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第21章 食店也卖酒
    沈韶光带着木匠来店里丈量,费尽心机要榨出这十几平米的最大价值。
    原来几张食案是课桌式摆放,沈韶光突然想起前世在家装论坛看到的小户型中吧台代替餐桌的设计,在店里溜达比量了一阵子,便决定让木匠做几张通整面墙壁的长条桌案,有点类似后代的吧台,只是更低矮。
    座位多了,一地的胡凳恐怕会显得乱,那便地面铺篾席,胡凳一律换成蒲团。烛台、装饰盆栽之类能上墙的都上墙……
    不是什么大工程,不过三五天便拾掇好了。白墙壁,原木色长桌案列于两墙,另有两张短食案摆在中间,长短错落着,倒也并不显得很拥挤。地上棕色篾席,缃色蒲团,一面墙高处镶嵌隔板,板上摆着白瓷罐,罐里养着兰草、茉莉之类,大片的白、深深浅浅的棕、一点点绿,居然颇有两分文艺的美感——或许另一面墙可以挂幅字画?留白亦可。
    沈韶光拍拍手上的土,颇自得地问阿圆:“如何?”
    阿圆点头:“若是再大些就更好了。”
    沈韶光咬牙,照着憨丫头的脑袋使劲摁一下,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是越来越厉害了!
    又恨恨地立志,总有一天,爷要开这长安城最大的酒楼,几百平的大堂,几十个包间,大堂中间专门空一块地方耍百戏,吞刀、缘竿、钻火圈,胡旋、柘枝、剑器浑脱,一个都不能少。
    “小娘子,来一笼玉尖面!”
    “好嘞!”沈韶光清脆地应着,把灌汤包子给客人放在其自带的盘子里,收了一把铜钱扔进钱簸箩。
    在百丈高空的大酒楼和豆腐干高的一把铜钱之间蹦跶,沈掌柜倒也没什么眩晕感。
    不管怎么说,店里现在有了个能让人坐下喝一杯的地方了。
    去酿酒作坊订了酒,在玛瑙肉、狮子头等招牌菜的基础上,又添了些拌秋葵、炸鱼鲊、兰花豆、卤猪头、卤猪蹄之类简单的下酒小菜,沈记这食铺兼营的卖酒买卖也就开张了。
    客人们对沈韶光这袖珍小酒肆颇为买账,干干净净的,还有点那么点拙朴的调调儿,关键,不用拿着肉圆子、玛瑙肉到处找喝酒的地方了。
    吃了沈记的小菜,却觉得,嗯,来着了!
    要说这沈小娘子手艺是真好,煎饼不说它,主要是新鲜干净,玉尖面和花糕却着实是精致,据有见识的说,颇有些宫中御膳的品格。玛瑙肉、狮子头也是这一类,可以算得“珍馐美馔”。没想到简单的家常小菜做得也这般好。
    “店家,再来一盘鱼鲊!”
    阿圆迈着大脚板走路如风地上菜。
    “小娘子,你家的鱼鲊为何就这般香?”
    “这个——婢子不知,”阿圆憨笑,“好吃,郎君就多吃点儿。”简直与沈韶光曾被问到相同问题时回答的“喜欢就过来,何必自己费事”一脉相承。
    厨间正在包玉尖面的沈韶光闻言一笑,其实并没有什么诀窍,不过是腌的时候加了醪糟——便是夏天的时候腌的那一坛子,故而多了些醪糟香,炸的时候炸两次,第一次炸熟,第二次调高油温,炸酥,如此而已。
    沈韶光自己倒更喜欢这炸兰花豆。先煮后炸,酥香酥香的,让沈韶光想起前世爱的花生米。
    这又是沈韶光除了辣椒以外的另一大遗憾——花生要到几百年后的明代才传入中国。据说大才子金圣叹临刑前说,“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讲情调的张爱玲喜欢“享受威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而鲁迅、老舍两位先生则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吃花生米。
    可见,文人们对花生是真爱。沈韶光对花生也爱得深沉——但这不妨碍她在没有花生的时候,拿炸兰花豆解馋。沈韶光觉得自己这行为跟惦记白月光、也不耽误找女朋友的渣男形象有点像。
    却不想,惦记白月光,没找女朋友的深情男白少尹上门了,而且第一个就点的这兰花豆。
    沈韶光脑子琢磨着两人的形象问题,不经意看向林晏指着菜牌的手,修长细致,骨节分明,倒是一双好手!
