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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犯罪地理学(2)

    “……由此证明,丁潜的逻辑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他对罪犯的犯罪意图分析错了。我们遇到的其实就是一个纯粹的享乐型罪犯,他的犯罪目的就是通过绑架来勒索钱财,并不在乎对什么样的人下手。”
    “既然犯罪动机这么清楚,我们还有什么为难的呢,绑架案我们也碰到过不少哇。”董局长急切的说。
    “本质上不一样,这不是我们寻常见到的那种孤注一掷的冒险式绑架。我接触过很多连环犯罪案件,但是连环绑架案还是极少遇到,尤其是,这个绑架犯每一次作案都极为隐蔽,我们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任何一起绑架案的具体案发地点,所以我没有办法进行推断。我还是头一次遇见这样的连环作案。不得不承认凶手非常狡猾,而且还很运气。”
    “照你这么说,我们岂不是拿他没有办法了吗?”董局长又有点儿来火。
    “我还没说完……就在最近两天,陆续出现了五个被害人的尸体。虽然不是一件好事,可总比我们一直都发现不了强。我们可以不必绞尽脑汁猜测凶手下一步会在哪儿作案,我们只需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些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就能够找出罪犯来。”
    杜志勋突然这么有自信。让在场警员不禁重视起来。
    “你如何找?”董局长迫不及待问。
    “这要涉及一些犯罪知识。不知各位有没有接触过‘犯罪地理学’这门技术。”
    “犯……犯罪地理学?”董局长发愣。
    不仅是他,孙建洲,李达和平江市刑警队的那些警员都一脸茫然,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杜志勋首先简单解释一下,“‘现代犯罪地理学’这门新兴的侦破技术在我国发展不长时间。最早是由美国犯罪学家于1934年创立的,研究罪犯与环境之间的联系。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成的理论体系,可以通过犯罪地点,被害人生活环境,行动轨迹等等分析罪犯所在的具体位置。就拿本案来说,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凶手的五处抛尸地点,这是个很重要的线索,我把这些抛尸地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
    “首先,我们先看看五具尸体具体出现的位置……第一具尸体是在平江电子科技大学校园里发现的。这所大学一共有两个校门,一般进入校园的车辆会进过登记检查,行人则不会。由此可以推导出两种可能,第一,假设罪犯本人在学校工作,那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开车把尸体拉进校园了。第二种可能,如果罪犯是校外人员,他最有可能是拖着拉杆箱进入大学校园的,估计也不会有门卫发现。除此之外,我的组员打听学生得知还有另外一个出入口……”杜志勋说到这里示意郭蓉蓉说。
    郭蓉蓉说道:“那个出口就在学校的西南面的女生宿舍附近,我亲自去查看过,有段围墙栅栏年久失修露出个缺口,不少学生图省事儿就直接从那儿进出学校的。所以也不能排除凶手在那里进出。我打听过门卫和学生,目前没有人发现有穿戴或者举止异常的人进校园。”
    杜志勋接过话:“今天早上发现的两具尸体则是在距离大学校园大约七八百米的地方发现的,而从这个地方穿过一小片灌木,就是沙河上游的大堤。我派钟开新和年小光检查过那里,河堤不算陡,有可以下去的小路,还发现了一些拖拉东西留下的痕迹。我推测另外两具腐烂严重的尸体,就是从这里扔进河里的,随着河水漂到了下游的浅滩……因此,把五个抛尸地点放在一起比较就会发现,其实五个地方距离都不算远,这与罪犯漫无边际的选择被害人截然不同。我推测,他是受到了自身生活环境的影响。”
    “生活环境的影响?”董局长目不转睛的望着杜志勋,有点儿像听天书一样。
    时代进步,很多老一套的侦破方式确实需要改进了。
    “罪犯处理尸体的方式通常都遵循着‘远抛近埋’的规律。这是以他的住所为中心而言的,抛尸地点距离他住所越远,他自身的危机感就会越弱,不太担心警方会找到他,越容易把尸体草草扔掉。相反,抛尸地点距离他的住所越近,罪犯的危机感就会越强烈,更容易选择埋藏尸体。
    刑警队长孙建洲忽然明白了杜志勋的意思,激动的说:“五具尸体,有三具被掩埋,另外两具扔进河里,其实跟掩埋也差不多,照这么说。罪犯住处岂不是就在电子学院的附近吗?”
    杜志勋冷静的点点头,“可以这样说。这个活动区域是罪犯最熟悉的,他的住所应该就在这个区域里。”
    郭蓉蓉插嘴:“我倒觉得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学生或者老师。他明显对平江电子科技大的环境很熟悉呀,还知道把被害人埋在体育场旁边背静的地方。电子科技大学有将近一万学生,老师也有好几百。这本身也是一个很好的隐藏啊。”
    “不排除这种可能,不过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杜志勋说,“连环罪犯的第一次作案往往是距离他住所最近的地方。因为连环作案的第一起犯罪大多是受到冲动的情绪支配所作出的行为,第一次成功之后,接下来的作案,罪犯就会越发趋于理性化。五具尸体中被河水冲到下游的其中一具尸体失踪时间已经将近三个月,她叫孙薇,穿了一件红裙子,是我们已知最早的失踪者。我们就拿她当做凶手的第一起作案对象。也许凶手早就有作案的预谋,但始终没有合适的机会。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被害人进入了罪犯的视野中,罪犯没有控制住自己,把她绑架了,当时罪犯还没有想到要赎金的问题,那时候的作案技巧很单一,他只想发泄一番。于是就对被害人折磨一通,之后害怕她报警,于是匆匆忙忙把被害人装进行李箱里扔进沙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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