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她似乎和康维桢之间有什么旧冤,哪怕提起康维桢那个人,葛牙妹和罗根旺两口子立刻就会拉脸。尤其罗根旺,还会莫名其妙的发大火。
所以,锦棠这几日给康维桢送酒,是背着葛牙妹的,还好,经过几天的磨缠,他终于肯见她了。
听其的光辉历史,人们会以为康维桢已经是个垂垂老者。
但其实不然,他今年满打满才不过三十二岁,身高八尺,体似修竹,面貌白净,是个斯文又儒雅的中年教书先生。
听说面前这个不过十六七岁,身姿盈盈楚楚的小妇人想和自己合伙做生意,康维桢白净修长的五指在那坛子酒上面轻轻抚了抚,道:“罗家的酒味道倒是真不错,但这只是在渭河县而已,罗小娘子,待你出过渭河县,去过更远的地方,就知道你这酒也不过尔尔,酒我可以吃,合做作生意,我看就免了吧。”
锦棠前几日给康维桢送的,都是酒肆里最普通的酒,今日亲自捧来的一坛子,却是自己调的。
揭了坛口上的红布,再揭开坛口,一股复杂的酒香顿时四散。
锦棠将酒捧给康维桢,示意他闻上一闻,再道:“咱们罗家的酒是高梁酒,但您往昔吃的,只是三年发窖,然后经过五种基酒勾调的成品酒。
今日这一坛,是我拿这九年来,我们罗家所有的基酒进行勾调过的。酒陈一年,味辛,陈二年,味辣,陈三年,味苦。酸甜苦辣,丰富的百味,全在这一坛子酒里,您先尝一口咱们再说,如何?”
事实上酿酒最重要的就是调酒,而调酒则特别考验一个人的口感。
这也就是为什么罗家兄弟酿酒的时候,酒总是卖不出去,葛牙妹却能酿出很好的酒来。
她天性易醉,舌蕾敏感,对于酒的口感有一个格外严格的分辩,而锦棠恰恰又继承了这一点,再者,她上辈子去过京城,遍尝百家之酒,照着上辈子的记忆调出来的,恰是味道最丰厚,也最有质感的酒。
康维桢于是尝了一口,两道修眉挑起,抿了抿唇:“难吃。”
罗锦棠可不相信,立刻反驳道:“那是您今日舌头不对,我这酒不可能难吃。”
锦棠调这酒的味道,是按着赤水河畔茅台镇的千年名酒,匠风酒而调的,而她的优势是,比匠风酒口感更要醇和,绵柔,前味不辣,后味优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康维桢噬匠风酒如命,本来是迄立不倒的清水巡抚,就是因为贪酒,收了人送的几坛茅台镇的陈年匠风酒,才丢了官,回的竹山书院。
这样的人,除非舌头坏了,不然不可能说她的酒难吃。
康维桢坐在书案后,白净的手指轻摁上薄唇,道:“是真苦,又苦又涩,不信罗娘子自己尝一口。”
锦棠心说不应该啊,这是我昨夜偷偷调了一夜的酒,自己尝过都是直咂舌头,又怎会难吃?
她掂过来,直接抱着坛子尝了一口,味道醇和饱满,香气满口,一丁点的苦味都没有,香的简直,立刻就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来。
康维桢看锦棠吃了一口,随即就站了起来,风度儒雅的中年男子,白麻棉袍,笑的格外温和,语带着些戏询:“听说罗家酒肆的东家娘子卖酒不吃酒。康某想,不吃酒,又怎能酿得出好酒来?
