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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节

    “春嫂,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饿只是表相,主要还是因为今天晚上的心情好,心情好的时候,吃东西就快一些。”燕相马笑呵呵的说道。
    等到春嫂将肉和酒摆在桌子上,燕相马摆了摆手,说道:“春嫂,你去招呼其它客人吧。我清静一会儿。自斟自饮,才别有风味。”
    “好的。那燕长史你慢用。”春嫂带着恭敬又不失热情的笑意离开了。
    燕相马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对着眼前的凉风举杯,说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敬你一杯。”
    李牧羊又为自己的杯子倒满酒,然后背靠背而坐的两个年轻人各自举杯,将杯子里的桂花酿一饮而尽。
    “神宫一别,我便开始等待在天都相见之日。没想到这么快。”燕相马又为自己倒了一杯酒,轻声说道。“我盼着你来,又怕你来。”
    “你知道我会来?”
    “所有人都知道你会来。”燕相马说道。“陆氏倒塌,就像是砍庄稼一样的给割了个精光。陆氏心里能够忍得下这口气?你又能够忍得下这口气?倘若是以往的话,崔宋两家联手打击陆家,陆行空一死,陆清明重伤,陆家也就群龙无首,不堪一击。偏偏他们没算准的是陆氏多了一个你,你又是陆行空的亲孙子,陆清明的亲儿子,陆氏的血脉传承者——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谁家没有几个后人,杀了便是。你的身体里面偏偏又住了那么一头龙。这样一来,局势就不在各方的可控范围之下了。”
    “确实。倘若没有我这个搅局者的话,他们的计划早就成功了。以雷霆手段摧毁陆氏,重伤或者杀死我爷爷陆行空,风城那边也早就被策反成为他们的的馕中之物。他们着实打的是一手如意算盘。倘若没有我的话,他们现在可高枕无忧,尽情的收割权势以及最耀眼的荣光。因为我这个异类的存在,终究让他们心里还有一根刺卡在那儿。吞不下去,吐不出来,难受之极。”
    “何止是一根刺?你也太小觑自己了。”燕相马嘴角浮现一抹浅笑,说道:“那分明是一把刀。插在他们胸口的一把刀。”
    “我倒是不敢如此高估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你连我也想蒙蔽?孔雀王朝突然间提出召开九国照会,并且将会在聚会之时展示万灵玉玺,难道和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万灵玉玺总不会是自己从你这儿飞到孔雀王朝的吧?又恰好飞到了你未来岳父的手里?你打得是什么注意,我们还不清楚?你可不要小看天下英雄。”
    “——”
    “神宫之时,你和孔雀王朝那位小公主眉来眼去的,你以为我们看不出来?柔情蜜意,看向彼此的眼神都快能滴出水来了。哈哈哈——李牧羊,我还真是不得不佩服你,你出身没我好,长得没有我好看,为何全世界的女孩子都喜欢你?不公平。真是大大的不公平。”
    “我也真是不得不钦佩你——”
    “你钦佩我什么?”
    “这么不要脸的话你也能说得出来。”
    “噗——”
    燕相马刚刚喝到嘴里的一口桂花酿又喷了出来,呛得他连连咳喇,眼泪珠子都出来了。
    春嫂发现燕相马的异常,赶紧跑过来帮他拍背,说道:“燕长史慢一点喝,家里的桂花酿多的是,喜欢的话,回去的时候带上几坛好了。是不是被酒给呛着了?”
    “没事没事。我就是喝得有点儿急。”燕相马挥手示意春嫂去忙,等到春嫂离开之后,燕相马很是不忿的说道:“你一定忘记你以前长什么模样了。也不知道你吃了什么灵丹妙药,最近一年来倒是越来越英俊了——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辛苦你了。”李牧羊嘴角带着笑意,轻声说道。
    燕相马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端着酒杯仔细的把玩着,说道:“辛苦什么?”
    “我能够想象你此时的处境。”李牧羊轻轻叹息。“你刚才来的时候,春嫂还说你比往日来的要更早一些,那就证明你以前比今天还要来的更晚。就算你燕相马再落魄,但是以燕家今时今日的地位,监察司里又有谁敢每夜让你值守到这个时辰?你之所以一直坚持到现在,也是不愿意回去面对那让让你感觉到难堪和压力的眼神吧?”
