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
吃过午饭,两人去了回收站。
来回收站的人也不少,门口的大爷听他们想买旧报纸和旧瓦罐一摆手就让进去了。
叶冰居然翻到两本医书,《本草纲目》和《千金要方》。
楚喆看到几个竖版的书,都没细看直接划拉一起了。
然后又翻到一幅画,不过一角很脏了,也没有画轴,楚喆都没打开看,和几本书放一起。
叶冰又翻了会,没有再找到别的医书。
时间不早了,他们还要去瓷器瓦罐那边看看。
都是碎的,就是能用的碗、罐子啥的都是缺口的。
两人低头寻找,两人都不懂古董,却也有些眼光,楚喆在后世没少看过,不管是富豪的个人私藏还是电视的寻宝节目,叶冰毕竟在古代宁朝生活过。
两个半瓶水都称不上的人挑了好一会,楚喆挑出一对胆瓶,碎的不算厉害,他拼了下不缺肉。
上面的图案是个扎双啾啾的小美女,应该不是现在的,至于哪个朝代就不知道了。
叶冰翻出一个盘子一个碗来,盘子纯粹是觉得上面画挺好的,黏上的话,可以当个挂盘放屋子里。
至于碗,她有感觉是个好东西,她们在边疆镇守,皇帝老儿并不相信他们,经常被派监军,其中一次派过最受宠的三皇子,那时候他用的碗就和这个神似。
虽然她已经学了历史,还从老师那借书看过,这里的封建王朝更迭是唐宋元明清,根本没有宁朝,但她毕竟亲身在宁朝生活过的,那里对她来说再真实不过了。
胆瓶大概有三十多厘米,有些大了,好在是碎的,可以叠着放。
将书画放在报纸中间,有专门称重的,因为是废品,都很便宜,纸品一共五斤,八分钱一斤,四毛钱。
几个破瓶子、碗收了二毛,一共六毛钱。
他们出去就把胆瓶、盘子、碗放在一起用报纸裹上几层,然后塞楚喆的皮袋子里。
叶冰将蟹壳黄掏出来,把医书和楚喆找的书画要放进她的袋子里。
“用报纸包下,画有些脏了。”楚喆将书画包好小心的放进冰冰的袋子里。
楚喆抬手看看时间,快四点了,“我们回去吧,和叔婶他们集合。”
五点国营饭店就关门了,现在可没有24小时饭店。
作者有话要说: 我前几年去过上海,外滩、还有世博园…
直观感觉,饭店真贵,普通炒饭三十多一份_(:?」∠)_
我老家东北的,俺们那房产中介:xx精装房 120平 三室一厅 45万到了天津:xx房 普装 95平 三室一厅 120万到了上海 xx房 89平 三室一厅 350万当时觉得好贵,现在估计更贵,因为天津房价都翻番了。
知道为啥写重生文的作者都会写买房子嘛?因为怨念啊!
第一百零六章
回去楚喆将两个蟹壳黄给了叶叔叔, 看着他直接掰了一半给叶婶婶,自己和叶伟东分另一半。
因为把东西交给了准老丈爷, 他会有被重视的感觉,然后以他疼媳妇的劲,叶婶婶肯定分的最后,无形中也把准丈母娘讨好了, 他简直机智到没朋友!
“好酥脆!好吃!”叶小哥哥吃完还把手心里的芝麻划拉了一下,倒进嘴巴里。
就是有点少!
三人都吃的甜嘴巴舌的, 其实就是没吃够。
楚喆比划了价格,“一个还得加二两粮票。”
叶爹倒吸口气,“真贵!”
叶冰娘和叶小哥哥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尝尝味就好,这边还有不少好吃的呢。”楚喆准备下次他们搬到淮海路那边, 那边有个百年老店,在后世也很有名的。
叶冰娘擦擦手, 确认没油了, 拿出袋子往外倒, “我们买了不少好东西呢,这衣服裤子可比咱家那便宜多了, 看看这条裤子,在这有个小口, 到时候用黑线锁几针就看不出来了,这是给你爹买的。”
叶爹接了过去比划了两下,不知道啥布料的,但是很厚, “腰大了。”他是小细腰。
“没事,就看着大才买的,服务员不让挑,随便抓,我看到这条在浮上(最表面),赶紧喊要了。”叶冰娘又抖落一件上衣。“这件衣服前襟有些不对称,没裁剪好,回家好好改改也能穿,蓝色也挺正,小喆就能穿。”
楚喆非常高兴,都没推脱直接接了过来,就往身上套,因为穿着棉袄呢,有些系不上扣。
转了两个圈让叶婶婶看清楚。
叶冰娘拍着巴掌乐,“不赖,开春穿,我们小喆长得俊,穿啥都好看。”
叶小哥哥着急了,“娘,你不说也给我买了嘛。”
“有的,都有的。”她逛了一天,都给买了。
她明天准备继续,把她大哥、二哥的都给买了,好不容易出趟远门遇上了便宜事,让他们也沾沾光。
至于叶老头老太太?反正她买的多,到时候孩他爹要送,就给他两件,多了没有。
“闺女,这是给你买的,领子歪了问题不大,那个售货员喊的是灯芯绒的,好多人抢,要不是我劲大都抢不上,快试试!”叶冰娘将衣服递给她。
叶冰拿起衣服,不是那种平滑的布料,上面有凸起的一道道小细条,草绿色的,很漂亮。
叶冰也学楚喆将衣服套上,转了两下。
叶爹娘和叶小哥哥不住嘴的夸好看。
楚喆:他的小女友已经亭亭玉立啦!