直到看罗小娘子吃过一口酒,我才信这酒是你自己酿的。你这酒味道确实很好,只要能保持这个味道,慢说秦州,卖遍宇内都不是问题,说吧,要我投多少银子。”
这就是他肯投钱的意思了。
锦棠只要沾点酒,颊上就会泛起红来,她没想到竟然这样容易的就能从康维桢这儿弄到钱。
一欢喜,强撑的那股气势就没了,轻搓着两只绵滑滑的细手,她道:“那可真是太感谢康先生了。我要的并不多,一万两银子就得,您也不必参于经营,更不需要再投入什么,只需每年等着分成即刻。我罗家酒肆赚来的利润,每年都分您三成。”
她这样说,其实是经过格外细的计算的。
五千两银子还印子钱,剩下的五千两扩大酒窖,再兼持两年,凭着老基酒,她就可以大批量的进行酿产如今她勾调出来的这种酒。
康维桢手都拉开缺陷屉,大概是打算取银票了,随即停了停,道:“罗娘子,投一万两银子,利润我占七成,你占三成,这生意才有得做。”
再将两只手搭到桌子上,康维桢笑的别有几分深意:“别以为康某不知,你娘欠着孙福海五千两银子的印子钱,你来求我,实则是因为无路可走,想要从康某这儿借些银子去填孙福海的窟窿。
罗娘子,这种时候,连你这酒肆将来的归属是谁都不知道,康某当然要七成的利润,才肯给你钱。”
锦棠一沾酒,整个人就软了,但这不代表她脑子昏了,她脑子清楚着了,真要把七成利润都给了康维桢,那她们一家子一年辛辛苦苦,就比康维桢的长工还不如了。
趁火打劫,商人的天性,康维桢这是想趁火打劫。
罗锦棠手扶着梨木大案,竭力的稳着自己:“世人皆言康先生独具慧眼,看粮粮涨,叹豆豆跌,一支大驮队横行塞北,厉害不过。可我还是觉得您差了一点。”
“哪一点?”康维桢道。
面前的小娘人高瘦,挺拨,一袭白面棉直裰衬着她整个人有种英姿勃发的妩媚。
红唇轻掀,双眸涩滞,声音里含着些胶涩:“我是您的财神爷,是跟您谈合作,给您送银子来的,因为我能肯定我罗家的酒会卖遍整个宇内,如今算不得什么,十年后,二十年三十年后,随着我罗家的酒越卖越广,您积攒的财富会越来越多,每年拿的分红也会越来越可观,而您付出的,就只有一万两银子尔。
而您只当我是个上门讨点秋风的穷乞丐,还想趁火打劫,这生意又焉有得做?”说罢,锦棠退步福了一福做告别,转身便走。
康维桢还是很多年前,为学生的时候,听过这样的声音,那时候的葛牙妹还是个少女,吃上点酒,声音软软涩涩,步态软软桃佻。
这罗锦棠恍惚间就是她娘当年的样子,不过不一样的是,她似乎比葛牙妹更强韧,也更有主见。
走至近前,定目看了半晌。康维桢确定了,还有一点不同,她比葛牙妹似乎更容易醉酒。
*
从山正房出来,一路打量着竹山书院的学舍,讲堂。如今还未到放寒冬假的时候,不过正值中午,书院里的学生们应该都在午歇。
吃过酒,身上暖烘烘儿的,看天也明媚了许多,雪也比平日更晶莹透彻。
虽说没能说服康维桢给自己做投资,罗锦棠自信凭着自己酝出来那坛子味道绝美的酒,康维桢总还会再来找她的,不过时间问题而已。
毕竟,为人在世,谁不想赚钱,以她两生的经验来看,有钱人比穷人更爱钱,更爱赚钱。而康维桢,就是个极爱钱的有钱人。
就在路过一处学舍时,锦棠见日光漫洒的台阶上坐着个穿着件带补丁的青布褂子,面色白净,瘦瘦高高的男子。这男人虽说衣着朴素,但修眉入鬓,面白如脂,一点红唇,泛着淡淡的绯色,比一般女子的还要红艳明亮,鼻挺而秀,相貌清秀俊美,气度温朴如玉,叫冬日的暖阳照着,简直像一块晶莹剔透的美玉一般。
有匪君子,质美如玉,说的就是这样的男子吧。
他坐在张竹椅上,膝上摊着件棉衣,瞧那样子是正在替自己补棉衣。
锦棠的腿有些软,呼吸也有些簇,眼前浮起一个官袍青青,蓄着淡须,在京城的那十年间,无论风雨寒雪,经常会站在她家门外,角落里默默望着她的男人。
多少回她从外面吃完酒回来,下了马车偶尔一眼瞟过去,总会看见他站在角落里。多少回她和陈淮安吵完架,在家里呜呜咽咽的哭,隔壁葛家的丫头就会端一碗热腾腾的臊子面过来。
就是因为那个人一直在角落里默默的守着她,看着她,叫她觉得自己在世上还不算无依无靠,是有亲人在牵挂的,才能强撑那么些年。
“青章?”
