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游船画舫

    沈家二郎成婚在即,娶了公主代表此生不纳妾,处处低妻子一头,金枝玉叶握在手,几番欢喜几分愁。趁着成亲之前,再放肆一把,算是绝望前的狂欢。
    黄昏时节,风雨笼罩着全城,水滴敲打着河面,翻开涟漪。万里河蜿婉东去,鄱湖帆影点点,烟岚横黛,靠在岸边的巨大画舫上挂着无数的灯笼,灯光映衬着水面,波光荡漾。
    歌女杂坐,笑声不断,歌舞不绝,尽数映在清澈如镜面的河上。
    烟水茫茫,十里飘香,俊男美女成了最精彩的点缀。
    此番邀请了长安城中大多数勋贵显赫人家的公子,就连王家和白家的那两人也在邀请的行列。
    “沈家二公子大大方方的邀请了他,省得有人不请自来,其行径可见高下。”
    “是呀。”
    捧沈家的人,自然将沈家捧得高高的。
    长安城里就这两种声调,容不下第三种。
    歌舞升平,管乐齐奏,一片享乐。
    舞女们身着红衣在宴间翩翩起舞,像是从牡丹花儿里跳出来的蝴蝶,轻盈,柔软。
    相熟或者不熟的人们在不断敬酒饮酒,醉意让气氛走向高潮。
    陈平之生平最喜饮酒,酒过三旬,脸颊熏红,步伐微微有些踉跄的走到场间,推开了乐师。
    惹得服侍他的女子红娘惊呼一声上前搀扶,他推了推那半老徐娘,视线在场间搜寻。
    “不知怎么称呼?”随着这一句问话,喧闹的场间渐渐安静下来,众人都在随着陈平之的视线看了过去。
    只见那视线落在了一个,眼下有一颗痣的清瘦男子身上,肤白如玉,杏核眼,浓密儿纤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看上去分外无辜。
    他站起身来回了一礼:“琅琊白家,白月光,字不厌。”
    “这就是白家的那个公子?据说有点能力。”
    “白家也算不错,和琅琊王氏关系密切,常常联姻,这一代家主更是娶了公主,底蕴深厚。”
    “可惜家族子弟不优秀,朝中无人。到了如今,能叫人称赞一句的也就底蕴深厚。不知这个白公子是只能抱王子异大腿,还是有点儿能力,结束他们白家的困顿。”
    底下的人信口说了两句,在王沈两大家族面前,一个小小的靠着抱大腿存活,将要被淘汰的二流家族并没那么起眼。
    “衡府陈家,陈酬,字平之。”陈平之的手抚摸着瑶琴,用指尖滑动带起了一阵美妙的乐章,他正襟危坐,深情严肃:“红袖招那一日,白公子以琵琶宴请我众人,今日我便回一曲。我昔年在滁州游琅琊幽谷,见飞瀑鸣泉,声若环佩。美妙动人,乐而忘归。便做了一手宫声三叠的琴曲《醉郎操琅然》,谈与众人听吧。”
    乐声起,飞瀑似珠玉叠串琅琅鸣泉,高山推出明月,清朗团圆。
    众人听得如痴如醉。
    王子异手握酒盏,冷淡评价:“不错。”
    白不厌轻轻地弯着眼眉,伸手去将桌上的糕点罗成一摞:“比我的差一些。”
    王子异摇头:“不见得。”
    白不厌收敛神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王子异:“你说话总是很偏颇。”
    沈家宴请的是长安无数子弟,王家和沈家人员参半,但大多数人都纷纷称赞,可见这一曲之妙。
    众人纷纷敬酒,画舫珠帘,载酒东风里。
    白不厌对这样的热闹有些厌烦,看着众人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要悄悄的离席,到后面去醒酒。
    王子异挑眉:“你又逃席。”
    “我不喜欢这种场合,宁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长短。”白不厌的手在他肩上轻轻拍了拍:“兄留在这,火迟早烧你身上。”
    这帮年轻未入世不知挫折的青年们,总是会变着法的找事来做。
    他脚步轻快的离开,期间有人同他说话,他便微笑以对,用微笑表示疏离,脚步不停,躲过人群。
    他喝了两杯酒,脸颊微红,靠在围栏上,任由清风吹拂。
    这一方所能面向的刚好是岸上,视线轻易的就捕捉到了岸边一道纤瘦身影。
    少女撑伞,徐徐而行。她的身边有一个高挑身着青衣的青少年,两人似乎还有交谈。
    与此同时,有仆役匆匆地上了画坊。
    这人昔日伺候着陈平之,后来年岁见长,娶了娘子就在青楼处开了个小店,专门收那些歌姬舞姬典当的财务。
    陈平之平日里就跟炸了毛的公鸡似的,谁都要啄一口,难得有点儿怜悯之心,就都给了这些烟花女子。
    收那些首饰,比其他的地方给的价格都高一些,就相当于他在赔本儿赚吆喝,体贴一下这帮女子。
    店主人今儿个收到一份儿典当物,本来也不值得惊动自家少爷,结果对方说的信誓旦旦——这是钱公曾赠出去的首饰。
    一对儿墨玉镶金的镯子,一段染血的爱情,都快把人听哭。
    他知道自家少爷对崇敬不过钱公,立马就将首饰揣到了怀里奔了而来,在少爷耳畔说了此事。
    陈平之原本还有醉意,半躺在红娘的身上,听到这话立即坐直了身子,将手伸了出来:“给我看。”
    小厮立马将那盒子打开,放在了自家少爷的手上。
    陈平之仔细端详又拿给红娘看,“快看看是不是钱公的东西?”
