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逍遥游
如果笑褒姒还活着,一定不会觉得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是个笑话。
这世上有个男人肯为了一个女人与天下为敌,这个女人怎么会不对这个男人眷恋?
李牧野,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回到国内去。”
那岂非会十分危险?
“最危险的地方也许也会是最安全的。”李牧野道:“而且在西方,像咱们这样的两个人实在太明显了。”
你不能把我交给高月龙之外的任何人。
“放心,除了高月龙,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必须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才能把你带走。”
李牧野,我不喜欢你这么说,如果真遇到了六大天王级别的危险,你把我交出去也可以。
“小傻瓜,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咱们可没那么容易落到那步田地。”
李牧野,我希望你一直好好活着,有一天活成这江湖世界里的帝王。
“哈哈,你可真瞧得起你这便宜老爸。”
别拿我的话当小孩子的胡言乱语,我是很认真的。
“好好好,那我就借你吉言,今后就以这个江湖世界中的帝王为目标。”
你是打算这么背着我走回去吗?
“随遇而安才无迹可寻,这一路咱们走到哪里对方就追到哪里,就是因为咱们跟外人接触太多了。”李牧野解释道:“我可以绝对信任安娜,但没办法给予轮胎帮相同的信任。”
所以你拒绝了她给你安排的交通工具,还选择了用不告而别的方式离开莫斯科?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不给任何人留下线索。”李牧野道:“我用飞天夜甲带着你连夜飞出莫斯科城,相信绝没人能想到咱们能在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的情况下一夜之间离开莫斯科。”
飞天夜甲是鲲鹏道人的独门绝技,他是古代夜叉国的遗民后代,可惜这次也被文雕龙给伤了,幸亏他把这门绝技传给了你,我听姑姑说过,当初他欠了李中华很大一个人情,大概是这个原因才传给你的。
“说起夜叉国,好像在古代的时候就是在咱们要走的这条路线上。”李牧野道:“咱们要回到国内,只管奔着东方一直走就对了,这一路说不定会很有趣。”
这样的话要走很久,你不是有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在来年二月份之前赶到北美吗?
“无妨,时间还早。”李牧野道:“咱们回到国内,我安顿好你以后再去北美,时间上还来得及。”
你要把我一个人丢在国内?
“只是暂时的,找一个信得过的人照顾你。”李牧野道:“大隐隐于市,你先躲藏一段时间,等我联络上高月龙再一起来接你,这么做对你对我来说都是最安全便利的。”
我想知道你打算把我交给什么人照顾?
“自然是我信得过的,别人又很难找上门的人。”李牧野宽慰道:“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
沿途上,二人尽量不与人接触,李牧野只有一次为了快速远离莫斯科,避开可能的搜索范围,才从一个农夫手中买了一辆摩托车,一路骑了几百公里,没油之后便丢弃到一片荒无人迹的山谷河沟里。
为了尽可能降低暴露的风险,上路后李牧野专门给她做了个简单的化妆改扮。白新月本来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却被李牧野在第二天就给剃成了小秃瓢,换了一身男孩子穿的衣服,看上去像个假小子。白新月对此极力抗争,但小野哥却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小姑娘也只好含着眼泪送别一头秀发。
长发落地,随风而去,小姑娘赌咒发誓必报此仇,早晚要把这坏蛋也剃个大秃瓢。
数天后,李牧野带着白新月用步行的方式穿过边境线,进入到哈萨克斯坦境内。
一路上李牧野勤练不缀大小周天导引术,极少停顿休息。白新月也有自修养气的诀窍,为减少暴露的风险,多半时间都是藏身在李牧野的背囊里,偶尔安营扎寨,李牧野都让她睡在唯一的睡袋里,自己则选择露宿在外面。临近农历十月,中亚地区天气渐渐冷起来,夜间朔风劲吹,即便是在帐篷睡袋中也难免冻的瑟瑟发抖。
李牧野虽然嘴巴上将白新月当成孩子以父女相称,实际生活中却恪守男女之防,任凭西伯利亚的寒流如何强劲,始终不肯越雷池半步。小姑娘正进入青春期,长势喜人,对比当日十岁孩童的身材,只身高而言,此刻的白新月已然是十几岁大孩子的体量气象。
能收心者才能自制自知自得。
李牧野把这段旅程看做了一次修行之旅。一改往昔的玩世不恭之风,一路上勤勉自持,坚忍不拔。以极大的毅力和勇气问心求道,以跋山之苦磨砺意志,涉水以锻体魄。
