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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61章天仙地仙囹圄

    丁永强是大地方的神仙,吴中是这个小地方的神仙,对于刘飞阳来说,前者遥不可及后者同样遥不可及,能坐在一起吃饭并不代表身份地位一样,他一口一口的喝着,听着吴中口中讲的大道理,都是些完全没有营养价值的话,类比起来和农村妇女坐在炕头上嗑着瓜子扯家常,并无半点区别。
    曹武庙站在一旁,用小媳妇受气的哀怨眼神看着,让人觉得有些好笑,开始时插了两句嘴,可吴中没有顺着他话往下说的意思,也只好悻悻的闭上嘴,心里是又愤又怨。我唐唐食杂店老板,居然能站在旁边当看客?好吧,这也没什么,可炕上坐的是穿军大衣的犊子,他有何德何能跟我比?
    又忍不住猜想,这犊子先是引来了那些陪酒姑娘,又是张晓娥那个浪/货过来发贱,现在是吴中坐这跟他喝酒,难道他身上有什么魔力?
    他自认为自己头脑还行,旁边房子刚租出去的时候,说要开旅店自己嗤之以鼻,也能稳定的收点房租,现在旅店走上正轨,自己把房子收回来,前期投入没有了,客流也稳定了,属于坐收渔翁之利的买卖,放眼中水县谁能比我精明?
    他偷偷瞟了眼傻乎乎的犊子,得出的结论还是:傻人有傻福!
    像自己这样精明的人注定要独立奋斗。
    事实上,谁心里有苦谁知道,刘飞阳心里是叫苦不迭,如果能把杯里的酒让出去,他会加根香肠送给曹武庙。吴中嘴上没有正经话,可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窥觑自己身上有什么过人之处。
    他不相信吴中能透过皮囊看到自己骨子里的美,换句话说,当吴中知道自己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一脚把自己踢开。
    在他和柳青青之间,刘飞阳选择的无疑是后者,怕的就是步入张腾的后尘,飞阳变了小刘。
    “蛤蟆走了,痛心啊!”
    吴中抿了口酒,口中带点惋惜的说道,他属于怎么喝脸都不变脸色的那种,现在也看不出什么变化,说话的同时,仔细观察刘飞阳的反应。
    “蛤蟆?”
    “蛤蟆?”刘飞阳刚刚说出个问号,旁边憋得直放屁的曹武庙终于开口了,又瞪着眼睛呆萌的问道“蛤蟆哥去哪了?上外地发财去了?”
    吴中心里暗骂该死,刚刚说道正题就被这老家伙打断,在看对面的犊子面色已经恢复如初,只能拿出自己的好脾气,道“人没了,跳楼自杀了,前几天的事”
    “哎呀…人活的好好的怎么能自杀呢?天天桑塔纳开着,金链子戴着,挺潇洒的啊”曹武庙喋喋不休的问,显然还出于震惊之中,饶是他精明的脑袋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刚才刘飞阳就打算装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现在自然也不会答复,也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话题,眨眼等待答案。
    “哎”吴中叹了口气,一拍大腿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他心里是咋想的谁知道,可能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呗,就是可怜婷婷了,那孩子才几岁,没了妈又没了爹”
    曹武庙现在算是发现新大陆,也可以说这个消息让他震惊,把他在没生炉子之前才会坐的板凳搬过来,坐到二人中间,瞪着眼睛又问。
    “我前两天还看到他开车过去呢,人活的好好的,穿个中山装挺立正的,说没就没了,还跳楼!不应该想不开啊”
    吴中主要目的是来试探刘飞阳,虽说没试探出来什么,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没想着今天就能把所有看透,如果这样,这个人也不值得重视。