    燕相马撇了撇嘴,说道:“神宫的事情你知道。我都差点儿和我们家的老头子脱离父子关系。这些日子——他处处看我不顺眼,肯定也后悔生了我这么一个儿子。连母亲都埋怨了几句我的不是。”
    “是我连累了你。”李牧羊的心情有些沉重。
    “说这种话做什么?倘若我不愿意的话,你还能把刀架在我脖子上让我站到你那一边?”燕相马笑呵呵的说道:“各人的选择不同而已。或许,历史证明我的选择才是正确的呢?”
    “言之有理。”李牧羊笑着说道。
    “来来来。喝酒,好久没有喝酒了。今日咱们就一醉方休——”
    燕相马端起酒杯,再一次一饮而尽。
    李牧羊也跟着喝了一杯。
    “那件事情是不是很难?”李牧羊出声问道。
    “是。”燕相马毫不犹豫的说道:“我知道你想进宫做什么。擒贼先擒王,你想先把上面那位给踢下来,你想先从那个被架空了的皇帝开刀——可是,架空了的皇帝也是皇帝。宫中守卫森严,高手无数。你又如何能够进去?进去了你又如何出来?”
    “所以我来找你帮忙。”
    “——”
    “沉默就代表你答应了?”
    “喝酒。喝倒我我就答应你。”燕相马眉头微挑,恶声说道。
    “喝酒。”李牧羊也跟着提起酒杯。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促,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爱居爱处,爱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来,喝酒,喝酒——”
    燕相马醉了。
    燕相马醉得很厉害。
    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大醉。一个人背诵《诗经》里面的《击鼓》,一个人对着这平淡无夜的黑夜和从南至北的凉风邀酒。
    燕相马也很想铭酊大醉一次。
    李牧羊早就消失不见了,燕相马一个人趴倒在那油腻腻的小桌子上面睡着了。
    春嫂一脸愁容,对着身边当家的不停的说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就几壶桂花酿怎么就醉了——
    ※※※
    ※※※
    李牧羊推门而入的时候,脖颈上面一股冰凉感袭来。
    “是我。”李牧羊轻声说道。
    嗖!
    脖子上的匕首消失不见。
    已经恢复成自己本来面目的红袖站在门口,冷哼说道:“我还以为是哪一个敢夜闯本小姐闺房的毛贼呢。”
    “我这可不是夜闯,而是受邀——”想起接下来的话语不妥,李牧羊立即转移话题,问道:“怎么还没有休息?”
    “你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跑出去了,我哪里能够睡得着?”红袖没好气的说道:“李公子,你到了天都之后,我就得对你的安全负责。所以,拜托你下次出门和时候和人说一声好不好?你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你让我很担心好不好?出去寻也不是,不寻也不是——”
    李牧羊连连道歉,说道:“是我的错。我只是要去见一位朋友,也没有把握一定能够见得着。所以就没有和你打招呼,想着说不定很快就回来了。”
    红袖嗅了嗅鼻子,说道:“结果不仅仅见着了,而且还一起喝了酒?”
    “是的。”李牧羊笑。“盛情难却。”
    “这种处境下,还能够让你不惜暴露身份前去相见的,那一定是特别要好的朋友吧?”
    李牧羊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是我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
    “真是羡慕。”红袖打了个呵欠。“快睡吧,明天一大早还得起床看店呢。对了,为了不引人瞩目,从明天开始,不,是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们绸缎店里的小伙计,是我一个远房舅舅家的小表弟,我是你的表姐——我已经和莫老板说过这事了,他是陆氏老人,而且整个天都的情报系统都由他在负责。他明白怎么样配合我们。还有,你脸上的这张面具就不要再用了,我重新给你做了一幅——还有衣服也做好了。你明天就把身上的衣服也换掉吧。哪有绸缎店小厮穿得衣服比老板还要华丽名贵的?”
    “明白了。”李牧羊心想,这次过来还没有和那个“莫老板”见面呢。既然是陆氏的老人,必然是深得爷爷信任的。说不定他在天都有不少路子可以用上。
    红袖看起来是困极了,转身便朝着大床倒了过去。
    李牧羊打量房间四周,地上已经铺好了褥子,又有一床用料极好的蚕丝被给他御寒。以李牧羊现在的修为境界,就是三个月不食不睡也不会有事。
    但是,为了能够保持最好的精神状态,他还是坐在褥子上闭眼打坐。
    “李牧羊——”
    “嗯?”