旅途是艰辛的,难免遭遇到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李牧野尽量避免与人接触,凭着超凡的感知能力,绝大多数时间里是没有问题的,但偶尔极少数极端情况下,仍难免要与人打交道。
在一座丘陵之间的湖泊旁,李牧野和白新月遭遇了一队巡逻的哈萨克骑兵。这原本只应该是一次彼此两下相安的遭遇,却因为对方领队的是个醉汉,忽然一时兴起要检查李牧野的背囊,发现里边背了个小光头后,又对李牧野的身份产生了疑惑,而后发现了白新月是个女孩子,便起了歹念。
李牧野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一把须弥净火将这支八人组成的骑兵小分队杀掉灭了口。之后将骨灰连他们的装备一起包个大包丢进湖中。
这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事件,极大的增加了暴露行踪的风险。对于平凡世界里的人而言,这神秘失踪的八个人也许只是一条不受关注的新闻,而对于王霸这种老江湖而言,必然会成为一条重要线索。
农历十月的中亚平原,莽莽无际,已经是一派深秋萧瑟景观。白新月的头上长出了新的短发,李牧野则不必化妆就已经是满脸络腮胡须的沧桑样子。
荒原的风吹干了他的皮肤,胡子和头发上沾满了尘土,身上的衣服早已腌臜的不成样子,看上去像个流浪的乞讨者。但是他的眼睛更亮了。耳朵更敏锐,无论是对内在的自身,还是对外在世界的变化,他的感知都更灵敏了。
他的百宝囊中必须要的东西越来越少,收起了特工腕表和发射麻醉针的戒指,浸染了炸弹药水的扑克也只剩下几张,纽扣炸弹用光后没有再补充,叶泓又给配制的须弥净火粉倒是带了许多。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日部虫地师居家旅行必备良药紫龙木血粉带的最多。
中亚平原上游动着很多野生动物,野马是比较常见的,经常能看到上百匹的大群体。偶尔还会看到三五成群的野狼,锥子似的目光盯过来的时候,会让人不自禁的汗毛炸起。这些食肉动物对服过短面大罴熊胆的李牧野不构成威胁,偶尔遭遇除了增加一点乐趣外,还会让李牧野不自觉的产生一种莫名的狂野兴奋感。
白新月把这种感觉叫返祖,是精神气质升华的一种体现。只有找到了这种感觉,才可以更好的亲近自然,了解自我的本能。这是成为一个最出色的方士必须的基础。
李牧野已经习惯了这小丫头的博学,在不知不觉间开始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指导。这丫头看似弱不禁风,身体素质其实好的惊人,在这深秋的中亚平原上,夜晚的温度已经低于零度,却从未听她抱怨过天冷,睡的香吃的也香,一路上除了对自己失去的一头秀发有些微词外,再无其他让小野哥头疼的麻烦。
数日后的一个傍晚,二人穿过一片数十公里纵横的沙漠,眼前忽然闪出一座巨大的湖泊,横亘在前方的道路上。
李牧野对照电子地图发现这里就是著名的咸海。尽管已经严重退化干涸,但人在岸边放眼过去,依然是无边无际的大海一般气象。地图标示,如果选择绕行,至少要多走数百公里,期间还要经过大面积的流沙无人区。那里是人类的禁区,野生动物们的天堂。
围绕咸海,前苏联时期这个地方的人曾因为发达的渔业资源建立起码头和城镇。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咸海因为被过度开发而大面积退化,这些城镇当中一部分已经荒废,但还是有一笑部分保留下来了。李牧野思虑一番后还是决定进到附近的城镇中寻找横渡过去的机会。
白新月很爱清洁,但是旅途艰辛条件有限,所以绝大多数时间里,她为了避免身上出汗不舒服,多半是坐在背囊里养精蓄锐的。可即便是这样,如果长时间不洗澡,还是让她无法忍受。之前数日,二人横穿克孜勒库姆沙漠,根本没条件让她打理个人卫生,这会儿早就忍无可忍了。
李牧野对她十分宠溺迁就,这一路走来早把她的脾气秉性摸的一清二楚,于是按图索骥,找到了附近的一座叫乌奇兹的小镇。这地方因为一座水坝而得名,镇上人口也以在水坝工作的相关人员为主。当地盛产棉花和各种美味瓜果。
大漠风光,明湖如镜,靠近水源的区域沙漠化还不算很严重,小镇老旧破败,人丁稀少,男人们目光不善,女人们则充满好奇,建筑物上还遗留着带着前苏联时期符号的图形。
镇子周围到处是果园和棉田,可谓是风光旖旎分外妖娆。小镇上只有一家小旅馆和一间餐馆。先把房间定下,然后再去充饥。旅馆是个大车店,两间条件很差的大房间外就只有一个单人房间,倒还算整洁。餐馆就差点意思了,以鱼肉和面包为主,粗制滥造,只能勉强充饥。即便有了号称最美味的调味品——饥饿,这顿饭也吃的不能说让人感到满足。
草草结束晚餐,李牧野带着白新月回到旅馆,一进门就看到一个黑发虬髯大汉坐在那里,见二人归来,乐呵呵自我介绍道:“敝人王霸,恭候李先生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