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掂量了一下荷包里的十五两银子,这是她所有的财产了。
    好在那野猪肉还有很多,而且大肠和猪头肉,耳朵都可以用卤水过了,做成卤大肠和猪耳朵伴着葫瓜丝做成凉菜吃,清爽又可口,想来下酒一定不错。
    这么一算下来,她就只需要买些米面和一些新品种的食材就好。
    勺了冷水简单的洗漱一边,把头发简单的绑成了麻花辫子挽在脑后,用一根简易的木簪子固定,看着清澈的水面映照出自己的面容,面上的恶疮疤痕慢慢的脱落,长出了粉嫩的皮肤,看着有些不伦不类,密密麻麻的,粉色和黑色相交,看的让人有些密集恐惧症,还有些恶心。
    沈美娇蹙了下眉心,这样下去是没有办法,得配置一些药膏去去疤痕才好。
    药膏这古代怕是没有,都是一些粉末状的药,什么雪肌膏什么的,她就不用想了,那些都是贵人用的,价格老贵了,而且这平常的小镇上也是没有卖的。
    她只能自己琢磨着弄点药膏来擦擦,不然这疤痕脱落了,斑斑点点也不好看。
    爱美之心谁没有,天天顶着这副鬼脸,纵使她再有耐心也不免有些嫌弃。
    况且她也不喜欢天天以白纱遮面,一副见不得人的模样,多有不便。
    这般想着,沈美娇决定一会儿去大雪山山脚转转,看看有没有意外的收获。
    刷锅,烧水,卤肉。
    一根根野猪大肠被沈美娇打理的很干净,猪耳朵和猪鼻子也被割了下来,大火炖在卤水汤里,加了些香料,再换上小火慢慢炖着。
    小小的院落里,烟囱里冒出缭缭轻烟,浓郁的肉汁香味伴随着香料的味道散漫了整个院子,闻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好在沈家小院距离溪边比较进,独门独户的,后面是大山,四周都是芦苇荡,离的最近的一户人家也是走了好几条田坎,所以肉的味道再浓郁倒也吹不到别家去,不然一大早这股味道没准就吸引来不少眼红的人。
    刚把一些卤熟透的碎肉捞进盆里,房门就被开了一条缝隙,然后两颗虎头虎脑的小脑袋就钻了出来,一脸乐呵呵的,流着沙哈子冲着沈美娇傻笑了。
    “姐,俺嗅到肉味儿了”
    沈绪摸了摸嘴角的口水,黑眸亮晶晶的。
    同样一脸小馋猫样的沈香眼珠子盯着那一股卤水就不会动了。
    沈美娇被这两个小家伙的模样逗笑了。
    这两天忙着茶铺的生意,一直都是沈武在家里烧饭,沈武是粗人,不太会烧饭,而且又本身很节约,所以这两天两个孩子应该是连肉末星子都没见着,天天坑硬梆梆的馍馍和遭米饭。
    确实有些苦了两个小家伙了。
    沈美娇在木盆里勺了少许热水,拼成了温和的温水招呼两个小家伙洗漱。
    看着两个到自己腰间的小家伙,原本干瘦的菜色小脸也越发红润,胳膊和小腿都长了些肉了,个子也有些出条了,沈美娇心里很欣慰,想到自家弟妹身体慢慢好转,以后的日子只会过的更好,心中就有了莫大的成就感。
    虽然起步慢,但是总算有了起色,等两百个竹筒茶杯和茶碟做好了,领了银子,她就给家里人备些衣裳,再买几床棉被。
    简单的蒸了一笼肉镆镆,加一盆青菜粥,两个小家伙吃的香喷喷的,一脸满足,沈武杵着木棍出来的时候,沈美娇已经在洗碗了。
    “爹,粥和馍馍在体钵里,你拿来趁热吃,下午我跟着二丁哥坐牛车去镇上,给娘把后面的药抓回来,再买些米面回来,快茶会了,得多备点”
    沈美娇一边收拾着,一边说道。
    沈武点点头,现在他的腿每天被换两次药,伤口已经结巴了,再过不久就可以痊愈了。
    看着沈美娇纤细的身影,沈武的眸子有一丝湿润。
    正文 第四十五章:被蛇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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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章:被蛇咬了
    “娇儿,你也别太累,爹这腿现在也好的很利索了,把粗活和重活放着,你给爹说说要怎么做,爹来帮你”
    “爹,你不用担心我,扛米面有二丁哥,我做的不过是手艺上的活计,不累,等晚上你帮我和面好了”沈美娇浅笑着,对于沈武对自己越发的愧疚好,她看得出,心里早已不计较了,现在她就等着爹娘的身体好转了,招呼着一家人发家致富。
    她深知沈武夫妇是勤快的,比起王家,沈美娇还是潜意识的想要劳烦自家人,只有自家人才不会那么多生分。
    沈美娇挎着篮子里的脏衣服,给沈武说了下,然后沿着小溪去了溪水北面。
    沈绪要跟着,被她哄了回去。
    她出来洗衣服不过是一个由头,她要去大雪山看看有没有能够用来做去疤的材料,而且那株葡萄也越发长得高了,她还得弄些雪块回去养着。
    溪水很清澈,阳光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四周的芦苇又高又密。
    浓郁的晨雾被阳光照开,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浑身都觉得舒坦,没有闷热感,沿着溪边走,倒是觉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不少。
    沈美娇把篮子的衣服放在一边,然后钻进了芦苇里,抄小路上大雪山。
    手里拿着一把镰刀,不时的割开路边的杂草和芦苇,让路更加好走一些。
    双眸不断的寻找着,突然,一声清脆的声音钻入耳朵里,让沈美娇脚步一顿,继而眼中一喜。
    果然,等沈美娇从芦苇里钻过去的时候,果然看到水草处那熟悉的羽毛颜色,接着还有熟悉的嘎嘎声。
    没错,此时的水草处正游着两只巴掌大小的青灰色青嘴野鸭!
    那翅膀,那毛色,是野鸭没错!
    为什么这么肯定是野鸭,沈美娇自然认得,小时候没少被丢在外婆家的乡下,而外婆家就是四面环山,交通很落后的乡村。
    那个时候家家户户养鸡,没人养鸭,而沈美娇小时候就在芦苇塘里见过野鸭,那些野鸭基本能飞,虽然飞的不高,却也很快很厉害了,想要捉住很难。
    但是还是外公拿了打鸟的土枪好不容易打了一只,晚上被外婆香喷喷的煮了一锅,那味道可比家养的鸭子美味多了,至今都还有些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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