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洛桑城。
    细雨缠绵了几宿。
    空气湿冷,凝着淡香,街道两旁,一股股雨水混着碾碎成泥的花瓣,淅淅沥沥的红色仿佛极淡的血丝,顺着地势,缓缓流下去。
    长街的尽头,是一幢别墅。
    别墅门口的屋檐下,一站一坐,待着两个小姑娘。
    两人大概十七八岁,粉雕玉琢的脸蛋,远看过去,有几分相似。
    不过这个年纪女孩,就算素面朝天,不施脂粉,肌肤也细腻的如同莹玉,再穿上同样的校服,十个里面,九个都是相似的。
    “暮蘅,等何景梧回来,我让他送你,你婶婶肯定不敢说什么。”
    站着的少女抽出纸巾,替怀中的姑娘擦着眼泪,“你刚从医院出来,再哭下去,对身体不好的。”
    天色渐暗,雨势大起来,细雨敲打着树叶,沙沙的就像是碎玉磕在玻璃上,连绵中又有几分尖锐。
    阮暮蘅哭了一会儿,才停住眼泪,莫名有些唏嘘,“晚晚,真羡慕你有个哥哥。”
    “羡慕?”余应晚嗤笑,“那是你不知道他有多烦人。”
    少女话音刚落,院子的自动门突然打开,一辆黑色的雪佛兰缓慢的驶进院子。
    雨像接连不断的线,又隔着淡灰色的车窗,外面并不能很真切的看清驾驶座的人。
    余应晚见车靠近,抓起阮暮蘅的手,“走,我让他送你。”
    车内暖气开得很足,从阮暮蘅的角度,只能看见男人的后脑勺,她挪了挪屁股,借着后视镜,才看清男人的衣着。
    深灰色的长款呢大衣,里面搭配着黑色高领毛线,下面是修身的细条纹西裤,十分标准的英伦风装扮,就差一个同色系的西式马甲。
    趁着男人侧身的空挡,阮暮蘅抬眼,撇见了那件马甲,略微有点宽松,却恰好勾勒出男人的修长身形,他的皮肤很白,仿佛英剧里走出来的矜贵公子哥。
    不过这形象,没保持三秒。
    见余应晚湿漉漉的上车,人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何景梧挑眉,“下雨天呢,跑这么急?要是磕着碰着了,指望我伺候你?”
    说完,他拿起纸巾,替副驾驶的少女擦脸上的水珠,话嘛,是难听了点,动作还是温柔的。
    余应晚将书包扔到后座,嘴里不忘反击,“得了吧,我哪敢让何少爷伺候啊,再说了,您会伺候人么?”
    两人斗嘴已经成习惯,上一秒还互损,下一秒余应晚感觉有点冷,身体不由自主的朝他靠近,“对了,何景梧,我们先送暮蘅回家,她三婶管的严,你帮她编个理由,就说学校今天有事才晚回家的。”
    男人这才注意到车上还有个人。
    他没有回头,只隔着后视镜扫了后座一眼,眼神淡漠,没有任何表示。
    见他不说话,余应晚捏了下他的腰,“何景梧,跟你说话呢,听见没?”
    “麻烦。”
    何景梧应了一声,算是答应。
    天完全暗了下来,雨水哗啦啦,如同倒豆般,即便雨刷奋力的工作着,也刷不出一片清晰的玻璃。
    隔着湿汽朦胧的玻璃,余应晚见车窗外的人影渐渐模糊,一步三回头。
    男人单手握着方向盘,目光时不时的瞥向副驾驶的人儿,又刺她,“至于么?我送你那么多回,也不见你这样看我。”
    余应晚瞪了男人一眼,“你跟人家小姑娘能比么?”
    明明自己也是个小姑娘,余应晚说这话时,活灵神气的,动作夸张,校服的拉链开了都不知道。
    大学的校服原本是不用天天穿,近期恰巧赶上学校大合唱的排练。
    劣质的拉链扣,扣锁很松,稍微动一动就会滑落,女孩发育的很好,白色的紧身针织衫,胸前浑圆饱满,撑得拉链更往下掉。
    车停稳,男人侧身上前,修长的手指捏住锁扣,缓缓的替她拉上。
    两人靠的很近,女孩淡淡的体香弥漫在他的鼻尖,他小心翼翼的,就连呼吸都很克制。
    女孩任由他弄,黑眸盯着窗外,也不知在看什么,雨越下越大,她两条白嫩嫩的腿挂在座位上左右摇晃,似乎很是烦恼。
    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余应晚眼前一亮,侧身对着男人说:“何景梧,不如你去找人教训教训那个渣男?”
    她动的太急,两人的唇瓣轻微的擦过。
    软糯的,又有些甜。
    何景梧凉凉的白她一眼,“我说余应晚,你现在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找人打架?这种阴招损招都是谁教你的?”
    拉完拉链后,他顺势捏住她的下巴抬高,浓黑似墨的鹿眸盯着她,审视意味很浓。
    女孩也望着他,眼神清澈无辜,并不觉得自己提的建议有多罪大恶极。
    男人松了手,有些头痛。
    还能是谁教她的。
    这些年,他们俩之间,就没有过别人。
    摇下车窗,何景梧烦躁的点烟。
    雨势很猛,打火机的光忽明忽灭,点不着,些许雨水溅进来,落在少女的下颌、肩颈处,车内外温差大,她肌肤娇嫩,禁不住这般骤冷骤热,很快便红了。
    何景梧低啐,索性扔了烟,替她解开安全带,“走,下车。”
    吃饭时,余应晚还没放弃,小嘴喋喋不休,暮蘅长,暮蘅短。
    何景梧趁机,塞了颗葡萄在她嘴中,红唇微合,差点含住他的手指。
    面前的人儿终于安静了。
    何景梧满意的拿起湿巾擦手,不咸不淡道:“先吃饭,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其实,也不怪余应晚这么兴奋。
    阮暮蘅是她上大学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也可以说是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
    小姑娘的友谊,好的时候纯粹得紧,恨不得掏心掏肺,把整个家底都给她。
    至于为什么是第一个。
    因为高中之前,高考和何景梧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或者说,是何景梧的存在,将她生命中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统统赶走了,只剩下学习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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