    “店主人?”林晏挑眉。
    “此豆以兰花命名,是因为炸制出来,其形态有些像兰花初绽。”沈韶光淡定地把眼睛从那双手上挪开,微笑着回答林晏的话。
    林晏点头,又要了凉拌秋葵,咸鸭蛋、卤猪耳等物,都是下里巴人的小菜。
    大抵人都有这样的劣根性,看见美好的东西,总想破坏一下,比如,沈韶光就有点希望看到这位风度优雅的郎君做点不那么优雅的事,“郎君要不要尝一尝本店的猪脚?热着吃香酥软烂,冷着吃,弹牙有嚼头,最合适下酒。”
    林晏看沈韶光。
    沈韶光双目含笑,微弯着腰,姿态殷勤。
    “不必,就这些。”林晏把菜单递给沈韶光。
    沈韶光颇为遗憾地接过,今天是没法看到长安副市长啃猪蹄子了,没关系,来日方长,以后还会有鸡爪子、羊蹄子之类……
    林晏回想刚才那花笺子做成的菜单,一笔小楷,不似寻常闺阁笔墨,倒有两分先时李少温的瘦劲,那煎饼袋子和店门幌子上的“沈”字因是篆体,又更明显些。
    林晏不由得偏头看那边案后忙活的店主人,一双杏眼微眯,嘴角也翘着,一副温柔喜兴的样子,与这字风离得甚远,再想到几次相遇她的伶牙俐齿,呵,多重面孔,巧言令色!
    沈韶光不知道自己被人吐槽了,犹问道:“客人的一爵酒温一温吧?”
    又问:“玉尖面没有了,待会儿给郎君下一碗青菜馎饦?”
    林晏收回眼,“也好。”
    这位林少尹来得晚,没别的客人了,沈韶光很能忙得过来。正当饭时,虽然酒菜大多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又有阿圆帮着,也还是忙得脚不沾地。
    沈韶光一边端菜,一边在她的理想簿子上又添了一笔——以后要搞个厨师团队,并雇百八十个服务员!
    第22章 碰瓷的无赖
    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的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了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了冷饮店,天凉了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沈韶光不爱卤牛肉,总觉得不够细腻,有点干吧塞牙,也不够香;熏鸡都整个卖,小孩儿那点零花钱买不起,于是就剩下了买猪头肉和香肠了。其中,沈韶光又最爱猪头肉。
    这家店的猪头肉先卤后熏,没那么腻,带着点奇怪的焦香味儿。
    放学路上,沈韶光先买个火烧拿着——要刚出炉的,撕开还冒着热气的,然后到铺子买一小块猪头肉,让店主把肉片成薄片儿塞在火烧里,就这么双手捧着,张开大嘴叉子开咬。
    一边吃一边跟小伙伴们满大街瞎跑,或者找地方跳皮筋儿,丢沙包儿,临到天黑才回家,被爹妈唠叨,匆匆忙忙吃饭写作业洗漱……
    等后来沈韶光毕业,混起了美食圈,吃过多少南北名厨佳作,却还惦记那个店的猪肉头,每次回老家都会光顾,甚至还曾动念给店主老阿姨的熟食店写篇小文宣传宣传,也想知道,她是用什么熏法,硬是与别家不同。
    一直拖拉着,直到有一次去,发现那家店和隔壁的杂货店打通,变成了一个挺大的房屋中介所,那个老阿姨据说跟在海外定居的儿子走了。关于那肉到底是怎么熏的,彻底成了悬案。
    沈韶光看着瓦蓝瓦蓝天空上丝丝缕缕的白云,幽幽地叹一口气,低下头接着收拾猪头。虽然不会熏,但沈韶光做卤肉的本事不错,大致红烧的路数,浓酱重料,卤够时候,味道错不了——只是收拾起来麻烦。
    沈韶光特意给肉铺子多加钱,让人上心点多给刮一遍猪毛,便是这样也不放心,还得回来自己再检查一遍。若是吃着吃着,让客人发现几根猪毛……这就恶心了。
    却不想,饶是这么小心,还是出了事。
    太阳还高,刚开始敲暮鼓的时候,进来两位面生的客人,一着蓝茧绸衫,一着褐色布衫,都高鼻深目,头发卷曲,是两个胡人。
    这长安城胡人多,沈韶光混不在意,笑着招呼一声,便请他们随便坐了。
    两人点了招牌的玛瑙肉、狮子头、卤猪头肉、猪脚,都是大荤的肉菜,又要了三角酒。
    一角就是四升,像林少尹那样的公子哥儿只喝一升,这两位竟然要喝十二升……
    开饭馆子的不怕大肚汉,沈韶光快手快脚地准备了,让阿圆拿托盘送过去。
    店里客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坐满了,有吃完了走的,又有新来的,有人在这里喝酒,有人单来买玉尖面或者肉食,热闹得很。
    突然听到里面吵嚷起来。
    沈韶光放下手底下的活儿,走过去查看。
    却是那两个点了三角酒的胡人,指着菜盘子道,“肉里有毛发!你们这里不干净!”