这就是葛大顺的儿子,将会在五年后,以金殿第二十七的名次考上金榜,官至左都御史,掌管国中十三道监察御史,为官清廉,做事雷厉风行,令内阁辅臣们都闻风丧胆的,渭河县有史以来最荣耀的进士,葛青章。
他上辈子比锦棠早死了三年,就在她和陈淮安和离的那一夜,叫陈淮安给推入护城河,溺死在护城河里了。
第16章 芳心暗许
孙福海家的大宅子外面,并列着孙记钱庄和孙记药行。
除了康维桢,渭河县第二富,就是孙记孙福海家了。无论药行还是钱庄,门脸都格外的气派,当然,上门的也都非富即贵,还有不少穿绸衫儿的。
在药行的对面,近些日子来了个摆摊儿的胖神医,白须白眼,五短身材,矮矮胖胖,一身白麻衣,撑着张小吊旗儿,上面写着:专治男性不孕不育。
那小吊旗就跟个吊死鬼的小丧幡一样,叫风吹着,于腊月的寒风里,扑啦啦的呼闪着。而胖神医一脸横肉,抱臂,就在寒风里不停打着哆嗦。
于天下间的男人来说,生孩子,都是妇人的活儿。身为男人,谁会承认自己不孕不育?
所以,胖神医自摆摊儿至今,似乎没有一个人上门问过诊。
孙福海就在对面的钱庄里坐着叭叭叭抽旱烟,正在和大哥孙福贵两个谈关于罗家酒肆的事儿。
他道:“我确定乾干是死在他家了,只是不知道陈淮安那厮究竟把尸体藏哪儿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这连官司都无法打,白可惜了我的乾干一条命。”
孙福贵对于孙乾干没什么兴趣。
他道:“照咱家福宁的说法,那罗家酒肆里的酒真要能卖到京城去,一年能有几十万两银子的赚头。如今恰是个好时机,五千两银子咱就可以把酒肆盘过来,二弟,这事儿不会再有变故吧?”
孙福海揉了两枚烟丝进烟管儿里,再点燃,叭的一口,闭上眼享受着旱烟带来的眩晕:“葛牙妹没银子,陈淮安是个明面上风光的穷光蛋,至于罗锦棠,更加身无分文,这酒肆,咱们是稳打稳能拿到的。”
孙福贵于是也捡起烟枪,跟着二弟吞云吐雾了起来。
罗家的酒肆,这稳打稳儿的,就要就快到手了。
不过,算盘打的再精也有失手的时候,可惜了的,孙福海的算盘注定是要落空喽。
陈淮安就站在大街对面,穿着件鸭卵青的棉直裰,两道浓黑整齐的眉毛叫阳光晒的根根分明,两只蒲扇似的大手负在身后,唇角抽起,棱角硬朗而又坚毅的脸上一抹略有些谜的笑,望着前方。
看到孙福贵和孙福海兄弟俩抽罢烟,起身走了,他才对站在旁边的齐高高说道:“去,该你上场了,上门拜谢神医,说他治好了你的不孕不育和不举,让你家娘子怀上了孩子,快去。”
这齐高高,就是齐梅娘家那个穷亲戚,前些日子在酒肆里叫锦棠拿铜板砸过脸的下三滥酒徒。
他当时身上确实只有四枚铜钱,两枚打酒,两枚就想送给罗锦棠。无它,他就稀罕锦棠的俏容样儿,辣脾气儿,慢说最后仅剩的两文钱,就是只有一条命,叫他给了罗锦棠,也愿意。
这一点,不曾因为锦棠嫁给陈淮安而改变过,也不曾因为罗锦棠次次冷脸就熄过,他对于罗锦棠那迷到心眼子里的爱慕,也从未改变过。
这就好比一只见着机会就偷鸟蛋的大杜鹃,只要给他捉着功夫,只要他兜里有铜板,拼着死,也要拿着撩拨罗锦棠几句。
