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回到正题,讲守宫砂的事情吧。其实守宫这个事情,是很隐秘的医术。史书的确有记载,但只是在皇宫贵族有关的记载里有描写。
    怪不得现在的很多广告,都拿皇帝说事,一些秘方,的确是很神奇的。
    守宫不是什么医学名词,其实就中国古代对壁虎的称呼。把小壁虎捉来,养在特制的陶罐里,不见天日,喂食丹砂,有的壁虎吃不了丹砂会饿死,就挑出来。能把丹砂当食物活命的,就渐渐长大,丹砂含汞,日久天长,壁虎的血液里汞的含量多了,身体就呈红色。
    当壁虎全身赤红的时候,就再捉出来,放在太阳下暴晒,壁虎晒干后,捣成粉末。然后在幼女来天葵之前,在手臂上用银器割一个小伤口,把晒干的壁虎粉末放入。等伤口愈合,皮肤上就保留鲜红的印记,跟瘊子一样。
    也许壁虎的血液里有某种物质,很容易受体内荷尔蒙的影响。当女子和男人交合的时候,身体的荷尔蒙会比从前分泌旺盛。于是壁虎粉末就因为这个原因消失。
    这就是守宫砂的医学解释。其实看懂了也不觉得稀奇,跟种痘差不多。几千年来,这个医术,始终在宫闱里使用,并没有在民间流传。因为养守宫的成本很高,因为丹砂在古代都是天然得取,是很贵重的,炼丹的术士更是会拿炼制出来的丹砂漫天要价。所以在民间,很少折腾这些无聊的事情。
    只是到了现代,经过港台的小说家的一番宣传,守宫砂才尽人皆知。
    武侠小说里,那些出身贫寒的侠女,动不动就把手上的守宫砂亮出来给读者看,更是无稽之谈。守宫砂其实是身上很隐私的印记,绝不可能就随便让然看到。
    金庸大侠对守宫砂情有独钟,印象深的就是李莫愁看见小龙女的手上没有守宫砂了,认定小龙女和杨过有一腿。
    李莫愁自己的守宫砂到死都还在,还有周芷若,和宋青书结婚了,在少林寺打架,一不小心,还把胳膊上的衣袖撕破,让旁人看到自己手臂上的守宫砂。
    金庸描写的守宫砂都是一个方式:衣袖也已扯落,露出一条雪藕般的白臂,上臂正中一点,如珊瑚,如红玉,正是处女的守宫砂。
    看来我无比崇拜的查大侠,是个守宫控。
    毕竟金庸讲究的是古风道义。免不了受重男轻女的影响。
    第243节
    可是其实我们的老祖宗,没这么偏心,只对女人有这种类似于贞操带的限制。
    还有一种秘术,和守宫砂对应,就是雄守宫。
    看名字,就知道,这个雄守宫,是用在男人身上的。
    不过这个秘术,在正史上没有记载,野史也出现的很晚。估计是外来的东西。
    虽然用守宫的名称,但不是用壁虎为材料制成的。当然在运用的时候,会加入一些荒诞隐秘的仪式。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制成的雄守宫,根据分析,应该是某种植物神经素。
    中国古代男人一夫多妻,当然这也是有钱人的权利。我现在巴基斯坦,这个国家法律允许一夫多妻,但普通的穷人,也只能娶一个老婆。娶几个老婆的都是有钱人。
    古时候的有钱人,也有很多是怕老婆的,这个很寻常。于是我看到一则野史上记载的,一个名士怕老婆,可是老婆不生育,于是娶了偏房,既然开了口子,就一发不可收拾,又连续收了几个妾室。
    正房就不愿意了,表面上不能说什么,可是用了阴招,雄守宫。
    我不知道,雄守宫到底是怎么施展的。但是,效果比守宫砂厉害,处女和男人房事后,最多就是守宫砂消失了。可是雄守宫,药力蛮凶猛,会要人的命。
    我看到的那个轶事里,那个名士被正房施了雄守宫,就只能安安分分的听从正室的安排,望日该到那个妾屋里同房,既日该到那个妾屋里同房,被大老婆控制的死死的,疏无乐趣可言。在外沾花惹草更是奢望。
    他和同榜(他是个进士)某日一起到瓦舍去潇洒,席间大家饮酒作诗,一旁的青楼女子也附庸风雅,一时风月无边,畅快淋漓,酒喝得多了,名士和一个女子眉来眼去,相互倾慕。那个女子是一名妓,按照大家平时看到的明清小说的说法,就是那种琴棋书画,作诗唱词,无一不精的那种尤物。名士配佳人,在别的书上,当然又是一段佳话。可是个名士没这个传奇经历,因为雄守宫。
    当晚,那个名士和名妓同床共寝,可是半夜,两人同时暴病,经医工治疗,两人都阴亏,终身不能房事。至于如何阴亏法,书上没说,我也看不出端倪。
