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节

    菜地旁边是一座完全原生态的木屋,上面的木头纹路清晰可见,占地两三百平的样子。
    给人感觉就是经常有人打理,随时等待主人入住一样。
    我们当时只以为这是别人专门修建起来供别人渡假所用,而且当时走了一天的路,的确有些疲乏,看到这样干净整洁的木屋,感觉就像上天的恩赐一样。
    木屋与地面之间架空,大概半米高,前面一个廊檐,与门正对着是三阶的木头台阶。
    领队走前面叫门,门吱呀就打开了,从门缝中掉落一张木牌。
    他拿起牌子朝我们示意一下,我看到上面写的是“自助,100/人”
    我们原本还有些不确定的情绪也彻底放松下来。
    进入木屋,里面家具一应俱全,而且非常整洁,就像是刚刚修好的一样。
    我们一行十六个人,刚好八个房间。
    我们吃了东西,在客厅里聊了一会就各自回房间休息。
    睡到半夜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旁边黏糊糊的,当时我还以为,以为……我那个来了。
    后来一想不对劲,觉得鼻翼间都充斥着浓重的血腥味。
    一下子就彻底醒了。
    我正要叫曾应,他突然伸手捂住我的嘴,给我做手势。
    我渐渐适应了房间里的光线,发现我们此刻正坐在一堆残肢断臂上,地面上积了一洼的鲜血。
    在他们不远处,一个有方桌那么大的类似癞蛤蟆的怪物正蹲在血泊中,眼睛不停地转动着,稍有风吹草动,就会从嘴里弹射出一条猩红的舌头,用分叉的舌尖将猎物卷住勾进大嘴里。
    我当时害怕极了,要不是曾应,我恐怕已经叫出声开始逃跑。
    我敢肯定我们晚上没有挪动地方,也就是说我们一开始就是睡在那些残肢断臂上面。
    时间一点点过去,周围不停传来一声声的惨叫和怪物嘶吼声,以及咀嚼撕咬的声音。
    我们开始小声商量,造这样下去我们迟早会被吃掉的。
    于是趁着那怪物眼睛转动到另一边时,我们就往门口方向跑。
    可是我当时太紧张了,一下子没有把门打开,稍稍迟了一下,那怪物便看了过来。
    然后脸上浮起一抹诡异的笑,张开嘴,一条长长的分叉的舌头便朝我们卷了过来……
    曾应挡在我后面,随手操起一条断掉的手臂挡去。
    终于把门打开了,怪物的舌头是直接往我这边袭来的,曾应手中已经没有东西抵挡了,而且重新找也来不及了,便猛地把我往门外一推,用他自己身体挡住。
    “呜呜……”
    走廊也完全变了样,有好多满身散发着腐臭的人形怪物,追着人就撕咬。
    曾应叫我快走,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出去一个,否则,否则(呜呜……)
    ……根据笔录来看,梁女士的叙述非常清晰,除了在几个地方情绪略显激动外,并没有精神失常迹象。
    后面还有几页是警方关于梁女士提供的那一行驴友的资料调查情况。
    发现里面除了她和她的丈夫(或者说前夫)外,只有四人的资料是真实,真有其人,并且也是在那一段时间内失踪的。
    也就是说,跟梁女士他们一起的那些人中,还有十个人是并不存在的。
    警方找到当时给梁女士他们开大巴的司机。
    下面是那个司机的笔录:
    十月二号那天的确有人来租了大巴,当时车上一共……五六个人的样子吧。
    让我把他们送到一条偏僻的公路边上,然后他们就从旁边斜坡直接爬了上去。
    我当时还在想,明明就只有几个人,干嘛要租一辆几十个座位的大巴啊。
    看他们都穿着冲锋衣,背着大大的登山包,戴着遮阳帽,大概是所谓的驴友吧。
    不过人家或许是喜欢宽敞一点的,又给的起钱,管他呢。
    他们让我三天后再到老地方接他们,我答应了。
    十月五号,因为大巴的生意很好,实在抽不出来,我毕竟当时答应了别人,又不好失信,做我们这一行的,要是没有个好口碑,生意很难做下去的。
    于是我就跟朋友借了一辆面包车,反正他们只有几个人,能坐下就行。
    可是我到了那个地方,从中午一直等到傍晚,都没看到一个人。
    给当时留的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提示无人接听,到后来干脆就是忙音了。
    那地方偏的很,我一个人也敢大半夜的待那里,实在没等到,我就回来了。
    然后通过朋友打听当时留下的电话和人名,找到那个啥驴友团,人家说根本就没这么一个人。
    我当时也没多想,只以为是别人给我一个恶作剧,让我冤枉跑了一趟,耽搁一天生意。
    直到你们来问,我才知道的确有人。
    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下山的,唉,那里挺偏的,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出来……
    素辛看到这里,再次翻到前面陆萱那件关于小木屋的失踪案。
    果真让她看出了一丝端倪。
    第六百〇一章 第三个……
    素辛发现在第一个失踪案中,除了陆萱,红亚,齐榛以及阿宾有他们的家人和朋友提供的笔录信息外,平枋和蝉蝉两人没有家人和朋友的笔录,也没有人为他们报失踪。
    虽然没有明确说谁是不存在的人,但是素辛觉得平枋和蝉蝉两人最为可疑。
    让素辛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不管是陆萱等人,还是那学学生,从他们的笔录来看,他们都和那些“不存在的人”一起生活了一段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
