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是……是云娃子给的……”
    王大娘呆呆的,觉得不可置信,易云哪里弄到的烧鸡?而且一看这烧鸡,就是用非常精致的烹饪手法烧制而成的,那烧鸡的表皮的味道,王大娘有些熟悉,那应该是蜂蜜,以前她在后山的时候走运曾经采到过!
    蜂蜜烧鸡,云娃子怎么弄到的?
    王大娘觉得不可置信,而这时候,周小可的口水都快流到桌上了,她眼巴巴的看着烧鸡,问道:“娘……我能吃吗?”
    王大娘笑了,摸了摸周小可的脑袋,“云娃子这只烧鸡,就是送给你吃的。”
    说着,王大娘扯下了一只鸡腿塞到周小可的小手里,“快吃吧,剩下的等你爹回来一起。”
    “嗯!”周小可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鸡肉入口的那一刻,周小可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了,那鸡肉真的太好吃了,她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易云哥哥真好。
    周小可这样想着,心中满满的幸福感。
    第八十一章 三公子
    巨兽奔跑的速度很快,连氏部族的村落很快就看不见了,看到送别的人们消失在地平线下,易云只是摇头感慨,大荒的人民,实在太好骗了。
    他们单纯,但他们并不善良,相反他们身上有着种种劣性和丑恶,也许,这就是人性吧……
    易云不再去想,他看着两旁飞驰倒退的景色,感受着巨兽奔跑时那呼呼的风声,易云不禁在心里说道,“大荒,我来了!”
    这是易云第一次走出连氏部族,走向这广阔的大荒,他也将第一次知道,在连氏部族的灵地庇护之外,真正的大荒,到底是什么样子!
    巨兽奔跑的速度极快,每一次奔跑,都踩出一个巨大的脚印,这巨兽可以日行数千里,坐在巨兽背脊上,震颤十分剧烈,没有一定的实力,根本承受不了,坐上一天的话,骨头都会被震散。
    就连战士预备营的人,都忍得很辛苦。
    而这时候,易云却拉住缰绳,站在了巨兽的背脊上,看着大荒的景色。
    随着巨兽跑出连氏部族的灵地,而易云也终于看到了真正的大荒!
    云荒,广阔无比,人迹罕至,这里森林遍布,地貌极为原始。
    事实上,易云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叫它是森林,这种森林,完全不同于地球上的原始森林。
    地球的原始森林潮湿闷热,森林的地面布满了枯枝败叶,树木极为密集,乔木下面还有灌木,别说是策巨兽奔跑了,就算一个人在森林里走,也非常的辛苦。
    可是在大荒之中,这里的树木彼此间相隔很远,巨兽可以全速奔驰,而且树木高大得离谱,动辄百余米,甚至数百米,树冠直插云霄!
    而这样的巨树,竟是生长在极为贫瘠的土地上,大荒的土地,四处都是巨石、山川、戈壁!
    甚至有的树木,就是扎根在一块块黑铁岩上!
    一块巨石,长出数百米高的神树,这样的景象,何其壮观!
    而且这种景象并非偶然有之,而是比比皆是!大荒上土壤稀少,地面覆盖着岩石,九成以上的树木,不得不长在山岩上。
    这里的岩石,粗犷磅礴,四处都是千仞绝壁,猿猴难攀!
    这里的山峰,或是孤峰突起,或是延绵万里,几千米的山峰,在这里只能算矮的,万米高山也并不鲜见,山上积雪万年不化,冰层坚如钢铁!
