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1节

    琳琅看也没看角落里的奚娇娇,对于心高气傲的女主来说,无视是她最大的耻辱。
    大师兄扶着她下车,轻声道,“长公主想什么时候来都可以的,贞永远恭候。”
    这样的一幕深深刺痛了奚娇娇的眼睛,凭什么,她落入尘泥,而她依然可以高高在上。嫉妒摧毁了她的理智,奚娇娇指着两人狂骂起来,“你们不要脸,一个是弟子,一个是师娘,说不定早在阑门上勾搭成奸了,还好意思说我水性杨花,我呸!”
    她的呸字还没落音,大师兄金针已至。
    足足一百二十八根,把奚娇娇扎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刺猬,除了一只眼睛跟嘴巴,她完全不能动了。
    在对方惊惧不已的眼神中,大师兄面无表情地掏出了一个暗金色针灸包。
    挨挨挤挤的全是细如牛毛的长针。
    “我的确是心怀不轨,所以你骂我奸夫,我不反驳。”大师兄抽出了数根金针,眸中寒光湛湛,“可你千不该,万不该,污蔑我的心……我心里最重要的人。我这双手,救人无数,从未染过半条性命。”
    奚娇娇咽下唾沫,“你,你要杀我?不,你今日不能杀我!”
    大师兄眉眼砌着霜雪,“杀你就杀你,还要挑个黄道吉日吗?”
    你非要脏了我心上人的耳目,送你归西又何妨?
    第582章 师娘前女友(24)
    “怀贞。”
    女声唤住了他。
    大师兄的动作一顿。
    琳琅略微倾身, 低声道,“你这莲房虽是清幽,却不安全,各路人马暗处潜伏,贸然处置她, 恐会留人把柄。”
    大师兄蹙眉,“莫非就这样轻轻放过她?”
    他不自然掠了一眼身边的人。她本是扶着他的手臂下了马车,这会儿倾过来, 仿佛天生的枝蔓,柔软伏在他的胸膛上,女子的耳珠上系着一对赤金衔春红燕坠子,细风一拂, 栩栩如生的红燕击打着金环,啼声清脆。
    心怀不轨……他方才好像说了一些不得了的话。
    大师兄胸口发热。
    他一时情急,心中的话语就脱口而出, 长、长公主会如何想他?
    年轻医者懊恼又后悔。
    他知道,这是一只出身于富贵帝王家的天上燕,他原不该肖想的。更别说, 巫马长公主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贵人, 他怎能以下犯上?
    十三年前, 阑门大开山门, 新任门主第一次收徒,他全家流放,既无车马相随, 也无美婢环伺,只有一身血骨与褴褛衣衫。
    他跋山涉水多日,终于在比试前日赶到了云鹤山的山脚。少年疲惫不堪,一路淋雨发烧,在报名之际支撑不住,两眼一黑,差点昏厥过去。
    接住他的是一个陌生又温暖的怀抱,弥漫着淡淡的桃枝与柏叶的香气。
    是个女子。
    少年模糊地想着,清醒之后,迅速挣开她的手。
    他怕自己的臭味熏天冲撞了贵人。
    贵人并未介怀,而是给了他一锭银子,说是与他打赌,如果他通过比试,这就是阑门长辈送给弟子的见面礼。长辈所赠之物,晚辈断没有拒绝的道理。相反,如果他落选,这锭银子收取三倍利息,一年还清,两不相欠。
    她怜他惜他,又知少年命途多舛,心比天高,遂出了打赌的主意。
    那一晚,少年离开马厩,住进了干净温暖的客房,许是太过紧绷,这一下放松之后,重热袭来。他昏昏沉沉之际,又仿佛见着了爹娘的音容笑貌,依稀记得,有一双手拭去他的额前冷汗。第二日醒来,贵人与大夫俱在,一个四岁小童趴在他床边,黑溜溜的大眼睛转得光亮灵活,见他醒来,兴冲冲把狗啃得差不多的糖葫芦拿出来,要与大哥哥一同分享。
    云雀在窗外屋檐下歇脚,少年顿生恍如隔世之感。
