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总不能说在聊我们的夫妻生活吧?
沈稚说:“你怎么在这?”
“跟你一样,”沈河伸手扶在她肩头,朝欧阳笙也点点头,“陪朋友吃饭。”
沈稚无意冒犯,可一时间没忍住调侃:“你又交朋友了?”
明明是个大学四年下来都没存几个手机号的人。
欧阳笙也搭腔:“你怎么不记得请我这样的老同学吃饭?当初期末作业不是我帮你,你连学分都修不满。如今就翻脸不认人,怕不是妻管严了?”
沈河笑起来,随口回答:“你就眼红吧。这不叫妻管严,叫感情好。”
对话已经到此为止,他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沈稚会意,倾斜着头,露出一张温顺的侧脸:“我今天会去欧阳家住,你记得反锁门。”
之前从未听说还有这项安排的欧阳笙略有些诧异。
等沈河离开,沈稚搅拌起冰水。
酝酿好久,欧阳笙还是说:“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没有啊。”沈稚回答得很坦然。
她们抵达楼下,乘车回去欧阳笙的公寓。两个人洗过澡,把腿伸直架在墙上敷面膜。
“确实也不像吵架。”
欧阳笙回忆起沈稚和沈河谈笑时的神色。
沈稚望着天花板,漫不经心地说:“有一些事,我们可能会产生分歧。我不敢确定。”
“——所以想有所缓冲?”欧阳笙回答,“也不是不能理解。”
又静默了一会儿。
欧阳笙忽然起身,险些拧断脖子,她激动得好像发现新大陆:“我知道了!是因为你们快第七年了吧?”
听到这话,就连沈稚也微微侧目。
终于被发现了吗?
她不发出声音,在奶白色的面膜下佯装平静。
然而,欧阳笙却两眼放光:“是因为担心‘七年之痒’吧?听说人的细胞完成一次新陈代谢需要七年,可以这么说,七年之后,人会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夫妻之间,曾经激情四射地相爱过,却流于乏味的家长里短,这样的考验——”
“……”沈稚几乎想为她的脑洞大开鼓掌,“差不多吧。”
七年之痒仅限于一般的夫妻。
而他和她,没觉得乏味,因为不曾相爱过。
沈稚只待到第二天中午。
她晚上有一个场合需要出席。是良宜高层之一组织的派对,眼下她没有什么有求于人的地方,但维系联络本身就是必要活动。
助理开车来接送,沈稚与欧阳笙say goodbye,欧阳笙还一个劲劝慰她:“每对夫妻都会有的。”
真不知道一个单身的双性恋为什么能这么胸有成竹,自信得像居委会调解小组红旗手。
坐在保姆车上,沈稚的额头抵住窗户。她翻出微信,在属于她与沈河的界面里,聊天的时间零散分布,最长一次中间隔了两个月。没有不冠以日期的时间,也没有一连串聊好几页的记录。
到化妆室才见到丁尧彩。
丁尧彩说:“你知不知道今天沈河也去?”
沈稚回答:“不清楚。那还分开发请柬?感觉很奇怪。”
“习习发消息来了,说是沈河会先去。你们到时候再见。”丁尧彩踩着恨天高在室内走来走去,声音清脆,好像能踩碎许多年轻的梦。
沈稚不说话,闭上眼睛,任由化妆刷在眼窝扫来扫去。
她穿一身墨绿色的礼服,不是高定。
沈稚取了一支香槟,朝迎面问候她的对象微笑,稍微观察一周,随即往楼上走去。人群的正中央不意味着人数多,有时候仅仅是牵扯着众人的关心。
在一处能从半山腰一览夜景的露台,她找到聚在暗金色沙发周围说笑的男女。
沈稚走过去时,盘起的长发也好、身上的长裙也罢,没有哪里因风的吹拂而摇曳生姿。
“华先生。”她说。
最中央的焦点之一,正是良宜的高层之一华子琛。沈稚来到,也理所应当加入焦点,但她好像没这个意思。
因为华子琛对面的座位上的是沈河。
“沈稚,你和沈河都好不容易休假,昨天怎么不一起出去?”华子琛微笑着打趣,“害得我和沈河两个大男人,在那分吃烤面包。”
原来和沈河一起吃饭的朋友是他。
沈稚心里一惊,脸上却笑起来:“我这是给他私人空间。”
趁着转到下一个话题,沈稚倚在旁边,纤长到苍白的手臂微微从沙发扶手上掠过。那触感极其好,相信在家居店里值不少钱。
她径自走到角落里去。
毋需多言,稍等几分钟,沈河也起身说着“借过”离席。
他在灯光暗淡的地方找到她。沈稚抱起手臂,小口小口啜饮琥珀色的酒,目不斜视地说:“你这样我会难办。”
沈河伸手搭住围栏,若有所思地开口:“我不知道你会在那吃饭。”
沉默片刻,沈稚反击:“你不也没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和华子琛搭上关系的吗?”
