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玄原忍不住“ew”了一声,拎着手机丢给了单总助:“拖黑,快拖黑!”
他的责编怎么不像个正经人。
田恬再想发个亲亲抱抱的表情包却发现已经被拖黑了,忍不住在大雨里抱着电线杆嚎啕大哭了起来:苍天啊!就不能赐给他一个忠诚、驯顺的作者么?他一定会好好对他的!写堕胎流产都没有问题qaq
第44章 借宿
餐馆里,庄墨和任明卿吃完饭,继续抠大纲:“开篇你确定要设置在涂门之战么?”
“呃……”任明卿咀嚼着巧克力蛋糕,陷入了沉思。
“对不起,我们要打烊了。”服务生过来提醒。
两人发现墙上的钟不知不觉走到了十点,合计了一下,收拾了东西去庄墨的房间继续聊。任明卿一走进酒店套房就忍不住问:“你平常是住在这里么?”果然庄先生是为了救济贫困的他才租了他的小单间qaq
“是这两天接待了一个客户,他提前一天退房了。”庄墨安抚着他的小心脏,睁着眼睛说瞎话。
任明卿半信半疑地哦了一声。
“公司可以报销的。”庄墨又紧跟着说道。
任明卿这下彻底安下心来。
两个人又花了两个小时,把四个大剧情、十三个剧情点整理了出来。任明卿觉得还需要细化,庄墨赶忙喊停:“够了,不能再细化了。”
“可是如果前期不完全考虑清楚,后期就有可能会出问题啊。”任明卿不安道。
“不,你前期如果把一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想完了,那后面才会出问题——甚至你前期就会出问题,因为你根本一个字都不想写。”
任明卿歪了歪脑袋:“为什么?”
“这个故事你都想完了,你当然不想写了。因为你在大纲阶段就剥夺了写故事这个过程中最有趣的部分,你坐在那里就跟个打字机一样,把你脑袋里早已存在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那样很没有意思。而且确切来说,这种事也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动笔开始写之前就把整个故事事无巨细地都想明白,不可能,特别是长篇,你没这个脑容量。”
“是……是么?”任明卿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想要达到的境界。
“我看的出来,你很希望把这个故事圆圆满满地结束。”庄墨纤长的手指拂过他那么多的笔记,“你希望不放过一个伏笔,解开每一个隐晦不清的悬念,把整个故事清晰、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你想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把整个故事的逻辑理顺。”
“这有什么不对么?”
“但故事不仅仅只讲逻辑。”庄墨在他身边坐下,忍不住笑了,“其实要讲完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很简单,每一步发展都那么中规中矩、踩在线索上,一点废话都没有。这种故事有很多很多。剧本也是这种写法,你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希望来找我帮忙。”
任明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的确是因为庄先生是个编剧、处理线索非常熟练,所以走投无路时想到要请教他的。但他不想让庄先生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然而不得不说,那些故事大多数都很平庸。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圆得起来的东西么?他们想去看一些构造精密如电子仪表的故事么?不。逻辑代表的只是技巧而已。我们写大纲,是为了提醒你大概的发展路径,一些你不可以绕开的剧情点,防止你写飞。骨架是很重要,但真正能打动人的,是文章的血肉。”
任明卿呆滞地重复着他的话:“血肉……”
“对啊,如果只是为了看逻辑严密的骨架,读者们只要看大纲就好了咯?但他们不看这个,当然不看。他们看小说,是在跟文中的人物一起历险。他们跟着文中的角色们经历悲欢离合,高潮低谷,跟他们一起大哭,一起大笑……这才是一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你能理解么?一本书的血肉恰恰不是关于逻辑的,而是关于最不逻辑的东西——人的感情。那是你让读者产生共鸣的地方。”
任明卿思考了一下,掏出了小本子哗哗哗地开始记录。
“所以你的大纲现在已经够用了。你知道发生了哪些大事记,在这些大事记发生后,人物经历了哪些转变。这就好比你已经知道人物注定会从a到b,但是具体怎么走,你可以留待写作的时候去思考。那个时候你和人物是同步的,你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在纸面外安排着他的命运,你进入角色本身,去经历那个情境。你一定不会像此时此刻那么平静,你会跟着他们大喜大悲。你甚至不用去思考怎么写,因为你如果真的爱他们,了解他们,你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他们到底怎么从a走到b,因为他们是活生生的。你不用花费脑细胞去设计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自己就会拽着你走完整个旅程。好的作品都是这么诞生的,它们自然而然流露在作者的笔端。”
“我不确定……”任明卿消化了半天,缓慢而低落地说,“他们不是我的人物,我也许对他们了解有偏差……”
“看着我。”庄墨命令道。