    就好像……就好像是从阎罗殿回到了人间,轻飘飘的灵魂有了实处。
    后来,他才知,贵人是新任门主之妻,大盛赫赫有名的长公主,而与他分食糖葫芦的青衣小童,是贵人之子,小名定儿,却生得跟泼猴似的,一刻也坐不住。
    小童趴在母亲脚边撒娇,母亲低头,温柔擦拭小儿嘴边的糖渣。
    他很羡慕,羡慕得心口微疼。
    父母离去之前,最忧心不过的就是他,千叮咛,万嘱咐,要他高高兴兴地活着,不要被仇恨蒙蔽。乱世之中,王朝迭出,家族被牵连是很正常的事,他们既然享受了荣华富贵,自然也要承受风口浪尖的狂风暴雨。
    元家夫妇顶罪之前,趁早替儿子做了打算,逼他去阑门拜师学艺,他们想得很清楚,与其让玉魄冰心的儿子终日为复仇所困,不如让他忘却旧事,只为自己而活。只是没料到刁奴欺主,蒙骗公子,搜罗全部身家后脚底抹油地溜了。
    他有幸遇上长公主,是万念俱灰之中的绝处逢生。
    在大夫的照料下,少年很快恢复精神,在考验中一路势如破竹,拔得头筹,赢得首徒之位。元怀贞无时无刻都在想,如果不是长公主一丝善念,也许他如今还心怀仇恨,或是死在哪个不知名的疙瘩角落了吧。
    这十年间,他尊她敬她,从无一丝非分之想。可是,当师傅逼他发毒誓,是长公主不顾一切护住他。
    第一次有人这般心疼他。
    然而,在当时混乱的情况下,她本不应该开口,如果她不开口,与师傅大吵一顿,师傅便不会心灰意冷,更不会让女扮男装的奚娇娇趁虚而入,让夫妻情分一朝尽毁。
    是他心太软,也想得太天真,没有在第一时间斩草除根,让长公主遭受了飞来横祸。大师兄无法挽救颓势,只能眼睁睁看着长公主决绝离去。他越是愧疚,就心疼得越厉害。
    他想要补偿长公主。
    长公主金枝玉叶,坐拥半壁江山,而他只是一个切脉抓药的大夫,他能如何补偿她?
    这份情愫潜滋暗长,已成参天大树。
    感激不尽的恩人,成了他昼思夜想的心上人。
    直到有一天,病人拿着药方上门,小心翼翼地说药堂看不懂他写的药方,不知如何抓药煎煮,特来请教。
    他接过药方,一看,甚么都明白了。
    ——天上琳琅,人间红女。
    ——执子当归,应入吾怀。
    医者不自医,渡人难渡己,他早已病入膏肓,只是不愿承认,自欺欺人。如今被奚娇娇这一激,情绪外露,泄了自己的相思病症。
    大师兄忐忑不已等着琳琅的答复,她训斥他也好,驱逐他也罢,只怪自己起了这等龌蹉心思。
    意料之中的责骂没有出现,琳琅风轻云淡掠过了大师兄的话,只说,“虽然杀不了她,但总不能任由一个乞儿造谣生事,她不是爱嚼舌根么,便让她身上长脓,舌上生疮,小惩大诫一番即可。”
    大师兄眉宇黯然,又振作起来,拔起奚娇娇的百根金针,留下最重要的数根,洒下药粉。瞬息之间,奚娇娇惊恐看着手背上一个又一个挤出来的脓包,啪嗒一声破了,脓液混着血流出来,恶心得她想吐。
    宁得罪阎王,莫得罪大夫,人间至理。
    “我数三声,如果你再不走,就不是长脓这样简单了。”年轻医者扬眉。
    奚娇娇惊怒无比,咬了咬唇,还是跑了。
    “长公主怎么来得这么快?”大师兄放开了手,落后她一步,保持谨慎又克制的距离。
    “怀贞,我的伤势好像复发了。”步过莲池,琳琅低声道,“又冷又热,很不对劲。”
    “什么?”他脸色微变,将人迅速迎入房中,检查一番,凝眉不语。待琳琅问了,他才拱手回,“目前来看,暂无异常,也许是体质缘故,须得忍耐静养数日。”
    琳琅嗯了一声,“如此便好,那我就不打扰你,先告辞了。”
    长公主的裙摆宛如波光,粼粼翻过门槛。
    “长公主——”
    年轻医者鼓足勇气。
    “六月初六是佛家的翻经节,可否一同前往?”