    在素辛看来,如果那些“不存在的人”真的是鬼物或者其他精怪所变,那么久的相处,即便一个人觉察不出,总会有人觉得异样。
    可是从他们的描述来看,所有人,没有一个看出丝毫端倪。
    每一个案子的资料都分别装订,除了素辛刚刚已经看过的两份,下面还有三份。
    前面两个都跟驴友团有关,可是这个,是一起毕业旅行。
    而且是一群刚刚毕业的高中生,他们选择露营的地方就在城郊,距离不远就是有名的梨花购,里面一片都是农家乐。
    他们是准备彻夜狂欢,为了怕打扰别人,或者说也怕被别人打扰,所以选择在一片稍远的山坡,山坳的平地正合适用来扎帐篷。
    因为大家都准备各奔东西,而且彼此间并不是每个同学都抱成一团,而是有自己的好友和圈子。
    只是去的时候是三十二个人,回来的时候发现车里少了一大半,只剩下十四个人了。
    他们打电话,电话显示对方不在服务区。
    再回去找的时候,原来狂欢的场地上除了他们留下的垃圾,什么都没有。
    于是他们连忙报警。
    警方连忙与失踪者家人取得联系,并对周围的农家乐进行排查,以及在各个路口设置寻访点,三天过去,一无所获。
    但是警方却发现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那就是他们从学校拿到的准确资料,跟这些学生提供的信息有很大出入。
    根据警方从学校拿到的资料显示,当时这个班上有五十二个学生,有一部分同学没有去,实际上只有二十四个人去了这次毕业旅行。
    按照参加活动的同学讲诉,其中有四个人带了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一起参加,加起来也只有二十八个人。
    但是参加活动的学生却一致表示,去的时候车上是实打实坐了三十二个人!
    那么多出来的四个人又是从哪里来的?
    偏偏这些学生都能说出那些人的名字,可是不管是校方给出的名录,还是根据名字进行查询,都没有查到这几个人的具体信息。
    让一件本就离奇的失踪案蒙上一层诡异的面纱。
    此刻,素辛手上拿着两份名录。
    一份是校方提供的班级同学名单,用蓝色记号笔标记的就是参加活动的,空白的就是没有参加。
    另一份名录是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的,名册大部分对的上号,但是却明显比左手的名录多出来几行,并且在那几个多出来的名字下面画上刺眼的红线。
    徐佳飞,童梦涵,余敏,杜涛
    除了名字以及大概猜测的年龄身高,没有任何其他能证明他们身份的信息。
    有等于没有。
    接下来是警方对所有学生分别进行询问。
    其中大部分学生对失踪的同学都没有太深的印象,只有几个提供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同学a:当时我正在跟朋友聊天,小金(失踪者之一)突然跑过来跟我说,他说他们在那边树林里找到一座小木屋,修的非常精美,里面布局也很干净整洁,肯定是哪个修在这里提供给别人度假所用。
    因为旁边就有很多农家乐,周末好多人都喜欢到这里来喝茶钓鱼之类的。
    小金看起来很兴奋的样子,拽着我的手臂就要走,这时我的电话突然响了,是我爸妈打来的电话。
    我爸妈同意我出来玩,但是约定了时间要打电话回去跟他们说一声,免得他们担心。
    当时可能是我跟朋友聊天搞忘了,约定的时间过了没打回去,爸妈就打过来。
    我当时觉得很抱歉,你知道的,自己都那么大个人了,还让父母担心,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就挣脱小金,走到一旁跟爸妈聊天了,把我们当时的情况大概给他们说一下,聊完回过头,就已经没有他的踪影。
    我也没往多想,后来跟其他同学聊的很开心,大家弄烧烤,喝啤酒,就把这件事忘了。
    直到第二天我们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上了车,等了半天也没见其他人上来,班长点名,才发现小金也不见了。
    我知道的情况就是这样,至于其他人,我跟他们不是很熟,他们平时也不爱找我玩,所以并不清楚。
    同学b:我都跟你们说过几次了,我是亲眼看到他们进了一座小木屋的。
    那木屋大概有两间房子那么大,就像刚刚修好的一样,连木头的纹理都清晰可见,前面有宽宽的廊檐,他们当时就站在廊檐下朝我招手,还叫我过去呢。
    我正要去的时候,女朋友突然过来叫我了,我当然要去陪女朋友啊,因为当时的成绩单已经下来了嘛,我们两人分数都差不多,而且想着两人以后……所以填报自愿的时候都是一样的,所以以后肯定在一起的。
    我回到篝火营地里的时候,女朋友就很奇怪的问我,说她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朝着一片树林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
    我当时听了她的话脑袋里就懵了一下知道吧,一股寒意从尾椎骨一下子窜到后脑勺,我问她:“你只看到我一个人在那里?”
    她一脸茫然,但是非常郑重地点头:“是啊,我就只看到你一个人朝着空气说着什么,先前还以为你跟谁打电话来着,后来见你还要朝黑黢黢的树林里走去,才叫的你。怎么了?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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