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孟新堂下意识地看了沈识檐一眼。沈识檐依旧不动声色地站着,任凭许言午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
“累得?”许言午看起来不大相信的样子,可他看孟新堂也没说什么,还在他看过去的时候朝自己点了点头,就没再继续盘查。
出了店门坐上车,孟新堂才问沈识檐为什么要撒谎。
“这小孩儿心思重,联想力还特别丰富,爱瞎想。”
沈识檐这么说,孟新堂又琢磨了琢磨,还是觉得不大对劲。临别前,他又不放心地叮嘱沈识檐,以后碰上这种医闹的真的要躲着点,躲不掉也得保护好自己,别老老实实地站着不还手。沈识檐笑着应下来,说怎么他们一个个的都爱给他上课。
等开车走了一段,孟新堂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一拍脑门,想起来自己光顾着观察沈识檐的情绪,都没问他肩膀的旧伤是怎么来的。趁着堵车,他赶紧给沈识檐发了条消息。
沈识檐回得也快,也简单,说是以前不小心被砸的,没事了已经。
孟新初的婚礼将近,小两口不得不在吵架中抽出时间来忙婚礼的大事小事,简直一团混乱。正好孟新堂最近没事,孟新初便像捡了个天上掉下来的大宝贝一般,天天拉着孟新堂跟着忙活。
“要什么字体?”
孟新初趴在茶几上,捏着孟新堂给她写的一纸字样,点了点孟新堂惯写的那种:“就这个就行。”
孟新堂扫了一眼,便提笔,写下了第一封喜帖。
“哥,你这小老头的爱好,终于在你妹妹这派上了用场,开心么?”
孟新堂低头写得认真,很配合地回答:“开心,又有点不开心。”
孟新初嘿嘿地笑了:“舍不得我啊?”
看着郑重其事的孟新堂,孟新初想起来为这喜帖她还和她未来老公吵了一架。她坚持要全部手写,她老公却说这得写到什么时候去,而且他们俩的字都这么丑,难道还花钱找人写?假装文艺,没有真情实感,想都别想,咱家不惯这毛病。
孟新初当时就给孟新堂拨了个电话,只说了两句话便把事情交代了,那边想都没想就应了下来。挂了电话,孟新初朝着旁边的男人一梗脖子:“你不惯我哥惯,气死你。”
孟新初陪他写了一会儿,又声情并茂地赞扬了一番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字体,还拿手机给他拍了张照片留念,做完这些终于觉得无聊了,跑到屋里去打游戏了。
孟新堂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一封一封慢慢写着,等长长的名单过了一大半,他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这个名字太特别,让他连重名的可能性都没有考虑。
他盯着那个名字看了两秒,扬声喊了孟新初。
“什么事?哎呀我刚要打排位。”孟新初小跑出来问。
孟新堂将笔抵在那个名字边框的下缘,问:“你认识他?”
孟新初弯腰看了一眼,立马说:“我同学啊,初中高中我俩都是同学。”
说完觉得奇怪,她刚想问孟新堂难道也认识他,就看见他哥一脸恍然的表情。
“也对,”孟新堂喃喃道,“你俩应该同岁。”
“嗯?你们认识啊?”
“嗯,”孟新堂点了点头,“偶然认识的。”
不知怎么的,孟新初忽然来了劲,也不惦记着她的排位了,盘腿挨着孟新堂坐下来开始演讲。
“我跟你说,我这个同学,老牛了,我这辈子佩服的人,第一是咱爸,第二是咱妈,第三是你,第四,”孟新初抬起手,勾出食指敲了敲纸上的那个名字,“就是他。”
孟新堂愣了愣,垂眸,伸手打开了孟新初戳在“沈识檐”这几个字上的手指头。
你佩服就佩服,拿手戳人家干吗。
这幼稚的想法恐怕孟新堂细究起来自己都会觉得好笑,幸好孟新初沉浸在自己描述老同学的思路里,压根没注意到面前这个老男人的小肚鸡肠。
“哎哥,你记不记得,03年我高考,闹非典来着?”