    虽然一向自认为干净,做饭时都戴围裙套袖,头上蒙布巾,阿圆也是一般打扮,但万一呢?沈韶光上前赔笑道:“客人莫要着急,不知那脏东西在哪里?”
    蓝衫胡人乜斜着眼看沈韶光,掀起一边嘴角儿笑一下,用手指着放玛瑙肉的盘子:“便是这里。”
    盘子里肉已经吃光了,只剩下些酱汁子,酱汁里果然有一根头发。
    余下客人们好些都不吃了,扭过头或者围过来看。
    蓝衫胡人打个饱嗝,酒气喷了沈韶光一脸,“怎么样?小娘子?”
    这玛瑙肉都是上桌之前从陶罐子里盛出来现装的盘子,然后为了颜色红亮,也为了更提滋味,淋上一勺酱汁。这么个过程,若盘子里还有头发,除非沈韶光和阿圆是瞎的。
    再看看那满桌的肉已经吃得七七八八,酒也喝完了,沈韶光便明白,这是吃饱喝足要找茬儿……
    那胡人还不依不饶:“小娘子要给我们个交代啊,不然我们出去若嚷嚷起来……”又对周围的食客道,“大伙儿说呢?”
    当下便有人皱起眉来,回头看自己的盘子,也有人看沈韶光。
    阿圆急道:“不能!我家最是干净的,怎么会有毛发?”
    那褐衣胡人瞪眼:“那你说这盘子里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沈韶光仔细看了那头发,笑道:“客人们莫急,这盘子里到底怎么来的脏东西,看我变个戏法儿就知道了。”
    一听说有戏法儿,查看自己盘子的也不看了,都纷纷看沈韶光。
    “去拿两个白瓷碗来,其中一个装清水,再拿一双竹箸、一些澡豆、一块白色干净布巾。”沈韶光吩咐阿圆。
    阿圆应声而去,很快便拿了过来。
    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沈韶光。
    沈韶光能干吗?就是给洗个头发。
    学着魔术师的样子,什么都让大家先验看一下,沈韶光把那根头发擦了澡豆,涮洗干净,又轻轻用布巾吸干水分,把它放在另一个空碗里。
    “大家可看出什么端倪来了?”沈韶光笑问。
    有人眼拙看不出什么,这不就是根头发吗?也有人眼尖,“弯曲,还有点发黄!是这胡人的毛发!”
    那头发在汤汁子里看不大出原来的样子,洗干净就现了原形。
    众人打量那两个胡人,再看沈韶光和阿圆的头发,再对比碗里那根,即便再迟钝的这会子也明白了,这是来找茬儿讹诈的!
    “如何发黄就是我们的?”那褐衣胡人急道。
    一个客人幽幽地道:“对啊,也可能是猫狗畜生的呢。”
    众人一愣,随即便都看着那两个胡人哄堂大笑起来。
    两人本已经醉了,被众人一激,又看沈韶光弱质女流,便干脆耍起了无赖,“你们饭食不干净,还诬赖我们!”说着便要掀桌案。
    好在那桌子长,都是固定在墙上的,一掀竟然没掀动。
    当下便有见义勇为的客人要上前制服他们,阿圆却快了一步,上去一把抓住那蓝衫的头发,另一只手则揪住褐衫胡人的领口,两人不提防,被胖丫头拽了个趔趄。
    那两人要挣扎,但奈何被阿圆抓住了要害部位,又喝得着实有点多,如何挣扎得开?
    众人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一步,给阿圆打开场子,想帮忙的也讪讪地收回了手。
    沈韶光是嘴把式,刚才见动手着实有些紧张,这会子气定神闲起来:“拽到外面去!”
    在门口正扰攘着,坊丁竟然来了。
    沈韶光忙上前陈述,众人也帮着分说,几个坊丁拽着两个犹骂骂咧咧的无赖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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