叶冰将衣服脱下叠好,“娘,你别顾着只给我们买,好不容易来趟上海,给自己买两身。”
“买,都买。”反正带的钱够,“我还看到有卖皮鞋的,黑亮亮的,你们俩看看能不能相中,喜欢一人买一双。”
楚喆对于瑕疵的衣服无所谓,可是鞋子不行,特别还是质地硬的皮鞋,“我更稀罕婶子给我纳的千层底,我不爱穿皮鞋。”先把马屁拍好。
“如果鞋是颜色没染匀还可以买,就害怕鞋型不好,要是穿时间长了可废脚。”楚喆真害怕叶婶婶一冲动就买了。
不都说鞋穿在脚下,舒服舒服谁穿谁知道嘛。
叶冰娘稍微有些失望,不过一想也是这个理,农村人说“穿小鞋”不是个好话,说明鞋子不合脚人难受啊。
“没事,那就不买了,还占地方。”叶冰娘恢复的很快,“那有卖红纱巾的,就是边边角角有点颜色不均匀,好看着呢,是不是孩他爹?”
要不是时间不赶趟(来不及)了,她就买了,不过她已经决定了明早早点过去守着开门,第一个就买纱巾,她一个,闺女一个,大嫂二嫂一人一个,老田婶子给不给呢?…队长媳妇是不是也给带一条,毕竟自家能在队上能那么滋润,和队长关照有关,枕头风还是很管用的。
还有堂嫂子,大哥那(叶大伯)那自从分了家和她家关系也缓和了,要不要给那个大嫂(叶大伯母)也带一条,这么一想好多啊。
“好看!”叶爹并不是附和,他是真这么认为的,主要是红色太扎眼了。
叶冰娘把今天的每个战利品都说完,才问楚喆他们,“你们今天都干嘛了?”
“我和冰冰上午去了趟黑市,这边卖东西的真多,啥玩意都有,我们俩看到一个卖银元的,约定明早见面,看有没有好货,下午去了回收站。”楚喆说到这的时候,叶冰已经将袋子里东西掏出来了,配合默契。
叶小哥哥很有兴趣,楚喆也想看看他找出的是什么书,也拿了一本在手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
楚喆越读越懵逼,因为没有封皮,所以他还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书,全是竖版的繁体字,虽然他学的是简体字,但也能看得懂七七八八,除了太生僻的,其他的问题不大,可是没有标点符号,他连断句也弄不明白,重来一辈子,他也做不成“文化人”。
他说的“文化人”可不是考上大学就算,而是文化底蕴丰厚那种。
叶小哥哥也一样,将书本放下,开始弄那幅画,楚喆提醒他,“有点脏啊,小心点!”
帮着他把画展开,“这个好看!”是副立式山水画。
上面还有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叶小哥哥念完挠挠脑袋,“有些耳熟,肯定是名家名作。”
楚喆也觉得熟,可是到嘴边了,就是吐不出来,这个憋屈。
“时间差不多了,娘,我们回去吧。”叶冰看看时间,晚上八点多了,回去洗个澡睡觉,明天定的时间可早,估计国营饭店都没开呢。
“哎,我收拾收拾。”叶冰娘开始叠衣服,叶冰楚喆都跟着帮忙。
楚喆看到冰冰修长白嫩还带着着肉肉的手,特别是在深色布料的映衬下更显白了。
这手真好看,想摸!
不过想到上午手掰石头的画面,他觉得他还是忍忍吧。
第二天楚喆和叶冰早早出发了,带了五十斤左右的肉,之所以带这么多考虑的是如果那个人带的货不满意,他们就在黑市卖一部分换些全国粮票。
他们一到就看到那个男的了,虽然还是裹得很严实,但他的帽子是有些特别的,楚喆记着呢。
双方一碰头,又往小道走了走,周围没有人了,对方从袄袖子和怀里掏出两个盒子,都是扁的长方形盒子,一个细长,另一个有第一个三倍宽,只是没有第一个长。
将宽盒子塞进兜子里,手里拿着细长盒子,这个盒子是抽盖的,“这可是好宝贝,以前都是贵妇太太们手上带着的。”语气中透着得意。
将盖子打开,里面是一些草,中年男人巴拉几下,露出几个钻石戒指,“都是好东西,我不骗你们,这草是怕戒指互相刮。”
他的意思是别以为放了草就不是好东西了。
楚喆和叶冰对视一眼,“我拿手里看看可以么?”
中年男人考虑了下,“一个个看,看完再放里。”
楚喆自然没有异议,他首先拿的是个血钻,他知道血钻在钻石里最值钱,这颗血钻很亮,个头也不小,和他曾经在武城县弄到的那个白钻差不多,都是小手指盖大小。
里面最大的是个黄钻,梨子形状的,比大拇指盖还大。
剩下的都是白钻,一大三小,大的和血钻大两圈有余,三个小的加起来还没大的大呢。
楚喆看的很仔细,货他还是很满意,甚至一定程度超过预期,点点头,“另一个盒子。”
另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对手镯,血红的手镯。
楚喆觉得好看,但他都不知道是红翡的还是南红的。
这两个宝石价格相差千倍万倍。
所以表现的很随意,看一眼就放里了,仿佛一点兴趣也没有。
中年男人也感觉到了,“这不好看?”
楚喆嗤笑了声,“好看并一定值钱,开价吧。”
讨价叶冰是不参与的。
中年男人寻思了好一会,“五百块!”伸出五个手指。
楚喆拉着叶冰转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