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重阳节的气候没有六七月那么热了,今日又是节日,路上行人也比往常多了一倍,大部分人都拖家带口,指望着今天祈福。
    这要绕到山东面去,与以往去镇子上的路不一样,而是一直沿着河边走,路也没有多宽敞。
    小包子第一回 出门,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极了他阿爹。
    当然,他被黎锦抱着,也只能看到一点点风景罢了。
    树梢上的叶子逐渐变黄,蝉鸣早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了。
    往日黎锦一直都是镇子和村里两点一线,每日忙碌又充实,很少注意外面景物的变化。
    而现在,他看着树上半黄的叶子,才恍然意识到自己来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了。
    如今他非但没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反而还十分享受这宁静的日子。
    吾心归处,便是家。
    沿着河边走了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一处较为平坦的上山路。
    黎锦带着秦慕文,抱着黎若,跟着人群慢慢往上走。
    耳边都是周围人或说或笑的声音,好不热闹。
    “爹,快来看,那些红艳艳的果子是什么啊?能吃吗?我摘回去给弟弟吃!”
    一个七八岁的女童拉着她爹的衣角,指着路边的树问道。
    “那是茱萸,不好吃,你牵着你娘,别走散了,爹给你摘一串,别在头发上。”
    黎锦顺着他们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山茱萸叶子扁圆,每一节树梢都挂着红彤彤的果子。
    一颗颗结成串垂下,像极了垂落的流苏。
    他一贯不喜欢凑热闹的,但却又觉得这些果实的颜色与少年眉梢的朱砂痣即为相配。
    于是也忍不住,上前摘了一串。
    黎锦说:“你头发梳的太好,我怕别上去会弄散,就别在你衣领处,如何?”
    秦慕文自然答应。
    但反观周围,都是家长给小孩子头发或者耳后别着茱萸,亦或者就是长辈给晚辈插茱萸……
    只有他家阿锦,认认真真,把茱萸插在他的衣领处。
    黎锦的手极为漂亮,骨节分明,指尖带着淡粉色,他拿着茱萸的时候,像极了画中的贵公子。
    有那么一瞬间,秦慕文眼眶里充满了泪水。
    自从阿爹去世后,再也没有人给他插茱萸了。
    等秦慕文回过神来,刚刚那个说话的女娃娃站在原地,昂着头看他。
    秦慕文脸刷的一下红了,十分欲盖弥彰的把自己藏在阿锦身后。
    幸好女孩儿的娘亲很快把她牵走了,“今儿人多,你可不能乱跑,娘要担心死了。”
    “娘,有个姐姐好漂亮,大丫多看了‘他’两眼。”
    “那不是姐姐,是哥哥……”
    “旁边给他插茱萸的哥哥也很好看。”
    “女孩子不许说男人好看,再说回去教训你。”
    再往上走,黎锦还发现了一片山楂园,周围用渔网围着,看来是有主的,禁止随便采摘。
    看着这红彤彤的山楂,黎锦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他问秦慕文:“喜欢吃山楂吗?”
    秦慕文摇摇头:“酸,阿锦喜欢吗?”
    黎锦没有回答,只是走近了那片园子,招呼园主。
    “少年郎,我这儿的山楂不能随便摘。”
    黎锦问道:“现在九月已过,山楂即将完全熟透,您可是还没找到这些山楂的买主?若是如此,可否卖在下一些?”
