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陆金莲只好把年前她在山上救了章应俞的事情说了,老太太听完非但没有打消她的想法, 而是变本加厉, 觉得这就是他们之间斩不断的缘分。
    “要是有缘分, 我们早二十多年就在一起了, 哪里又会等到今天?”
    “说到底还是我们对不起他,你是我们家的女儿, 这件事情上最可怜的就是他了。”老太太又长叹一口气。
    “所以呢?既然都知道我们对不起他了,人家哪能不恨我们, 怎么还可能喜欢, 更何况好马不吃回头草,人家条件好,我自己也过得不差,各过各的日子有什么不好。”
    章应俞是真可怜,情窦初开的时候就和喜欢的人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两人也没和别人一样这里玩那里跑,这里唱歌那里和,而是从头到尾一直都只喜欢对方一个人。
    谈了两年的恋爱, 感情还是像蜜里调油似的, 好不容易到了结婚的时候, 恋人却要另嫁他人。农家非要娶, 陆家也逼着陆金莲,他一个外人一点也阻止不了, 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恋人出嫁了,成了别人的妻子。
    结果大家都说这种事情都是正常的,劝他不要太痴情,该玩的年纪玩了,该结婚就结婚,谁都是这样过来的
    章应俞那段时间差点没气疯,陆家的人也是心虚的,这两人的感情实实在在,他们却不得不逼着人家分开。所以后来见到章应俞,陆家人都心虚,一个寨子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现在韦春雨都还记得那尴尬的感觉。
    “都多久的事情了,他要是恨,这几天就不会老来看我们两个,我说的还是……”
    “行了,我和你说不清,反正我只要自由,男人我是不要的,你自己怎么想都行。”
    陆金莲不得不打断了韦春雨的话,她并不想和她娘来一场长谈,不管怎么样,她自己不想就好,现在没人能强迫得了她。
    而且说真的,章应俞不恨她已经是心胸宽广了,才不可能喜欢她,她知道自己没那个本事,章应俞也不是没有气性的人。
    她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要扶着她娘回医院。她们这次出来就是散步来的,韦春雨腿脚矫健,一点都不喜欢在病房待着,就喜欢出去外面逛逛,然后再回来和陆万剩聊天。
    县医院在城中心,出来散步能看见许多东西,老太太一辈子都没来过县城几次,对这里十分好奇,住院的这几天她是难过并快乐着,心痛儿子和女儿的钱包,喜欢看见不一样的景色的感觉。
    韦春雨也不是想逼她,就是想问问陆金莲,得到答案就算了。她也知道自己女儿苦了一辈子,现在自然是想怎么样都好。
    这边地理位置独特、民风开放,就算是特殊时期,很多政|策不会在这里实施,男欢女爱的事情也是十分自由的。就像农小荷那样,十几年都好好的过来了,现在也只是离婚回家,还能找个满意的人再嫁。
    这边基本上不会有单身的人,如果自己愿意,大部分儿女都很开明,并不会阻拦什么,只要不是七老八十的年纪,都会再找个人一起过日子。等老了可以分开回自己儿子家养老,也可以住在一起。
    陆金莲离婚的事情在这边并没能掀起什么波澜,两个人在一起过不下去分开也不是罕见的事情,只是这些事情在年轻人那里比较常见,像她这样年纪儿孙都有的很少而已。
    她自己长得不差,身体好能干活,宽容大度,儿女脾气德行都好好的不会拖累人。嘴毒更不是多大的事情,农村里大部分人都一样。年纪大了也没关系,反正这个年纪的就是图着找个伴一起说话,并不是要娶老婆生孩子。
    在村里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劝陆金莲再找一个男人一起过日子,甚至还有直接介绍人给她的,不过她都直接拒绝了。
    她的说辞和她想的一样——一个人能做主的日子不过,干嘛要去找个大爷回家伺候——后面就没有人再找陆金莲介绍人了,因为她已经过来县城了,这边没熟人。
    ……
    老两口住院的这几天,陆金莲还是每天都能收到关于岑美玉的消息。