任明卿不明所以,怯生生地望着庄墨的眼睛。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庄墨坚定地说,每一个字都沉缓有力,“你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
任明卿有一瞬间的慌张,在他还没来得及掩饰这种慌张之前,他的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垂下眼睛无声地哭了起来。
“好啦……”庄墨把纸巾盒递给了他。
他知道任明卿可能并不是技术上或者能力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过不去自己这一关。他很不自信,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写好,出于这种忐忑不安,特别着急想把这个故事理顺。但他其实已经比99%的作者都要更棒了,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从来没有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给人看过,因此没有受过他人的夸赞与肯定。人是通过与其他人的比照来确立自己的地位的,但是他始终是一个人在摸索,为此受尽了折磨。庄墨能理解他为什么哭泣。写作是一件投入浩大的工程,他为此呕心沥血,夜以继日,一无所获。此时此刻,他在为他过往付出的所有努力感到委屈。他在黑夜里走了这么久,终于碰到了这茫茫宇宙中的第一个人,对他说,你很棒。他有多高兴,他就有多难过,多害怕,多孤独。
庄墨替他拿着纸巾盒,看他连续不断地擦着眼泪鼻涕,欣慰道:“记住这种感觉。这就是你的人物爆发出感情的时候,也是他最牵动人心的地方。读者会因为他这一瞬间的眼泪,记住他很久很久,把他和其他一切同类型的人物区别开来,相信他真的有血有肉。”
等任明卿哭完,庄墨也不打算继续跟他讨论故事了,他相信以任明卿死理性派的那一面,绝对能把这七条线索玩转。至于剩下的就由他自己去搞定吧,庄墨最多再指点一下怎么模仿四海纵横的文风,这样就差不多了。
其时将近12点钟,窗外依旧大雨倾盆。庄墨脱下西装、松开了领带:“今晚你就睡在这里吧,我有点累,没办法送你回去了。”
任明卿飞快地站起来,垂下了眼睛,纤长的眼睫颤动着,用纸巾揉了揉哭得红红的鼻子:“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不打扰你休息了。”说着开始收拾东西。
庄墨握住了他的手肘:“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放心。”
任明卿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大床,觉得不太合适。他已经耽误了庄先生一晚上,万一他晚上动来动去,让庄先生休息不好,那他罪过可就大了。
庄墨忍不住笑了:“或者你觉得挤,可以去隔壁再开一间。”
任明卿觉得这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是特别贵,3500块一晚。”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手里的书都掉了。
庄墨失笑:“好了,洗洗睡吧。”
任明卿恭敬不如从命,进浴室冲了个凉。他没有带换洗衣服,庄墨找了件t恤给他穿。他坐在床边脱浴袍的时候,庄墨发现他背后全是伤,有刀伤,烫伤,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伤口,虽然年头久远,但看着还是触目惊心。
庄墨惊诧地抚了上去:“你身上怎么这么多伤?!”
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赶紧把t恤穿好:“小时候贪玩搞的。”
他眼神闪躲,显然不愿意多谈,很快就道了晚安睡下了。
庄墨看着背对着自己蜷缩在床角的任明卿,深深地蹙起了眉。那绝对不是小孩子贪玩留下的伤口,他可能遭受过虐待。
庄墨后来半晚上都没睡着。
也是在这个夜晚,庄墨突然想起来在哪里见过“高远”。四海纵横曾经写过一个短篇,名字叫《士官长》,刊登在《新绘》第43期上,高远是其中的男主角。他不服规则,却嫉恶如仇,是个善恶模糊、敢爱敢恨的角色,庄墨在阅读时还曾感叹过,不愧是大神的手笔。
庄墨借着月光凝视床角的背影。
毫无疑问,任明卿阅读过《士官长》,还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保护神。
第45章 报君黄金台上意
第二天一早,田恬就跑到庄墨下榻的酒店里,要踹他的门。然而他刚走出电梯,迎面就撞到了个人。那人背着一个大书包、怀里揣着一大桶纸卷,弱不禁风地被他撞倒在地,田恬毛手毛脚地将他扶了起来,又去追那个铺了满地的纸卷。
然后他就发现上头写满了浩荡纪的相关情节点。
田恬登时面目狰狞地转头看向那个人:好啊原来是你!洗灰!
结果这一瞧,倒叫他发现了端倪:洗灰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
任明卿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小哥突然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出于某种做贼心虚的心理,他下意识地觉得这跟他昨天晚上借住在庄先生的房间里有一定的关联,一下子就脸红了。他眼观鼻、鼻观心地收拾起了地上的纸卷,慌张地道了歉,一瘸一拐地冲进了电梯。
田恬这才彻底将他和记忆中的人对上了号:我靠!那个小瘸子!洗灰就是庄墨在魅力四射包养的小瘸子!
田恬简直要尖叫出声了:他看到了什么?!本来他是打算来酒店跟庄墨讨论一下昨天晚上他“捉奸”的事,这下真的变成了捉奸!!!小瘸子为什么现在才匆匆忙忙走啊,说明他昨天整晚都呆在这里啊!!!
