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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碰到一只苍蝇

    《大乘义章》曾说过:“于外五欲染爱名贪”。解释起来就是,众生在世间,以眼、耳、鼻、舌、身五体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五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人的利欲之心,叫做五欲,对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会成为贪。
    林晓强不是佛家弟子,却也并不贪吃,他吃饭就是为了活着,以前在二赖的工地上干活,顿顿大白菜就刷锅水,他都能吃得习惯,没饭吃的时候,饿上几天也能忍着,他穿越的这两年来,可以说是过着近乎苦行僧一样的生活,他觉得只有那样,他才会心中安乐,很少有人了解他想什么,也更不知道他的痛苦,可是他并不在乎,他最近有了些许的改变,虽然在别人眼中,已经算是大起大落,可是他所做的一切,不过随性而为罢了。
    林晓强不贪吃,沈晴雪对于吃的却很挑剔,她显然并不知道佛家的贪嗔痴三毒,就算知道,她也不会理会,她有大好的人生要去享受,要去挥霍,就算她知道佛家三毒,也会认为,佛家的贪嗔痴三毒并非毒药,而是三种良药才对。
    “林晓强,你喜欢吃粤菜吗?”沈晴雪问。
    “只要是菜,我确都喜欢。”林晓强点点头,当然他这个菜里包括了家菜与野菜!
    “我常去一家,粤菜,味道不错,我带你去。以后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可以带你把这里。所有的美食都吃上一遍。”
    林晓强不置可否的耸耸肩,只要不用他付钱,他一点所谓都没有。
    “品酒我肯定不如你,做菜我也不会,但是论品菜,我不见得比你差,你要知道粤菜广采博收,追求生猛,只有你想不到的吃法,没有他们做不到的菜肴。”沈晴雪迈步进了一家装修讲究,看起来宰人不偿命的餐馆,没有找单间,只是选个靠窗的位置,价格不是她考虑的范围,她讲究的是情调。
    看着昂贵的菜谱,林晓强再次觉得那句话是对的,谈钱不伤感情,谈感情才最伤钱,他真想对沈晴雪说,非典就是你们吃出来的。果子狸好像也快要被你们灭绝了。只不过话到嘴边,却只是说:“我有饭吃就行!”
    “我不信。”沈晴雪摇摇头,眼中满是期待,“林晓强,我不知道你到底有一个怎么神秘的过去,可是我知道你的将来肯定很辉煌,我不信一个喝酒,演唱都是完美的男人,会对于吃一点不讲究?”
    “那就来个麻婆豆腐吧。”林晓强只好赶鸭子上架。
    服务小姐诧异不解还有些轻蔑的目光,仿佛盯着一只从动物园里跑到大酒楼来要香蕉吃的猴子,沈晴雪只好消防队一样救火:“咳,他是在开玩笑的,林晓强,你不点,我可不客气了,来,给我一分猛龙过江,红焖狮子头,冬瓜盅,再来一份脆皮烧鹅吧。”
    林晓强听到猛龙过江的时候,皱了下眉头,叹服沈晴雪果然生猛,这种菜一般都是男人喜欢点地,没有想到她竟然也要肆无忌惮,结果他的表情又引来沈晴雪的一句话,让他恶寒得不轻:“我只吃冬瓜盅,那个猛龙过江是为你点的。”
    “我们两个人,吃不了那么多吧?”林晓强只能苦笑,他当然知道猛龙过江包含的什么,确切的来说,这猛龙过江就是一个杂鞭荟萃,猪,狗,牛.这里很多当地的土财主都喜欢吃,听说吃了可以比较生猛,林晓强搞不明白,沈晴雪为他点这个菜,是希望原本就生猛的他变得更生猛呢还是暗示今晚要生猛一些?
    沈晴雪只是笑,等到服务生小姐走了之后,这才问道:“林晓强,你不会没有吃过粤菜吧?粤菜的口味求鲜、嫩、爽、滑、淡、脆、香的,你说的麻婆豆腐,一般只在川菜里面才有。”
    林晓强愣了一下,这间是正宗的粤菜酒楼吗?怎么看不出来呢?半晌才笑道:“我们是吃饭,又不是比学问来的,我承认,你比我会吃,这总行了吧?”
    因为会吃,所以当初你才会那么肥啊!这句话,林晓强烂在肚子里了。
    沈晴雪见他并不接抛,只是一笑,“看来我真的太生猛,没能让像在苏晶儿柳心雨纪晨馨面前一样,炫耀的出下锋头!”
