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陶醉心一沉,急忙问:“多少分?”
    常醒憋着笑说:“662分。”
    陶醉愣了一下:“很高了啊,没考上吗?北大的录取线这么高?”
    常醒终于憋不住了,笑着说:“我也不知道,还不知道分数线呢。我觉得吧,应该能考上。”
    陶醉看见他的笑容,便松了一口气,他这是故意在逗他们呢:“那赶紧打电话问问老师,分数线是多少。”
    常醒还没拨老师的电话,班主任老师就已经将电话打过来了,是来道喜的,告知他全省排名第十三名,全市排名第二,全校理科第一。常醒跟老师道了谢,表示回头想请老师们吃个饭。
    挂断电话,常醒说:“重本线是537,北大录取线还不知道,老师说应该能上。”
    “耶!太好了,哥你好厉害!”夏正轩兴奋得跳了起来,举起双手比了两个“v”。
    王瀚也兴奋得扭来扭去,嚷着说:“请客吧,醒哥!”
    陶然也跟着一起嚷嚷要请客。陶醉只是笑眯眯地看着常醒,不说话,常醒考上理想的大学,对她来说就是最好的奖励的,根本无需请客,同时也暗暗下定了决心,自己也一定要努力才行!
    这时陈一帆也打电话过来了,刚接起来就嚷:“常醒,你真不是人,太牛了吧,全校第一啊。苟富贵无相忘啊。”
    常醒将听筒拿得远一点,说:“小点声,耳朵都被你震聋了。你考了多少分。”
    “603,还不知道能不能考上,高了六十多分,应该能上吧。”
    “放心吧,能上。”
    “那就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北京上学啊。”陈一帆已经开始畅想美好未来了。
    陶醉在一旁说:“不知道玉树哥考得怎么样。”
    常醒说:“我打个电话去问问。”
    孙玉树那边电话是忙音,他只好挂了等会儿再打。这时刘巧凤牵着小宝下来了:“醉醉,兰心给你打电话了。”
    陶醉一听,赶紧朝楼上跑去,孙兰心那边是打电话来给陶醉报喜的,她哥考了597分,高了重本线60分,老师说应该可以上第一志愿了。原来他们查到分数线之后,就给常醒打电话,结果常醒那边一直忙音,这才打到陶醉家来的。想必常醒拨过去的时候,他们正往陶醉家打电话呢。
    今天最为繁忙的,看样子就是电话线了。陶醉心情很好,今年自己认识的那些人都考得不错。
    查完分数,常醒去了一趟学校,这是他跟同学约好的。陶醉也跟着去了学校,她也想感受一下氛围,其实主要是想了解一下魏佳彤的分数。
    来学校的毕业生不少,其实大部分人已经通过打电话查询到了分数,只有小部分人是来学校问成绩的,他们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其他同学的分数。看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表情,可以猜到今年学校考得不错,尤其是重本人数远高出往年,主要集中在重点班,可见这个重点班办得是真不错。而且今年有一名北大生,又可以作为一个宣传点了。
    陶醉在学校碰到了魏佳彤,她也是满面春风,看样子考得很不错。魏佳彤兴冲冲地跑过来跟常醒打招呼:“常醒,恭喜啊,理科状元呢。以后我也能跟别人说,我以前的搭档考上了北大。”她说着掩住嘴笑。
    常醒看她一眼:“谢谢。你呢?考得怎么样?”
    “我没上本科线,505分。不过我是考播音主持的,分数线只需要本科线的75%就够了,今年文科的本科线是525分,所以应该能上了。”魏佳彤高兴地说。
    陶醉说:“恭喜啊。你报的什么学校?”
    “我报了南京艺术学院。”魏佳彤说。
    陶醉一听,顿时放心了,一个北京一个南京,以后恐怕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吧。她刚这么想,便听见魏佳彤说:“常醒,以后我去北京玩,你可要给我当向导啊,听说你们学校的未名湖相当漂亮,我仰慕已久。”
    常醒礼貌地说:“可以。”
    陶醉扭过脸去,悄悄鼓了一下腮帮。
    魏佳彤又问陶醉:“你今天怎么也来学校了?你不是明年才考吗?”
