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在场几个大小主子,只有弘时眼睛一亮,胤禛却拱手道:“那是八弟恭贺您登基五十年大典的礼物,他们小小年纪,如何担当得起?”
    说得冠冕堂皇,十四却一眼看出他心中所想——谁特么要老八养出来的玩意儿,还贴个御赐的标签,没得养着恶心人。
    康熙也道:“说的也不无道理,这样吧,今儿余雪化尽,又风和日丽,正是练习骑射的好时候。咱们父子也许久未曾比试过了。老十四就代你两个侄儿出战,要是赢了,那鹰就便宜你,不用另外找了。”
    自从大阿哥圈禁、胤祥不怎么在众人面前显露身手之后,十四就成了宫里首屈一指的射手,弘时听了顿时欢呼,低声嘀咕:“大哥,我们要有老鹰了!”
    “嘘。”弘晖捂住他的嘴摇头笑叹,“傻瓜,十四叔再强,也不能当着众人赢了皇玛法啊!这就叫君臣尊卑。”
    弘时纯洁地疑惑:“可是,十四叔正值壮年,皇玛法都快六……”
    弘晖瞪他一眼:“半年前皇玛法出巡蒙古的时候,还猎得猛虎一头,熊、野狼、豹子若干。你张嘴就胡说,又想跪佛堂了不成?”
    弘时撇撇嘴,低头不说话了。
    众人随兴致勃勃的皇帝来到武场上,那里早设好了草靶,用白石灰一圈一圈画着准心。康熙跃上马背,娴熟地搭箭拉弓,腰杆一挺,将那五石的强弓拉得宛如满月。力道之猛,箭矢飞出,竟然从那草靶中心穿透而过。
    众人都齐声高呼万岁,康熙却皱皱眉毛:“这靶子放得不对,怎么才一百五十步?来呀,再往后挪一百步。”
    这个时候一般弓箭的有效射距大约就是二百步,而满清的皇帝有武力和装备上的双重加成,基本上都能突破250步。康熙和十四用重力角弓居高临下抛射的时候,甚至能够命中三百五十步以外的猎物,而胤禛……
    胤禛默默地吩咐人去换靶子。弘时又插了他一刀:“阿玛不比吗?”
    “噗!”十四没憋住,短促地笑了一声——自从有了弘时,“喝白水都惹四哥生气”这个帽子就再也不归我戴啦!
    胤禛心里本来就酸溜溜的,又被儿子梗了一下,此刻立马凶狠地瞪过来:“笑什么笑?且收着些吧,这可不是给你显摆本事的时候,别闹出不敬来才好。”
    十四把脑袋昂得高高的:“哼,你未免太小瞧人了。”说着也径自挽弓纵马,追着康熙而去。
    陪太子读书可是个技术活儿,尤其拜十四早年张扬的个性所赐,他那点子本事早被老爹摸得清清楚楚——赢了是不敬,输了又是放水;既要让皇帝赢,还不能让他赢得没有成就感,这个夹心饼干可不好做。
    好在十四常常伴驾,康熙也是有真本事的。只见十四打马疾行,在马背上换着角度姿势开弓引箭,动作犹如蝴蝶穿花一般纷繁好看,在众人眼花缭乱之际,故意将四分之一的箭矢射偏,斜斜地插在草靶上,就算完成任务了。
    御马扬蹄飞奔,又回到“回”字形草场的起点。
    十四跳下马,吐吐舌头,就像胤禛抱怨:“完了完了,后面几支手感不对,只怕有三成未中红心,做得有些过了,又要挨皇阿玛教训……诶,皇阿玛呢?”
