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途中全是丧尸,他居然能毫发无损地过来,怎么可能?
    江妙妙不信,“是不是跟着什么队伍一起过来的?我不相信你能一个人走这么远。”
    他身材是好,力气估计不小,可是身上没武器呀,连把水果刀都没有。
    这本书里没有异能,丧尸们战斗力又强,人类除非跟着军队,否则就是被压着打的存在。
    陆启明耸耸肩,继续嚼自己的猪肉铺,无所谓她信不信。
    江妙妙一把抢了过来。
    “不许吃,你今天已经超额了。”
    “你……”
    她拿出协议,指着第一条说:
    “看见了没?每天不许超过五百克,你今天至少吃了我五公斤。”
    陆启明的黑眸里闪着暗光,声音隐隐透出威胁。
    “你应该知道,真动起手来,我打你就像打只鸡.吧?”
    江妙妙对此很有自信。
    他若是那种推崇弱肉强食,为了活下去可以滥杀人命的那种人,早在刚进来时就把她弄死了,何必等到现在?
    除非……他想把她囚禁起来,当做x欲发泄物……
    她突然打了个寒颤,捂住自己的对a。
    “我警告你不许耍流氓!”
    陆启明:“……神经病。”
    不吃就不吃,他睡觉去。
    陆启明往楼上走,江妙妙想到一件事,跟在后面说:
    “你不许睡我的床,也不能随意进我房间,到客房睡去。”
    “那里没被子。”
    “等着。”
    她去卧室拿了个枕头,与一床夏凉被丢给他。
    “给你,瞧我多大方。”
    陆启明拿着被子难以置信,“现在是三月份。”
    让他睡夏凉被,到了晚上岂不冻死。
    江妙妙表示为难,“我知道啊,可是我就准备了那么几床被子,总不能把自己用的让给你吧。你比我强壮得多,肯定能挺过去的。”
    陆启明无言以对,走进客房挺着了。
    江妙妙终于安排好所有事宜,为了奖励自己,特地躺在床上,打开电子书看了半小时。
    她今天醒得早,又很难得地忙碌了一天,因此看完书就睡着了,直到傍晚才醒来。
    晚霞昏黄,别墅里没灯,客厅微弱的光线中,她看见一个人影鬼鬼祟祟地往地下室走。
    那一瞬间,江妙妙还以为是丧尸闯进来,准备扭头就跑时才想起来,自己新收养了一条“大狗”。
    她打开手电筒,照着对方问:
    “你要做什么?”
    灯光刺眼,陆启明抬手挡住眼睛。
    “拿东西做饭。”
    “你的额度用完了。”
    他从善如流地改口:“给你做饭。”
    “谢谢,我自己来。”
    江妙妙无情地拒绝,走进地下室拿了些辅料来煮面条吃。
    陆启明站在旁边眼巴巴地看,过了会儿,他彻底放弃,走去窗边抽烟。
    白烟袅袅,晚霞把他的皮肤染得金黄,因为高鼻深目,看起来还挺好看。
    面条出锅,江妙妙端着碗走到他身边。
    窗外几只丧尸在游荡,她用筷子指着其中一只说:
    “你觉不觉得它很帅?”
    “哪个?”
    “带帽子那个,穿得挺潮的,皮肤也白,生前估计不是富二代就是个小明星。要不是脸被啃掉半边,绝对是丧尸里的尸草了。”
    陆启明惊奇地看着她。
    她摸摸脸,“怎么了?我的脸又没被啃掉半边,至于这样盯着看?”
    他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
    现在是末日,谁不是在不顾一切地逃命?
    一路走来,他见过无数生死离别和你争我斗,人性在这种特殊时刻卑贱得不值一提。
    食物、水、武器、药品……这些东西在某些人眼里,比人命都重要。
    唯独到了她这里,世界就像突然换了个画风,从黑暗血腥的动作片,变成悠闲宁静的风景纪录片。
    江妙妙突然诶了声,“又来新人了。”
    他抬头看去,果然看见一个大胖丧尸摇摇晃晃地走进院子,腐烂的口腔里发出嗬嗬的刺耳声音。
    “大金链子大手表,不是暴发户就是rapper,衬衫还是gucci的呢……咦,屁股咋被咬成这样,真残忍……”
    她捧着一碗面吸溜,看着新来的丧尸唠唠叨叨,活像个话痨老太太。
    不出三分钟,丧尸已经有了个新名字——金半臀。
    陆启明问:“你不怕他们闯进来吗?”
    “怕呀。”
    “那你做了什么准备?”
    江妙妙被问住,她没有准备。
    “被咬死会很痛吧,要不开煤气自杀?”
    她之前在网上看过,吸入煤气后会中毒昏迷,如果昏迷后还持续吸入,就会死去。
    死去的状态不会太好看,容易大小便失禁。不过比起被活活咬死的痛苦,显然前者容易接受得多。
    只是这时间不好掌握。
    等丧尸冲进来再开肯定来不及,要是开早了,丧尸没进来,她却死了。屯这么多物资没用完,多可惜。
    陆启明佩服地看着她,“你活到现在不容易,真的,珍惜吧。”
    他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蒂掐灭从窗户扔出去,去客房睡觉。
    江妙妙睡了一下午,睡不着。吃完饭和往常一样,打开手电筒对着挂画练习。
    正值初春,晚上温度低得很。
    她穿着厚珊瑚绒睡衣,画了不到半小时就冻得双手冰凉。
    陆启明只有一条小胖次,盖得又是夏凉被,会不会冻感冒呀?
    她看着自己床上两条厚被子,犹豫该不该分一条给他。想来想去还是算了,他又不是木头,受不了自己会说话。
    一夜过去。
    翌日是个好天气,金灿灿的阳光洒进窗户,院子里的茶树开花了。
    若外面没有丧尸在游荡,真想出去踏踏青。
    江妙妙洗漱完下楼,发现陆启明已经起床了,在客厅地板上做俯卧撑。
    不得不说,他的□□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陆启明也看见了她,立刻停下,很期待地问:“早上吃什么?”
    她咂巴了两下嘴。
    “天天吃面,吃得都快吐了,煮粥吧。”
    她屯了好多咸鸭蛋呢。
    “好的,多煮点。”
    陆启明说完又要去运动,她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拽回来。
    “你上哪儿去?洗米做饭啊。”
    “我?”
    “嗯,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家务都归你承包,做饭也是家务。男女授受不亲,衣服我就不用你洗了,饭得做好吃点。”
    陆启明苦笑,“你还是真是一点不客气,把我当保姆用吗?”
    “你想多了,保姆是要发工资的。”
    她这个黄世仁,只负责包吃包住。
    陆启明开始洗米煮粥,江妙妙回卫生间洗衣服。
    洗衣机是没法用了,只能靠手搓。她懒,倒点洗衣液随便搓一搓就算完事,挂在窗户旁边晾着。
    天气这么好,应该晾到外面去的,最好把被子也晒一晒,晚上睡起来才暖和。
    只是丧尸们眼神不好,万一以为是个人蹲那儿,爬上来觅食弄坏窗户,那就得不偿失了。
    洗完衣服再下楼,粥已经煮好。里面加了咸蛋和火腿肠,吃起来特别香。
    唯独欠缺了很重要的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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