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节
陈璐璐班上有一个女生,叫何璇,个性活泼开朗,家境也不错,就是眼光堪忧,好几任全是一脚踏两船的渣男。她的现任是美术系的男同学,相貌不错,却花心风流,之前追过琳琅,被她婉拒后,不知怎么的就勾搭上了何璇,让女生为他要生要死的,还为他流产一回。
何璇跟陈璐璐的交情不错,以致于她们宿舍经常跟何璇一起逛街吃饭,一来二去也算是熟人了。
何璇说她在酒吧,跟男友起了口角,被他打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又觉得男友是一时气头,恳求她们不要报警。
这种情况能怎么办?
陈璐璐等人不放心哭泣的何璇大半夜待在酒吧里,叫上了几个人高马大的外系男生,一行人匆匆赶往三公里外最豪华的一处酒吧。
陈璐璐跟江清瑜都是第一次来酒吧。在灯红酒绿的大厅里,年轻男女舞池厮混,香水与酒精味弥漫四周,令象牙塔里的姑娘们不适皱起眉,产生一种掉头就走的强烈冲动。按照何璇给的包厢号,她们挤出张牙舞爪的人群,快速跑上了三楼。
“啪嗒。”
冰块碰撞杯底,大量的可乐气泡疯狂上涌,为燥热的室内增添几分清凉。男人的掌心盖住了玻璃杯,随手抬起,轻轻摇晃着,杯底的冰块小幅度滚动,发出细微又清脆的节奏。越是身处鱼龙混杂之地,唐朔反而游刃有余,上一秒他可以嬉皮笑脸,下一秒他也可以翻脸不认人。
拥有两面性格唐朔十分受欢迎,他放得开也吃得下,场子镇得牢牢的,一群嚣张跋扈的二代们唯他马首是瞻。
今天唐哥的情绪好像不太好。
二代们如此想着,谴责的目光落到一个青年身上,谁知道这小兔崽子怎么踢到了唐哥的铁板,冷落到一边上。关键是这小子脾气也不行,他女朋友刚说了几句话,他一个不忿,就动手打人了,现在人还在沙发那头哭着呢,看着也怪可怜的。
“嘭!”
门被推开了,一行人气势汹汹冲了进来,二代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确认了,来的不是友军而是敌方。
“何璇!”在男生的中间,陈璐璐壮着胆子喊出声来。
“璐璐?”沙发上的女孩子站了起来,就想往她这边走,结果被男人捏住了胳膊,他怒气冲冲质问她,“你干什么?叫这么一大群人来,是嫌我丢脸还丢得不够干净吗?”
现场播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双方的冲突更为混乱不堪。
“唐哥,现在怎么办?”
二代们拿不准主意。
男人没吭声,修长的手指抓起玻璃杯,一口气吨吨吨灌完了整杯可乐,冰块还来得及融化,砸到杯底异常清脆,似碎了一般。
“让她走。”
唐朔喉结暴动尚未平息,他眯着眼,漆黑的瞳孔在灯光下显得妖异危险。
“但是,最左边倒数第二个的,得留下来,陪我。”
第541章 装穷富二代前女友(12)
唐朔的点名要人让一群人惊呆了。
最左边倒数第二个的, 长发打着卷儿披在腰后, 短款的白衬衣微微露出一截小蛮腰,棕色皮带下是九分牛仔裤, 一双长腿纤细修长,踩着豆绿色尖头高跟鞋, 将摇曳生姿的风情演绎得淋漓尽致。
二代们心里嘀咕着, 唐哥的眼光一如既往的好,不过嘛,比起往日那些气质出挑的学霸美人,这位是不是太红颜祸水了点?而且, 这位妖女的眉眼身姿还有些熟悉?
“……蓝琳琅?”
