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人在饱足后呈现的状态十分可怕,十个念头中就有九个是愿世界和平,第十个念头则是世界安稳。
    笑。
    眼前却是一片模糊。
    都怪早餐太过于可口,她怕以后会常常想念烙印着连嘉澍印记的鱼片粥:年少时的篝火,撒哈拉沙漠的万丈星空。
    以后,要是吃不到怎么办,她到哪里去找这么合她口味的鱼片粥。
    因为舍不得美味的鱼片粥味道,林馥蓁很是没有志气的给索菲亚打了一个电话。
    打完电话林馥蓁开始呆坐在沙发上,手机就放在距离她手最近的位置,好便于第一时间接起。
    眼睛一刻也没离开墙上的钟表。
    在林馥蓁等手机响起的时间里,方绿乔站在绿荫铺满的小径上,呆看递到她面前的纸袋,还是那只印中餐馆标志的纸袋。
    这纸袋之前是她用来装毛衣的,装她织给连嘉澍的毛衣。
    没去接毛衣,抬头看着拿着毛衣的高个中年男人。
    “我叫巫延吉,连先生的助手。”高个男人说。
    方绿乔点头,昨天,连嘉澍和小土豆的主治医生谈话时这个男人一直站在连嘉澍身边。
    “连先生让我把这个还给你。”高个男人又说。
    方绿乔还是没有去接纸袋,目光在高个男人周围巡视的,一颗心没了着落,小土豆昨晚就被送到无菌病房去了。
    当时,是她和连嘉澍一起陪小土豆进的无菌病房,离开无菌病房后连嘉澍和她说方绿乔谢谢你。
    她看着他傻笑。
    “方绿乔,我回去了。”他说。
    那时,她以为他说回酒店,现在想,那是连嘉澍在和她告别。
    一颗心还是不愿意去相信,今天是小土豆的手术日,连嘉澍没理由回去,目光一遍又一遍在附近搜寻着,就盼着那个熟悉的身影跃于眼前,就像昨天一样,她一回过头,就看到他安安静静站在蓝天底下,穿着她织给他的毛衣。
    连嘉澍不能就这么走了,她还没和他说,毛衣特别适合他呢。
    毛衣真得很适合他。
    目光再次绕过高个男人的肩线……
    “连先生回伦敦去了。”高个男人说。
    “啊——”这个发音急急从方绿乔口中窜出,听着有点刺耳,触了触刘海,呐呐的,“连……连嘉……”
    猛然想起,她昨天答应连嘉澍以后叫他法文名字。
    呼出一口气,好吧。
    “他什么时候走的。”问题问得很是干脆利索。
    高个男人没回答她,而是转告了连嘉澍的一句话。
    连嘉澍说了,只要不是太笨的人,都会明白归还毛衣背后想表达的意思。
    “我……我不明白。”方绿乔结结巴巴说着。
    “方小姐真不明白?”高个男人问。
    迟疑片刻,点头。
    “那么,”顿了顿,男人说,“我只能按照连先生说的那样做了。”
    “什么……什么意思?”
    “连先生还说,要是方绿乔还不明白不接受的话,就把毛衣丢到垃圾桶去,因为以后不会用到的物件留在家里只会占位置,方小姐现在明白了吗?”