孟新堂当然记得,那年是他送孟新初去的高考,小丫头还趴在他肩头哭了一通。那年考场的气氛格外凝重,考生都带着大口罩,进场之前都要量体温,比起其他年份,03年的高考真的有些像战场。
“非典哎,光新闻报道就死了多少人,不说病患,医务人员就死了多少。那年我同学里,本来想当医生的都没报,放榜的时候只有沈识檐,”孟新初一拍大腿,“高分录到最好的医学院。这才是勇士好不好!”
孟新初可能是说得太激烈,刚说了这么几句就嚷着“好渴”,开始找水喝。因为这几句话,孟新堂突然觉得胸膛里有热热的东西涌动。他轻轻勾了勾嘴角,觉得这倒真像他会做出来的事情。坐在那想着,他却好像清晰地看到了那年的沈识檐坐在高考考场上,认认真真答题的样子。
“我记得那会儿我还问过他,怎么报了医学院。他说他爸爸就是医生,他觉得做医生很有意义,他喜欢,就报了。哦对了,我记得他爸爸好像是呼吸内科的,挺有名气的医生,非典的时候一直在一线,但还挺幸运,没被感染,还被新闻报道过。但是后来……他爸爸去世了,听同学说没过多久他妈妈也去世了。”
“去世了?”
有那么一刹,孟新堂竟有些不知所措。他艰难地接受着孟新初话里所包含的信息,却怎么也无法将父母双故的经历与沈识檐对应上。他觉得沈识檐这样的人,起码会有一个很温馨、能汲取力量的家庭,他甚至猜测过他的父母会是怎样的人,无论怎样,他都觉得他不可能是一个“不幸”的家庭里的孩子。他是真的没想到,他会是孤身一人在这世间。
不知不觉,他攥紧了手,犹豫片刻,他还是打破了自己一贯的规则:“因为什么?”
“不知道,这么大的伤心事,谁也没问过谁也没提过,就都假装不知道。不过当时听说的时候,我们都挺难过的。”孟新初蜷起腿,叹了声气,“哎,世事无常。不过我真的挺佩服他的,我觉得父母出事的话,真的能对一个人打击特别大,我那个还挺要好的朋友,他妈妈生病去世以后,他整个人都像变了个人一样,也不爱说话了,对学习什么的也没什么热情了。但是沈识檐不一样,我有时候会跟他聊天,后来也见过几面,倒没觉得他变了很多,要说变,就是变得比以前更牛了。”
孟新堂一言不发地听着,心里情绪翻腾,大脑却像死机了一样,只剩下初见时沈识檐的那一个侧影。
“哦还有,”孟新初拍了拍孟新堂的大腿,“汶川地震他还去救灾来着,我们都不知道,还是后来听一个跟他挺好的男生说的,他去的就是震中,是最先进去的那一批医护人员里的,好久都没联系到人。简直了,这就是英雄啊!”
说这话的时候,孟新初的眼里都闪着崇拜的光,比提起喜欢的男明星的时候还亮。最后她拉着孟新堂的手,下了结论:“反正我身边的人里,他绝对是我偶像,男神一般的存在。”
等孟新初走了,孟新堂还没缓过劲来。不过是听了关于沈识檐的这些描述,他似乎就已经能勾勒出他曾走过的路,曾经历过的痛,鲜活到让他呼吸困难。
他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有几滴茶水漏在外面,他用手指在水上点了点,鬼使神差地,写了一个名字。
好像在写成这个名字的一瞬间,眼前的场景就和那日在茶馆时重合了。
注视着那两个字慢慢变干,他心中有冲动,还有期待,他没有对男人产生过这样的感情,即使曾经的恋爱,好像都没有这样浓烈过。他不知道这样的心情是否已经可以称之为喜欢,又或者,已经可以再深一步,去攀援那个“爱”字。
“和男人谈恋爱,会很辛苦吗?”
握着茶杯,他轻笑出声,忽然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可真是愚蠢。
孟新堂将茶杯放到茶几上,重新坐下,摆正了面前的请帖,又小心地将杯子推远了一些。刚要落笔,又顿住,笔尖悬着比划了两下,他皱着眉歪了歪脑袋,俯身,从抽屉里翻出两张稿纸。
笔尖摩擦着纸张,发出沙沙的声响。
等他终于觉得满意了,正式写请帖了,两张稿纸上都已铺满了“沈识檐”三个字,细细密密,层层叠叠,像不为人知又按捺不住的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