    这个事情,我想了好久,都想不出那个雄守宫,到底为什么这么厉害。让人阴亏,还后果如此严重。
    后来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个医生,给我说了一个见闻,我才明白了雄守宫的到底是怎么样的厉害。
    那个医生说,那天他值班,看见一群人,用一床被单裹了两个人到医院里来,急急忙忙的往急诊室里送。
    大家开始还不知道什么事情,可是看见被单里是两个纠缠在一起的年轻男女,而且送他们来的人,都努力抑制着脸上的笑容。就大致知道什么怎么回事了。
    那个医生朋友说,当时那个女人倒是不做声,可是男人却鬼哭狼嚎的喊:“医生,救救我啊,我受不了啦。”
    我听了就哈哈大笑,对那个医生朋友说:“肯定男人被施了法术,绝对是雄守宫。”
    因为医生的说法,和我猜测的差不多,那个年轻男女是一对野鸳鸯。两人偷情的时候,正到浓情蜜意时,男人的那东西忽然就死死地被卡住。怎么也挣脱不了。
    时间长了,淤血的厉害,疼痛不堪。女方也受不了。没办法,只好求人帮助,送到医院。
    听说这种事情是很凶险的,有可能男女双方都会暴毙。
    我和医生朋友相互这么一说,都笑的喘不过气来。
    那些担心老公花心妻子,不妨试一试雄守宫这个方法。但是到那里去找这种东西,我可不敢透露,不然到时候被人记恨,走在街上挨砖头。
    同学聚会
    刘震大学时候,和三个兄弟很要好,其中一个姓马,一个姓屈,三个人在一个寝室住了四年,关系好的连内裤都不分彼此。小马喜欢惹事,一喝酒就喜欢发酒疯,刘震和小屈没少为小马跟别人打架。和他们关系好的还有个叫孙月的女生,平时也是大大咧咧的,跟个男人一样和他们在一起玩。除了没和他们住一个寝室,平时喝酒打牌逛街都在一起。
    刘震一直都暗自喜欢孙月,可是刘震发现自己的好哥们小屈也跟自己有一样的心思,就迟迟不敢有所作为,并且孙月跟个男孩一样,毫无心机的样子。四个人跟兄弟一样的亲热。刘震处在这种环境下,更不敢表白了。
    一晃四年就过去,到了拿毕业证那天晚上,四个人在学校的操场上拿着酒瓶喝酒,边喝边哭。一想到第二天就要各奔东西,四年的友谊即将烟消云散,不禁惨然。
    四人喝了酒,心情沮丧,小屈就拿着吉他弹起来,弹得是当年学生中流行的《青春》和老狼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大家随着吉他的曲调,唱一唱,哭一哭。不知不觉的,就到了天亮。
    这时候,小屈就说,大家分开是不可避免了,这个事实,总是是要面对的。大家还不如现实一点,接受吧。然后小屈就说,干脆这样,四年后的今天,我们在这个操场聚会。大家一定要把这个日子记住,到了四年后的今天,就算是在天涯海角,也要赶来聚会,一定不能失约。在这四年里,大家都各自打拼,不相互见面,到时候了,再见面的时候,看我们还是不是跟今天一样,没有改变。就算是人改变了,看看友情有没有变质。
    大家一致同意。
    然后各自收拾行李,结伴到车站。刘震的家距离读书的城市最近,所以最后一个离开的学校。
    小屈最先坐车离开,小屈走的时候,还不忘惦念孙月,车开了还从车窗够出身子,对着刘震喊道:“震子,帮小月把行李送到她车上啊,她丢三落四的,就喜欢掉东西。”
    本来大家都说好了不哭的,这下就又流下泪来。那些在一旁的旅客,看见这个情形,都忍不住唏嘘。
    接着刘震又送走了孙月和小马。到了下午,自己才坐了回家的客车。
    刘震回到家里,就忙着找工作,慢慢的适应社会,后来在家里混的不如意,一年后,就到上海去打工。在上海慢慢的站住脚跟。
    在这几年里,大家也都相互通信,各自通报自己的情况。小马运气不错,考起公务员,在家乡的税务局上班。刘震最在意孙月的情况,在信中旁敲侧击,想探知孙月找了男朋友没有。孙月在家人的安排下,进了一个企业当文员。可是孙月的信中,从来没有说过,和那个男生走的很近,刘震就很安慰,觉得自己还有希望,所以一直没找女朋友。等着当初约定的那一天,一定要跟孙月表明心意。不再把自己的感情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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