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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花痴的粉桃

    安宥柠捂住流血的食指,刚走了两步。听到莲蓬的话,心里一阵莫名的感觉。
    挑王妃?傅绪才刚跟安府恢复联络,这么快又要选王妃了?是太后的意思吗?安宥柠知道,太后最宠爱傅绪这个外孙,胜过亲孙,为他的婚事是头疼不已。
    安宥柠和傅绪从小定亲,是男方家主动提亲的,原因是安宥柠的外公曾经对傅绪的父母辈有恩,两家关系曾经亲密无间。安宥柠和傅绪幼年时也青梅竹马相处过,后来傅绪跟随父将去军营攻守祁国军时被虏获,在水深火热创新猎奇,秘密训练火焰军为己所用,重创孟国山河打造了传奇。
    等傅绪封赏归来时,安宥柠的心早被太子孟殷骗去,误听误传嫌弃傅绪是个右手受过伤的“残废”,配不上自己。君是君,臣是臣,再厉害的臣还不是要乖乖听君王的话。就是因为这种偏执思想的横生,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解除婚约后,太后一直留意着,傅绪多年不娶,愁坏了太后和傅绪母亲烈阳公主。
    眼下,才刚有点动静,就马上开始张罗了。毕竟安家和王府曾经有恩情,又是门当户对,要是能重归于好,最好不过了。
    不过,就算从安府里选,人选里面肯定是不可能有安宥柠的,她已经不是安府的小姐。
    就算她进了人选,那又如何,她又没想当王妃,不是因为嫌弃傅绪的右手受过伤,那家伙看着生龙活虎,她还没发觉他右手和常人有什么不对劲的。
    爱情不是只看空皮囊,感觉对了才重要。
    安宥柠晃了晃头,十指连心,手指被扎的老疼了,她要去找粉桃这个傻妞开心开心,找点心灵上的安慰。
    粉桃刚才退下后,估计去厨房附近的侧门找小黄狗了量爪子做脚套了。
    她记得去厨房的小路上的篱笆里种了些芦荟,是可食用性的无毒芦荟,虽然没有止血的功能,杀菌消炎还是不错的。
    走到篱笆处,芦荟葱绿茂盛,摘了一小截芦荟挤汁敷手,截面不大,不会损坏芦荟。敷好手,安宥柠又吹了吹。
    不远处直通客房的路上走来几个人,走在前边的女子是安乐韵,安乐韵神采飞扬,打扮的波光潋滟,头上戴满了各式珠花,妆容精致略带俗气,一身浓粉色的烟罗裙,绣鞋挂着显眼的挂苏,脸上藏不住兴奋的笑容。
    安宥柠刚跟沈沁兰交锋,可不想再花时间对付安乐韵,找了一株大一点的芦荟,蹲在后面,远远就听到她们的对话。。
    安乐韵身旁的丫鬟都顾着说话,也没人发现安宥柠。
    安乐韵的手上端着一个盘子,只听安乐韵身边的胖丫鬟春粒一边走一边,“今天我们安府真是好生热闹,简直就是双喜临门,迎来了太子,后脚又进了个遵义王,我们安府的小姐个个好福气,都能配的如意郎君。”
    “春粒,你这话可就说的不对了,安宥柠那个扫把星她可是个例外,你可要撇清了说。”
    “是,奴婢一时高兴,失言了,奴婢知错。”春粒连忙为自己的口误道歉。
    “算了,本小姐今天高兴,不与你们计较。兰儿姐姐成了太子妃,以后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有兰儿姐姐和爹娘,还有大哥出面为我撮合,王爷他一定会选我做王妃的。”安乐韵嘴里藏不住的笑意。
    “那是当然,如今王爷和安府已经冰释前嫌,放眼整个安府,除了您,还有谁能配得上当遵义王的王妃啊。”春粒是府里的管事丫头之一,年级没有雯玉大,人油嘴滑舌,很会趋炎附势。
    “不是还有个安雅欣嘛,她可是嫡出。”
    “她不过是二夫人一个普通官家女人所出,二老爷长年从商,又不在朝为官,哪比得上您的身家。您就不一样了,您的母亲是徐老丞相夫人的亲侄女,安宥柠不成器,徐家当然把心思都转移到您的身上。有徐家和安家做您的牢靠后盾,进王府,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安雅欣身份不及安乐韵,安乐韵不怕,现在安宥柠一垮台,给安乐韵让出了不少位置,安乐韵。
    安乐韵手上亲自拿着的托盘里放置的傅绪外衣,正是那天傅绪救安宥柠时用的衣服,安宥柠洗好衣服后,被风筝拿去给了安乐韵。衣服明明是安宥柠洗的,安乐韵借花献佛,真是厚脸皮。
    “什么嫡出不嫡出的,一个个还不是都丢人现眼,哼。衣服都叠整齐了吧,不能有半点闪失。之前因为安宥柠那个祸害,害我在王爷面前丢了一次脸,这次可是难得的好机会,我一定在王爷面前留下好印象,让王爷倾心于我。”
    “二小姐年轻漂亮,王爷要是知道您千金之躯亲自帮他洗了衣服,一定对您倾心不已。您就放心吧,衣服奴婢早准备好了,按照您的吩咐叠好放在杨柳木衣橱里,风筝用紫罗兰香薰了好几遍,可香可好闻了。“
    “还是你和风筝最贴心了,放心,等我当上王妃,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奴婢谢过小姐,小姐您身体这么健康,入了王府,肯定来年就给王爷添个大胖小子。”
    ”哈哈,快走快走,下午府里请了班子来表演,王爷这会正用了膳在客房休息,正是好机会,你一会儿支开丫鬟,我要亲自把衣服送去给王爷。”安乐韵脸上难掩激动,仿佛已经和傅绪独处,脸上泛着娇红的羞涩,大步流星的朝着前面快步走去。
    “小姐,你躲在这里干什么呢?” 看着他们走远了,安宥柠才从篱笆里面出来,
    “靠,粉桃,你走路能有点声音不。”
    安宥柠一双眼睛难能做到瞻前顾后,粉桃突然从身后冒出来,还冲她大喊一声,连她这么大胆的人都差点被吓到。
    “是你偷偷摸摸的,还怪我吓着你!”