    而在山峰之间,充斥着万丈断崖,不见底的深渊,难以探寻尽头的峡谷……
    这就是大荒,莫说潜伏其中,能够将武者一口吞下的可怕荒兽了,就算这大荒上没有任何凶兽、荒兽,一般的武者,也别想横穿大荒,因为这里的路太难走了。
    攀绝壁,跃深渊,面临高山之上的暴风雪、雪崩,和看不见的冰窟……
    即便紫血境武者,要穿过这些绝地,也要好好掂量掂量。
    锦龙卫的巨兽,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在崎岖山路上飞奔,竟然如履平地,它沿着一条峡谷奔驰,这条峡谷,也是陶氏部族到连氏部族的通道。
    中途,巨兽翻过了两座大山,易云也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陶氏部族。
    这里的建筑一片接一片,栉比鳞次。街道上人流稠密,店铺兴旺。
    甚至在陶氏部族中心,还有高大的楼房,和一座座高塔。
    在陶氏部族,有资格住高塔的,全部都是紫血战士,他们是部族的保护神。
    “你们就住在这里吧。”
    陶氏部族,已经为各个小部族的大选人员准备好了专门的住所。
    陶氏部族周围,有几十个小部族,一个部族来十个人,加起来就是几百人,而陶氏部族的年轻俊杰比几十个小部族加起来都多,看来这次大选,有上千人参加了。
    为参选者准备的住处,分为了三个大区域。
    三个区域看起来,明显建筑质量有很大的差距,第一个区域全部都是独立的小楼,小楼建的十分精致,有点像易云前世见到的别墅。
    第二个区域是整齐的大房子,虽然不如小楼那么奢华,但也是青砖亮瓦,看起来非常的舒服。
    然后就是第三个区域了,是临时搭建起来的木屋,木屋有些摇晃,里面的陈设极为简单,只有一张桌子,四张床。四个人合住一间,有点像易云前世的大学宿舍。
    这第一个区域,是为陶氏部族嫡系准备的,每一个陶氏部族的嫡系弟子,独享一间小楼。
    第二个区域,就是为连成玉这些小部族领袖准备的,那些宽敞的瓦房,他们也是每人住一间。
    最后的第三个区域,住的人最多,也就是易云还有战士预备营成员这种“随从”住的,那些小部落的领袖,来参加神国大选,都会带上一些随从,反正有十个名额呢。
    在别人看来,这些随从其实就等同于奴才,虽然都是参加神国大选,奴才和主子的身份差别却很大,怎么可能住一样的地方?
    在这个异世,有着极为森严的尊卑观念,就跟华夏古代时一样。
    易云来到自己的住处,便看到了住在这里的三个舍友,他们都是十四五岁的样子,比自己没大多少。
    看他们的衣衫,一样是粗麻衣服,看起来倒是很新,应该是为这次神国大选,专门准备的新衣服。
    在大荒,苦难的人,还是很多!
    “出去看看,看看着大荒之中的部族天才们,到底是什么样子。”
    易云这样想着,走出了木屋。
    陶氏部族很大,这片区域,原本是陶氏部族宗族大比使用的地方,不过太阿神国组织的大选,却并不是简单的擂台赛,考官会设置种种关卡,考核参选者的各个方面,具体考题是什么,还不得而知。
    在居住区前的广场上,易云看到一个熟人——连成玉。
    不过此时的连成玉,却跟几个年轻俊杰一起,围着一个红唇皓齿的白衣少年,这少年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他皮肤白皙,生得跟女子一样,当真俊秀非凡。
    平时倨傲的连成玉,这时脸上挂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谦卑之色,正在与其他部族的公子一起,谈论这次神国大选的云荒俊杰。
    “连成玉,你刚才跟我说的那些人根本不值一提。”这十四岁的小孩子,口气相当的狂,“这次神国大选,说是有一千多人参加,其实其中九成以上,都是被拉来凑数的随从和奴才们,扣掉这些奴才,还能剩多少?真正能数得上的,不过一百人罢了!”
    “这一百人,也就是在普通人看来强大而已,而在我看来,哪怕一些小部族精心培养的继承人,也都是土鸡瓦狗!你算是勉强凑合的了。这次大选,其实没什么意思!”
    这说话的小孩,简直狂的没边了。
    易云听得愣了一下,这货到底是谁啊?
    说这么狂的话,而且还这么大声,周围很多人都听到了!
    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都被骂进去了,这些人在这小孩的描述中,要么是奴才,要么是土鸡瓦狗。
    “妈的,这小子是哪根葱?”
    一个大汉一时气不过,正想冲上去暴走这白衣少年一顿,却被他身边的人拦下了。
    “你不要命了!他是陶氏部族的第三公子陶云霄!”