    “我过来玩啊,感受一下高考氛围。”
    魏佳彤不再理她,提议说:“常醒,一起去吃饭吧,难得大家都考得不错,好好庆祝一下。”
    陈一帆则说:“对,对,今天应该让常醒请客,谁叫他考得最好呢。”
    常醒并不推辞:“行,一起去吃饭吧。”
    魏佳彤含笑看着陶醉:“我们同学去聚餐,你也去吗?”
    陶醉心说你跟常醒算哪门子同学啊,从来都不是一个班的,但她没说出口,只是说:“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玩得开心一点。”
    陈一帆连忙凑到陶醉身边:“你怎么能不去呢,一起啊。女孩子少,你们不是正好可以做伴说说话吗。”
    常醒看了他俩一眼,没开口说让陶醉也去。陶醉其实并不想去吃饭,只是有点介意常醒没有叫她,难免心里有些失落,说:“我不去了,我还有点事要去办,先走了,拜拜!”
    陈一帆看着陶醉的背影,对常醒说:“她有什么事?为什么不一起去吃饭,多个人又吃不穷你。”
    常醒说:“她真有事,要去帮她妈买点东西。走吧!”
    陶醉失落地往回走,想着魏佳彤会不会趁机跟常醒表白呢?不过就算自己去了,她要表白谁也拦不住啊,算了,眼不见为净!
    回到家,大人们也都下班回来了,常醒考上大学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前后几栋楼,大家都在议论这事。考大学不稀奇,但是考清华北大他们厂里还是头一份。夏春生这外甥真是可以,那样的家境都能考上北大,说明这孩子有出息,小夏以后要享福了。
    成绩出来没几天,常醒就收到了来自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常庆华得知儿子考上北大,特意从深圳赶回来了,还带着常醒的异母妹妹。常庆华在本地最好的酒楼订了酒席,宴请学校领导和亲朋好友。常醒本来是打算自己请老师们吃饭的,但是有事要求常庆华,也就没有拒绝他的提议。
    陶家和王家也都被邀请去了。当时陶醉已经在学校补课了,常醒还特意跑到学校来接她去的饭店。这是陶醉第一次见到常醒的爸爸和妹妹,常醒和他爸长得有几分像,不过听郑文华说他跟他妈更像一点。常醒的妹妹叫常笑,今年九岁,长相跟常醒一点都不像,也不像爸爸,大概是像妈妈了。常笑并不怎么爱笑,反而有点怯生生的,还很害羞拘谨,大概是陌生环境的关系。
    陶醉对常笑印象说不上好坏,但绝对没办法热情,家里几个小的也都不热情,他们也都知道了常醒家的事,对一个小三的女儿,谁热情得起来,尽管她对出生没得选择,要怪就怪她妈呗。
    常庆华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跟常醒一起考察了仪器厂的情况,厂子已经处于半停工状态,十月国庆节后就宣布破产了,到时候常醒会让舅舅回来买下厂子。
    常庆华仔细参观了一下,点出了很多问题,包括设备、技术、管理以及市场等等,常醒都有相应的解决方案。常兴华惊讶地发现儿子居然懂得这么多,莫不是个经商天才?这样他的事业就后继有人了。
    他表达出了对儿子的亲近和信任,表示将来让他来接自己的班。常醒直言不讳:“我对做生意没有多大兴趣,你自己另外培养接班人吧。”他那个后妈后来又生了个儿子,防他跟防贼一样,生怕他接管了他爸的公司。就算他爸的财产给子女平分,他也只占了一份,又何必为他人作嫁衣裳,更何况他志不在此,就让感兴趣的人去弄吧。
    常庆华颇多遗憾,不过儿子考上了北大,以后会有更好的前程,自己也不用为他担心。父子两人商量好合作方案,常庆华才回深圳。
    离开学还有一些日子,常醒正好利用这段时间办点事。
    陶醉进入了高三炼狱,想到不久后常醒就要离开家去北京了,这样半年都见不了面,便止不住地惆怅,只恨不能时间赶紧飞到高考,她也考到北京去。不过很多个晚上她都做关于高考的梦,梦见不是交白卷就是落榜,她就不敢瞎想了,还是踏踏实实学吧,世上就没有一步登天的好事。
    第54章 办厂
    九月初, 是全国大中小学开学的日子。陶醉已经上了一个月的课,不存在开学一说,然而她也没法淡定, 因为常醒要去北京上大学了, 以后再也没有人骑车载她上学, 从天文说到地理、从历史说到小说了,她的生活将会黯然失色, 所以想想都觉得难受。
    常醒收拾好了行李, 准备去学校报到。临走之前, 他交代陶醉:“我到学校就之后就会给你写信。以后你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可以写信来问我, 我一定会第一时间给你回信的。”
    陶醉点点头,不说话。
    常醒抬手压一压她的发顶:“加油!努力学习, 我在北京等你!”
