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

    又指那刀鞘:“纹样,不同,每一把。”
    那对山猫似的眼睛微微眯起,再次伸出两根手指,扭了扭:“二两金,不是银。”
    沈宜秋难以置信,指着刀鞘上一处道:“这只立鸟哪里像鸟,活似一只肥鸡,翅膀还一长一短。这瑟瑟上还有裂痕。”
    便即去拉尉迟越:“这是坑人呢,刘兄我们走。”经过一天的历练,她已经对货物的价格有了大概了解,这柄胡刀要价二两银已算得黑心,二两金就和抢差不多。
    不成太子却岿然不动,从腰间解下一块白玉摩羯佩:“这块玉值二十两金,与你换。”
    那店主双眼一亮,随即犹豫起来,他做了三十年买卖,不曾遇到过这样的冤大头,反而疑心其中有诈。
    尉迟越懒得与他周旋,扔下玉佩,拿起金刀,往沈宜秋手里一塞:“先拿着玩,回去给你换把好的。”
    店主在后头一叠声道:“客人,好眼光,宝刀,英雄……”
    沈宜秋握着那把不菲的胡刀,十分意难平,嘟嘟囔囔道:“那粟特人好生刁滑,这么大一块上好的于阗羊脂玉换这把刀,倒不如去抢……”
    尉迟越在她气得鼓鼓的腮帮子上捏了一把:“不过一块玉,有什么稀罕的。笑一笑。”
    沈宜秋笑得比哭还难看。
    尉迟越在她发顶上嗅了嗅,蹙眉道:“这是什么味儿?”
    沈宜秋莫名其妙。
    尉迟越道:“哦,原来是铜臭味儿,这集市果真是逛不得的,我的金小丸玉小丸,逛完成了铜小丸。”
    沈宜秋转过头去不再搭理他。
    说话间,日头渐渐往下沉,已接近波光粼粼的水面,染得宁河宛若熔金,人马渐渐稀了,有些商贩急着归家,已开始收摊,一场繁华行将落幕。
    沈宜秋想到明日便要离开故乡,心中满是眷恋。
    就在这时,尉迟越忽然握住她的手:“听你乳母说,下个月初六是沈夫人忌日,你难得回一次灵州,当去祭扫一番。”
    沈宜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尉迟越接着道:“我同谢刺史说一声,你还是住在原来的院子,我留一千禁卫在灵州。”
    沈宜秋道:“这些精骑是护送殿下去凉州的,妾不可……”
    太子转过头乜她一眼,笑道:“怎么,舍不得为夫?”
    沈宜秋垂下头:“多谢殿下体恤妾,但是真的不用留那么多人。”
    尉迟越斩钉截铁道:“再少孤不放心。”
    他将沈宜秋留在灵州,全她的孝心只是其一,此外,凉州去灵州千里,一路都是沙碛,艰苦自不必说,且此行虽是议和,但难保吐蕃人不会有什么不轨之心。
    将她留在灵州,他才能高枕无忧。
    第108章 分别
    翌日,太子一行整装待发。
    尉迟越要先去朔方军营地检阅和劳军,接着前往凉州。
    他执意留了一千精骑在灵州府,一众亲卫中弓马、刀剑最娴熟的贾氏兄弟也受命护卫太子妃。
    邵泽作为太子妃的表兄,自然也要留下。
    此外,牛二郎和五十多名随他投军的“山匪”也留在灵州,编入禁军中。
    临行前,尉迟越将贾氏兄弟、邵泽、牛二郎以及这一千精锐的将领,羽林中郎将周洵叫到跟前,看了眼沈宜秋,对众人道:“尔等须不遗余力护卫太子妃无虞,孤不在时,听候太子妃差遣。”
    贾七贾八知道太子妃在太子心中的分量,又在曹彬案中见识过太子妃的能为,当下郑重其事地行礼:“仆等谨遵殿下之命。”
    牛二郎昨夜才得知太子的“男宠”原来是当朝太子妃,心中仅剩的一点芥蒂也烟消云散,当即抱拳道;“仆就是不要命也一定护得娘娘周全。”
    尉迟越微微颔首,又看了一眼中郎将周洵,淡淡道:“周将军还不曾见过太子妃吧?”
