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这事儿成了冬天的大谈资,农民们窝在某人家里,一起挨挤着取暖,议论那些屋子。
    “还记得老麦克么?那个该死的小偷,一家人都成了奴隶,现在也住茅屋里!”
    “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一个小偷,一个奴隶,也能获得如此宽容的奖赏。”
    “我的屋子,修建的时候为了获得老爷的允许,到林地去砍木头,交了多少粮食。”
    “就是,也不知道他们屋子里有什么,用的是什么木头搭梁。”
    阶级观念如此严重的时候,贵族和平民泾渭分明,而这些农奴与奴隶之间,也存在鄙视链,奴隶是比农奴更卑贱的。
    所以即使只是茅草屋,也引发了大家的嫉妒。
    可惜也正因为阶级观念,他们不敢对这出自老爷的手笔提出更多不满,只能私下念叨念叨那些走运的奴隶。总之就是,他们可以得到老爷的羊毛衣,奴隶们不能住上老爷的茅草屋。
    ……
    诺森伯兰贸易队带着粮食一路跋涉,抵达阿布鲁兹领,阿布鲁兹同样只是个男爵领,领地还没有诺森伯兰大,骑士也没有阿布鲁兹多。
    今年阿布鲁兹的粮食也减产了,连贵族们都没有足够的面包吃,骑士们得不到好的供奉也不愿意出力,混过自己的值守期就是了。
    在发现诺森伯兰贸易队时,所有人都以为是其他城堡的入侵者,他们躲在窗洞里,也不打算出去,反正,城堡的作用不就是供人龟缩么。
    等入侵者在外面耗得等不下去了,就会自己撤退,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的粮食耗光,打开门投降或者饿死。
    贸易队把庄园里的警役抓来了,让他上去传话,他们不是来入侵的,而是来交换种子。
    说着,雷蒙德还把一批粮食给警役看,证明他们的话。
    就这个数量,这个质量,真的不像是带出来的干粮,有这么多颗粒饱满的粮食,也不需要上外头抢劫吧?
    警役跑到城堡外头,仰着头对窗洞里的人说了自己看到的,阿布鲁兹领的领主将信将疑,询问有没有人愿意去和雷蒙德交涉。
    骑士们全都装起死来。
    领主无可奈何,只能说:“那就让那个警役继续和他们交谈吧,叫他们到壕沟前来。”
    吊桥不放下来,警役也没法进城堡躲避,只能原路返回,汇报领主的意思。
    雷蒙德率队到了城堡外,为了防止弓箭手,他们把盾牌举在头顶,身上也穿着盔甲,如此全副武装地大声道:“阁下,我们来自诺森伯兰堡,听闻这里种植了荞麦,我们的领主大人十分中意荞麦的味道,所以命令我们带上一批麦子来和您交换种子。”
    雷蒙德把麦子露出来给他们看,眼里好的话,从城堡往下头看也是能分辨清楚的。雷蒙德还翻了几下,证明并不是只有表面麦子,“如果您愿意,咱们好商量。”
    如果领主没看错,那些还是珍贵的小麦,拿来和荞麦换,真是他们占便宜了,即便荞麦数量多也一样。小麦的种植条件比较苛刻,做面包最好,但一年只有一季,他们的产量哪有诺森伯兰堡多。
    领主怦然心动,让人从仓库里把荞麦种子拿出来,又叫雷蒙德他们退到下头去,叫所有骑士压着种子和雷蒙德交易。
    虽然大家人数相当,但雷蒙德他们平时的伙食如何,阿布鲁兹平时的伙食又如何,根本没有可比性,要不是雷蒙德在崔栖潮吩咐下,真的没有坏心,就这样也能把荞麦抢走了。
    就这么被屡屡误会,但几乎每个领主都抵抗不了麦子的魅力,还不乏想黑了他们的麦子的人,只是都败于阵下。
    诺森伯兰贸易队就这么途经数个领地,在阿布鲁兹,他们换到了荞麦,在靠海边的领地,他们换到了甜菜,等等,因为大家都想要小麦,在约瑟透露的信息之外,还有人想用新鲜作物和他们交换。
    最让人惊喜的是,在靠北部的领地,他们换到了羊毛树的种子,虽然领主没有提过需要,但雷蒙德可以确信,领主大人一定会喜欢的!