    她诧异一瞬,欣然应允。
    大师兄忍不住捏了捏自己的耳朵,用冰凉的手指降下温度。但他更清楚意识到,体温易降,心火难熄。
    到了六月初六,秦城最大的佛寺香火鼎盛,络绎不绝。
    两人乔装打扮,容貌掩了七八分。
    长而窄细的木架铺着金缎,灰衣僧人拆开藏经卷轴,妥帖翻晒。而另一端,无论是衣着华贵的夫人,还是粗糙麻布的民间村妇,俱是虔诚不已掸尘除灰。
    大师兄说起当地习俗,“我听说,翻经十次,他生可转为男身。”这些妇人基本是抱着这个念想,殷勤到寺庙翻晒经书,希望下一辈子投胎转世,做个潇潇洒洒的男儿郎。
    长公主低下头,看了一眼经书上的字迹。
    好巧不巧,正是心经的一段话。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大师兄慌忙移开视线,又听她含笑打趣,“怀贞,若男子也可翻经,你会不会想转为女身?”
    “自然不行——”他脱口而出。
    “为什么不行?你歧视女子吗?”
    他有些窘迫,“贞并没有,只是,只是……”
    话没说完,却见面前的人脸色苍白,手掌支着木架,摇摇欲坠,情况十分不妙。他一个咬牙,说了声得罪,将人抱上马车,冲着车夫大喊,“快,掉头,回桐花巷!”
    他手指搭在琳琅的脉搏上,神色倏忽大变,剥了她肩头的衣衫。
    肩臂的爪痕成了根茎,从中开了一簇簇血莲,凄美幽艳。而皮下血管狰狞青肿,仿佛一枚枚红色蚕茧。
    “春蚕蛊……怎么会这样?”
    长公主眯起眼,“你确定是春蚕蛊?”她当机立断,“怀贞,你去一趟秦楼楚馆,挑一个干净的倌儿,点了他哑穴,蒙了他眼睛。我在桐花巷等你。”春蚕蛊是男女蛊的一种,毒性至烈,一旦发作,男女之间一死一生。
    大师兄手脚冰冷,他懂她的意思。
    桐花巷的下午冷冷清清,不见人影,马车轱轳声越来响。驾车的是一身白衣的年轻医者,他额头虚汗不断,浸湿衣裳,等到了莲房门口,差点要从车架上摔下去。大师兄袖中金针齐出,射中了潜伏在四周的暗客。
    等钉子拔除干净后,才将马车里的俊俏郎君抬回房中。
    “长公主,贞,贞将人带到了。”
    “让他……过来。”
    大师兄紧咬牙根,解开了对方的绳索。
    对方踉跄几步,又抬直了膝盖,仿佛想起了吩咐,蒙着眼的年轻男子慢慢往内帷里走。
    “怀贞,你去外面……守着。”
    长公主的声音轻不可闻。
    大师兄同手同脚照做了,他站在房外,耳力极佳,听得清一切动静。他听见簪子落地的清脆声,听见青丝拂开的簌簌声,他听见……
    “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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