    他话没说完,就发现康熙不见踪影,胤禛呆呆地看着望着眼前的草场,嘴唇微启,眼神震惊到空洞失神,眼眶里蓄着隐约的湿意。
    他似乎察觉到什么,缓缓回头,定睛一看。一个靶子射三支箭,与右侧他的靶子上,近乎强迫症的品字形排列形成鲜明对比;左侧康熙的马道旁,有超过半数的靶子孤零零地立在微寒的春风之中,剩下那些草靶上寥寥挂着一两支箭,大多数也离红心差着十万八千里。
    靶下那些躺在泥土中的白色尾羽,仿佛沙场上裸露的白骨,凄凉又仓皇地述说着往昔峥嵘。
    兄弟俩久久矗立,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残曲将尽,红妆剥落,智烛成灰,耀日西沉。红颜白头,英雄气竭。一个时代的帷幕,已经开始悄然合拢。
    第210章
    浑身毛发黝黑发亮的骏马在草地上扬蹄飞奔, 迎风飘荡的鬃尾、结实的肌肉、嘹亮的声音无不显示出一众极致力量的美。
    康熙神色复杂地看着自己年轻健壮的坐骑, 转头继续观赏屋子里的东西。反曲角弓静静地悬挂,玄铁腰刀宽阔沉重,阔朗的庑房里,十几套寒铁包金的甲胄撑在木头架子上, 鱼鳞甲片依旧光滑如镜。
    康熙一一抚摸着这些似曾相识的老伙计, 唏嘘不已:“这套好像是多伦会盟的时候穿过的。”
    “这套是昭莫多之战时穿的, 还掉了颗珠子。”
    “这套有些年头了,似乎是迎接施琅回京的时候穿的?”康熙不太肯定地一问,半晌, 却发现身边寂静一片。
    一干年轻的内侍神色尴尬地面面相觑,施琅收复台湾,已经是快三十年前的事了, 即便是年纪最长的魏珠,也没经历过那个时候。
    这个哏,大家都捧不上。康熙唱了一回独角戏,脸上笑容一落, 顿觉无趣。忽然又人来报:“皇上, 那朱九招了。”
    “哦?”康熙接过供书翻阅。
    来人说:“据他供述,自从十四爷参与平苗之战后, 八阿哥就跟齐世武搭上了线,还以下人的名义,给齐世武在偏远的地方置办产业、安置家人,耗费不下二十万。但他只负责出钱, 朝政的事情了解不多。”
    康熙思及八阿哥这两年韬光养晦,一面规规矩矩低头办事,一面孝顺良妃惠妃,不由冷笑一声:“他未免太小瞧朕了。”
    康熙又不是隋文帝,因为几句风月传闻就废掉看好的太子,即便没有十四,还有四、六、三、五,怎么也轮不上他老八做皇帝!康熙想着不由生出几分疑惑,片刻又被恶心的感觉淹没——诬告弟弟也就罢了吧,还编出十四跟母族长辈有瓜葛这样肮脏的传闻。
    无德小人,殊为可恨!
    康熙想着越发咬牙切齿,取了弓箭出去一通乱射。只拉弓几十次,就觉得胳膊酸软无力,视野茫茫看不清靶心,脑子里昏昏沉沉似有晕眩感。魏珠带着一众内侍跪地求道:“皇上,且歇歇吧。”康熙这才收了弓长叹一声,刚要抬脚进殿,又听暗卫来报:“皇上,齐世武死了,在盛京附近。”
    盛京?也就是刚出黑龙江没多久,就遭了毒手?康熙毫不意外:“老八做的?还是借了他人的手?”
    专门替皇帝料理隐私的暗卫竟然微不可查地抖了一抖,从衣袖里掏出个匣子:“请皇上御览。”
    太监验过毒,打开匣子,绒布上放着的是半块残缺不全的金令,各种钩花镂空极尽繁复的背景线条,烘托出中间那个硕大的楷体红字,虽然只有一半,但是依旧可以认出,那是个“雍”字。
    康熙眉头一挑,讶道:“老四?”
    被诬陷的双方,一个是亲舅舅,一个亲弟弟;诬陷人的齐世武是老八的人,胤禛怎么会帮着八阿哥杀人灭口?
    暗卫不自觉地把头埋得更低,不敢接话,只说:“这是我们在为首的刺客身上发现的,尚未验过真假。”
    康熙心中的骇然无以复加,霎那间便已经恍然大悟。
    诬陷十四立身不正,最有动机做这件事的人,其实不是争储无望的八阿哥,而是胤禛。如果不是朱九这个线人提前暴露,得知雍王府的人杀齐世武灭口,他必定会信以为真,接着勃然大怒。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比起不痛不痒的道德问题,当然是永和宫兄弟反目两败俱伤,更有利于八阿哥。
    康熙气得浑身颤抖。他这一生,有过很多敌人,被心怀鬼胎的臣子们算计误导,为争权夺利的儿子们生气心寒……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比不过老八此计的恶毒和狡诈,这是要将他辛苦一辈子打下的基业,毁之一旦啊!
