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小徒弟挠了挠脑袋上的寸毛:“可能,是为了抗灾吧。”
    曹献廷一拍大腿,暗叫了一声“不好。”
    虽那小神婆算出明日就能停雨,可曹献廷之前也是做了不少功夫。
    曹献廷花了不少真金白银,特意从玉泉宫请了陶家仙人前来坐镇,日日祭拜,就为了雨停。
    小神婆既然狠赌明日雨停,曹献廷除开要向姜家道谢,自然也要吹捧一番陶家仙人,夸夸这陶家仙人以民为天,施法停雨,不然,怎么把这份功劳顺到了自己头上?
    这上头突然又请了高人来治水,这莫搞得这到手的鸭子又飞了去。
    第2章
    7月11日,长沙放了晴。
    湘江沿岸的沙垒还不敢撤,各家各户开始往外头排水。
    民间办法多,一截空心的竹筒,从里头到外头牵上一对铁丝,铁丝上绑着平底的小竹板,一头放在水里,双手舞着摇杆,哗啦哗啦水就往外头出。
    滨江的小洋楼地势低洼,城里头那些改造后的抽水机进不来,小洋楼的管事阔气地请了二十多个短工,用手摇的竹筒抽水。
    曹献廷领着贵客入住的时候,水已经被抽得差不多了。
    同行的,还有警察署的中队长杜秋明,每天别着个枪袋子在身上,被曹献廷取了个外号——一杆枪。
    明明他们是主,贵客是客,可这两人却并排跟在贵客后头,倒不是他们不想跟上前引路,只是这贵客,脾气有些古怪。
    初见面时还觉得这贵客架子不大,朝着他们点头,一张脸藏在多拉帽下,帽檐下,薄唇微微一张,只说了一句“幸会”,便是再没开过口,说话的,都是贵客身边一个叫阿毳的小厮,就连警察署局长伸手想行友好的西方握手礼,这贵客手也只背在身后。
    阿毳解释:“我家先生手受了伤,伤口一碰就痛,就连张大帅来看望的时候,也都嘱咐说,养伤要紧。”
    这话说得还算是委婉,表达了不握手是情有可原,又抬出张大帅作保,谁也都得给张大帅几分薄面不是。
    短暂而尴尬的迎接仪式结束后,曹献廷便承下了领着贵客去滨江小洋楼下榻的差事儿。
    杜秋明眼巴巴地跟了上来,嘴里说着:“一同前去。”可胳膊肘,却故意挤兑着曹献廷。
    两人鹬蚌相争也有些时候,彼时曹献廷曾感慨:“一杆枪,咱们这也算是棋逢对手,不枉今生了。”
    杜秋明狠狠地“呸”了一声:“谁和你不枉今生了,老子是有婆娘的人。”
    去江边的路段被清理得七七八八,沿着大路走,还不算泥泞,曹献廷和杜秋明带着各自的人列成两队,跟在小厮阿毳的身后。
    曹献廷瞧着前头灰色长袍的背影,长袍像是被改装过,袖口宽阔偏长,遮住贵客的一双手,曹献廷想了想,从见到这位贵客起,还真没见过这贵客的真容,就连手指头尖儿都没看到过,曹献廷摇摇头,真是看不透。
    阿毳身材矮小,跟在贵客身边,两只手各拎着两只大皮箱,一路箱子不沾地,走得轻快。
    曹献廷故意慢了几步,凑在身后的杜秋明身边。
    “一杆枪,这姓闻的,什么来路?”
    杜秋明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制服,棕色的牛皮枪带箍得紧紧的,他可不似曹献廷这样穿着草鞋就上岗,杜秋明讲究得很,连抽雪茄的姿势都是和洋人学的,还纠正曹献廷,雪茄是音译,正统的读法,应该说“cigar~”。
    曹献廷见不得他这鸟样,日常没啥好脸色,可这贵客来头不小,手里头拿捏的是张大帅的介绍函,到底还是他们军方知道的消息要多些。
    杜秋明冷笑:“你想知道啊,自己去打听啊。”
    曹献廷咂舌:“这贵客也不让咱们隔太近,这一路走来,太他娘的无聊了,陪你聊聊天,权当给你解闷。”
    “老子不需要。”杜秋明伸手指了指贵客的背影,“有本事,自己去问,你dare吗?”
