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节

    曲凭意迟疑了一下,换了身伪装,到底还是没走。
    此刻藏风楼虽以败落,但破船还有三斤铁,京城当然还有从前藏风楼的风水师在,他们迅速赶往知鱼楼,却没想到在知鱼楼看到了……余温书白日升仙的场景。
    上苍不公啊!
    惊雷之下,居然毫无损伤,更有甚者,庭院里的树都开得繁茂起来,梨花一夜之间结果,知鱼楼靠卖仙梨赚翻了!
    围观了一切的易乾:虽然很震惊,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但就算他觉得不对劲,知鱼楼他也进不去了,特别是埋酒的那个院落,天雷之下,酒坛子都灰飞烟灭了吧?
    然而一夜睡醒,他居然在床头看到了一坛沾着泥土的酒坛,上面贴着红封,上书:天下第二,而酒坛底下,有一张纸,他打开后,发现是梨树下的阵法图。
    易乾:……我就说非常不对劲了!
    他迅速起床穿衣想去找人,但只可惜人海茫茫,想要找一个躲起来的人,可太难了。
    人的一生中,能遇到一个这样惊才绝艳的人物,其实已经是他的荣幸了,不是吗?
    **
    “好气哦,知鱼楼卖果子的钱应该分我一半的!”
    曲阁主:“……你可闭嘴吧。”
    “朋友,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哦,那是你以前头发没炸的时候。”
    说起这个谭昭就非常郁卒,天雷劈啥不好,非要劈他的头发,最主要的是还不能恢复,顶着个爆炸头,谭热闹都不想出门了。
    系统:哈哈哈哈,要么炸,要么秃,你选吧。
    [没有头发柔顺剂吗?]
    系统:这个钱我能不赚吗?其实这种小钱我觉得没什么必要的。
    [你摸着你的良心讲。]
    系统:我们系统只有机芯,没有良心:)。
    小词儿一套套的,谭昭试了无数种法子都没用,最后只能在系统商城里花钱做头发,这才恢复到了从前。
    系统:哎,真可惜呢。
    “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难听。”
    谭昭摇晃着醇厚香美的酒,概叹道:“天下第一配天下第二,难道不是绝配吗?”
    “你闭嘴!”这绝对是恼羞成怒了。
    能被天道劈雷玩的酒,当然是好酒,曲凭意从不喝酒,却为它破了例,他不懂其他的酒,却也明白这绝对是天下难得的好酒。
    酒酣过半,曲凭意忽然开口:“我要出海了。”
    谭昭一楞,既然笑着举杯:“一帆风顺。”
    两人默契地啥也没提,将杯中物饮尽时,谭昭忽然从背后抽出了一个画轴:“哦对了,这图送给你,朋友。”
    “我不要!”
    但最后呢,曲阁主还是收下了,也算作临别礼物。
    风帆扬起,离开这片土地,谭昭相信曲凭意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意”的。
    **
    世事更迭,时光易变,很快就来到了现代社会。
    老师站在讲台上,正在讲古代美术史。
    “老师,我知道,这道题我会,古代著名航海家曲凭意!爱了爱了!”
    老师清了清喉咙,严肃道:“你们就知道这个!”
    “不不不不,我们还知道这是曲美人的好友画的,据说那个时代,只有他好友一个人见过曲美人长什么样!面若春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美人就美人,搁现在也绝对是第一美人!日常羡慕他好友!”
    姐妹,鸡笼警告。
    “说起曲美人的好友,他也很传奇啊,据说他还是风水大师,那个时代最后的风水大师易乾不是在回忆录里吹了此人无数的彩虹屁嘛,还说他白日飞升,简直是小迷弟啊!”
    老师终于忍无可忍,敲着黑板道:“安静,学分考试了解一下?”
    底下瞬间鸦雀无声,老师满意了,终于讲起了真正的古代美术史。
    第95章 鬼见不愁(一)
    谭昭在上个世界浪了足足十年, 是被天道爸爸一路火花带闪电劈出来的,当然离开之前,他还把原主的身体葬入了余家祖坟, 这才离开。
    再次醒来,耳边先是喧闹的嗡嗡声, 过了好一会儿声音才逐渐变得清晰, 有自行车铃铛的声音,也有汽车鸣笛的声音, 更多的是人群喧闹的声音。
    谭昭只觉疲惫极了, 他尝试着睁开眼睛, 下一刻终于还是栽入一片黑暗之中。
    缓了好一会儿,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人移动,消毒水的味道逐渐变得明晰起来, 谭昭再睁开眼,就是医生白得惊人的白大褂了。
    “感觉怎么样?低血糖,营养不良, 疲劳过度,找儿子重要, 但也要注意休息啊。”
    谭昭摸了摸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原主是在闹市的街头忽然晕倒的,说是晕倒, 其实就是猝死,太累了, 原主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眼, 三十岁的人看着像四五十岁,全是因为……儿子丢了。
    原主名叫程司,大学没毕业就自己创业成功, 有了一家小公司,毕业后就同女友结婚,同年就生下了儿子程衍。
    一家三口原本过得很幸福,但不幸总是不期而至。儿子三岁那年,丈母娘带着程衍去动物园看大象,儿子丢了,报警也没有用。
    程司用尽一切路子,还是没有找到程衍,找了一年,公司破产,妻子也与他分道扬镳,到如今,已经五年了。
    五年寻亲路,程司从一个意气奋发的职场新贵,变成了如今的落魄旅人,如果不是他倒下,这条路他还会一直走下去。
    原主的心愿,是找到儿子,并且抚养他长大。
    “我没事,谢谢你,医生。”
    医生也没再劝,谁家没孩子啊,这要是丢了,可不得找,劝是劝不动的。
    程司身上没什么钱财,谭昭很快就出院了,但在短暂的住院期间,谭某人找到了一条致富寻子的路子。
    医院是生老病死的地方,也是鬼魂滞留最多的地方。
    没错,这个世界居然有鬼魂的存在,谭昭一醒来就发现了,普通的鬼魂自然入地府去轮回,但也有鬼不愿离去,这就变成了地缚灵。
