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节
一幢去年才落成的公寓, 毗邻巴黎的繁华地带。四通八达, 交通便利。
内部比她现在住的公寓大出两三倍, 设计精致大方, 内里采取双层loft式, 一道长窄的楼梯蜿蜒而上。
三面环着通透的落地窗,璀璨夜景在脚下徐徐铺开,光河奔腾不息。
遥遥一望, 不远处,巴黎圣母院那个修补过的哥特式塔尖儿, 立于雪色,轮廓萧索却依然坚.挺。
六年前一场大火将其几乎焚尽,如今已被一点点修缮完整了。
陈旖旎之前有打算和星熠搬到这边来。星熠就快要上小学, 这边离学校更近,离她公司也很近,做什么都很方便,不在闹市,也算安静。
沈京墨从公司下来, 一路都牵着她的手。
从前他是不会这么牵住她的。甚至可以说,在这之前, 从未有过。
现在他修长的五指穿过她的, 温热的掌心几乎能包裹住她一整个手。力道温柔又有力量。
她就这么被他从公司不由分说地带了出来,塞上了他的车。
一路上,都是在她和他身上打转儿的眼睛,他们相见后, 往事就一遭遭地被人翻了出来。
她这些日子听了不少窸窸窣窣的议论。
他就这么拉着她走。
头一次被这么牵住了手,她居然忘记了抗拒,拢紧了大衣,与他一起穿过风雪,上车穿过街道,被他带到了这里。
上电梯时,她想挣开他手。可她挣扎一下,他就握她更紧。他掌心竟也渗出了丝丝薄汗。
她抬头去看他,只能看到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他也不知盯着哪里看,也不看她的。
眉头轻拧,竟一脸紧张。
料想从前他们有多比这一刻更亲密的时刻,现在只是牵一次手,两人居然都如此的不自在。
食髓知味。
沈京墨带着她进了这间新公寓,才松开了她的手。
陈旖旎顿在原地,望见那道烟灰色背影,自顾自地向里走去,居然有一瞬的愣滞。
掌心空留他手的触感和余温。
就跟这间家具陈设一应俱全的公寓一样,很不真实。
“看看,喜欢吗?”
沈京墨径直往里去,一路开了灯,留她在原地张望打量着这里。
他走到吧台附近,一侧厨房一应俱全,他手边的酒架上连酒都是满的。
她酒量不好,不怎么喝红酒白酒,但果酒偶尔还是很乐意尝试的。酒架上摆着各种口味的果酒,还有她从前很喜欢泡茶用的玫瑰花苞,很新鲜,色泽红润。
沈京墨轻倚在一边,打量一番这边,好像很满意似地,又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笑声徐徐扬扬地飘向她,他抱起手臂,疏懒地抬眸:“星熠说你很喜欢这里。”
陈旖旎望了望四周,陈设俱全,几乎就像是来到了谁的家做客一样,半天才有点儿愣怔地应了声:“嗯。”
“这里什么都很方便,星熠上学的话也很近,”沈京墨又一次打量起这间公寓来,声线低缓沉稳,让人安心。
他徐徐地向她介绍道,“沙发和地毯都是你原来喜欢的材质和颜色,窗帘也是,和你家原来的很像吧?你一直喜欢这种材质。”
“阳台那边还有个小温室,种了玫瑰,花和种子和以前一样,都是从保加利亚移栽过来的。不过,比原来的那个小多了。别嫌弃。”
他想了想,又朝浴室走,“你有睡浴缸的习惯,我让人在浴缸旁安了呼救铃。当然,浴缸也是按摩的。”
许久都没听到回应,他回眸,望着愣在不远的她。
她一双潋滟眼眸看着他,眼睛眨也不眨的,泛起氤氲雾气。
他眸光熠熠的,唇角也带笑,问她:“你现在,不会还喜欢睡浴缸吧?”
她只是这么看着他,不回答。
眼皮痉挛了一下,就别开了头。
他又朝她走过来,掌心轻轻叩住她的,拉起她,深深看了她一眼:“还有星熠的房间,跟我来。”
他带着她向里侧一间卧室走去,打开了灯。
海蓝色的壁纸,五彩斑斓的拼图地板先行映入眼帘。
房内一张铺满星星月亮的单人床,床边摆着一箱五颜六色的玩具,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书,法语和中文的都有。
几个卡通模型,星熠常在家玩儿的,也不知是否是他那天晃了一眼就记住的。
衣柜里也满满当当地挂满了小男孩儿穿的衣服。
“我也不知道像他这么大的男孩子都喜欢什么,”他说着,又问,“床会不会太小了?”
