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_第54章
那中人早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面色冷肃的大汉的时候,整个人就不太好了,他是知道王大郎带着家里人出门访友去了的,没想到临走的时候竟然还给白春笙安排了看家护院的?这、亲兄弟也不能如此周到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中人再不敢欺瞒白春笙,也不敢赚他太多,便小心翼翼地报了一个让他心头滴血的实在价——
“最小的那个四两银子,再往后,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您若是买来放在食铺,顶好是买那几个男娃子,若是放在家里伺候茶水针线,中间那两个女娃娃不错。”
“若是都要了,您给在实在价!”这个价格和白春笙打听到的差不多,看来这中人也没坑他太多,白春笙想了想,便开口问道。
“若是都要了,我便算您一百二十两,您看怎么样?天地良心,我这回可一个铜板都没有多赚!您可以去外面问问,现在州府里买个清白丫鬟多少钱?买个大小子又是多少钱?”
“少废话!我上次租房子的时候,你还坑过我银子呢,一口价,一百两我全买了,上次那事儿咱们便一笔勾销,不然的话,我家鲲哥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白春笙不高兴地威胁道。
虽然最小的那个中人报价还算合理,但是,年岁越大的孩子价格反倒不如七八岁的高,这也是人市上的潜规则,因为太大的孩子不如小一些的好调教,方才中人却只跟他说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明显是职业病犯了,又想坑他呢。
中人一听白春笙说“我家鲲哥”就腿脚一软,差点给跪了!尼玛他上次见到这河蚌精的时候,分明还是很好骗的,怎么就和那王大郎称兄道弟一段时间,竟变得这般难伺候了?早知道他就不来这一趟了。
不过,来都来了,真要是敢不做这一位的生意,带着人走了,等王大郎那煞神回来了,只怕便要带着人去砸他的招牌了。
“就一百两!”中人咬牙道,这价钱他也不亏,只不过赚的少了罢了,若是因此得罪了王大郎,他这个中人也别想做下去了。
当下白春笙便找人去请了码头上王鲲风的熟人过来,帮忙将这些孩子的户籍转到自己头上,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等到人都走了他才发现,尼玛他自己现在还租房子住呢,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人,要安顿到哪里去啊?
“我、我们就睡屋檐子下面。”最大的一个男孩子结结巴巴道。这孩子脸上有一个大大的胎记,因此虽然长得高大壮实,但因为面貌丑陋,价格却不高。约莫是担心新主子嫌弃他们占地方,便主动提出可是睡在屋檐下面。
白春笙买下人是准备让他们帮忙干活的,不是要虐待他们的,怎么肯让他们睡屋檐下面?虽然现在的天气不是很冷,可就这么睡在外面,夜深露重,也是要生病的。
“这样吧,正好铺子那边地方也宽敞,这几日便委屈你们一下,去铺子那边,晚上几张桌子拼起来,男女各一边,中间拿帘子挡起来,先凑合住着,等作坊那边房子租下来了,你们便挪过去好了。”白春笙想了想便决定道。
食铺那边就在鱼街靠近码头的位置,有码头的人看着,安全系数比他们这一代还高呢,晚上住在那边也不用担心。最主要的是,那边的桌椅板凳都是新做的,几张桌子拼起来就是一张大通铺,下面铺上褥子,上面再准备几床薄被就可以了,反正他也要赶在王鲲风回来之前把开作坊要租的宅子租好,到时候那边租下来,直接把人挪过去,再置办些可以长期使用的床铺之类的就是了。
这些孩子刚被家里卖了,不管是不是自愿的,这会儿都是茫然且惶恐的,白春笙问了问他们各自的姓名年龄,也没给他们另外改名字,就让他们仍然用自己原先的名字,他没有兴趣收什么忠仆之类的,再说了,忠心与否,也不是改名字就能决定的,人家吕布威猛吧?历史上还不是落下个“三姓家奴”的骂名?
商秋芦自从白春笙叫了中人过来便一直默默站在一边看着,一开始是担心他太过心软又被人骗了,后来才发现,白春笙最初的好欺负,不过是因为不了解岸上的那些规矩罢了,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表面上看起来仍旧好欺负的白掌柜,现在可是一点都不好欺负了,都知道拿王大郎来压着那中人给自己减价了。
白春笙早就看到商秋芦站在那边了,处理完买人的事情之后,也没跟他客气,让他帮忙把这些人带到食铺去吃一顿饱的,再给买些便宜的衣衫鞋子被褥之类的安顿下来,十分光棍地连银子都没给他,理由都是现成的——
“你不是替王府办差吗?我现在可是替你们王府看孩子呢,腾不出手来打理自家生意,王府总得替我出了这点银子吧?”
商秋芦点头应下,带着那十几个孩子自去安顿不提。事关小世子的安危,不过几两银子的事情,他还是能做得了这个主的。
“你怎的事情这般多?”小世子呆在屋子里一个猫闷得慌,这屋子里又窄又闷,连他们王府的柴房都不如,也不知道那只河蚌是怎么住得下去的。
就在猫世子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沉迷事业的河蚌精终于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把从墙角摘来的狗尾巴草。
“给,拿去玩吧!”白春笙拿了一根旧布条,将狗尾巴草栓起来挂在灯柱上,让猫世子自己勾着玩去。
这种身份尊贵的猫,他可不敢随便陪他玩耍,要是哪里磕着碰着了,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小世子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那乱糟糟的一束狗尾巴草,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胆敢给他玩狗尾巴草的!不过……这毛绒绒的晃来晃去,看起来还不错?