不过,虽说是个下三滥,但齐高高极听陈淮安的话,叫陈淮安抽头拍了一巴掌,摸着脑袋便过去了。
不一会儿,外面的大街上,他一个七八尺高的汉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就把神医是如何治好自己不孕不育,甚至于不举的事情,洋洋洒洒的,当着那白胡子神医的面说了一通。
有人献身说法,可见这神医是真的神啊,毕竟妇人们的不孕不育好治,男子们的不孕不育,人们还没听说哪有男子不孕不育的,这就更神了,随即神医摊子前围了一拨人。
然后,约莫一刻钟后,孙家大宅的门子咯吱一声。
孙老太太亲自出来,把神医给请进家门去了。
*
竹山书院里。
“妹娃,怎的是你?”葛青章随即便站了起来。
比起陈淮安的精健,葛青章只能以清瘦来形容。不过,虽说家贫,吃的也差,但他并非弱不禁风的哪种瘦,青砖古瓦的,便衣衫补了几层子的补丁,也掩不住他那种书生气的风度气韵。
妹娃,是葛家庄人喊她的名字。因为她娘的名字里含着个妹字,而她是葛牙妹的娃儿,自发的,大家都喊她作妹娃。
锦棠见葛青章一件褂袖子缝的歪歪扭扭,随即就一把夺了过来:“我替你缝吧。”
葛青章如今还不是能叫首辅们闻风丧胆的左都御史,只是个随时挣扎在贫困边源,连学费都交不起的穷秀才而已。叫锦棠撞见补衣服,脸上随即泛起一股潮红。
他道:“也不过粗补一补就好,还能多穿几日。”再,他又问道:“你怎的来书院了?既成了亲,不跟陈家二爷说一声就出来跑,他会不会生气。”
他一件衣服穿的太久,都絮成了线,几乎要串不到一块儿了。
锦棠拿起剪刀,把破了的毛边再刮絮一点儿,挑巴挑巴,重新捡了块颜色相近的青布,总着花针缝了起来,笑道:“我是来找你们山正谈点子生意的,跟陈淮安又无甚干系。”
忽而一转念,她又道:“对了,这两日来酒肆吃顿饭,我给你做酒糟鱼吃。”
锦棠的鱼和蹄膀做的一流,原本葛青章也常吃的,不过,自打半年前陈家和罗家的亲事定下来,他就没再踏足过罗家酒肆的门坎了。
倒不是因为葛牙妹或者罗锦棠不好,其实原因出在他这儿。
葛青章的父亲葛大顺是个性子和蔼,开明大度的老好人,但他娘张氏是个性子极为泼辣刁钻的乡妇。原本,葛青章和罗锦棠两个青梅竹马,葛牙妹看准葛青章的学业,也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一直拿他当女婿看。
罗锦棠打小儿经常往葛家庄跑的,自幼就和葛青章两个一起顽儿,他生的貌俊,性子温和,农家孩子么,不但会读书,编笼子捉蛐蛐儿挖野菜掏野蜂儿,只要锦棠能想得到的,他都会干。
所以,罗锦棠在嫁陈淮安之前,芳心暗许的其实是葛青章。
不过,葛牙妹都等到锦棠十六了等不到葛青章的娘张氏来说亲,怕再等下去要等大了闺女不好嫁,于是就带着锦棠回娘家,俩人亲自上门,论议二女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