    曹献廷被激,语气扬起几分:“行啊,一杆枪,你还真以为老子身边没人了。”曹献廷对着杜秋明狠狠地翻了个白眼,“土匪窝子出来的人,穿上个马甲就想让人家叫你阿sir,洋文么,我也会。”
    小洋楼有五层楼高,原本给贵客安排的是第三层。
    人到了之后,也没说话,只对着阿毳指了指,阿毳回头就问:“第五层能住吗?”
    曹献廷和小洋楼管事互看了一眼,还是管事的开了口:“之前大雨,楼顶漏水,顶层的墙壁有些味道,怕是会影响闻先生休息。”
    阿毳又说:“那第四层吧。”
    管事的微微一愣。
    阿毳:“第四层也不行?”
    管事的立刻回头,吩咐身边的一众小厮:“快去,赶紧的,把第四层的最中间的套房收拾出来。”
    曹献廷本想跟着贵客进大堂,阿毳笑着拦下:“行了,曹知事和杜队长都辛苦了,今日就请回吧。”
    曹献廷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已经走远的灰色长袍,罢了,人家的做派摆明了的疏远冷淡,自己何必上赶着往上贴,贴又贴不上啊。
    杜秋明点头哈腰:“那,明日我们再来拜访。”
    回去的路上,小徒弟跟着曹献廷,一脸的不解:“不都说贵客是为了长沙大雨来的嘛?可今日雨停了,贵客还能做什么?”
    这句话,戳到了曹献廷的逆鳞,他回头用袖子狠狠地甩了小徒弟一脸:“且还说呢,净是你在糊弄老子,我还真以为这姓闻的是来治水的,瞧着一杆枪那殷勤劲,差点以为俩人是一拨的,害的老子在局长面前丢了相,往后没弄清楚的事情,莫来老子面前掰扯。”
    小徒弟愣了,磕磕巴巴的:“怎么……怎么不是吗?我当时就听到什么大水啊,大雨什么的。”
    小徒弟姓林,没读过书,早些年家乡闹洪灾讨饭讨到了长沙来,被曹献廷家看着可怜才收留,人很老实,就是平时有些愣头青。
    曹献廷抬手又要敲脑袋,小林伸手一拦,缩着头,怯生生地从手缝里往外看。
    曹献廷放下手:“让你去上个师范的夜大你也不去,人家那介绍信里说的是,这尊大神,能改江流,动山川,出生时,久旱地迎了甘露,水患处出了太阳,人家满身都是祥瑞,就差坐在屋檐上当瑞兽了,记得了吗?”
    ***
    闻东进了屋子。
    里头是仿了英式的装潢,进门一张白色圆桌,后靠一扇白漆窗,挂着墨绿色碎花流苏窗帘,右手进去,就是中西合璧的高脚蚊帐床,从床往外,隔着屏风是一个露天的小阳台,阳台朝着西北,可以看到水满黄沙的湘江。
    屋子里刚喷过不少紫罗兰味儿的香水,阿毳闻不惯,打了好几个喷嚏。
    搁下行李,阿毳说:“先生,该换药了。”
    闻东嗯了一声,顺势坐在圆桌旁,取下多拉帽,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一道狠狠的疤痕,自鼻子一直蔓延到眼角,和一双棕黑色的眸子擦边而过。
    伤疤旁,诡异地长着短短的绒毛,像是长在沟壑旁边的野草。
    阿毳替闻东挽起袖口,闻东伸了伸胳膊,袖口里有东西滚动,伸出来,竟是一只长毛羽毛的手,手臂上依然是道崎岖的伤疤。
    阿毳从箱子里取出一瓶密封的青汁一样的膏药,熟稔地挑了一块膏体,抹开推揉,轻轻涂在伤口上。
    闻东嘴唇轻轻一抿,一声未吭。
    这该是很痛的。
    上完药,闻东换了一件白色暗纹的长衫坐在阳台上,除开闻东,四层没有其他人住下,算是清净。
    闻东指了指西北方向,对着阿毳说:“晚上,我要去一趟。”
    阿毳:“先生的伤还没好。”阿毳捧着茶水过来,杯盏是从箱子里取出来的,闻东出门在外,东西喜欢用自己的,但凡入口的杯碗勺箸,都一并自己带着。
    也难怪,那两个箱子又大又沉。
    “且等伤口好了,羽毛褪去,再去不迟。”阿毳始终不放心闻东的伤势,若是自己能有闻东的本事,便不需闻东出手,只可惜,自己道行太浅,帮衬不了太多。
