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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章 金国木乃伊

    姜知绵是真心无力吐槽白与乐这身衣裳。
    从头到尾,从头发丝到手指尖,都是给包得严严实实的。
    加上白与乐喜欢穿白色的衣裳……
    远远看去,还以为埃及的木乃伊是从金国传过去的呢!
    “小白,你这么穿,不觉得很热吗?”姜知绵好奇询问道。
    毕竟大夏天的,大家都想着怎么样才能凉快一点。
    白与乐倒好,裹得密不透风。
    偏偏白与乐还朝着她摆手,“不热,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喘不上气来。”
    仿佛有一双鬼手,捂住了他的口鼻似的!
    麒麟走上前去,很嫌弃的扯开他脸上蒙着的软绸布,“捂这么严实,没憋死你,都算是老天不长眼了。”
    “哎?”白与乐很震惊,“我突然就能喘气了,麒麟,还是你对我好。”
    麒麟走开,表示不想搭理蠢货白与乐。
    姜知绵则劝,“小白,你还是正常一点吧,这样去山上,多难受啊。”
    “可是山上有蚊子,花肚的,咬人又疼又狠,我怕~”白与乐可怜巴巴,琥珀色的眸子里,眼泪说来就来。
    姜知绵也真是怕了他这招。
    只得作罢,“好吧,你开心就好。”
    一行人就进了土匪山去。
    如姜知绵所想,土匪山的那个山谷里头,真的有不少的好东西。
    除开做胭脂口红用的各种花料之外,还有大量的野生薄荷。
    倘若把这些野生薄荷给种植,就能制造出薄荷精油来。
    而夏天,最需要的就是薄荷精油了。
    毕竟薄荷精油具有消炎杀菌,以及防止蚊虫叮咬的效果。
    有了这个,白与乐就再也不用裹得跟个木乃伊似的上山了。
    正想着,一旁的迟墨寒又有新发现。
    “那边紫色像绒球的花儿,你用得上吗?”
    姜知绵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瞬间很惊喜,“是菜蓟。”
    菜蓟属于菊科,长出来的花像是一颗毛绒球似的,呈淡紫色,十分好看。
    而她不仅好看,还是一道高营养价值的名贵保健蔬菜。
    当然啦,也是可以做护肤品的。
    菜蓟具有改善毛孔粗大和美白的功效,在现代很多毛孔收敛水里都有添加。
    姜知绵很是开心,同样打算把这些菜蓟给挖到寨子附近种植。
    上山的时候,她就给每人配了一把小锄头,方便挖东西的。
    这会儿特意交代,“一定要挖深一点,菜蓟的根很深,要是挖断了,很容易种不活的。”
    “五嫂,咱们就在这里摘得了,下次还要,就再来啊。”白与乐不想挖,毕竟他穿的是白衣服,怕弄脏。
    “也不能总上山,未知因素太多了,再说种起来,每年都可以播种和收割,更方便啊。”姜知绵道。
    当然,也是因为这些东西能种活。
    有些野外生长的花草,是没办法进行人工种植的,像是这样的,姜知绵就只能放弃。
    可眼下有机会,为什么要放弃呢?
    白与乐无奈,只能嘟嘟囔囔的蹲下身子,开始干起活来。
    挖出来的野薄荷和菜蓟,根部都保留了一块泥土,这样能让植物的存活率变得更高。
    可挖了一会儿,姜知绵就发现了不对劲。
    这些菜蓟中间,居然有很多都没有叶子和花托了。
    而这两个部分,正好是用来做菜的。
    难道是有人摘走吃了?
    姜知绵本能就想到了那些土匪。
    可再一想,那些土匪已经被抓走很久了,而这些叶子显然是最近几天才被摘走的。
    其他人别说上山来摘菜蓟了,恐怕连怎么进入这个山谷都不知道。
    除了朱白氏。
    可朱白氏最近都忙着在寨子里头翻东翻西,经常能在官兵查缴之后的屋子角落里翻到铜钱之类的。
    找钱和摘菜蓟叶,当然是前者毕竟有诱惑力啊。
    “五嫂,是不是野人啊?”白与乐好奇的询问道。
    他以往看书,见书上说,山里头是有野人的,面长长毛,双脚直立行走,身高十尺,常以树藤荡行与山林之中。
    这些菜蓟叶,没准儿就是野人摘走的!
    “神农架野人?”姜知绵诧异。
    白与乐就更加笃定了,“你看,五嫂还知道这个野人的名字呢。”
    说完,又十分惊恐的看向姜知绵,“五嫂,你怎么知道他叫神农架的,难道你早就见过他了?!”
    姜知绵当然没见过。
    只是小时候看电视,正好看见有解密节目,播的就是神农架野人而已。
    至于神农架,这是个地名啊!
    “我瞎编的。”面对白与乐,姜知绵也只能这样回答。
    可白与乐还是觉得心里慌慌的,“五嫂,咱们还是回去吧,改天再来好了。”
    “啊,可我刚开始探险啊,连背篓都没装满呢。”姜知绵不太愿意。
    好不容易上山一趟,当然要努力多找点东西啊。
    “可我怕死。”白与乐怂怂的。
    麒麟便道,“有我在,你死不了。”
    “就是,有麒麟在,你死不了的。”姜知绵点头,“再说了,要真的有野人,看见你这样好看的男孩子,肯定不会杀你的,而是把你拐回去当野人相公!”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一部几百万字的小说来。
    名字就叫做《野人老婆有点拽》。
    嗯,一听名字就很劲爆。
    麒麟默默攥紧了手里的佩剑,“我觉得,我们还是回去吧。”
    面对突然变卦的麒麟,姜知绵很受伤。
    说好的要当一辈子的盟友,怎么说叛变就叛变啊!
    好在迟墨寒还站在她这边,沉声道,“没什么野人,继续走吧。”
    他一发话,白与乐和麒麟就不敢吭声了。
    姜知绵则朝着迟墨寒投去崇拜的小眼神。
    继续往山上走,在一片向阳的山坡上,姜知绵还发现了攀附在柏树上的野蔷薇。
    生长十分茂盛,已经形成了一堵花墙。
    也因为山谷气候比较特殊的缘故,分明已经是夏日,这野蔷薇却还在茂盛而倔强的盛开着,吸引了好多的蜜蜂和蝴蝶。
    绿茵草地,粉红花墙,以及无数翩翩蝴蝶。
    姜知绵很想变出个相机来,这样就可以和迟墨寒合照一张了。
    只可惜这是古代,不满足条件,憋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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