    “你怎么在这里呢,我刚还想去找你。”安宥柠看着浑身衣服都被踩了狗爪印的粉桃,噗的一声笑出来,差点笑的扶不住腰。
    “粉桃,你,你是去参加猫狗大战了吗,身上怎么都是斑斑点点的?”
    “臭柠儿,你还好意思说呢,要不是你要我给小黄做脚套,我才不会去打扰小黄睡觉,也就不会被抓成这个样子。”粉桃撅着小嘴,委屈巴巴样子可爱极了。
    “小黄平时不是挺温顺的吗,是不是你先欺负的小黄?”
    “我只是不小心踩了一下它的尾巴,我已经跟它道歉了。”
    这傻妞,叫她去给流浪狗做脚套她还真去了。
    “那你有没有给小黄做成脚套呢。”
    “粉桃沮丧的摇了摇头,我手受伤了不能缝制脚套你又不是不知道,还出这馊主意。小黄不听话,我本来想去厨房拿些剩的骨头安抚下小黄,再把这蚕丝布料裹到小黄的脚上保暖,可是厨房的人都在忙着给一只什么鸟做鸟食,根本没工夫理我和小黄。”
    “所以你就来找我了?”
    粉桃诚实的点点头,”主意是你出的,当然找你了。你也真是够大胆的,居然能把太子说的没话讲,太让人佩服了,我这辈子都做不到。”
    “你这个小笨蛋,这么好的蚕丝料子,就算是撕破了也是值不少钱的,循环利用再做些小挂件之类的没问题,你还真舍得拿去给小黄做脚套啊,我不过只是开个玩笑怼那些人罢了。”安宥柠拿过粉桃塞进布袋里的破的蚕丝料,爱惜的说道。
    粉桃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不是你说要给狗做脚套的吗...”
    “好啦,傻妞,小黄是狗,脚爪经过土地的磨砺,早具备了御寒的能力,根本不需要什么脚套。要是束缚了它的脚,它可就要炸毛了。再说了,蚕丝料滑,要是艳阳天还好,换做风雪天,地上积了雪,小黄走路都会滑倒的。“
    “原来如此...”粉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拿好吧,去集市上些银两,贴补贴补家用。”
    “谢谢小姐。”
    “说了多少遍了,叫我柠儿就好了,防止被有心的人听去了,不定挨一顿批呢。”
    “我才不怕呢,你现在这么聪明,有你保护,谁敢欺负我。”粉桃高兴的把蚕丝料收好。
    “嘴皮上功夫不顶用,凡是小心为好。”
    “今天真没想到你这么英勇,面对曾经心爱的太子,能做到那么断情绝义,我都担心你了。原本我觉得太子和太子妃还挺好的,可是今天看到太子本尊,还不如遵义王一半的英俊,说话也怪严厉的,让人听了不喜欢,哪像遵义王,风流倜傥,人帅话不多,像春风,又像安静的冰河,真想看看他笑起来会是什么样子...“
    “粉桃啊,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文采,走了吧小花痴,这会儿府里的人都忙着呢,没人顾得上我们,听说府里请了著名乐师班子表演乐技,我们不如先去后院乐师排练的地方一睹风采。”
    傅绪真有那么大魅力吗?怎么连粉桃都被他吸粉了....
    “可是我更想看王爷,我来安府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王爷这么难得来一趟安府,他可比乐师好看多了...”粉桃眼睛里都写满了花痴的粉色爱心,九匹牛都不好拉回来。
    说完,粉桃肚子还咕噜噜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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