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我如今还小,当真没有表姐那么多的豆蔻心思。而且单论容貌,郑瑞怕连我家下人都不及。”
    盛烟脸色变得极为难看,盛明珠却已经带着妹妹和下人扬长而去。背影一片凯旋而走的威武之感。
    旁边有人轻声安慰盛烟,“这府台千金也忒不重口德些,小姑娘家家的,乱对男人评头论足。”
    “就是……一天到晚仰着脑袋,生怕别人看不见她头上的珠翠,生怕旁人不知道她爹是府台。”
    盛烟只听了一会儿,就觉得一片乌烟瘴气,找个理由离开。
    “盛明珠她太过分了,仗着自己是府台千金,说话从不给人留情面!”盛箩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盛烟轻轻拍她的背以示安慰,“她自来说话就如此,你又不是不知道。从前我在她面前还有三分薄面,如今因着和郑瑞的婚事,也看不惯我了。”
    盛箩气的踩烂了脚底的草地,“她算个什么,无才又无德,空一个脸皮,有什么了不得的。郑瑞只不过多和她说了几句话罢,怎么就成了她的人?”
    “别说了”,盛烟摇了摇头。她是怕了盛明珠那张嘴,之前她偶然去过一次盛府,那陈岑长得好,那时她以为是哪家的公子哥儿,还专门让亲娘来打听。如今和郑瑞的婚事已经定下,若被盛明珠捅出去未免不美。
    ——
    “大小姐……”陈岑刚被那么多人盯着,如今手搔头,颇不好意思。
    “这里用不着你了,你回去吧。”盛明珠坐到自己位置上,灵珠比她年纪小三岁,再另一个班里。
    “那小的下了学再来接大小姐。”
    盛明珠眉头一皱,“说了让你回去。不用来了……”突然又似想到了什么一样,从包里抓了碎银子递给他,“翰轩书店出的新书,你去帮我买几本。”
    陈岑盯着盛明珠,片刻有些说不出话来。他家大小姐从来不喜读书的,每次买这些书最后都是扔给了他,“小的……”
    “虚话别说了,你若真考出个状元,我脸上也有光。”盛明珠眼光垂着,翻着自己那本崭新的书。
    第十章:过继
    陈岑莫名有些说不出话来。她头微微侧着,到底年轻便是最好的装饰。
    阳光下连脸上细小的绒毛也能看的清楚——除了嘴巴是硬的,她浑身上下都普通的姑娘,心肠也是最柔软。没有人会为一个连私塾都上不起的下人考虑这么多,陈岑知道,或许这些对她来说只是九毛一毛,也或许只是偶尔的善心发作。
    可于他来说,就是全部。
    ——
    没有婆母请安,加上盛谦从来不宿在她这里,宋氏一向起的迟。
    雕花的铜镜泛出微微的淡黄色,里头宋氏的脸模糊不清,宋氏伸手,“我老了,眼角都生了细纹。”宋氏保养的还算不错,体态又偏胖,于这个年纪来说肤质算好的。
    “说哪里的话?”周氏替着宋氏梳头,“夫人头发好,比那些十七八的小姑娘都好。”
    宋氏笑了笑,又从妆匣里捏起一枚石榴红的扳指,“你说谦哥儿,他是怎么想的?”他就那么喜欢那刘氏,哪怕她给他戴了绿帽子?
    “今儿个听人说老爷和刘姨娘吵了一架,到底这刺儿都种了这么久,磨不平的。”周氏道,“我今天仔细想了想,到底是咱们有些着急了,哪个男人都不会容自己的小妾背叛自己。何况老爷心里还觉得那二丫头……”说到这儿周氏停了停,“可是大小姐那里,老爷素来疼她,倘若处理了刘姨娘,大小姐身上不也跟着沾黑了吗?”
    宋氏将梳子抵在自己胸口,“真的是这样?”
    周氏还没点头,她突然拉住周氏的手,“该不是谦哥儿他发现了什么?”发现她在其中所做的,想到这儿宋氏整个手都开始抖了。
    “怎么可能,夫人别多想了。”周氏道,“要发现早都该发现了,而且咱们也没做什么,要说误会要是老爷自己个儿误会的。”宋氏确实没做什么,当初她不能生育,真心的把盛谦看做自己的弟弟,刘芸入府时也欢欢喜喜的接了。
    到后来盛谦越宠盛明珠,越宠刘芸,她好像也有些不甘了。
    宋氏垂下头,又听周氏道,“到底老爷疼大小姐,大小姐没倒,刘姨娘那里怕不能出事儿。”
    “小姑娘家家的……”宋氏想着那些天盛明珠看自己的眼神,始终有些心慌,“周妈妈,明珠却实是个坎儿。若日后到了京城刘芸去了,她明白了真相,来找我麻烦该如何?”
    周氏自幼照看着宋氏长大,只觉得自家的主子真的是一副慈悲心肠,“我的夫人,哪里用的了你管那么多。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要想报复你也得等她长成了——”宋氏依旧心慌,靠在周氏怀里。
    周氏跟了她这么多年,也看了她守了十几年的空房,心疼不已,“没道理谁善良就欺负谁,这事儿老奴会替您张罗好的。且放心。”
    ——
    并州族学里的东西无趣,起头盛明珠还爱听些,到后来教导她们的先生就开始教起了女四书,三从四德。
    这条条框框束缚着自己个儿的东西,她都想不出千百年前那个班皇后是日子过得太顺了还是脑子有坑,写出这么个东西折磨她自己不够,还要折磨后世的她。
    这里先生多,从前她还喜欢串门子去听别的先生讲上几句,总和现在她先生教的不太一样。
    可自从前些日子出了郑瑞那档子事儿,也不怎么喜欢了。
    说起来她自己个人都觉得憋屈,她只是听课的时候,多跟郑瑞说了几句话。谁知道是不是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每天下学用饭的时候竟堵着她。后来熟了些,便当朋友相交了。
    再到后来她心里是有些不舒服的,盛烟突然插了进来,原本对她呵护备至的就转了方向。不管怎么说,有人争的总就是香的,盛明珠也天生就是爱争的性子,那时暗含着比一比的心思,最后偷偷看见郑瑞送盛烟珠花,这情绪也就淡了。
    从包里扫了一个果脯吃了,少女思春,可她也还没来得及思春。
    又想到那日盛烟来找她玩,陈岑却实生的好模样。甚至盛烟母亲还托人打听了家世想说亲,只可惜知道了是个下人后就仓惶退了。若所求只是为了家室,为了金银,为什么还要成婚,她爹就能养活她了。
    越想越觉得无趣,看了眼天色,自己这儿还早,灵珠那里却是该下学走了。
    上头高先生一板一眼的收了戒尺,室内几个小豆丁也纷纷收拾起了文房四宝,家里有下人接的便乖乖巧巧的等着,没下人接的早按耐不住跑出去疯玩了。
    灵珠老都是自己个儿走的,也忘了今姐姐陪着自己了,收整好自己的包裹,又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早上姐姐塞给自己的果子,门牙慢慢的磨着一边走一边啃。
    “就是她!”有细小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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