    红娘笑了笑:“我只是侍奉过钱公罢了,哪里晓得他的所有物品。”
    四周皆有看热闹的人,听到了钱公二字纷纷观望,有人心之向往,便有人心存厌恶。
    陈平之渐渐冷静下来,仔细端详了一番,的确是个老旧的物件,但无法证实是钱公所有。他问道:“谁来卖的?”
    “是一个小姑娘和一个长相俊美的青年人,那送来东西典当的二人就在附近闲逛。小姑娘好像没见过什么世面,看什么都新奇,四处张望。反倒着身边的男子模样生得极其俊美,撑伞伫立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这二人的组合更加让小厮心里犯嘀咕,越是奇异,越是引人探究。本来心里只信了三成,但因为是这二人前来典当便又多信了两成。
    五成的信任就足以叫他跑进画坊,跟自家公子说起此事。
    陈平之眯了眯眼睛,站起身来,准备下去看。
    沈浮如知晓他对钱公的崇敬,又见人饮多了酒,身形晃荡,怕人吃亏,连忙道:“既然卖东西的人没走,请上来让你端详就是了,何必自己亲自下去看呢?”
    其他人纷纷附和,对于这个也很好奇。一代传奇风流的男人,无论别人对他的评价如何,都逃不过传奇二字。
    钱公去世,将自己的画卷焚烧一空,字帖儿全部撕毁,临到终了只有浑身一身白衣,什么物件儿都没留下。
    来的时候干干净净,走的时候也干干净净,少了些世人能怀念他的东西。
    陈平之笑盈盈的看了王子异一眼:“怕子异不喜。”
    说起这王家和钱公还有一段渊源。
    钱公因病故去的一年前,曾经拜访过王丞相——也就是王子异的父亲,递上了自己的一份干谒诗。
    王丞相手握诗句,却是问:“你也做曲子吗?”
    钱公回答:“和您一样。”
    王丞相讥讽:“我虽也作曲子,但不曾有‘针线慵拈伴伊坐’这样的。”
    钱公写妓女的生活,被时人称作为艳俗,孟浪。
    朝中官员的论调大多数和王丞相一致,虽然写词作曲,但自认高雅,与钱公那般轻浮之辈截然不同。
    整个朝廷都在排挤他,他再无入朝做官的机会,不久后郁郁而终。
    陈平之因为种种事情对王家的恶感一直很深,眼下醉酒自然脱口而出:“让人叫上来,子异可会左右为难?”
    王子异冷然:“与我何干?”
    不少帮着王家的人附和:“陈公子未免多思多虑。”
    沈浮如连忙打圆场:“既是如此,便将人叫上来吧。”
    “要是真的的话,值千金。”陈平之只求一真。小厮赶紧下去找人。
    沈浮如打趣:“陈兄手上有千金吗?”
    陈平之靠在红娘的怀里,醉眼惺忪的说:“没有千金,我就卖字画也要凑齐了。”
    他的字画很值钱,深受追捧。
    有意思的是,喜欢他字画的人,从不喜欢钱公的字画。
    霍音问道:“陈兄是青年一代顶好的人才,可惜没和钱公生在一个时代,若是两人身处同一年代,究竟谁是大放异彩的那个?”
    这话问的有些毒,陈平之生平自负,喜欢钱公,却从不自认为逊色钱公。
    当着众人的面又该如何回答呢?
    “钱公的词,温婉缠绵,适合十七八岁的女子,拿着红牙板,唱着杨柳岸晓风残月。而陈公子的词,那是要关西大汉,抱着铜琵琶,手执铁板,唱大江东去。”
    这一声从远处传来,众人纷纷望上去,让出了一条路。
    阎良花和霍晏来到船上,她眉目含笑,随意的说了这番话。
    陈平之大笑三声,随即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陈公子请我来的。”阎良花指了指木盒,“那是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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