    ……
    彼时,崔栖潮正在让留守城堡的骑士训练庄园里的农奴。
    他让人到处去换种子,也没有让人过多掩饰来历,希望日后有更多种子,但这么一来,难保哪天不被人打主意。于是,未雨绸缪一番,给农奴来个训练,以这时候的战争规模,如果男性农奴都具有一定战斗力,完全不用怕入侵了。
    那些奴隶中有些盗贼,其实训练他们成果可能更好,只是管事们始终忌惮新奴隶,崔栖潮也觉得暂时不要给予太多信任。
    反倒是在农奴间崔栖潮受拥戴,大家对他尊重又敬畏,而且觉得他是最好的领主,加上最近,农奴们对奴隶的待遇很嫉妒,用上一些小奖赏,这些农奴就会奋力表现自己。
    本身各个领地之中也有兵役,从农民里挑人来服役,以前多是挑的自耕农,身体强壮一些,也比农奴有钱,看起来体面。
    当然,这么多人的兵器是不好供应的,拿的也就是些木棒甚至农具,这时候哪有那么多铁。身上的盔甲更不必说,麻布甲都没有。
    崔栖潮思及华夏历史上所用的藤甲,让人从林地找来合适的藤条,编织成铠甲,制作好的藤甲也能防一般箭矢、刀剑,造价又远比铁甲低廉,只不过浸藤甲用的桐油不多,需要攒一攒而已。
    就连正经骑士,对这些藤甲都很感兴趣,盔甲每一次损耗都让人心疼得很,藤甲打战时看起来是不够体面,但平时训练,或者出去打猎用一用,还是很不错的选择。
    比起装备,更难的是崔栖潮在训练中看到的不足。
    连骑士们列个阵都列不齐,又何况是农奴,他们习惯了一窝蜂做事,崔栖潮就坐在旁边监守,盯着他们练习最基础的阵列。
    一向挑剔的管家都难得点头夸赞了,“都穿上藤甲后站得整整齐齐,拿武器的动作也一模一样,看上去还挺有气势。”
    整整齐齐?一模一样?
    崔栖潮觉得他在逗自己,就这个整齐程度,还不如做广播体操的小学生。
    崔栖潮的华夏观念还是很根深蒂固的,大场面,每个动作要整齐得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才好看,横着看竖着看全都要一条直线,站有站相,提着气才精神。
    松松垮垮地站着,到底哪有气势了。
    崔栖潮直接让骑士先别教这些农奴用弓箭,必须把队列练好,不让他看着实在太别扭了。
    管家虽然觉得没必要,但别说,这些农奴加强训练后,看着是更加有气势了,他甚至觉得,如果换上盔甲,出去还挺能唬人的。
    等队列终于提高到高中生广播体操水平了,崔栖潮才勉强接受,让人能进行下一步,没办法,他难道还能在中世纪训练出一支仪仗队来吗?
    这队伍练成后,连农奴们自己都有点得意,觉得自己怪帅的。回了村舍后,还自发列队给其他人看。
    在其他人眼里,这个整齐程度已经比得上正规军了,身高都阶梯式地排列好,看着也太厉害了吧。
    “天啊,这是怎么做到的!”
    “看他们腰挺得多直,看起来都英俊了许多……”
    “这步子可真整齐,真好看啊!一迈步,人都拔高了!”
    可把接受训练的农奴给得意坏了,别提他们去受训,领主还发豆子,练队列一点儿都不苦了,而且也确实比沉重的农活好。
    在众人的夸奖、围观之下,飘飘然的农民兵们,恨不得上厕所都排着队去……
    ·
    春天来临,霜雪解冻,农民又开始了一年的耕种,在领主老爷那里领种子,借牛马和犁耕地。今年领到的种子少一些,但没人有意见,因为种子各个都饱满得很,一看就知道能种出来好粮食。这就是保存妥善的好处了。
    至于地里那些越冬的大麦成熟要晚一些,四月份才能收割,现在还不急着。
    农民们内心有点窃喜,因为老爷去年把地都种上了,那么今年春播时,是不是要轻松一些?虽说活儿去年也是他们干的,但总觉得有点占便宜了。
    诺森伯兰贸易队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他们往回走的时候,远远看去,分辨不出旗帜,那些经过冬天“军训”的农民,迅速排成队,手里拿着农具,摆出了防御的姿态。但内心还是忐忑不安的,毕竟没经过实战,另一边赶紧让人去报信。
    直到旗帜清晰了,大家才看清楚,这都是自己人。
    而雷蒙德也吃惊地看到一群农奴排列得整整齐齐,手里拿着农具,却宛如士兵一般。什么鬼,这些是服役的民兵吗?为什么看上去那么有气势,显得他们贸易队都散乱了。
    雷蒙德内心隐含不悦,嗤笑道:“还拿着你们的耙子干什么,要耙死我吗?”
    农奴们互相看看,排头那个赶紧道:“立正!”
    唰一下,所有人收起农具,站直了。
    “报告骑士老爷,刚刚我们看不清旗帜,让人去报信了,现在去追人,说清楚。”农奴大声道。这个音量也是训练后的结果,对长官汇报必须清晰。
    这可把雷蒙德和其他骑士给吓一跳,自己的腰都不自觉挺直了,天知道他们平时有多放松,“咳,知道了,快去吧。”雷蒙德说着又不自觉补了一句,“我们千辛万苦,完成了领主大人吩咐的任务,还有额外收获。”
    要说一名堂堂的骑士,会和农奴较劲,简直太可笑了,但这种情况就是在雷蒙德不知不觉中出现了。
    ……
    崔栖潮听闻贸易队回来,欣喜得站在窗洞看了半天,吩咐厨娘把酒肉都拿出来,等他们到了近前,就赶紧下楼。
    “我的勇士们,真是辛苦你们了,跋涉了整个冬日。”崔栖潮快速夸了几句,迫不及待地问道,“种子都换到了吗?”