    原溪村没有来人找岑美玉,陆金莲也没有插手,在考虑了很多赚钱方法,又因为资金、社会现实等种种条件的限制,pass了绝大部分法子之后,还真让她找到了养活自己的方法。
    虽然因为跟踪的人技术有限知识有限,每天的纸条上都写得不清不楚,但陆金莲大致能看明白,因为她看过的小说也不少了,脑补能力还是有的。
    拿着新的女主剧本的岑美玉不知从哪里捡到了一本书,然后在一次意外之中救了县城某位领导的亲娘一命,接着靠着书上的东西讨得了那位老夫人的欢心。在这位老夫人的信任支持下,这几天正在自己租来的小房子里鼓捣东西,准备送给老夫人的朋友。
    陆金莲觉得这件事挺扯的,明明岑美玉十几天之前还是在村里扫牛棚猪圈的劳改犯,从村里逃跑之后不止成功地找到了住处,还有了新的身份,现在更是找到了新的机缘,眼看着就快一步登天了。
    她得好好打听一下,别到时候被人家反杀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对了,现在岑美玉已经不叫岑美玉了,她又换了一个名字,叫做王晓芳,这是房东王老太太远房侄女的名字,她也租过来用了。
    ……
    岑美玉这几天的生活可以用一句诗来形容:“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她从那破村子逃出来以后,本以为能找到个穿越者同乡,可惜什么都没找到,还差点被带了回去。虽然现在的同乡基本上都是敌对状态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可要是互相没有威胁,短期内还是可以一起合作的。
    本以为能得到爱慕者的支持,结果又发现爱慕者已经变成了背叛者,还被结结实实地怼了一顿,虽然被气得要吐血,可为了不被抓回去,这事她也就忍下了,只等翻身的日子再还回去。
    接下来她好不容易安顿下来,却发现她之前的很多想法都做不了,发家致富难于登天。
    做吃的,这年头卖吃的不现实,一不小心就被扣上罪名,她已经怕了。而且她手艺不好,没厨艺,做不了新奇的东西,pass!
    做衣服,这也不行,现在饭都吃不饱,人们穿衣服喜欢大众化,不追求个性,她脑子里那些东西还派不上用场,pass!
    连续否定完她所有能想到的东西之后,她就不知道干啥了,只好无聊地去翻废品站,她坚信能在那里捡漏。
    然后她真的捡漏了!
    岑美玉在书堆里找到了一本线装的黄色古书,然后欣喜若狂的她把书夹在废旧报纸里带了回来。
    正文 矿山打算
    82 矿山打算
    岑美玉视若珍宝的这本书没有名字, 也非常简陋,内容却十分珍贵,记载的是美容养身的方子, 不止有关于女性的, 还有针对男性的。据上面所说的, 只要坚持用这些东西, 做到肤如凝脂青春常驻是很简单的事。
    虽然刚看到书的时候,岑美玉也觉得这内容看着不太可靠, 可是她却对这本书有一种莫名的信心,想着这么多方子总不能是假的, 这才独独把它带了回来, 然后这本书真的给了她一个天大的惊喜。
    她用了几天的时间找到最简单的材料,做了一个残缺低配版的雪肤膏,她狠心地用自己做了实验,结果没几天过去,她手上的皮肤竟然滑了许多,以前的疤痕也淡了一点点。
    这神奇的效果让岑美玉对这本书有了信心,也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信心。这就是上天给她的新的金手指,只要利用好了, 靠着这个东西, 发家致富不是梦, 来钱只会比那个空间更快。
    而且她发现离开那个破村子后, 自己的运气好到出奇,这才是人生赢家的剧本, 捡到那本写满美容方子的书只是第一步。
    有一天她在街上买东西,阴差阳错地从一辆小汽车面前救了一个老太太,后来才发现那人竟然是本县大boss的亲娘。
    这下岑美玉更高兴,生钱的法子有了,留住钱的能力也有了,她才是真正的天命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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