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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章:怎么猜出来的

    虽然是累了一天,但是在回去的车上,几乎每一个作者,都是一副容光焕发精神抖擞的模样。
    其实从销量来看,大家就知道,自己的读者不少。
    可是看数字和看真人,感觉其实是不一样的。
    夏喻是这个里面,最为典型的一个代表了。和其他作者不一样,别人好歹是坐着签名,还能动动手,和读者说说话。
    她可是捧着书,一个字没看进去,就这么凹造型站在那边,站了整整十来个小时。
    红豆伸出了右手,放在夏喻的膝盖上:“我手好酸,你给我揉揉。”
    赏心悦目的妹子,说什么都是让人不忍心拒绝的,夏喻把红豆的手放在掌心里,温柔地给她揉着。
    旁边的人看到了这样的场景,笑了起来:
    “你知道红豆为什么手酸么?”
    夏喻摇了摇头,看了一眼红豆狂,红豆狂微微低下了脑袋,细长的眼睛中像含了秋水。
    “别人签名都是用的马克笔,红豆用的是毛笔,提着手臂写小楷。别说是她在那边写着了,我在她旁边,看着她写都觉得累。”
    听了这人的话,红豆笑了笑,依旧是轻声细语的样子:
    “我自小就喜欢传统的事物,麻烦点倒也无妨。”
    红豆说这话的时候,夏喻忍不住看了她几眼,心里面对她的了解,又加深了几分。
    第一眼见到红豆的人,从她说话和做事的样子,都会觉得她是一个很温和的人。但是相处下来,才会发现,这份温和中,带着一种常人所无法理解的坚定。
    想写小说,毕业之后就全职写。
    喜欢传统文化,就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穿汉服,用毛笔。
    倒也符合她的笔名,如红豆一般细腻,却又带着一种坚持自己目标的张扬和狂傲,有实力并为之努力的狂,才是真的狂!
    车还没到住的地方,书店那边的统计数据就算出来了,如果图书按作者来划分的话,鱼欢夏的书遥遥领先众人,销量甚至达到了第二名的两倍。
    销量的册数,是一个一个报出来的。
    本来大家听到自己的数量,心里面都不由得升腾出一股浓浓的满足感了的,结果这满足感还没来得及停留多久的时间,就在听到鱼欢夏的数据时,陡然消失。
    夏喻的数据,是被最后一个报出来的。
    众人扭头看她,神色莫名,夏喻被看的不自在了,挠了挠头,清清嗓子道:
    “你们都看我干嘛,等等,刚才聊到哪里了,我们来继续刚才的话题。”
    众人嫌弃:“阶级不同,不太想和你说话。”
    作者们说阶级的时候,是真心实意地觉得,彼此之间的阶级相差太远。她们的收入算不上低,比现在大多数上班人都是要高的,可是想想看,夏喻的收入是她们的好几倍,那真的是一个听起来就很夸张的数字了。
    听着众人虽然是说笑般的语气,夏喻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只是在笑的时候,她的眼中有一道异常明亮的光闪过。
    在别人看来,这或许已经是一个往常大的数字了。但是对她来说还不够,她以后可是要站在苏念卿身边的女人。
    势均力敌的爱情才有意思,他那么优秀,那她也必须做到同样璀璨。
    晚上回到住的地方,在红豆的要求下,夏喻和她调到了一间屋子里,期间红豆一直拉着夏喻的手:
    “我有好多好多话想和你说,可算是有机会了。”
    红豆的眼神那般真挚,根本让人无法拒绝。当天晚上,两个人洗漱完毕后,躺在各自的床上。
    夏喻一边听着红豆说话,一边在脑袋里面忍不住吐槽。所以和漂亮的小姐姐共处一室的日常是,听小姐姐表达对自己的感恩。
    于她而言,是随手的事情,但是在红豆心中,却是人生的重大转折。
    其实,就算没有她,红豆的小说也受人赏识,并且全部都改编成了电视剧。可是那个时候,就已经过去了太久的时间了。
    不过有成为编剧的机会,这倒是上辈子所没有的。
    夏喻不清楚王孟复的安排是什么,不过在听说了红豆要去京都后,她还是对着她眨了眨眼睛:“说不定我们很快就有机会再见到了。”
    “嗯?”红豆有些吃惊:“你应该还在上学吧。”
    夏喻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微微尴尬的笑容:“上学也可以请假的啊。”
    听起来没有太过于不合理,红豆没有深究,夏喻岔开了话题:
    “从来没做过编剧,会不会有压力?”
    红豆摇摇头:“我从小做事情就慢,一次做不好的事情,我就慢慢做。虽然速度比不上别人,但是该完成的也能完成,该做好的也能做好。”
    夏喻懵懵懂懂地听着,在不久的将来,当她再一次看到红豆时,才更为深切地体会到,她现在所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签售会结束后,就是几天的游玩时间,杂志社把一切行程都安排的很好,天天车接车送,好吃好喝,把魔都比较知名的地方,全部给玩了一遍。
    几天的行程结束后,主编问了红豆狂一个问题:
    “当初你是怎么猜出来,夏喻就是鱼欢夏的?”
    如果说,红豆当时的反应是,询问主编,这是不是鱼欢夏。主编也不会这么问了。
    可是当时看她的反应,冲上来就把夏喻给抱住,这样的动作,分明就已经是肯定了。
    红豆笑了一下:
    “因为王导说过,那本小说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给他看的。主编你又和我说了,我能被王导给选中,也和鱼欢夏有关系。”
    “而且。”她压低了声音:“这个孩子真的很善良,我觉得她会是一个愿意去帮助别人的人所以那个时候,脑袋里面就像是忽然闪过了一道光一样,我觉得,那个人就是她。”
    竟然是这样啊,主编微微地点头,没再多问什么。
    夏喻走的那天,是红豆去车站送的她,少女依旧穿着她所钟爱的汉服,头上是繁复的珠钗,站在整个现代化的街头,显得那般格格不入。
    可是她神情如水温柔,只做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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