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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十四章 解决郑家

    回到宿舍的时候,舍友大多数都瘫在床上,动都懒得动,大学里军训的强度对普通学生来说是很难适应的。
    一帮舍友天南地北的聊着天,话题不外乎女人和国际形势,看来这是学霸男们的通用话题。
    说来说去,又扯到了学姐兼辅导员的夏君梅身上,二十来岁的夏君梅正处于女人最美好的年纪,更何况她和本班的女生相比,长得更漂亮,更成熟,更有魅力,怎能不让大一的小男生们蠢蠢欲动。
    消息灵通的张鑫已经打听到,夏君梅在复华学习期间都没交过男朋友,不管多优秀的男人似乎都入不了她的眼,照理说大学期间的女生是不抗拒恋爱的,尤其是她已经研二,都到了被催婚的年纪,居然还是拒追求者于千里之外,让人不由得好奇,到底是她眼光太高呢,还是她根本不喜欢男人?
    很快他们又开始逼问沈一凡和夏君梅到底是什么关系,沈一凡只能坦白,他已经有女友,就在财大,所以他们没必要把他当成情敌,他和夏君梅只是萍水相逢过而已。
    听说沈一凡已经有女友,舍友们又好奇起来,让他抽空带女友过来让他们见见,一番讨论过后,才知道除了沈一凡,宿舍里只有长得最凶悍的梁佑斌有女友,不过他和女友是异地恋,女友在他们老家那里上大学。
    吹了一阵牛后,大伙关了灯,渐渐睡去,很快到了宿舍熄灯时间,整幢宿舍楼都陷入寂静的黑暗之中。
    到了夜里十二点多,污妖王放了酒虫出来,让它挨个附身沈一凡的舍友,使他们都陷入沉睡中,这是为了确保整个夜里都不会有人醒过来,随后他打开窗户,借着夜色离开了宿舍楼。
    他一路飞回了梁溪市,来到凯旋门夜总会,并悄悄潜入了顶楼的老总办公室,杀死了郑德皮的保镖和郑德皮、郑德双两兄弟,并在办公室内把所有尸体焚烧殆尽。这对目前实力接近正一品的他来说,并没有多大难度。
    郑德皮在得知吴市长被抓后,还在沾沾自喜,自己花了一千万,保住了全家性命,否则肯定会和吴市长一样被收拾,哪里想到污妖王根本就不是个说话算数的人,反正捏死他也就跟捏死个蚂蚁一样,又有谁会对蚂蚁信守承诺呢。
    随后污妖王又根据之前白乌鸦调查到的结果,赶去了郑喜定和郑喜胜居住的地方,同样将两人毁尸灭迹。
    之前和沈一凡冲突过还不至于让郑家灭亡,但是郑德双曾经试图侵阿犯虞嫣并殴打了她,这就触碰到了沈一凡的底线,因此这个郑德双是一定要干掉的,但只干掉郑德双一人,很难保证对方会不会联系到沈一凡头上,然后伺机报仇,因此还是把郑家的男丁都解决了比较好,反正这些家伙个个身上血案累累。
    至于女眷,她们对郑家暗中搞的黑色产业并不是很了解,就任由她们去了。
    自此梁溪市又失踪了一批人,不过失踪的人或多或少都有黑社会背景,警方调查时会更多考虑黑社会私下火并的可能性,即使他们把调查方向转到沈一凡头上,沈一凡也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案发时他正在东华市参加军训,基本没有离开过学校,怎么可能跑梁溪去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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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训继续进行着,经过几天的相处,沈一凡和舍友们彼此增进了不少的了解,他们六人中没有特别不合群的,所以依然保持着集体行动。
    对沈一凡来说,军训不算什么考验,唯一不适应的就是每天依然要去学校的大澡堂洗澡,当年在高中他就是最讨厌这一点,才会一直想着要在外面住宿。
    复华大学某些设施真的是很差,学校的浴室比高中时的好不了多少,仍然是一大帮男学生光阿着身阿子进去抢淋浴喷头。所幸大学里时间能够自由安排,洗澡的时间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都行,不像高中时,大家都只能在同一时间段去洗澡,一个淋浴喷头要十多个人轮流洗。
    沈一凡考虑过住到校外的问题,高年级的很多学生都是在外租房住的,不过他还没怎么体验大学生活,就直接住到校外去,好像少了点什么,而且关于这点还得问问夏君梅的意见。
    在校园内有时能遇到陈清琳和她的室友们,因为他们两个专业的军训队伍离得很近。
    陈清琳同样是和室友集体行动的,她的室友中有一位非常漂亮,柳叶弯眉,双目含露,肤若凝脂,手如柔荑,俏鼻挺直,嘴巴小巧,光论长相的话,还要胜过陈清琳一筹,两人身高则差不多,就是这女生给人感觉非常的内向,不苟言笑,见到生人比较躲闪,而且她体型偏瘦,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跟林黛玉似的。
    她们寝室这两位已经被好事的男生评为本届的经济学院院花了,院里最漂亮两位女生居然住在一个寝室,这安排还真巧妙。
    见到陈清琳,沈一凡当然要打个招呼,而陈清琳表现更为大方,主动上前跟他攀谈起来,让人一看就知道两人关系不简单。
    果然,告别陈清琳后,嫉妒得快要发狂的舍友们又开始盘问沈一凡和陈清琳的关系,他们想不通,为什么经院最漂亮的女生夏君梅和陈清琳都跟沈一凡这么熟!没觉得这小子有什么特别吸引女生的特质啊?