有人惊疑不定。
对方并没有化妆, 素面朝天让他们竟一时没认出来。
说起蓝琳琅, 二代们可不陌生,她是情场圣手唐哥死缠烂打狩猎一年才正式拿下的大美人。相较之前的一号至六号,七号的“保鲜期”久得离谱, 打破了唐朔追求不超过一个月的规矩。
一开始他们真当唐朔收心了, 要来一出跌破眼镜的浪子回头金不换戏码,直到看见唐朔在聚会上对她漫不经心的态度, 他们又改了想法。
这不过是唐大少爷稍微感兴趣的一个玩具罢了, 也许是因为难以攻克, 大少爷玩得久一点。
作为唐朔追美路上的狗头军师, 二代们都知道蓝琳琅有个贫穷前任,两人有了五年的感情呢,还不是说分就分?蓝琳琅抛弃穷男友跟了唐家印钞机, 众人对她的印象难免多了几分看不起的轻蔑,私底下称蓝琳琅为“糖嫂”,觉得她就是个稍微高级点的sugar baby,只要开得起价钱,他们也可以成为唐朔之后的sugar daddy。
谁知道蓝琳琅没认识到自己金丝雀的身份,还把自己当成高洁出尘的女神,这个肩膀不许碰,那个小手不许摸,让二代们十分不爽。久而久之,他们就更不愿意带蓝琳琅一起玩了,冷眼看她被女生们同样排挤出来,等着她被摔得粉身碎骨。
呵,都是出来混的,谁比谁高贵呢?
二代们等了又等,终于等到了两人分手的消息,开心得想放鞭炮庆祝。他们还给唐朔开了一个重归单身的泳装派对,美女来了好几车,看得他们眼花缭乱,恨不得沉迷在温柔乡里永远不醒来。但也是从这一天起,他们发现,轻浮浪荡的贵公子唐朔反而变得“保守”起来了。
他不让任何一个女人爬上他的大腿,最喜欢的美人点烟环节也亲自来。
更令他们惊掉下巴还在后头,唐朔竟连酒精都不沾了,把可乐吨吨吨地喝出了二锅头的架势。唐哥不玩女人,也不爱烈酒,规矩得像变了一个人,令二代们不自觉想到了那些高高在上的世家,他们家规森严,从来不参与这些醉生梦死的夜晚,过得比和尚还清苦,实在是匪夷所思!
难道唐哥也要想不开去当和尚吗?
二代们深深怀疑着,直到,他们看见了这一刻的唐朔。
男人散漫交叠的双腿放下来,朝前一叉,金刀大马坐着,一只手按住膝盖,一只手撑在玻璃桌上,原本曲着的背脊微微绷紧,如同一张拉至满月的弓,弧度饱满,充满骇人的爆发力。
离他最近的人目瞪口呆看着唐朔后背的异样,块垒分明的肌肉,衬衫下的轮廓与线条格外清晰,就像是在草原上蓄势待发的雄狮,等着猎物进入他最完美的捕捉范围。
难道……可乐喝多了也会醉吗?
二代们面对眼神发亮呼吸急促的唐朔,陷入了新一轮的思考当中。
“他喝醉了,在说胡话呢!”陈璐璐一手抓着何璇,又拉住琳琅的手,往门边移动,“快走,我们别理他!”
琳琅的脚刚迈开一步,耳边炸开剧烈的响声。
“嘭!”
一个硬物狠狠砸到了金属门板上,其声响之大,令女生们抱头尖叫。
鲜红的可乐罐咕噜咕噜滚到众人脚下,歪扭的罐身仍在疯狂冒出褐色气泡,滋滋声不绝于耳。
离门最近的人受到了波及。
琳琅身上的白衬衣被可乐溅湿半边,发梢挂着水珠,在灯下闪着光。
“我说了,她可以走,你留下。”唐朔阴森森开口,“既然听不懂人话,那就都留下来好了。”
二代们会意,一面笑嘻嘻,一面勾肩搭背,撘成了一道紧密的人墙,将金属门堵得严严实实。他们很狡猾拉上了一些衣着性感的公主,让男生们无处下手,只能干瞪眼。
“琳琅,这怎么办?”江清瑜也不禁有些慌乱,她头一回遇到这种拦着不给走的情况,“现在报警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能怎么办?当然是杀他个片甲不留。”
琳琅嘴角溢出冷笑。
陈璐璐咳嗽一声,“琳琅,杀人是犯法的,我们还是找警察叔叔——”
她还没说完,琳琅弯下腰,掌心托着脚踝,迅速脱下高跟鞋。
陈璐璐愣了一下,随后恍然大悟,这是要脱了鞋逃跑吗?也对,她们出门没考虑周全,直接穿了高跟鞋出来,在这种人多的地方,赤脚跑路可能更加方便!
她们家的琳琅小姐姐啊,不愧是美术系的优秀种子选手,学画画的脑子就是转得快!陈璐璐正打算有样学样呢,便见她优雅知性美丽温婉的琳琅小姐姐一把攥住鞋尖,胳膊更熟练地往后一抡。
嗯……这姿势她好像有点眼熟?
“咻——”
“啪!”
