桌上哪怕最小的碗,都能让窝头把脑袋埋进去,一看就特别得有食欲。
    杨冬燕很满意。
    她满意的还不是菜色,而是摆盘。
    上辈子的她,自打成了老王妃了,府上中馈就交给了王妃掌管。王妃可能耐了,别的暂且不提,就说这个菜色,以前杨冬燕每顿吃八个肉菜,大碗装的。
    等王妃掌了中馈后,每顿能给杨冬燕鼓捣上至少二十八道菜。
    数量是多了,可质量它跟不上来啊!
    不是时蔬就是鲜果,每一道菜都用小碟子装,那架势要怎么说呢?
    杨冬燕就觉得吧……
    她儿媳妇那是在喂猫→_→
    这么一想,眼下这种大口吃肉的日子就太舒服了。或者应该说,当家做主的滋味可真美啊!
    一高兴,杨冬燕就让方氏去拿了酒,打算今晚好生干一杯。
    “娘要喝酒?前阵子我去镇上买了两大坛子的酒……”大牛说着就要去拿酒。
    “不要你的酒。”杨冬燕嫌弃得很,她喝惯了琼浆玉液,再让她喝乡间自酿的酒,可不得嫌弃?
    其实,大牛买的还真不是乡间自酿的酒,那是他特地去镇上的酿酒坊买的,还挑了最贵最好的那一种。
    然而没用,杨冬燕依旧无比嫌弃。
    稍片刻,方氏就双手抱了个精致无比的小酒坛过来了,小心翼翼的起了封,几乎下一刻,空气中就飘荡着一股子令人陶醉的酒香。
    “今个儿就喝这一坛!”杨冬燕笑眯眯的看着那酒坛,其实就连她也已经很久很久没喝到了,毕竟上辈子临终前,她病了太久。这酒啊,起码有四五年没尝到了。
    ……
    此时的永平王府也在过大年。
    老太太走了已经一年半了,就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搁在其他人家,老太太是寿终正寝的,再说都走了那么久了,怎么着也该翻篇了。可搁在永平王府是不可能的,悲伤倒是真没了,可要说忘了老太太……
    咋忘啊?
    隔三差五入你梦,你还能给忘了?
    其实比起去年老太太刚走那阵子,今年真的要好很多了。前面半年几乎没啥动静,当然一有动静就很吓人了,说是要给他们送她那儿的土特产,吓得一把年纪的永平郡王像个孩子似的,嚎啕大哭。也顺便,把王妃吓得晕厥过去,险些就真的跟着老太太去了。
    万幸的是,土特产终究是没送过来,就是不知道是因为刘家兄弟的坚决拒绝,还是确实没办法送过来,反正永平王府的主子们都十分得庆幸。
    之后,虽说老太太还是要这个要那个,乱七八糟的要了一堆,档次还低得不行,可甭管怎么说,老太太终于学会了一口气将事情说完。
    简单明了,条理清晰。
    王爷还私底下跟他弟吐槽,说真没想到啊,老太太还真就是活到老学到老,人都没了还能有长进,可真是不得了啊!
    殊不知,他弟刘二老爷才觉得王爷最是不得了,老太太人都没了,还显灵了,咋就有这个胆子说她呢?不怕她再搞事吗?