    陶醉头皮发麻,闻言抬头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她可以把这个当成约定吗?她咬着唇用力点头:“嗯!”
    常醒没让人送,郑文华和常庆华都说过送他, 被他拒绝了。他和陈一帆一起去的北京,这小子真的被北邮录取了。校长陈东方骄傲异常,特意请了假送儿子去北京报到,他不过是师专毕业, 儿子考上了重本,算是青出于蓝胜于蓝,他也算老怀大慰了。
    孙玉树有些遗憾, 如果他胆子大一些,填报中国政法,说不定也能上,就能和常醒一起去北京上学了,现在他则要独自去重庆上学。常醒安慰他,重庆是个很不错的地方,去了不会后悔的。
    孙玉树当然不至于后悔,毕竟西南政法也是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只是略觉遗憾而已。
    开学之后,陶醉换了一位同桌,叫张瑶,是暑假补课时候来的复读生。补课结束后的那次月考,张瑶排名第五,仅次于第四名的陶醉。陶醉从没跟她说过话,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自己同桌。后来张瑶说,她的英语成绩不太好,想跟陶醉请教一下英语的学习方法。
    张瑶个子比较瘦小,但是面相比较成熟,一问,才知道比陶醉大了两岁,而且她读的不是高四,而是高五,也就是说,她复读了两年。陶醉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觉得头皮发麻,张瑶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怎么会复读也没考上呢。张瑶说,去年没考上,今年考上了,但是志愿没填好,接近重本线的分数,最后只上了本市的一所师专,她不想去,所以又回来复读了。
    陶醉太佩服她的勇气与毅力了,读高三不累吗?她居然愿意读三年!事实证明,张瑶果然是经过大风浪的人,比起应届生,她显得更自律自觉。然而她也并不是那种戴着啤酒瓶底镜片的书呆子,除了学习外,她业余生活也很丰富,比如看小说、听音乐,甚至还交笔友!用她自己的话说:“这叫劳逸结合,不这么减压,我都要成神经病了。”
    陶醉本来还觉得自己总想给常醒写信有点太堕落,现在觉得应该还是人之常情。张瑶有一位黑龙江的笔友,是从杂志的广告上看到的,已经联系一年多了,从高四时开始的:“我这笔友今年考上了哈工大,我能来复读,其实他也给了我不少建议和鼓励。”
    陶醉听到这里忍不住挠头,她听说过交笔友这回事,但是从来没想过给一个陌生人写信,不过这样也许更能敞开心扉,倾吐那些跟身边的人没法说的心里话吧。以后她和常醒写信聊天,是不是也有点类似于笔友呢?常醒不知道已经安顿好了没有,他已经走了三天了,什么时候会给自己写信呢。
    常醒的信是他走了一个星期后才到的,事实上他是在学校安顿好之后就给她写信了,信里写了不少开学见闻,非常有意思,说是还拍了不少照片,不过没来得及洗出来,下次回信的时候再寄给她看。
    陶醉兴奋极了,拿到信反复看了三遍,这才将信收起来,锁进自己的小百宝箱里,连夜给他回了信。第二天寄信的时候又想起来,应该问他一些题目,否则他也许不会那么快回信,可是最近没有不会做的题,她便翻出资料书,找了几道比较难的题目抄录下来,和信一并寄了过去。
    于是两人通过鸿雁传书来了解彼此的生活,有时候一个星期能收到常醒的两封信。给学生拿信的杨建国不太满意了:“陶醉你最近的信有点多啊。”
    陶醉接过信,发现不是一封,而是两封,其中一封是北京邮电大学的信封,应该是陈一帆寄来的,陶醉红了脸,说:“我写信问常醒题目。”
    常醒上北大的横幅在学校挂了一个多月,杨建国不可能不知道,听说是他,便缓和了语气:“题目尽量问老师,尽量少写信,浪费时间。”
    陶醉窘迫地点头:“我知道了,老师。”
    虽然不太情愿,她还是将通信频率改为了一周一封,要不是她的成绩没什么波动,杨建国还是要念叨的。因为通信有早恋的嫌疑,早恋是老师们眼中就是洪水猛兽,那一定是见一个要扑灭一个的。
    今年是建国五十周年,北京举行了重大的国庆阅兵仪式。常醒的很多校友参加了这次阅兵仪式,走方阵,他们入学晚了一年,所以没赶上,说起来是个遗憾。
    这天晚上,陶醉下晚自习刚回到家,家里的电话响了,她过去接了起来:“喂,哪位?”