    除了心寒,康熙心中更生出一点隐隐的怒火,他竟敢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玩弄这样的阴谋,莫非是以为朕老糊涂了?他越想越怒火中烧,一切亲情、理智的东西都在这火中摇摇欲坠,正不知该如何发泄,忽然听得外头一片惊讶的呼号。
    浑身黝黑的海东青收拢翅膀,从天空俯冲而下,一口叨在御马背上,撕下大片血肉。众人诧异万分:“这是八爷亲自训过的鹰,怎么会突然伤主?”
    马是御马,鹰是御鹰,打杀不得,众人正手足无措时,忽然一支羽箭从后方袭来,一箭洞穿鹰翅,鲜血四溅。他们顺着来矢的方向回头一望,就见康熙手执牛筋反曲弓站在殿门外,定定地保持着张弓瞄准的姿势,忽然脚下一软,直直地倒在地上。
    众人愣了一下,才发疯似的围上去,“传太医”的呼声一时响彻整个行宫。
    第211章
    “砰——”卧房里再度传来一声器物与地板亲密接触的闷响。
    正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的红缨吓了一跳, 哭丧着脸跑到隔壁:“爷, 格格都进去两刻钟了。您真的不去瞧瞧吗?”
    十四一拳砸在旁边的榆树上,无语至极:“爷要能进去,还会站在这里吗?”
    为了今天的三朝回门,他做了足足两天的心理建设, 把什么“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 什么“要杀要剐随便来”之类的话翻来覆去念了百遍。结果晋安僵着脸一言不发,一走完流程、打发掉内务府的官员就把自己锁进了书房。十四关心则乱,在外头求爹爹告奶奶, 急得抓耳挠腮,愣是一点办法没有。
    最后还是蓁蓁一把推开窗户跳了进去,父女俩说一阵、吵一阵、砸一阵东西。十四急得抓耳挠腮, 盯了那窗户许久,终究不顾体面地贴了过去。
    屋里,蓁蓁一副软糯撒娇的语气:“阿玛,你就别为我操无谓的心了。岳大哥很好, 十四哥哥也没什么不好。有你和姑母两座山靠着, 我要是还活不出来,乌雅两个字就改成乌鸦算了!”
    “傻孩子, 夫妻之间,哪能只是‘没什么不好’就行了?我是怕你日后……”
    蓁蓁嗔道:“我知道我额娘与你琴瑟和鸣。但不是每个人都稀罕这个,我想要的很多。像是到西北军营里去走一走看一看;像是鄂伦岱、齐世武这些人,一个都别想活着;甚至像孝庄文皇后那样生则镶政, 死谥文宣。阿玛,岳大哥给不了我这些。”
    晋安猛地回头打量女儿,倒像头一回认识她似的,又看看窗户,半晌才喝道:“你知道你这话是什么罪吗?”
    “犯上的罪,杀头的罪?”蓁蓁冷笑,“您一辈子兢兢业业,不与人为难,就平安一世了吗?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既然皇上让我嫁进皇家,我自然不能辜负了我自己。”
    十四骇然,恍惚想起大婚那夜,她问自己跟四哥关系如何,不由心下一惊。
    晋安怒火中烧,竟然冷笑连连:“我现在才后悔没有早早让你们完婚。像你这样把野心都挂在嘴上的人,只怕在宫里一天也活不下去,还敢自比太皇太后?”他说着忽然伸手把窗子一推,十四躲闪不及,正好暴露在父女俩的视线之下。
    蓁蓁脸上刚浮现出的一点不服之色瞬间凝滞,孝庄皇后能够襄政育圣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她的丈夫皇太极早死!她一时嘴快,竟然忘了这个!蓁蓁略有几分慌乱地低下了头,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她一个小女孩儿,忽然遇上这种事,除了自己给自己找点念想、排解郁闷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十四叹息一声,刚要开口。晋安已经沉声道:“你跟我来。”
    “我?叫我?”十四受宠若惊地跟着出去了。
    舅甥两人快马出城,向一路疾行,过了官道,踏上泥泞的小路,又把马拴在树下,步行了快一个时辰的时间。
    十四终于忍不住上去说:“你身上有伤,歇会儿吧。”
    晋安沉默地继续往前走,山势逐渐陡峭,野草没腰,茂盛的枝叶屏蔽了稀薄的日光。他就拔下佩剑拄在地上,艰难前行。十四见状忙带着两个侍卫上去,拿匕首清开前方缠绕的藤蔓。如此走走停停一个多时辰,忽然见前方一点微光,似有出路。
    十四刚松了口气,却见两个穿短□□衣的青年男子手持弓箭,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什么人!别过来,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他们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话,在满清入关七十多年的现在这已然很少见了,更奇怪的是,这两个人竟然不曾剃头,乌青的长发束在头顶。十四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有头发的中国人,不由一愣。
    那两人却欣喜地喊道:“乌雅大人?”说着赶紧收了弓,飞快地跑过来跪在晋安面前:“给您请安,您是来祭拜孙神医的?”
