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节

    而这件事情,吓走了几乎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男人。对此,她颇感无奈。
    也不是没有找过医生,这里的医疗条件,比起华夏国内,更加的优良。
    她甚至,因此跑到美国去,就是希望,能解决这个痼疾。
    可惜,每次医生做过检查之后,只能抱歉的摇摇头:“i'm.sorry.”
    因为被喂下了药,以及流产的缘故,她的子、宫,变得异常脆弱。医生说,她也不是没有机会受孕,只是,这个几率,非常的渺茫,近乎于无。
    几次检查之后,她也死心了。没有就没有吧,大不了,以后收养一个孩子。
    反正,连孩子他爸,她都不想找,何况是其他?
    日子就这么蹉跎起来,三年过去,她明天就要离开。叶小亚看着她,很认真的说:“依弦,我知道你忘不了那个人,如果回去以后……。”
    “叶姐。”秋依弦摇摇头,三年的时间,已经把她的心磨得异常冷硬。她想,现在的她,就跟过去的秦亦书一样。不再相信感情,也不再相信爱。
    只是,唯一不同的是,她做不到像他一样放、纵自己。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能放下的。痛了,你自然会放下。
    叶小亚深深的看着她,三年过去,这个女孩,已经好像脱胎换骨一样,变得让人不敢相信。如果说过去的她还只是蒙了尘的珍珠,那么,现在的她,已经是耀眼的钻石。
    虽然并不是极美,可是,因为工作上的自信,因为精神上的淡漠,她整个人,都好像笼罩着一层格外诱人的轻纱。朦朦胧胧的,却又让人心痒难耐。而且,三年的异域生活,让她的做人行事方面,带着浓重的欧美气息。那种古典和现代,东方和西方的结合,简直让人移不开眼睛!
    “我只希望,你能忘记过去,变得开心一点。”
    “当然。”秋依弦点头,眉宇间全是自信的笑。
    看完了好友,她开了车重回市里。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她行李不多,不过,总需要带一点东西回去,算是特产。
    转悠半天,最后,还是在一号广场附近的大商场停了车。
    吃的,用的,玩的,蒙特利尔的一部分是法语区,这里有很多外面所没有的特产。她在这里转了很久,收获颇丰。
    付了一点小费,让车童帮她把东西放到后备箱。可是,还是不小心买多了一点。尤其是,最后营业员没有零钱给她,硬生生换了一个棒棒糖来抵钱。她拿着手里七彩的棒棒糖,有点无奈。
    这玩意,拿回去哄孩子?
    正当她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孩子的哭声,在她附近响起。
    回头,见到街边,却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黄种人。
    而且,那孩子还爆发出震天的哭声:“爸爸!”
    是华夏国的人!
    这里华人也不算少,只是比起满大街的白人来说,简直是弱势群体。独在异乡,看到自己家乡的孩子,秋依弦脸上不由的出现一丝怜悯。
    她拿起那根多买的棒棒糖,款步走过去,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
    “小朋友,要不要吃糖?”
    她用的是中文。
    那孩子扎着小辫子,泪眼婆娑的抬起头,小脸上全是泪水。好小啊,感觉才只有两岁大的模样。秋依弦看着她可爱的模样,心里一柔。
    如果她的孩子没有流产的话,应该也是这么大了吧?
    看着她的一双眼睛,好像两颗黑葡萄一样。她又是喜欢又是怜惜,这么小的孩子,走丢了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于是,她把棒棒糖递到孩子手上:“棒棒糖,要不要吃?”
    “妈妈!——”孩子好像是太小了,看到她如此温柔的模样,立即冲过来抱着她的腿大哭。
    “呃……”秋依弦呆了,不论在中文里,还是在英文里,法文里,对于“妈妈”的呼喊,都是同一个。当下,这个小女孩一哭,顿时有不少人目光看过来。
    怎么办?秋依弦无奈,看着小小的身体粉团一般的抱着自己的腿,哭的好可怜。她心里一软,立即把孩子抱起来:“不哭啊,不哭,乖。”
    然后,掏出手帕纸,给她擦干净脸,然后,再把棒棒糖的糖纸撕开,塞在她嘴里。
    孩子嘴里有糖,顿时不哭了。她吮着糖糖,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滴溜溜的盯着她看。秋依弦被她看得很高兴,没想到,孩子小手一张,抱着她的脖子又是一声喊:“妈妈。”
    那一声喊,顿时让秋依弦心里一震。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弥漫上心头,她几乎是立即的把她抱住,小声的回应:“孩子,孩子,乖!”
    “纤纤!”就在这时,一个男人还有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从她的身后传来。
    “爸爸,奶奶。”孩子在秋依弦的怀里,却异常高兴的朝她身后笑了笑。
    秋依弦知道,这孩子的家人过来了,于是转头。
    然后,她呆了。
    赶过来的两个人,她显然认识!
    一个是多年不见的沐新宇,一个,是他的母亲沐太后!
    而沐新宇和沐太后,看到她抱着孩子,瞬间也是不知所措!
    “你是?”
    “新宇,沐阿姨,你们好。”还是秋依弦反应极快,抱着孩子礼貌的走过去,“好久不见,我是秋依弦。”
    沐新宇呆了,沐太后也呆了。
    三年半前,沐太后就押着沐新宇回了加拿大。他们住在温哥华,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虽然同在加拿大,竟然是从来没有遇到过。
    第一次相遇,竟然是她要离开的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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