两个人安静了一阵,沈河转过身,与她面朝同一个方向站立。
他不怎么喜欢跟她争辩。
“那我们是不是要深入交流一下?”良久,沈河支起身。她抬眼,看到他满是压迫感的笑容。他俯身,吐息擦过她发梢。
沈稚伸手抵住他,回报以刀子一样的眼神:“别耍流氓。”
“没跟你耍流氓。只是觉得查岗不是不可行,”他却飞快脱身,行云流水般地整理袖口,换上那副肆无忌惮的冷淡态度,“作为合法夫妻。”
“什么叫‘不是不可行’?”刚说完,沈稚就觉察到不对劲,“谁要查你的岗了?!”
时不时有人经过这里,注意到他们,沈河与沈稚本来处于一点即燃的状态,又不得已要分心出来假装恩爱应付。连争执都不断被中断,于是不了了之。
两个人默不作声。
沈河突然说:“我要上洗手间。”
跟小学生课堂上举手告知老师似的。
沈稚没反应过来,抚摸着耳坠道:“去不就是了。”
“跟你说一声,”沈河极具挑衅地假笑,“怕你找不到我难办。”
等他一转身,她当即助跑上前,用肩膀狠狠撞击他的背。
沈稚没想到会这么冷。
她中途想去拿件披风。本来准备安排助理去办,结果看到年轻女生几天忙得没吃上饱饭、此时正在自助餐厅偷偷胡吃海塞,想来想去,私人停车场的治安向来很好,她还是自己动身。
沈稚一边摆弄手机一边发消息给丁尧彩,正走着,她骤然回过头。
空旷的场所里仅仅只看得到各色车辆。
她又继续往前走。
沈稚没能掉以轻心,再回头,果不其然看到几个记者。
对方也没打算一直藏着掖着,像生怕她不翼而飞似的,顿时喊着她的名字冲过来:“沈稚——”
沈稚转身就加快脚步。
不在工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接受采访是常识,但身后几位不知道怎么混进来的不速之客显而易见不在乎这个。沈稚躲进车里,刚要关门,车门就被压制性的力气挡住。
是一个男记者,停车场灯光的映照下,他的五官泛着油光,如连珠炮弹般快速说话时,唾沫星子迎面喷过来。
“沈稚你看这边!”他说。
沈稚皱眉:“我要报警了!”
然后趁对方晃神,一把将门重新关上。
报警是不可能的。对于公众人物而言,报警绝对不是最好的选择。引起轩然大波,正中对方下怀不说,受负面影响最多的还是自己。
他们有三、四个人,不知道是哪个濒危媒体的背水一战。沈稚被堵在车里,慌张到不行,手机已经变成红色的电量异常醒目。
娱乐圈中,没有哪个艺人自始至终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污点。
沈稚也曾被污蔑,不止一次。最严重的那一次是包养说,报道写得有鼻子有眼,公司效率问题,辟谣不巧地延迟了很久。
期间就发生了影迷的伤人事件。
不能再发生坏的状况。沈稚抑制住手指的颤抖,来不及细想,已经拨通了一个号码。
车窗外继续传来急促的敲打声。
电话接通一瞬间,沈稚屏住呼吸,尽全力将支离破碎的话拼凑成句子:“喂,你在哪?能不能过来一下——”
她没有觉得过去多久。
大概因为在反省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联系他。
假如有人说觉得沈河可怕,沈稚一点也不会感到意外。沈河就是那样,会令人想起弗兰肯斯坦、司汤达笔下的于连,也许有些自相矛盾,但的确如此。他本来是离群而居的怪物,却又拥有能轻易摇身一变成万人迷的双面性。
他说:“离我太太远点。”
这个人来到时没有什么绚烂的特效,只有一张不耐烦且扫兴的臭脸。沈稚抵住车窗往外看,沈河走过来。她忽然有些不合时宜地想,黑眼圈怎么这么重?他该好好休息了。
“我现在很想杀人,”他说,“所以你们最好是赶紧消失。”
面对踩雷发言,对方也没有立即退让,哆哆嗦嗦底气全失地开口:“你、你这是在死亡威胁我们吗?”
“得了吧。”
暴躁到极点,沈河冷笑一声,懒得理他们。反正有什么新闻也得先过公司,这种程度,根本发不出去。
他走过去,浑身上下都是破绽,却还是叫刚才还咄咄逼人的记者不由自主让出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