    他又万万不愿意和曹武庙这个老东西费口舌,抬起手拍拍曹武庙的肩膀“是啊,谁能想到人说没就没了,跟做梦似的,活着的好好活着吧,你们先忙,我还有点事,先走”
    他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到火炕上,随后不留痕迹的对刘飞阳点点头,迈步出去。
    “慢走啊…”
    曹武庙抬起还没坐热的屁股,给他送到门口,回过头看刘飞阳还在炕上坐着,也忘记刚才那股愤愤不平的劲,年纪一大就看不惯生离死别的事,况且这人还是名人,物伤其类的坐到刚才吴中的位置上,习惯性把钱收起来踹到自己兜里。
    没管吴中的嘴干不干净,拿起那还有一两酒的杯子,喝了一口,仍旧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天花板,眼里还有点水雾“人这一辈子啊,真不能想明天,说没就没了,还说啥啊,喝酒吧…”
    抿了一口之后见刘飞阳没有任何回应,也不再暴躁的动手动脚,缓缓又道“你还太小,理解不上去!蛤蟆虽然比我小,但他混的好,想当年要开龙腾酒吧的时候才多大了,三十岁左右,就在食杂店门口啊,一个人砍翻十几个,马路上都是血,就咱们食杂店玻璃上都溅上血了,猛,真的猛,号称中水第一猛人,放在古代也是张飞那种,能喝断长坂坡”
    “呵呵…”
    刘飞阳闻言摇头笑了笑,作为成功者,他对蛤蟆的勇猛都是道听途说,至少在动手的时候,他没看出来蛤蟆有开天辟地的架势,寥寥两拳也就那样,不过这话他没必要说出来,一方面是他从来不背后谈论过世的人,是非功败他都不会再说,另一方,也就没必要让曹武庙知道。
    “瞅瞅你那个损样,还不信,去去去,刚才酒喝了香肠也吃了,赶紧干活”
    在曹武庙认知的中水县里,蛤蟆确实是顶尖大哥,他看不惯刘飞阳脸上什么都不懂的表情,认为自己崇拜,这犊子理所应当露出个更加崇拜的神情。伸手给推到一边,反手又把剩的半袋花生米半个香肠往自己这边拿拿,见刘飞阳走进柜台,心里憋着话难受,又道。
    “我跟你说,就你这样的,蛤蟆一个手能打三,反手还能扒拉倒四个,你别不信,曾经有个两米多高三百多斤的胖子,愣是要跟蛤蟆比划一下,也是在食杂店门口,五秒钟,就五秒钟让蛤蟆放倒在地,那家伙哭爹喊娘叫个惨啊…”
    “这么厉害?”刘飞阳终于附和一句。
    “那是啊!”
    曹武庙一边说,一边晃悠着身子,嘴角已经有白色的唾沫,看的让人有些反胃,可他一口花生米一口酒的喋喋不休,还挺有滋味。
    刘飞阳眼睛是看着他,心里没有继续交谈的兴致,任凭他自说自话,心思已经飘到九霄云外,他不傻,反而很聪明,吴中的到来绝对不仅仅代表他自己,更代表着一种苗头。
    丁永强是天仙,在他的三言两语之下自己成功从芙蓉山庄出来,可保不齐钱书德这位市里首富,会不会像吴中似的,也来试探试探,究竟因为什么能得到神仙赏识,吴中的试探可能是坐在炕上喝喝酒,那么钱书德断然不会用这种肤浅的伎俩。
    阎王好哄小鬼难缠,他在想着,如果有点事,也得坏在那个断了两条腿的孙红文身上。
    如果,孙红文能再次站起来,来屁大的中水县,自己得怎么应对?
    吴中是地仙,今天是第一次出现,绝对不是最后一次,他亲近自己代表着有期望,当有一天期望变成失望,他这个小人会不会做出什么事,也很难判断。如果把自己像个鸡肋似的扔到一边算好的,万一这犊子失望至极,对自己做点过分的事。
    自己手上是摸血还是摸屎?
    这个神仙的出现看似对他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可是想想,好像让他深陷囹圄,没有高墙铁网只存在于黑暗中的囹圄。
    变了,一切都在变。
    有些头疼的抬手挠了挠头。
    这个平淡的举动看在正滔滔不绝的曹武庙嘴里显然不对,刚才他的话也不知说到哪里,此时指着刘飞阳的鼻子,开口讥讽道“你想不明白,就你那榆木疙瘩脑袋也不可能想明白,蛤蟆那是神一般的存在,战神!其实吧,那个叫婷婷的我倒没见过,也不在乎,就是那柳大美人以后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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