    “是我!”常醒的声音在那头响了起来,“你下课了?”
    “常醒?”陶醉激动万分,这还是常醒去北京后第一次给她打电话,虽然她知道他宿舍的电话号码,也将号码记得烂熟于心,但一次也没拨出过,因为常醒除了给她写信,也没给她打过电话。
    常醒说:“嗯。我买了手机,手机号码是130********”
    “等一下,我记一下。”陶醉赶紧拿起电话旁边的笔,将电话号码抄了下来。
    常醒重复了一遍电话号码,问:“你们国庆放几天假?”从今年开始实行黄金周假期,五一十一都有七天长假。
    陶醉噘着嘴:“别的年级都是七天,我们只有四天,可怜死了。”
    常醒笑起来:“高三是要辛苦一点。坚持一下,明年就解放了。大学里相当自由,每周都双休,时间都是自己安排。”
    “我知道。可你不是说也很忙吗?主要还是靠自学。”
    “是这样的,但是至少心里舒坦啊,没人逼着你去学啊。”
    “也是。对了,你们放那么多天假,准备去哪里玩?”陶醉知道可能性不大,但心里还是有一点点期盼常醒能回家来。
    “和同学约好了去坝上草原骑马吃烤全羊。”常醒笑着说。
    “风吹草低见牛羊吗?真是太爽了。”陶醉羡慕死了。
    “这我没有亲眼见过,等我见过了再告诉你。”常醒当然见过,但那是上辈子的事了,“我先去探个路,明年你过来了,我再带你去草原玩。”
    陶醉心里腾起一股火苗:“好!”仿佛看见了自己和常醒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的画面。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刘巧凤从房里出来:“谁打电话来呢?”
    常醒在那边也听见了她的声音,便道别挂了电话。陶醉跟母亲解释了一下,说是常醒买了手机,打电话过来告诉她电话号码。
    刘巧凤说:“现在买个手机要两三千块吧,这孩子真是舍得花钱。不过他也真是不缺钱。”
    十一国庆,常醒没有回来,夏春生倒是回来了,因为他听到消息,厂子已经停产了,国庆节后就要宣布破产了,都已经撑不到过年了。夏春生辞了上海那边的工作,先回来了解情况,准备买下厂子,更换设备,招募工人,重新开工。陶长明和王军浩他们没有回,要等有了准信才作打算。
    刘巧凤很关心这个事,去楼下跟夏春生夫妇聊过几回,又给陶长明打了两三回传呼,无非就是想让丈夫回来。家里孤儿寡母的,连个依靠都没有。陶长明那边有些不耐烦:“你老催什么催,他们那事不是还没确定吗?等确定我再考虑行不行?”
    刘巧凤立即说:“你的意思是,就算是厂子办起来了,你也不一定会回来?”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工资高,我就回,工资不满意,我就不回。我一大家子要养,又不是学雷锋做好事。”陶长明说。
    “你上个月工资发了没有?怎么钱还没有寄回来?”刘巧凤便说起了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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