    自然,到了大年夜,该供奉的还是得供奉。
    介于先前曾发生过供品消失一事,且消失的东西相当之乱,刘家兄弟已经放弃了思考这其中的规律。然而,他俩是心大,可这事儿却如同一根刺一般,牢牢的卡在王妃心中。
    王妃就想搞清楚,供品消失之谜。
    最开始,她以为只有钱才会消失,像她的三万两银票和后来的碎银子等。当然,这个钱不包括纸钱纸元宝之类的阴间货币。
    可谁能想到呢?猪油罐子也消失了。
    再后来,老太太陆陆续续的要了不少东西,有一些是消失了,另外一些却是屹立不倒。
    王妃是个有强迫症的好奇宝宝,她就跟这事儿较上劲儿了。之后,她也不让刘二太太插手了,也跟她儿媳妇世子妃别劲儿了,正好府里要守孝,她连各家宴请都不用去,有的是时间琢磨清楚这里头的规律。
    然而,老太太要的东西太杂了,尤其这里头有很多重复的东西。她就搞不清楚,为什么猪油会消失,但一大块的猪肉就不消失呢?整个儿的羊腿消失了,但一整只肥鸡却供了一天还不消失,甚至在供桌上拉了一泡屎。
    就很烦。
    但还是想知道。
    可惜,这么久过去了,她依旧不曾看透供品消失所遵循的规则。
    结果就在这天,宫里赏赐下来的御酒,消失了。
    王妃:……
    这老太太真烦人!
    今晚又要睡不着了嘤嘤嘤!
    **
    甭管永平王府如何,杨冬燕是每天都睡得喷香。至于守岁的事儿,这不是有儿子们在吗?再说了,乡下地头还真就没那么讲究,差不多困了就都回屋去了。
    次日是正月初一,照例先去老叔那头晃一圈,之后就可以回家等着别人过来拜年了。
    每当这个时候,杨冬燕就特别庆幸她借尸还魂的是个老太太。其实原主真不老,三十多呢,连四十都没有。可仔细想想,假如非常不幸的让她成为了二八少女……
    这日子真的没法过啊!
    整个初一都挺顺利的,杨冬燕倒是散出去了不少糖块点子。
    别以为小孩子就真的啥都不知道,他们比大人都会看。
    哪家有钱,哪家大人手松,还知道大过年的,就算上门讨糖块,对方不给也不会骂他们的。
    甚至私底下他们还会互相交流经验,横竖每个孩子都只能往一户人家跑一趟,真要是赖着不走哭闹啥的,都不用那家人说啥,自家老子娘都能动手抽他们。
    也是因为糖块的诱惑力太大,窝头又再度的享受到了众人环绕的感觉。
    自个儿上门去要,肯定没有拖着窝头一起去效果来得好。尤其杨冬燕也是个精的,看到眼生的娃儿,她就给人抓一把花生。可要是看到隔壁魏大嫂家的小娃儿,她就给人把小兜兜里全装满,还会给镇上卖的那种芝麻糖、红枣糕。
    如果是窝头的小伙伴……
    甭管是不是塑料友情,自家娃儿的朋友肯定是要受到优待的。
    窝头高兴坏了,除了跟小伙伴一起满村跑着要吃的外,他还好生显摆了自己过不了多久就要去私塾念书的事情。
    他的语气太嘚瑟,脸上满是憧憬和向往的神色,把那些涉世未深的乡下娃儿唬得一愣一愣的。
    礁磬村这边,普遍还都处于温饱线上的,也就是糊口没问题,但想攒钱做其他事儿就难了。也因此,整个礁磬村竟是没一个人念过书。
    倒是隔壁南田村,一则相对富裕一些,二则私塾就在村里头,那些有远见的家长,还是会咬咬牙送孩子去念书,当然一般一户人家只能供一个孩子。
    听说窝头要去念书了,以后就是能读能写的读书人了,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像萝卜和土豆还好,他俩早先就已经听窝头提过了,倒是没太大的感觉。其实还是因为他俩心大,心不大的也不会在其他小伙伴都不跟窝头玩了,他俩还眼巴巴的凑上去的。
    这俩是没啥反应,其他小伙伴有啊!
    仗着是在正月里头,这帮小娃子想着父母长辈常说的“大过年的”……顿时,心中充满了勇气,毅然向父母提出要去读书的愿望。
    于是就轮到当爹娘的傻眼了。
    也谈不上有多生气,就是感觉特别摸不着头脑。想想自家娃儿,早先还在闹着要吃要喝要铜板去买麦芽糖,怎么才半天工夫,就变成了要去私塾念书呢?