    谭昭因为在住院期间多看了某只爱爬电视机的鬼一眼,得到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笔致富基金,事情很简单,老奶奶藏了一笔私房钱,临死前没说完,他替鬼走一趟,把钱交给她的后辈就行了。
    老奶奶就是本市人,谭昭花了半天时间将事情做完,顺便还将老奶奶鬼超度去地府,就得到了三千块钱的报酬。
    不过能看见鬼也有点不好,这些鬼老是蹭过来,谭昭能控制身上功德金光之后,就一直收敛着,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为了避免睡觉被鬼骚扰,谭某人终于重新把自己弄成了金光灿灿的模样,当然只露一小部分,全部露出来那还得了,天道直接把雷往他脑袋上怼了。
    原主有一辆改造过的电瓶车,前面放的寻子传单,后头插了两面儿子照片和寻亲讯息的旗帜,这两年风吹日晒,旗帜已经有些褪色,谭昭将后面的旗帜和传单都收起来塞进行李袋,这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电瓶车收进了空间里。
    系统:好难得,你居然一上来就要花时间。
    [我要是会算命还要你?赶紧的!]
    程衍是被拐走的,当初警察追查人贩子的时候,其实差点就逮到人了,只恨这些人贩子太过狡诈,在西南方向丢了踪迹,原主这五年也是在这一带寻找。
    却没想到系统查出来的消息,却不在西南,而是在岐山附近的一个小山坳里。
    岐山位于国家的中部地带,靠西边有连绵的大山,这些年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山里有不少人都走了出来,但也有一部分仍旧住在山里,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当然不准确,但有时候却非常适用。
    谭昭买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到岐山市,然后一路转中巴、面包车,再到小摩的,又再走了五公里的路,这才看到了五谷村的村口。
    [是这里吧?]
    系统:按照检索信息,就是这里没错了,程衍当年被拐,因为高烧一路辗转被人贩子卖给了村里一个叫吴大旺的人,吴大旺四十无子,也讨不到媳妇,花了一万五买下程衍,并给他改名叫吴小旺。
    [他还活着就好。]
    系统无声,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一样。
    五谷村听着不错,却是个非常贫穷落后的村长,这里全村人都姓吴,三十多户人家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山坳里,一有生人来,整个村子都能知道。
    谭昭在来之前,为了给便宜儿子一个好印象,换了身齐整的衣服,还去理了个头,甚至还买了身八岁男孩穿的衣服放在背包里,将登山包塞得满满当当的。
    他这模样,倒是像极了出来登山迷路的驴友。
    坐在村口的老人看见他,操着浓重的乡音说了他一句话,大意是让他走,态度非常恶劣,就是本村不欢迎外人。
    不欢迎外人还买孩子?呸!
    更让谭昭气愤的是,这五谷村里还有不少女婴鬼魂,因为怨念都纠缠在一起,就在村口破败的牌坊下面。
    “推什么推!老子是来找人的!”
    谭昭剃着平头,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又因为常年日晒皮肤呈现古铜色,一米八几的个头,此刻倒是显出几分凶相来。
    这老人见赶不走他,立刻便喊了起来,声音那叫一个响亮,立刻就有青壮年举着家伙跑出来了。
    “找谁!我们村没有你要找的人,赶紧滚!”
    来人举着把钢叉,三四十的年纪,满脸横肉,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
    谭昭伸手就把人钢叉给掰折了:“凶什么凶!老子玩这个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这狠的怕横的,村民立刻就有些害怕。
    而就在谭昭在村头跟人起冲突的时候,半山腰一个破败的小木屋里,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捂着额头站起来,只可惜他的手太小,包不住还在流血的伤口。
    只一刹那,小孩楞了一下,他将手放下来,看着粘着灰土血液的小手,忽然瞪大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他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重物从他耳边飞驰而过,他下意识地一缩,酒坛子破碎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
    他又重新捂住了额头。
    “你个没用的东西,老子花了一万五把你买回来,就是来克你老子的吗!还不赶紧去做饭,老子瘸着一条腿,难道还要老子弄东西给你吃吗!信不信我打死你!”
    吴大旺喝得醉醺醺的,拖着一条瘸腿骂骂咧咧地走过来,这几乎是他整个童年的阴影,而此时此刻,又这么活生生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头上的伤痛得他无法思考,但本能让他下意识地逃。
    于是男孩开始跑,吴大旺一见,又提起木棍追,一个跑一个追,路过的村民半点不劝,还看热闹似地吹起了口哨,还有小孩子喊打打打的声音飘过,而跑着跑着,男孩终于想起了自己的上辈子。
    他不是死了吗?怎么又回到了这里!为什么还要让他回来!他宁可死了!
    他满心悲愤,但头上的钝痛越来越大,鲜血流到他的眼睛里,就是这一次,他会被吴大旺打到瘸腿,终身无法治愈。
    鲜血越流越多,痛到他看不清路,脚下一个栽倒,砂砾触碰到伤口,痛得他控制不住地叫了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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