田恬熊熊燃烧的愤怒被后来居上的八卦欲所取代,三步并作两步地敲响了庄墨的房门。
庄墨半天之后才开了门,看也没看他一眼,系着浴袍走回了卧室:“怎么这么早就起了?早饭吃了么?”嗓音带着晨起后特有的沙哑。
“啊哈!你在跟谁说话!”田恬窜到他面前,朝他做了个鬼脸,如愿以偿地欣赏到了庄墨活见鬼的表情。
庄墨愣了一下,然后就睡眼惺忪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地找任明卿。
“你在找谁?!”田恬跟在他身边故作神秘道,“是不是在找你的男朋友?”
庄墨:“……”
“我不会看不起你的啦!”田恬一锤他的肩膀,“不过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不早说!你要早跟我说洗灰大大就是你的小男朋友,我也不至于那么生气了!你知不知道你突然把他丢给我,我有多麻烦!我为了他卡大纲的事,熬了一夜把《浩荡纪》看完了,昨天晚上还在办公室里加班呢!谁知道你们俩他妈的背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你要早跟我说你们俩是这个关系,我才懒得管他呢!”说到这里田恬又有点委屈,“你不知道,他根本不把我当回事儿。我不找他,他根本不会找我;出了问题也只会找你哭诉,我才是他的责编啊!难道我是个死人么!”
“神经病。”庄墨冷冷骂道。他找了一圈没找到任明卿,推开卫生间,发现任明卿把他换下来的衣服全洗好了,挂在淋浴房的门楣上,一时间哭笑不得:这个作者到底是有多客气啊!
“卧槽!”田恬顺着他的眼光发现那些挂得整整齐齐的衬衫,简直嫉妒得都要哭了,“怎么这样啊,他还给你洗衣服!”为什么同样是编辑,待遇差距就这——么大!
“你心平气和一点。”庄墨头痛,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柠檬水,“你不要总想着从作者那里得到什么好处,你要先付出,然后才会有回报。”说完又在酒吧台上看到任明卿留下的瓶瓶罐罐,都是些牛肉酱、辣酱之类的东西,庄墨在他家吃到过,非常可口,任明卿说过下次烧制的时候帮他也做一份。
田恬哭丧着脸嗯了一声:“那我确实不能跟你比。你是他老公,我是他谁啊……”
庄墨简直要踹他了。
“停停停!”见庄墨脸一沉要动真格,田恬赶忙退后三步,举起了手,“既然如此,这个作者我不要了!”
庄墨:“……”
田恬说起来就有气:“你们今天吵架、明天和好,这种事情怎么好来麻烦我!我插在中间算什么呀!我不干了!我还要去为公司创造产值,要去哄我自己的作者,洗灰反正跟我也没有什么感情,你自己去带啦!”
庄墨啧了一声,张口欲言,田恬赶忙抢话:“你都把人家给睡了!”
庄墨喷出一口水,好端端的事被他这张嘴一说就变得肮脏下流。
“反正你也放不下他,又是帮忙理大纲又是留宿,我跟他多说几句话你都要管,我看你就认命呗!”田恬酸溜溜地说。
想不到庄墨真的陷入了沉思。
任明卿比所有人都有天赋,也比所有人都更努力,但是他没有这个命,哪怕写得再好都一无所获,他心里其实很难受的。每一个作者都想要得到承认,想要被人看见,哪怕他爱得再纯粹,都会有这个心愿。自己是一个职业编辑,有拉他一把的能力,却对他视而不见,这有违职业道德,显得像个懦夫。
而且任明卿不单单只是写得好,他品性单纯善良,庄墨喜欢跟他来往。庄墨的眼神忍不住落在吧台上的瓶瓶罐罐上——谁不喜欢被人宠?谁不喜欢被善待?谁不想付出了被感恩?谁不喜欢被温柔地惦记?
虽然任明卿什么都没有,但是只要你待他好,他也会千倍百倍地对你好,庄墨年纪越大,见的人越多,越是觉得这种最基本的为人处世很珍贵。
刚好,他和任明卿是同一种人。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随着两人的深交,庄墨开始打心眼里放不下他。他看到任明卿就觉得很心疼,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就像自己的一个亲人,看他无依无靠,就想去照顾他。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庄墨就感觉到自己跟他之间有很重要的羁绊。
这个只能说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庄墨意识到自己愿意为任明卿去付出,不论有多少艰难险阻。这不是用头脑做出的决定,这是用心做出的选择。不是逻辑,而是感情。
田恬看他在那厢犹豫不决、心烦意乱的样子,酸溜溜地说:“睡了一夜果然就不一样了,上礼拜还斩钉截铁不要人家了……”
庄墨压根都没听见他的小声逼逼。
半晌之后,他做出了决定:“洗灰依旧由你来带。”他得把任明卿这个人彻查一遍,如果他背后的问题能处理,就一次性解决完。况且他也需要独自静一静,毕竟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这个决定一旦做出,就关系到他们俩未来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的人生走向。一旦选择了任明卿,那对他来说就是地狱模式了,他必须要极其慎重才行。
“为什么还是要我带?你们不都睡过了么?”
“暂时。”
“行吧,帮大哥照顾嫂子嘛。”田恬这一回的心境截然不同了。
被庄墨瞪了一眼,他立刻补上一句:“我懂!勾引二嫂三刀六洞!江湖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