她看着他,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
他苦涩地勾了勾唇,似是有些遗憾,轻叹了声,“他好像长得很快,一眨眼快六岁了。没看着他长大,很可惜。”
陈旖旎听他这么说,手下已不自觉地用了力。
他感受到了,低头看了眼他们十指相扣的手,抬眸又朝她笑,“来这里。”
又被他牵到了楼上。
他在前面走,拉着她。
彼此的手臂连成了一条线,五指与五指相扣着,将这断开的六年,一步一步,一点点地,串联起来。
他带着她进去,“按照你原来的公寓布置的,你走后我去过那里,你什么都没带就走了。”
她瞧着这里的布置,的确与她原来公寓的房间很像。连衣帽间的朝向都是一样的。
他去过她家一次,还从衣帽间拿了吹风机出来给她吹头发。
她都记得。
他也记得。
她问:“你怎么知道我家密码的?”
“不是你生日吗?”他笑了笑,又拉着她向里去,边说,“这里的密码也是你生日。”
他带着她到衣帽间前。
“看看这里。”
“这什么?”
“看看。”
她怔了片刻,还是抬手,跟他一齐推开了衣帽间的门。
推开了琳琅满目。
若说这是衣帽间,不如说更像个精致巧妙的小型工作室。一侧挂满了五颜六色,质地各异,各式花纹的布料,中间一个小型工作台,工具一应俱全。
她记起以前在巴黎上学,在他的公寓里,她也临时弄过这么一处地方。那时他在澳洲,临时回来被他看到,她以为他会很介意,就撤掉了。
她在港城的公寓中也有这么一个小型的工作间。
“还有这里。”
他说着,过去打开了一侧的衣柜门。
一溜儿的旗袍。
足足挂了三四十套,领口前襟样式不一,盘扣也各有千秋,七八分袖,长窄袖不一而足,式样齐全,几乎都是她原来爱穿的款式。
她放开他的手,踱步走过去,抬手,指尖顺着那一件件旗袍抚过去,感受到不同的面料,不同的花纹,不同的质感在指腹流窜。
很小的时候,她和弟弟星移总在姥姥的旗袍店里玩耍。
姥姥闲下来会跟她讲很多事。
关于如何为客人推荐颜色和款式,怎么应付难缠和要求多的客人,还有一些关于名流圈子的七七八八,光鲜亮丽。
不过她那时尚不懂人情世故,只当故事听。
阮慈却是听者有心,或许是因为从小听了太多这种事,崇媚上流社会,后来先是与暴发户起家的陈正宵结了婚,又借着给沈京墨妈妈做旗袍的机会,攀附上沈嘉致,热衷于跻身上流圈子乐此不疲,不惜败坏自己名声,不择手段。
她在那些年也不止一次地拷问过自己,离不开他,甘愿纠缠他,甘心留在他身边跟他贪欢至死,究竟是贪财,还是贪情。
自欺欺人地与他从她十七岁纠缠到三十岁。
她没有结婚。
他不择手段地与她从他二十二岁藕断丝连到他三十五岁。
他也没有结婚。
不禁想起了温烺那句话——
你们两个,到底是谁想耗死谁?
她读大学的那几年,他已被家中催婚过多次,相亲对象没少安排过,她有所耳闻。
甚至每每在心里盼着他赶紧结婚吧,这样就可以放她自由了。
一边又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企盼他千万不要结婚。
她不知理由,只是每次他来巴黎见她,拥抱她,亲吻她,她得知他没被别的女人抢走,她就能欢畅一些。
也在他身边待得更心安理得一些。
她的手指在一件黑色旗袍上停顿。繁复的花纹,压着朵朵银线海棠,漂亮得晃人眼睛。
她很久没穿过旗袍了。
以前穿,是因为喜欢。小时候总在姥姥店里,见到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女人们选布料,量尺寸,试旗袍。
那时她就期盼,她长大了也要这么穿。
从前她在他面前,也是旗袍不离身的。甚至说,是想把这作为自己的一种特征,让他永远地记住她。
未来与另一个女人交颈厮磨时想起的是她。
与另一个女人共赴云雨时想起的是她。
与另一个女人海誓山盟时想起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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