    不过反说回来,阿毳不过跟着闻东几年,自长白山一路往南,道行便超过同道仙家半载,已然是十分了得。
    “我要去埋竹中窥。”闻东抿了一口茶水,身体愈发暖和起来。
    天色褪了往日的灰霉,晴朗得不像话。
    姜琰琰在院子里用三钉锄翻土,一锄下去,沉降的雨水咕噜噜地冒泡泡,气味不好闻,有些腐烂的味道。
    门板被人推开,姜琰琰微微抬眸,又低头,只等着门外一声吃力的声音轻轻喊:“丫头快来,扛不动了。”
    爷孙俩人将一个半米见方的大箱子扛进院子里,姜琰琰累得够呛。
    姜多寿立刻关门,还不忘插上门栓。
    姜多寿搁下包袱,花白的寸头汗珠子直冒,后脑勺留着一簇小辫垂在肩头。
    “什么东西,这么沉?”姜琰琰端着铜盆,拧了把凉水给姜多寿擦汗。
    姜多寿歇了口气:“从江西带来的好东西。”又说:“把那疙瘩里的防水布揭了。”
    姜琰琰端着梯子靠着墙,爬上那小山包边上,扯开几层防水布的布条子,自上面往下面一揭,这防水布下面藏着的,是一具灰色的石棺,准确的说,是一个棺中棺。
    石棺的棺盖推开,里面还有一具小一些的木棺,表面刷得黑漆油亮,木纹里渗着桐油的味道。
    曹献廷之前看到的那个小土包,就是石中棺后头累了三层高的瓦罐子,里里外外都上了釉,巴掌大的罐子口用红布封着,麻绳缠了一圈又一圈,里面盛着沉甸甸的液体,姜琰琰不愿意去取,微微偏头,声音软了几分:“这黑狗血我看着害怕,我就不取了。”
    姜多寿点头:“没事,爷爷来。”
    姜多寿顺着梯子爬上去,扯开护着罐盖的红布,只露出一条小缝,血腥味浓,姜多寿闻了一下,点点头。
    “晚上,咱得把东西给挪进去。”姜多寿说话间,手指对着自己抬进来的木箱子点了点。
    “这么快?”姜琰琰像是知道这箱子里头是什么一样,“不是说,得选时辰吗?今天可不是最好的日子。”
    姜琰琰抬头看天,湛蓝无云,看似阳气充盈,但大水毁生灵,灾后有常有大疫,正是世间气息浑浊,动荡的时候。
    姜多寿眉头一皱:“没办法,在江西的时候,就被人盯上了,手脚得快些。”
    第3章
    今日农历初十,星空里诡异地挂了一轮满月,对于姜多寿来说,却是个好时候。
    逆天的事儿往往是在天生异象的时候办成的。
    晚十点,姜琰琰换了一身大红的衣裙,长裙娓地,半露出那双她赶制了三个月的绣花鞋,腰间四指宽的腰带扎得紧,腰带中间缀了一颗黑瞿石,袖口生风,一身红衣,衬托得姜琰琰皮肤愈发白皙,牛乳一样的皮肤在月华下几欲泛光。
    姜多寿摆好了香案烛台,院子正当中,石棺打开,坛子里的黑狗血全部灌入石棺,里头的木棺像是漂浮在血海上,姜琰琰见了,心里发慌,她看不得黑狗血。
    姜多寿催促:“躺进去,那黑狗血是镇邪的,防止你尸身生变,是好东西。”
    姜琰琰也知道是好东西,不犹豫,她提了口气,拽高了裙子,卧进石棺。
    姜多寿打开从江西带进来的大箱子,层层红布包裹,他小心翼翼取出红布,交递到姜琰琰手中。
    “抱好这骨头,切莫松手。”
    姜琰琰怀揣红布,嘴角用力一抿,点点头,红布是一截一臂长的头骨,并非人骨,而是一截鸟骨,传说中九头鸟骨,能化死人为活人,开天辟地,另创他世。
    就在姜多寿要覆上棺木之际,姜琰琰夺声而出:“爷爷,若成不了事儿,我成了尸煞,你切莫心软,给我一刀痛快。”
    姜多寿手微微一顿,什么也没说,只等着棺木盖紧,隔着冰冷的棺盖,姜多寿狠下心:“若是败了,爷爷会先杀了你,再陪你一起上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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