    “啥玩意儿?念书?”
    “嗯,窝头说的,念书可好了,去上私塾可有意思了,他还说只有最聪明的娃儿才能去私塾念书!”
    窝头反反复复的嘚瑟了好多遍,还是那种来个新人就重新炫耀一遍的,听得多了,好些娃儿都能把他的话给背下来了。
    等老子娘一发问,他们挺起胸膛,神情傲然的将窝头所说的话复述了一遍。同时,他们还觉得自己也很聪明,一点儿也不比窝头差。
    “这啥乱糟糟的?行了,去打雪仗,不然回头让你哥给你堆个雪人!”
    小娃儿们觉得他们受到了莫大的伤害。
    谁要打雪仗啊!谁稀罕堆雪人啊!他们要念书!
    ……
    杨冬燕咋都没想到,她孙子会这么能耐。
    真不愧是她孙子,是个干大事的!
    “……你真要把窝头送去念书?”隔壁魏大嫂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杨冬燕,有心想说什么吧,可就算家里从没出过读书人,她也不能说读书不好。
    就跟先前老魏家想要起新屋一样,外人是觉得没那个必要,毕竟他们家的老房子也没到住不了人的地步。可人家执意要起新屋,外人也不能说啥。
    同样的,送自家娃儿去念书也是这么个意思,是没必要,大可不必,可人家就是要去,你还能咋地?
    别人也就在心里嘀咕两句,魏大嫂则是一个没忍住,就跑来跟杨冬燕叨叨。
    杨冬燕浑不在意:“对呀,这不是家里还剩下一些钱,就索性送窝头去念书。南田村离咱们村也不远,又是我娘家,我叮嘱了二牛和他媳妇,明个儿回门时也提一嘴,没指望他们帮着照顾,可真要有啥事儿了,都是亲戚也会帮衬一把的。”
    这一带多数人家还是没有午饭的概念,因此倒是没必要让窝头特地跑去杨家吃一顿。
    真要是担心中途肚子饿,也可以带上一些吃食。像煮鸡蛋、土豆饼、红枣糕之类的,放个半天坏不了,也不会变味道。
    魏大嫂欲言又止的看着杨冬燕,半晌才叹气般的道:“认识你那么多年,我还真是头一次知道你志气高。”
    “啥玩意儿?”送孙子去念书就是志气高?
    好在杨冬燕也不傻,略一琢磨还是弄懂了魏大嫂的言下之意,顿时没了好气:“就送孩子去私塾里学个认字,省得那娃儿跟他爹他二叔一样都是睁眼瞎!再说了,村学又不贵的,又不买书又不买笔墨纸砚,一年的束脩也才二百文钱!”
    二百文钱,说便宜也便宜,说贵也贵了。
    说它便宜吧,村学的先生也就带了十来个孩子,一年下来撑死了赚个三贯钱。是能养家糊口,但平常还是需要他婆娘下地劳作,就算不种粮食,也得种些蔬果,院子里也养鸡,不然日子还是没法过。
    说贵吧,这一带最便宜的粗粮,只要十文钱就能买一斗,当然没去壳的,吃起来也是分外得拉嗓子。可那也是粮食啊,二百文钱,不得买个二十斗?灾荒年间,那是能救不少人命的。
    再说魏大嫂家,二百文钱其实是出得起的,就算每年出二百文钱,也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孩子那么多,让谁让谁不去呢?如果都是自家儿子,那是无妨,当爹娘的可以选最聪明的那个去,或者选最小的。可问题就在于,魏大嫂家是四个儿子,前头仨都生了好几个儿女,不提姑娘家,再撇开已经长大了的几个,剩下适龄的也有仨。
    萝卜和土豆,跟窝头是一年生的,还有个小了一岁的叫大头菜,都是男娃子。
    关键是,这仨还分属于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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