    缓缓摇头。
    高个男人点头,回过头去。
    方绿乔急急说出:“请问……你要去哪里。”
    头也不回:“找垃圾桶。”
    不。
    跨出小半步,那小半步之后,脚快速迈开,几个眨眼间挡在高个男人面前。
    男人把纸袋递到她面前。
    垂头,接过纸袋。
    男人并没有立即离开。
    “在成为连先生助手之前,我是另外一位先生的助手。”男人如是说。
    抬头。
    “方小姐,奉劝一句,窥视很容易让人上瘾,当你窥视的物件从别人手中的娃娃变成别人的未婚夫时,这就危险了。”男人看着她,“这话我是以代表另外一个连先生说的,连钊诚先生。”
    “我……”摇头,“我……我没有,我只是让给……”
    在那道视线下,方绿乔没把话继续下去,显然,这位并不理解连嘉澍和小土豆之间的事情,她再怎么说也只能变成是在狡辩。
    男人离开前还给予了他的个人看法。
    “极度自私的人往往会通过一些手段来让自己获得心安理得,穿上一件手工毛衣对于连先生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
    墙上钟表来到十一点一刻时,手机响了,索菲亚的来电。
    在过去两个多小时时间里,索菲亚去了一趟之前让.皮埃尔.帕住的医院。
    挂断电话。
    手机从林馥蓁手里滑落。
    嘉澍做的鱼片粥味道再怎么好,也于事无补了。
    连最后一个可能也被排除了。
    让.皮埃尔.帕除了来自于那个让她敬而远之的偏远小镇之外,任何信息都和那场车祸无任何吻合。
    那个瓢泼大雨的黄昏,透过车后镜看到倒在地上的人不是让.皮埃尔.帕,导致那名少年失去一条腿的是一名货车司机。
    那位货车司机的电话家庭住址都记录在案,甚至于,索菲亚还给那位打了电话聊了一会儿,货车司机在电话里表现的十分自责,现在也已经改行不再开货车了。
    手机刚刚跌落在地板上,连嘉澍的电话就来了。
    接起。
    连嘉澍问吃了早餐没。
    “吃了。”她声音平静。
    在电话里,林馥蓁告诉连嘉澍,她今晚不能陪他看演出,她得去巴黎一趟。
    他也没耍赖留她,就说了到达巴黎时给他电话。
    “好。”
    “再见。”
    “再见。”
    挂断电话。
    离开连嘉澍公寓时,日光穿过树叶缝隙落在林馥蓁脸上,风吹动树叶的声响在她头顶上沙沙作响。
    和风声形成强烈对比地是她的心。
    安静得近乎荒芜。
    在前往机场的路上,林馥蓁遇到一起忽发事故,行驶中的一辆车车后轮忽然间脱落,脱落的车后轮导致于另外一辆车撞向护栏,那名司机因没系安全带,在车撞向护栏时整个身体从车前镜冲出,当场死亡。
    林馥蓁拉下车窗,是二十出头岁的年轻人。
    如果当时他有系安全带就好了,她想。
    距离飞机起飞还有大把时间,慢悠悠行走着,从这个角落到那个角落。
    机场人来人往,圣诞节即将来临,每一位旅客脸上都写满归心似箭,目光从这位旅客脸上转到另外一名旅客脸上,直到迎面而来的那股力量重重往她身上——
    倒退,踉跄,背部重重跌在地上。
    在背部触到地面的那一瞬间。
    宛如魂灵归位。
    把她撞倒在地的冒失鬼呆站在那里。
    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路行走着,来到机场的向阳地带,日光隔着玻璃投递在她身上,她的模样投递在玻璃反光镜上。
    脸色惨白得让人怀疑,站在阳光底下的是一具夜行生物。
    对着那具夜行生物笑。
    怪不得撞到她的那位冒失鬼一脸惊恐,怕是以为当时自己撞到的是一个不久于人世的活死人吧。
    是的,活死人。
    连嘉澍家年纪最小的佣人也说了,她看起来像幽灵。
    心里有一股声音在她跌倒时就以一种无限循环的方式在问着她:还要原谅吗?还能原谅吗?忘了林馥蓁法则了吗?
    收起嘴角笑意,对着映在玻璃上的夜行动物,说:
    不要原谅,不能原谅了!
    因为原谅不了。
    为了方绿乔那个晚上在休息室做出伤害她的事情可以原谅;没把她认出来说谎骗她还是可以原谅;甚至于,他第二次穿上方绿乔的毛衣也不是不能原谅。
    但!
    不能原谅地是:在那个生不如死的晚上,连嘉澍和方绿乔在一起,在黎明来临之前,他把外套盖在方绿乔身上。
    在这之前,她只是不愿意去想那个晚上而已,也不愿意去相信而已。
    现在,已经容不得林馥蓁去逃避了。
    再逃避下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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