猫世子原本还有些生气,被那束狗尾巴草吸引了注意力,没一会儿便专心致志地跟那些狗尾巴草较上劲了,爪子一勾一勾的,狗尾巴草的种子落在头上,便使劲晃了晃脑袋,又去接着勾着玩,乐此不疲。
白春笙见他在一边玩的高兴,便放心地拿出中人今天顺路给他带来的几处宅子的登记信息,反复对比着研究起来。
既然是要拿来做酱菜作坊的,那晒酱的场子就一定要大,所以院子的朝向便很重要,顶好是坐北朝南的,一整天都有阳光照射。而且做酱菜的话,也需要很多水,方便清洗酱缸和食材什么的,宅子最好是靠近河边,不然没有抽水泵,光是靠水井,打水都得专门安排两个人!
选来选去,最后选定了镇子外面的一处宅子,这宅子有些年份了,房屋倒是一般,胜在院子大,坐北朝南,而且屋子后面正好有一弯清泉流过,到时候稍微开凿一下,挖深一些,装一排石板在河边,便可以拿来洗涮用了。
房屋一般倒不是问题,他本来租来就是作为作坊用的,又不是自家住的,等赚了钱,他还是想自己花钱买地造个作坊的,这里不过是拿来过渡罢了,能住人就行。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处宅子因为距离鱼街比较远,年份也久了些,房屋的主人又拿不出钱修缮,一般人家也不会租这样的房子,租金也比镇上的宅子便宜些,一年只要八十两银子就行了,比他现在住的这个小院子还便宜些呢。
定下来之后,白春笙将册子重新收好,准备明日就去和中人说一下,尽快将那宅子租下来,也好安排今日买下的那些孩子过去,先把屋子收拾起来,后面的小溪也找人挖深疏通一番,再找窑厂定一批泡菜坛子,等山辣椒到货,他就可以开始做第一批辣椒酱了。
安顿好自己的事情,转过头一看,那一束狗尾巴草已然被小世子给挠秃了,地上落了一层毛绒绒的狗尾巴草籽,小猫崽子约莫也玩累了,趴在地上用爪子将狗尾巴草籽归拢在一起,又重新拍散,一个人也玩得津津有味的。
“世子,天色不早了,要不要沐浴歇息?”白春笙蹲下来看着他。
“你这手都包成这样了,能替本世子沐浴?”猫世子抬眼看了他一下,“去,将商秋芦唤进来,替本世子沐浴。”
“要不是为了救鲲哥,早把你赶出去了,还吃鱼面呢?垃圾堆里捡鱼刺吃去吧!”白春笙腹诽了两声,认命地跑出去找商秋芦去了。
晚膳是白春笙特意命人做的鱼丸,他自己除了白粥之外,还有一碟子烤的金黄喷香的鱼排,这是谢篁趁着王鲲风不在,悄悄给他做的,也不多,一碟子只有不到十片鱼排,按照白春笙口述的做法,烤出来的鱼排外面抹了一层蜂蜜,金黄色的看着就十分诱人。
猫世子吃光了属于自己的一大碗鱼丸之后,便眼巴巴地看着白春笙手边的烤鱼排,这货自尊心还挺强的,再馋也没开口讨要鱼排。
还是白春笙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开口问他要不要尝一块,猫世子十分矜持地表示既然他都开口了,那本世子便勉为其难地尝一块吧。
烤好的鱼排酥香有嚼劲,猫世子用他那一口乳牙啃得十分卖力,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呼噜美滋滋的声音来,完全不像是勉为其难尝一口的模样,那么一块鱼排,没一会儿便被他吃完了。
他吃完了也不说话,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你,那眼神仿佛在说:该死的,怎么还不给本世子进献烤鱼排?
白春笙强忍笑意,将最后三块烤鱼排连着碟子一起放到他面前,猫世子满意地看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啃鱼排去了。
从商秋芦发出密信到豫亲王府来人,不过短短五日,白春笙却感觉自己好像熬了大半辈子一般,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位猫世子太难缠了!
也不是难缠,其实第一次见面他对猫世子的感觉还挺好的,乖巧可爱的一只小奶猫,简直是个萌娃!
只可惜,萌娃这种生物,大概只生活在别人家,不信你自己生一个试试看?保证烦到你怀疑人生。
世子爷面对陌生人的时候还是很能装的,一派清贵高华,可是,约莫是和他混熟了的缘故,近日愈发有变身熊孩子的征兆,吃饭的时候只肯吃鱼丸而不肯吃饭,更别提蔬菜了,洗澡的时候便开始嫌弃县里买的香胰子味道实在难闻,不肯用香胰子就算了,还喜欢在草丛里扑腾得一身脏,白春笙几乎是每天都换被单,也扛不住他在上面乱滚啊!
这哪里是清贵高华的小世子?分明就是亲戚家过年来串门的熊孩子!
就在白春笙即将崩溃的时候,豫亲王府的大船终于靠岸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白春笙几乎是喜极而泣!简直比小世子本人还要期盼他的爹娘早点来接他!
商秋芦也不敢再任由小世子如往常那边肆意玩耍,早在得到消息的时候,商秋芦便哄劝着小世子洗了个澡,将浑身毛发打理得油光水滑,穿上了商秋芦命人从州府给他订制的小衣裳,头上还戴了一个小小的玉冠,看起来又是清贵高华的王府世子一枚了。
豫亲王权倾朝野,出行自然也阵仗浩大,光是伺候夫妻俩的下人就装满了八艘大船,清水河太过狭窄,亲王规制的大船进不来,便换了州府的官船,耽搁了半日,总算是到了清水河镇的码头。
码头提前三日便戒严了,这三日镇上的人都没事可做,又不能随意乱走,权当是放假了,这会儿都搬了板凳站在自家围墙后面,趴着墙头试图去看街上的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