    周洵微微扯了扯嘴角,向沈宜秋行了一礼:“末将拜见太子妃娘娘。”
    态度颇为敷衍,虽称不上倨傲,却也绝不算恭谨。
    沈宜秋打量了他一眼,只见这年轻的武将肤色黝黑,直鼻深目,剑眉飞入鬓角,十分英朗。
    只不过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看着她的目光冷冰冰的,就像看一件脆弱又无用的珍贵瓷器。
    周洵的确对太子的决定颇有微词,他并不知晓太子妃在曹彬一案中的作为,在他看来,太子打一开始就不该带个妇人上路,非但无用,还徒增麻烦。
    万一吐蕃人使诈,凉州生变,太子的安危怎么办?
    偏偏太子一意孤行,留下的一千人是精锐中的精锐,连他这个统帅也一起留了下来。
    他身为羽林中郎将,又是此次的行军子总管,不能一路护送太子,却要在此听一个妇人差遣,同袍的心里不知怎么笑话他。
    莫说是他,麾下的兵士也不免憋闷。
    但是军令难违,便是心中再不甘愿,太子已经发了话,他也只好领命,向沈宜秋行了一礼:“末将拜见太子妃娘娘。”
    尉迟越见他这模样,便知他有怨气,南北衙禁卫军官多为勋贵子弟,周洵亦不例外,此人骁勇善战,有勇有谋,又忠诚不二,只可惜一身傲骨,气性大了点,大体上瑕不掩瑜。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待其余侍卫出去,独独将他留下,郑重道:“周卿,孤让你护卫太子妃,便是将身家性命托付于你,你可明白?”
    周洵未料太子会这么说,颇感意外,迟疑了一下道:“属下明白,定不辱使命。”
    尉迟越知道自己三言两语不可能叫他放下成见,只需让他明白此任之重,令他不敢掉以轻心便可。
    待周洵辞出,尉迟越便即下令准备启程。
    开拔前,沈宜秋一直将他送至城郊。
    尉迟越下了马车,走到她跟前。临别之际,似有千言万语争着从心底往喉间涌,却堵着不知从何说起。
    沈宜秋敛衽行礼:“殿下珍重。”
    尉迟越低下头凝视她眼睛,只见她目光盈盈,宛如那日夕阳下静静流淌的宁河。
    他几乎忍不住要将她揽入怀中,抱上马车带走。
    然而众目睽睽之下,他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不能再牵一牵她的手,亦不能替她将鬓边散发别到耳后,只能看着她一缕发丝随风飞扬,融化在三月的晨光中。
    半晌,他方才逼着自己将目光移开,低声道:“相见有日,林待诏务必保重。”
    沈宜秋抿春一笑,低头长揖:“仆恭送殿下。”
    随行官员不明底细,只知道太子将“男宠”留在灵州,还留了一千精骑护卫,想什么的都有,但是没人敢说出口。
    尉迟越便也权当作一无所知,长长地看了沈宜秋一眼,然后登上了马车。
    尉迟渊朝沈宜秋挤挤眼:“林兄,等我从凉州给你带美酒来。”
    话音未落,尉迟越撩开车帷探出头:“说够了没有?”