    第八十二章 他果真来了
    “什么第三公子?”那大汉一脸茫然。
    “你不知道?陶氏部族有三大公子,是陶氏部族精心培养的精英!第一公子十八岁,修为已经到了紫血中期,第二公子十六岁,修为刚刚突破紫血境,至于这第三公子,年纪最小,刚满十四岁,可是他的修为,已经修到引气巅峰了!人们都说,他能在十五岁以前,就突破紫血呢!”
    十五岁破紫血境?
    听到这话,人们都是倒吸一口冷气,之前有怨气的汉子,也不敢说话了,他都二十五了,才凡血三层,还怎么跟人家争!
    就算是连成玉,听了陶云霄张狂的话语,也是面子有些挂不住了,他引以为傲的天赋,竟然被一个小孩子评头论足,说是“勉强凑合”。
    他妈的,要是老子熬炼荒骨不失败,现在也是紫血初期了!
    从凡血到紫血,前者为凡,后者脱凡,完全是两个概念。
    要是一切顺利,他在十七岁突破紫血初期,还是在一个贫穷部落取得这样的成就,那绝对是引以为傲的成绩,这次神国大选,简直不在话下,还用在这里听这小孩子臭屁?
    这时候,陶云霄伸手拍了拍连成玉的肩膀,说道:“我看你也算机灵,以后跟着我混吧,你也得尽早突破紫血境,十七岁还没破,有点慢……”
    陶云霄哪壶不开提哪壶,连成玉听得无比憋屈,却不得不说道:“谢谢云霄公子赏识了,我定然多多努力,尽早破紫血。”
    连成玉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破失败,陶氏部族给他的寒蟒荒骨应该没有问题,无论当时那强烈的寒性能量,还是后来熬炼荒骨的壮丁纷纷病倒都说明了这一点,那问题出在哪里了呢?
    连成玉怎么也想不通,毕竟他之前也没有吃过荒骨精华,根本不知道吃下真正的荒骨精华该是什么样子,完全没有经验,也就不敢轻易判断问题出在了哪里。
    “咦,这个小孩子……”赶巧不巧,陶云霄看到了易云。
    易云的年龄只有十二岁,大荒的孩童因为营养供应有限,普遍发育比较迟缓,所以十二岁的易云,身体完全没长开,在人群中很是引人注目。
    原本陶云霄以为,自己刚满十四岁的年龄,已经算是这次参加神国大选的参选者当中最小的一批了,没想到,在广场上会看到一个更小的,所以他才会格外注意。
    “这么小,也来参加神国大选?”陶云霄皱眉道,他原本还想拿一个以最小年龄参加神国大选的荣誉,现在看来,他跟这荣誉无缘了,他最多能拿到以最小年龄被选为锦龙卫成员的荣誉。
    “云霄公子,那小孩子叫易云,是我连氏部族族人,也算有几分习武天赋,靠着运气好,得到了一些小机缘,才有了一些实力。云霄公子也知道,我连氏部族物资匮乏,也培养不出多少人才来,所以我就将他带上,见见世面罢了。”连成玉注意到陶云霄的目光,随意地说道。
    “这样。”听了连成玉的解释,陶云霄顿时有些兴趣缺缺了,这样的小孩子,当然不值得他关注。
    他要关注的,是这个时代真正的豪杰,而不是这些在大荒中,自以为了不起,妄称俊杰的所谓天才们。
    就比如……
    陶云霄转过头来,眯起眼睛,看向远方一座高塔。
    那座塔,有二十多丈高,一共十二层,通体紫金色,十分炫目。
    “云霄公子,您看什么呢?”连成玉顺着陶云霄的目光,也看向那座塔,那座塔看起来有些特别。“这塔上,有什么人么?”
    “一个天之骄女!”
    陶云霄的话,让连成玉有些意外,陶云霄少年得志,从小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中长大,没有走出陶氏部族,也没有被现实磨去棱角,又被誉为陶氏部族数一数二的天才,这样的成长经历,他能不狂吗?
    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正是极度自我膨胀,做着英雄梦的年龄。
    他能说一个人是天之骄女,可见那女子有多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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