    雷蒙德把胸膛挺得老高,“没有辜负您的期望,请您看看我们带回来的枝条与种子。”
    崔栖潮把储藏葡萄枝的土拨开,看了看,“好,好,立刻准备清水,浸泡这些枝条!还有,那块开辟做葡萄园的地,加紧休整。”
    扦插用的枝条从储藏中取出来后,得用清水泡一段时间,让它的截口吸满水分,恢复生命力,把坏死、干枯的部分剪掉,然后再催根,根催出来又发芽长叶子了,就可以正式移植到地里。
    整个过程,差不多需要一个月时间,想来这个期间也够把葡萄地整好了。
    就这些枝条,以后都是财富。
    雷蒙德见崔栖潮满意,也颇为得意,赶紧继续邀功,“我按照您教的方法辨别种子,您看看我选的荞麦、胡桃、黄瓜、甜菜等作物种子,还有,我还换到几样新鲜的种子,这个,是北部出名的羊毛树种子!”
    “羊毛树?”崔栖潮疑问了一句。
    雷蒙德对羊毛树种子相当得意,“没错,羊毛树,北部贵族最近时兴从商人那里买一种细布来做衣服,据说原料是从能长羊毛的树上摘下来的,他们弄到了一些种子,但是去年播种了一批,就遭遇了虫害。剩下的,就换给我了,非常便宜!”
    崔栖潮听罢他这么形容,再看看那种子,这才辨认出来,什么羊毛树种子,这不就是棉花种子么。对于常年用羊毛纺织的人来说,大概以为细腻的棉布也是某种羊的毛吧,又从树上长出来,那直脑筋地一想,这树不就是会长羊,便成了羊毛树。
    崔栖潮:“这个东西不错,很好,有多少种子种多少。”
    棉花的产量算是比较高的,棉织物又特别实用,性价比相当高。说真的,他很想念细腻的棉质内裤了……
    崔栖潮正在思考棉花种好后,可以做些什么,雷蒙德已经又说道,“还有一种粮食,这个也是从远东传来的,叫做水稻,在兰斯堡有少量种植,我看了,应该也不比荞麦差吧?”
    雷蒙德语气中隐含着一点不自信,他又没吃过水稻种子,所以留在最后说。
    “水稻?”崔栖潮一下睁大了眼睛,大米啊!
    华夏人种水稻吃大米的历史太悠久了,说句离不开也不为过,崔栖潮来这儿都多久没吃米饭了。
    “您认识?”雷蒙德心里那块石头落地了,大人好像不但认识,还很喜欢。
    崔栖潮怀念地摸了半天,然后才恋恋不舍地道:“都拿去厨房吧,不必播种,吃了。”他怕雷蒙德多想,又安抚地道,“这个我在东方见过,非常喜欢,你做得很好。我看以后如果其他地方有也可以换一部分回来吃,只是它不太适合在诺森伯兰种植罢了。”
    雷蒙德的心情像是乘过山车,起伏了几下,这才安心。
    崔栖潮虽然非常、非常想种植水稻,但是无奈,即便诺森伯兰雨水比以前多了,也还是偏干的,种水稻需要大量的水,而且这里的气候很可能导致水稻成苗率低。
    在这个时代,这些问题都不大好解决,算起来还不如种其他作物划得来。作为一个领主,崔栖潮得对自己的臣民和土地负责,只好忍痛放弃了。这些稻子,就拿来解馋好了。
    “农事官。”崔栖潮开始吩咐农事官,如何种植这些作物,“黄瓜和胡桃分别种在菜园和果园,羊毛树种在南边那块地上,荞麦代替一部分燕麦播种,换回来的麦种选良种也播种一批,还有,甜菜,给我种在磨坊后方耕田之后的白土地上。”
    农事官一愣,随即道:“老爷,前面的都没问题,但是,甜菜是不是应该种在蔬菜园里,而且耕田后面的白土特别白,种东西会死的呀……”
    “农事官,你有多久没去地里看看了?”崔栖潮微笑着问他。
    农事官:“这……”
    说实话,大冬天的谁愿意出门,反正也没什么活儿,他去地里看也不会看白土啊,那不是白瞎么。
    “你可以看看再来回答我。”崔栖潮说道,“还有,甜菜一定要多加种植,这也是我为什么让雷蒙德多换些甜菜种子回来。”
    农事官很纳闷,甜菜不就是蔬菜么,种那么多有什么用。
    崔栖潮并没有立刻把甜菜的作用说出来,免得出什么岔子,中世纪人民把甜菜当做蔬菜来吃,但实际上,甜菜根中含有蔗糖,到了十八世纪,人们才会正式把它当做糖料作物栽培。
    现在城堡里的甜味剂只有蜂蜜而已,极其难得,极其昂贵,诺森伯兰不发展养蜂业,这些都是其他地方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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