    尉迟渊鼓了鼓腮帮子,无奈地一笑,便即上了车。
    沈宜秋站在道左,与留下的一众将领、侍卫望着太子的车驾离去,马蹄与牛铃声渐远,只依稀看得见驿路上飞扬的黄尘,沈宜秋怔怔地站了一回,蓦地回过神来,对贾七等人道:“回去吧。”
    当日黄昏,太子一行抵达朔方军驻地。
    朔方军总管罗继业率众将士出营相迎。
    尉迟越见营中将士军容整肃,心下暗暗点头。入了帅帐,他下令将带来的羊酒财帛分赐众将士,接着便向罗将军等人询问驻军人马的情况。
    正聊着,帐外忽有侍卫禀道:“罗将军,长安有圣人旨意送到,宣旨的中贵人已到辕门外。”
    尉迟越与此行副使、兵部侍郎李玄同对视一眼,俱都蹙了蹙眉。
    皇帝这几年甚少过问边关诸军之事,这回绕过太子和兵部,直接向朔方军总管下旨,不知又要闹什么幺蛾子。
    罗将军亦觉十分意外,一瞥太子和李侍郎的神色,便知道他们也蒙在鼓里,目光微动,起身对两人道:“殿下与李公稍坐,仆少陪。”
    说罢便整理武袍与幞头簪导,出帐接旨。
    不多时,罗继业手持圣旨折返。
    尉迟越看了他一眼,只见这戎马半生的老将脸色沉郁,眉间是化不开的忧愤。
    他的心便是一沉,面上不显,仍旧若无其事。
    李玄同觑了眼太子的脸色,问道:“罗将军,圣人有何吩咐?”
    罗继业长叹一声,将圣旨呈给太子:“殿下与李侍郎请看。”
    尉迟越接过,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脸色越来越差。
    饶是他养气功夫极佳,眼中也难得露出几分愠色,将圣旨递给李玄同。
    李玄同一看,不由讶然:“圣人这……朔方军和河西军合兵二十万开拔前往西州,这这……”
    罗继业这时已回过神来,微微摇头:“圣人此举也并非难以索解,我大燕与吐蕃连年交战,安西一带烽火时燃,此次与吐蕃议和,圣人一来担心吐蕃人在伊、西有所图谋,二来也是扬我国威的意思。”
    李玄同道:“话是这么说,朔方军外御北狄,内卫京师,控地河两岸千余里,实乃塞上长城,一下子抽调十万兵力前往西州,靡费且不说,朔方兵力空虚……”
    尉迟越捏了捏眉心,打断他道;“圣人英明,定有自己的考量。”
    李玄同当即会意,揖道:“殿下所言极是,仆失言。”
    他是太子的人,罗继业的立场却不好说,还是谨慎些为上。
    尉迟越将此事揭过不提,若无其事地转了话锋,与罗继业聊起安西的局势来。
    饮宴酬酢毕,他回到自己帐中,这才叫来李玄同,屏退左右,又命侍卫在帐外把守。
    尉迟越一边煮茶,一边问道:“眼下左右无人,李卿以为如何?可畅所欲言。”
    李玄同初时的怒火熄了大半,此时尽是无奈:“圣人此举,实在算不得明智,不知是何用意……臣百思不得其解。”
    尉迟越淡淡一笑,目光却堪比帐外朔北春夜料峭的寒风:“孤早知曹彬的事不会就这么算了,想着无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想应在这上头。”
    李玄同一算时日,皇帝下这旨意,当是在曹彬之事传到长安之后。
    他一下子恍然大悟,曹彬是薛鹤年的人,薛鹤年是皇帝的信臣,太子一声不响便处置了曹彬,皇帝定然不喜,便要在别的地方找回场子。
    调遣大军耀武扬威既伸张自己的权威,又威慑了吐蕃人,免得让太子独占了议和之功。
    他一下子神色复杂,原本还存着些许希望,指望太子上书劝劝皇帝,眼下知道原因,便知此事绝无转圜的余地。
    太子处置曹彬自是出于一片公心,但看在皇帝眼里,难免有邀买民心之嫌,若是再插手军务,说不定长安会生出什么变故。
    李玄同与皇帝多年君臣,对他的胸襟肚量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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