鞋头不偏不倚,正爆在唐朔的脸庞。
陈璐璐手里拿着高跟鞋,被琳琅这顿凶猛的操作吓傻了,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继续“有样学样”。
嘈杂的现场顿时安静如鸡。
二代们只会吃喝玩乐的脑子里齐齐闪过一个非常成熟的想法。
千万不要招惹女人,尤其是穿高跟鞋的女人。
这兔起鹘落的熟练姿势,这孔武有力的恐怖劲道,他们被废是分分钟的事!
豆绿色尖头高跟鞋滚到男人的腰上,飞扬不羁的眉眼下方,多了一道血红又显眼的痕迹。
琳琅干脆脱了另一只高跟鞋,尾指勾着,赤着双脚走向唐朔的方向。经过她刚才的发飙,众人完全不敢把她当成柔柔弱弱的sugar baby,一个个屏住呼吸,像做错事的小学生,乖乖地给她让开了一条路。
她随手抄起了桌上的黑桃a香槟,撕开锡箔,拔走铁丝,只听见嘭的一声,木质瓶塞跳进玻璃杯里。
“哗啦啦——”
雪白的泡沫与金黄的酒液齐齐涌出,瞬间淋湿了唐朔的短发与脸庞,把他浇了个透心凉。
“清醒了?”
琳琅微笑着问。
这句话,跟分手那天一模一样。
当时的唐朔被她歪着脸翘着唇的小孩子模样所迷惑,心甘情愿咽下了一腔火气。而现在的唐朔呢?他的身体依然不争气,心灵更是被她驰魂夺魄的烈焰美色所震慑。他拼命告诉自己,他喜欢明珠,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懵懂,喜欢……
喜欢她个屁!
唐朔夺过琳琅纤细的腰骨,一把按在玻璃桌上,水晶天鹅烟缸嘭的一下砸在毯上。他置若罔闻,长臂一伸,将桌上碍事的酒瓶、糖果、扑克牌通通扫落,单膝跪着,又居高临下囚禁着人。唐朔遍布血丝的瞳孔里映出琳琅冷静的眉目,她甚至连眼都不眨一下,仿佛早就料到了他的嚣张行事。
“琳琅!你、你放开她,混球!”
陈璐璐等人被二代们拦着,着急不已。
“你不怕我?”唐朔额前的碎发与睫毛滴着酒水,像是一头湿漉漉的狼犬,洗去狼类的血腥暴戾,伪装成温顺无害的犬类,等着人类放下戒心,再一口咬断她的喉咙。
他的七号前任身上带着淡淡的香水,是清冽又熟悉的植物气息,魂牵梦绕,深入肺腑。
果然,12号香水最适合她。
其他人喷得再多再香,也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怕你?”琳琅眼尾一挑,眸光流转,“我为什么要怕你?莫非是我记性不好,你唐大少爷这匹桀骜不驯的好马,还想着要吃回头草吗?”她此时的姿态温柔多情,丝毫看不出刚才拎着高跟鞋砸人脑壳的狠劲,其变脸之快,让众二代为之叹服。
更让他们叹服的是唐哥,都破相了,还有兴致“谈情说爱”?
如果他们遇到这么一个暴力美人,肯定二话不说,立正转身,抱头求饶。他们的小命宝贵着呢,可不能栽在一个女人手上!
但是唐朔今日被琳琅撩拨得狠了,显然不会轻易的善罢甘休。他最近接二连三的受伤破相,罪魁祸首又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不讨回点什么东西来补偿,他自然无法甘心。
“要是我说是呢?”唐朔喘气,“好马不吃回头草,但我不是好马,是劣马,我就想吃回头草,怎么了?”
“所以——”琳琅笑容明艳张扬,“你是承认自己是一个三心二意、见异思迁、狼心狗肺的渣男了?”
唐朔毫不犹豫,“对,我就三心二意、见异思迁、狼心狗肺了,不行?我就喜欢你这样虚情假意、朝秦暮楚、市侩庸俗的,不行?别人是天作之合,我们是臭名昭著,不行?你喜欢钱是吧?我给你,我有的全给你!”
他越说到后面,呼吸越是急促凌乱,像是滚进了沸水里,滚进了岩浆里,眼睛通红得格外血腥。
承认吧,他唐朔没了一个好的家世,又算个什么玩意儿?他就是个渣是个猹是个大俗逼!
他爱她的性感,爱她的庸俗,更爱她高跟鞋咣咣咣砸他脸的凶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