    那人把黎锦迎进去,脸上十分客气,还随手摘了些树梢上的果子,递给黎锦尝尝。
    晒得太阳多,也更甜一点。
    “今年山楂收成好,确实有一些存货,如果你要,价格一定优惠。”
    黎锦之前在医馆呆过,这个时代还没有药丸出现,生病了都得喝中药。
    但在他看来,很多时候其实没必要那么费事。
    正好最近他闲了,可以买些山楂回去做大山楂丸,如果可以卖出去,估计还能盈利不少。
    在宋先生提议他买房之后,黎锦虽然当时没有表明意见,但他还是心动了,于是稍微了解了一下行情。
    想要在镇子上买房,一套最便宜的二进院子是三十两。
    但得打听好哪家愿意卖,然后得跟邻里沟通好,邻里同意你住在这里了,才能付钱买。
    如若邻里不同意,房主同意卖也不行。
    邻里这件事黎锦暂且不担心,他有大夫的名声在外,一般人不会专门跟他过不去。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钱。
    黎锦不是没想过用其他的法子赚钱,但这毕竟是古代,交通不方便,镇子上的人购买力有限。
    他之前当大夫,一个月三两月银已经算十分高的工钱。
    如今吴大夫回来,掌柜自然不可能给两个大夫都这么多工钱。
    黎锦本来也说好自己是过去帮忙的,最后肯定不能鸠占鹊巢,掌柜的最后都没开口留他,他就算名气大,也只能回家。
    黎锦买笔墨纸砚的时候,也问过老板可需要人抄书。
    但因为镇上读书人少,老板只能抱歉的说:“咱们这里也没几个人能买得起书,如果你以后去县里,那边书肆有专门雇佣读书人抄书的。”
    这么一来,黎锦这边赚钱的路子就断了。
    毕竟他总不能跟村子里的同龄人一样,从早到晚去卖力气。一来是没这个时间,二来就是那样赚的钱太少了。
    幸好家里菜地可以自给自足,宋掌柜又不断地送肉,这才没让黎锦有捉襟见肘的感觉。
    但黎锦也知道,如果他一直找不到活儿干,家里迟早要被坐吃山空。
    到时候很可能又演变成秦慕文做针线活赚钱养他。
    黎锦有心理压力,却并不表现出来,他不是那种喜欢诉苦的男人。
    反之,一切事情他都愿意默默做好,不让自己想保护的人受半点委屈。
    最后,黎锦跟山楂园的园主商量过后,带了几斤山楂回去。
    在黎锦要给钱的时候,园主说道:“如果你要跟我做大生意,这些山楂就当我送你的。
    但如果你之后不再过来,我也不缺这几斤山楂。”
    黎锦笑着接受了:“多谢。”
    其实他想,古代人做生意的头脑还是太简单了。
    这山楂园的位置如此好,如果现在开放,让这些人采摘一番,最后论斤卖,肯定会赚上一笔。
    但重阳节这么好的日子,周围连卖香囊的小贩都没有。园主也用渔网围着他的树,生怕别人偷。
    秦慕文找了一块空地,把行囊放下,和黎锦坐在一起,一边给包子喂米糊,一边问道:“阿锦,要这么多山楂做什么?”
    黎锦说:“给你做冰糖葫芦吃。”
    第56章
    黎锦说这句话并不是心血来潮,也没有给秦慕文逗趣儿的成分在内。
    他确实是想在赚钱之余,给少年改善一下伙食。
    就连李柱子送来红豆的时候,黎锦的第一反应就是给秦慕文炒红豆沙吃。而不是煮汤什么的。
    秦慕文喜好甜口,他从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就知道。
    红豆只有在煮烂后,混着饴糖,精心、一刻不停的炒半个时辰后,才能把所有的甜味都融合炒进去。
    家里的饴糖还有些剩余,正好来炒红豆沙。
    至于做糖葫芦和大山楂丸,用饴糖来熬制糖浆的话,未免太过浪费。
    毕竟一小袋就得二十文,黎锦如今还穷着,不能奢侈。
    他打算去镇子上买糖块回来,自己用水兑了煮上几遍祛除杂质,之后熬成颜色发黄的糖浆。
    分出一部分给山楂裹上糖衣,剩下的就用来做大山楂丸。
    秦慕文幼时吃过冰糖葫芦,一串八个,阿爹托丫鬟出去采买的时候带回来的。
    如今,他已经快要忘记冰糖葫芦的味道了。
    听到黎锦的话,他才恍然想起,还有这么个食物。
    秦慕文给小包子喂完米糊后,从黎锦怀里把小包子接过来,拉起襁褓保护着小包子不被山风吹到。
    他就坐在阿锦身边,但周围都是人,他也不好意思靠着黎锦的肩膀。
    秦慕文说:“阿锦,我有好多话想跟你说。”
    黎锦视线落在他眉梢的朱砂痣上,对他颔首。
    此前少年虽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出身,却也没有说明自己家在何方。
    黎锦根据村里人的说法和自己那零零散散的记忆,拼凑出一个大概的故事。
    但他并没有当面跟少年证实,毕竟以前就算再怎么富裕,那也全都过去了。
    以如今贫苦的生活跟以前做对比,无异于揭人伤疤。
    所以他一直在等少年主动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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