    回到宿舍的沈一凡还要跟自己的红颜知己们发短信联络感情,军训的时候他手机没敢带在身上,就锁在自己的衣柜里,虽然现在手机已经便宜很多,不过大一入学就带手机的学生还是很少见,大家终于发现了沈一凡的一个优点,家里有钱!
    林梦夕和虞嫣同样在参加军训,每天的训练让她们苦不堪言,勉强支撑着,当然她们最关心的还是防晒问题,沈一凡早就告诉过她们,不要省钱,防晒霜就得买最好的,而且得尽情的用,不留一点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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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的夜里,污妖王并没有再随便出去,天天让酒虫把沈一凡舍友灌醉未免太过分了点,等以后找机会再出去也好,反正大学的管理比高中时松得多,很容易就能找到外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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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华学生在那军训的时候,一辆豪华房车正在高速公路上平稳的驶向东华市。
    房车休息间的沙发上,一位脸型瘦长,眼神阴郁,梳着大背头,身穿世界名牌西服的青年正抽着雪茄,悠闲的看着窗外的风景。
    在他斜对面坐着一位干瘦的老者,颇为无奈地对他说道:“少爷,这次去东华,请尽量注意一点吧,这里有一份名单,都是背景比较强大的学生,老爷的意思是,最好不要跟这些人起冲突。”说完,他从怀中掏出了一张写着几个名字的纸,名字后面还有一些注释。
    不过那位少爷并没有接过去,只是悠闲的说道:“我不想看。东华那边,还没有我需要避开的人。再说了,我爸吃饱了没事干,非把我调去复华大学,那种名牌大学里能有多少我看得上的妞啊,我早说要去戏剧学院的,他偏偏不同意!搞得一点意思都没有。”
    老者只能尴尬的把纸收回去,心中叹了口气,这位少爷在京城闯了不少的祸,不得已才把他送到东华去避避风头,只是不知道在东华他会不会又惹出什么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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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煎熬的军训终于结束,沈一凡表现中规中矩,连他最擅长的射击他都故意打歪,就是为了不引人注目。
    在军训期间进行了英语的摸底考试,把经济学院大一新生分为四个档次,以后要分班进行教学。
    沈一凡排在第二档,还算可以,他的舍友基本都在第三档,而张鑫则是在第四档,因为他高中学的是东瀛语,英语还属于初学者。
    最高档的大多数都是东华本地的学生,他们小学就开始学英语,整体英语水平和其他城市的学生不能比。
    另外新生还进行了选课。
    选课都是用电脑在学校选课系统进行,由于新生基本没有带电脑去学校的,所以只能排队在学校机房选。
    复华大学的机房规模很大,得有上百台电脑,看上去跟网吧一样。里面的电脑配置也很高,比当初梁溪市一中的机房电脑高级得多。
    理论上来说,学校机房是用来学习和完成一些作业的,但其实很多学生在学校的电脑上偷偷装了游戏,只要没被管理机房的老师看到,玩游戏根本没人管,而执勤老师很少过来,都躲在值班室做自己的事。
    夏君梅在选课系统开启前就问清了沈一凡想选什么课程。
    她本来还打算军训结束后给沈一凡买个手机,方便两人联系,谁知沈一凡早就有了,这让她挺吃惊,因为在她拿到的学生资料里,沈一凡爸妈只是在一家快餐店里打工,不像是富得流油的样子啊。这年头刚上大学就买手机的学生毕竟还是少数,连她也是刚刚才买。
    为了照顾沈一凡,她直接用舍友的电脑为沈一凡选课,省得沈一凡还要去学校机房排队,如果去得晚了,很多容易得高分的课程就选不到了。
    沈一凡本来不需要夏君梅那么帮忙,但盛情难却,他只好收下这份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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