    “是啊。劳烦你们带路。”
    那两个男子又磕了两个头,才起身带他们抄小路进了村子。比起处处透着前明痕迹的村庄,更让十四震惊的是,晋安在这里相当受尊敬,沿路的村民驻足问好,有的会趴下来磕两个头,年长些的甚至会眼含热泪。他这个明显是满人贵族打扮的生人,因为在晋安后头,竟然没受一句盘问,就大摇大摆地进了村。
    如此又行了两刻钟,来到一座荒山附近,山上密密麻麻数不清多少坟头。其余都是土堆堆,唯有山顶一座是青石垒砌。按理说,墓主应当是当地最尊贵的人。可是墓碑上竟然空空如也,连个姓名也不曾留下。
    晋安带他来到那座古怪的坟墓前,肃立半晌方说:“你跪下,给他上柱香,磕个头。”
    “啊?”十四一愣,还是乖乖照做了。
    晋安凝望着那碑说:“天地君亲师,按理说,这世上出了皇宫再无人当得你一跪,但是这里头埋的,乃是你的救命恩人,这一谢,迟了二十多年,他约莫还当得起。”
    “啊啊啊?”十四瞬间反应过来,“是我小时候的事?”
    “没错。当年娘娘生你难产,宫里太医都说大人小孩必有一个活不下来。你四哥派人给我送信,我就和法海一同,从这里绑走了这位孙大夫。”
    “你也看见了。这里的汉民隐居避世,不愿服从我朝统治。他本可以像其他人一样世外桃源,逍遥一生,却因为你我被拖入红尘俗世之中,再度面对改朝换代的现实。”
    十四默然,刚生出几分歉意。晋安又说:“不过你也不用感到抱歉,因为这人是个混蛋神棍。”
    “啊啊啊啊?”十四再度懵逼。
    “不知他是为了报复,还是真的观察到了。总之他跟我说,康熙二十七年正月初九酉时三刻,皇宫方向紫气潆潆,宛若龙腾之态,宫里必有贵人出生。”
    十四一惊,霍地转头看向那空空的墓碑。
    晋安大力抚摸着那墓碑,苦笑着叹道:“姐姐有凤翔之份,起先我是很高兴的;但是后头从黑龙江回来,见你混得发愣,又觉得忧心——难道将来的大清臣民就奉这个混小子为主吗?当时我以为,只要你有了本事,有了圣宠,有了自己的势力,就会沉稳下来。后来,你真的有了本事,可是皇上屡屡派四爷监国,六爷十三爷都支持他,我才开始害怕——因为这都是老孙料到的,他说四爷长你足足十岁,如果你有夺嫡之份,必然跟他产生矛盾——所以我才把那些想要附庸你的家族赶走,没有干柴,烈火自然要烧得小一点儿。”
    “直到最近皇上……我才真的后悔了。不是当皇帝的人都心狠,而是不狠心的皇帝都非死即亡国。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位置,也是最脏最累最孤家寡人的位置,我不该因为一个莫须有的预言,就……”
    他说到最后已经哽咽难言,十四却明白了他的未竟之语:不该助长他的野心,最后把女儿也赔进去了。十四震惊到无以复加,像是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冲进眼眶里,化作酸涩的液体流出来。康熙小时候对他非打即骂,额娘另有许多孩子,这是唯一一份他独享的长远而深重的期盼。
    “为什么要后悔呢?”他听见自己说。
    十四缓缓一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天子?凤袍加身的荣誉,我也可以给额娘挣。更何况,还有你和表妹。”
    “当真?那四爷呢?”
    “八哥不懂四哥,你们也不懂。放心,我自有办法。”
    他虽然不肯明言,这番话却足以让晋安发现当日身长不过三尺的赢弱婴儿,已然长成健壮的成年人了。不管你信任与否,时光总会替你把事业与责任都交到下一代人手中。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