    “我睡不着。”
    “——”
    “屋子里突然间多了一个男人,感觉有点儿怪怪的。”
    “那我出去?”
    “三更半夜的,你要去哪儿?再说,你跑出去了,不是更让人起疑心吗?”
    “——”
    “不过,你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男人。”红袖声音轻柔,犹如人在梦境之中。“你还是一头龙——”
    “——”
    ※※※
    铜镜里面的自己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比之前的那张脸还要更加陌生一些。
    李牧羊前往天都的时候,就是为了避免被人认出真实身份,所以才特意让风城的化妆高手给他的面容做了一些改变。
    但是,身材气质什么的却仍然独属李牧羊一人。倘若是有心人看到的话,还是能够识破他的真实身份。这也是李牧羊一路低调前行,不愿与人接触的原因。
    但是,红袖的面具则不一样了。它是真正的人皮面具,就像是从谁的脸上剥下来这么一层,然后无缝对接的粘在他的脸上一般。让人的五官长相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三角眼、吊梢眉、薄嘴唇,脸色腊黄。任谁看到这幅面孔,也没办法和那个风姿卓越艳压神州的美少年李牧羊联系在一起。
    “怎么?不满意?”红袖站在李牧羊的身后,看着他愁眉苦脸的模样,出声问道。
    “很满意。”李牧羊笑着说道:“这样别人怕是就看不出来了吧?”
    “嗯。还有声音。”红袖从衣袖里摸出一颗红色的小球,然后塞到李牧羊的嘴里,说道:“这是魔音球,会在你之前的声音基础上加沉一些,也会嘶哑一些——就像是把你的喉咙给撕裂开一道口子,漏气漏气的。你说话试试。”
    “我是李牧羊——”李牧羊张嘴说话,果然发现自己的声音大是改变。就是最亲近的人听到这声音也绝对不可能猜到此人是自己。
    “完美。”红袖笑着说道。“等到你收拾妥当,我带你去见莫老板。也就是你的“表姐夫”。”
    “走吧。表姐夫是长辈,理应先去拜访。”李牧羊起身说道。
    他在起床的时候已经换上了红袖为他准备的青布长衫,标准的绸缎店小厮的打扮。
    至于身上的那身彩云衣,李牧羊仍然舍得不得脱掉。
    彩云衣实在太过神奇,根据人的情绪来改变衣服的颜色这种鸡肋功能就不提了,危险时刻能化作盾牌来保护自己的身体,这是多少武者求之而不得的玄衣神甲啊?
    李牧羊和彩云衣一幅沟通,其实就是李牧羊不停的使用自己的潜意识让彩云衣进行变化——
    彩云衣果然能够听懂主人的心事,竟然在李牧羊蹩脚的“沟通”之下,变成了里面的白色打底衣。这让李牧羊欣喜若狂。
    莫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模样长得很富态,大腹便便,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身家百万贯的富家员外。身穿花哨的绸缎锦袍,戴着一顶四四方方的员外帽。和李牧羊所见过的那些富家翁没有任何区别。
    李牧羊心想,当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够想到,这样的一个人物,竟然是爷爷安插在天都城的核心棋子?
    红袖又恢复了她昨天见过的丑妇人妆扮,她大摇大摆的带着李牧羊走进绸缎铺的时候,莫老板正昂首挺胸的训斥店里的其它两名小伙计。
    “灰,摸摸你头顶有没有灰——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能只盯着眼睛看到的地方,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更有可能落灰——”
    “看看这柜子上面是什么?信不信我让你们用舌头把这里给舔干净?”
    “把昨儿个新到的苏州货都给我摆到最显眼的位置,你压在下面客人怎么能看得到?对,挂起来,挂在门口——”
    ※※※
    “老爷,一大早的就听到你在发火,可别气坏了身体——”红袖一脸关心的看着莫老板说道。眨巴着自己巨大的单眼皮,鼻子下面的那颗黑痣就像是一只苍蝇似的振翅欲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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