    需要这样吗?在你面前我好像出过不少锋头了吧?林晓强有些汗颜,用上来的冬瓜盅堵上了嘴,二人才吃了几口,一个人已经凑了过来,“沈小姐,又在这里碰到你,看来你很喜欢这家餐馆地口味啊,那书上怎么说来着,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啊!这位是?”
    林晓强的眼角余光看到,那人长的人模狗样地,确切的来说是很帅,其实一般的男人都比林晓强帅气得很多,只不过这人看起来却是蟋蟀的蟀,有种油滑,世故,又带眼识人的意思!
    林晓强虽然有些奇怪沈晴雪怎么会有这种小朋友,却仍是礼貌的点点头,继续吃自己的饭!
    沈晴雪却是蹙下眉:“这间酒楼好像不是你开的吧,我在这里吃饭,还要经过你批准吗?”
    “当然不是,”那人笑了下,有些不怀好意的望着林晓强:“这位先生贵姓?”
    林晓强看了他一眼,好像在汤里面看到了一颗老鼠屎的模样,感觉有些恶心,顿时胃口全无了!
    沈晴雪却已经抢先说道:“他叫林晓强,我的男朋友。”
    林晓强想反应有点晚了,那人脸色刷地一下变得很难看:“沈小姐以前不是没有男朋友吗?”
    “是啊!我以前是没男朋友,可以前你也不是像密蜂一样围着我的呀!”沈晴雪的脸色也不好看,以前的她,男人唯恐避之不及,而她从京城回来后,身边就突然出现了无数死缠烂打的狂蜂浪蝶!
    那人脸色一窒,转念又强笑着道:“哦,原来是沈小姐的男朋友?这真的是稀罕事,不介意我坐下来一块聊吧?
    林晓强没兴趣管这种牛粪追鲜花,还是狗追肉包子的纠缠,只是低头欣赏着那并没有什么看头的普通红酒。
    “我很介意。”沈晴雪重重的放下了筷子,反应很大的说:“罗超海,你有完没完?我是在和男朋友吃饭,不希望别人打扰!”
    “哦?我还以为以沈小姐的眼光,一定会找位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仕做男朋友..啧啧!”那人鼻子里面都是冷气的望着林晓强叹息!
    又是一个西门独,林晓强感觉郁闷,像高智深那种让人一见如故的男人都死剩下一个了吗?不过算了,他觉得没必要和这种人多作计较,世上那么多狗不理的人,个个都去计较那不是跟自己较劲么!
    “罗超海,我警告你!”沈晴雪虽是富家千金,可她的涵养不是一般的不好,这种事情林晓强能忍,她可是忍不了,刷地站了起来,怒道:“第一,做朋友要知道分寸,处寸进尺的人是不会有朋友的!第二,我和谁交往,那是我的自由,你没资格过问!第三,做人要有礼貌,请不要打断别人就餐!第四,不要以为长得正派,就一定能做男主角,他极可能会成为让人恶心的跑龙套!”
    “okok。”罗超海又望了林晓强一眼,嘴角满是冷笑:“既然沈小姐不欢迎,那我就马上走人,沈小姐,不要动怒,不要动怒。”
    那人来的突然,去的迅疾,走的时候,目光略过了林晓强,有些讥讽,沈晴雪本来以为林晓强会问这人是哪蹦出来的,没想到他由始至终都没抬过头,埋头一味的苦吃,仿佛与他有仇的不是罗超海,而是这上桌的菜肴,化悲愤为力量的人她见过不少,可是化悲愤为食欲的她却是第一次见,只能自己解释道:“他叫罗超海,罗斯福集团的少东家,因为有生意来往,比较常接触,以前也没见他热呼过,但不知为什么,这半年他和那个西门独却着实叫人头痛!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他,真讨厌!”
    林晓强无所谓的应了一声,他当然知道是什么原因,半年见你是人见人怕,车见车灾,棺材见了也不敢打盖的肥婆,如今却是脸蛋美身材正还有整个沈氏的实力派美女!受欢迎的程度自然不能同日而言!
    二人一顿饭下来,都是蜻蜓点水一样,林晓强付账的时候虽然仍然用沈晴雪的金卡,但仍然觉得这青蜓好像是失手了,没点着水反而是跌落水里淹着了!如果沈晴雪真的问他在这里吃饭,有什么感受的话,他只能说一句,只吃贵的,没选对的!还不如他家楼下那间大排档里只要五元一份的干炒牛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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