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本书由 皿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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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口吃掉小甜糖》
    作者:鹿久一
    文案:
    软糯呆萌小娇羞vs痞里痞气小哥哥。
    唐宋在a市十三中是一个妥妥的半痞少年,张扬,狂魅。
    什么谦谦小君子,公子温如玉……
    嗯,放心吧,不存在的。
    维旎是班里最文文静静软软弱弱一不小心就被惊扰了的小女生,遇到一点超出自己认知的事就缩进壳里……班里的男生都捧着呵护着……
    唯独被唐宋欺负惨了。
    当惯了圈子里的小大哥,有一天兄弟问他总欺负维旎做什么,他不在乎地答:软软的,好捏好欺负呗!
    文静懦弱的维旎似乎喜欢上了她的同桌,每天被他欺负得乐在其中,好像一个受虐狂……
    这就是……暗恋么,很好啊……
    【悄悄地把你当成我的信仰,我的荣光,我的hero。】
    tips:暗恋,校园文。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天之骄子 青梅竹马
    主角:维旎,唐宋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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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章
    九月下旬,天气已经变得很凉爽,天空透明澄澈,秋风沁人心脾,红绿搭配的橡胶操场外围,这里坐着三五个人,那里坐着三五个人,操场中央,几个穿着吊带背心的男生正在踢球,其中一个男生猛地用力一踢,足球高高地射向天空,一会儿重重地砸了下来。
    操场前是一栋两层的体育馆,坐北朝南,暴露在阳光下,从地面到二层的楼梯很长,大约有四十级台阶。
    台阶上坐着一个短发娇小的女生,初一(2)班的小娇羞维旎。
    这里大约成了维旎的专属地盘,体育课,其他的同学都结伴去玩,她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到第二十一级台阶上,从校服口袋里掏出自动铅笔和一个巴掌大的记事小本,在上面写写画画,没人注意到她。
    她的目光,更多的是落到操场中央踢球的几个男生身上,在里面寻找着唐宋的身影,有时候看得发呆,正在踢球的唐宋朝着她的方向望过来,维旎别过脸去,眼神不自然地落到别处。
    还有二十分钟,体育课就结束了。
    操场正中央踢球的男生们回到起始位置,要开始新一轮的比赛。维旎把铅笔和小本装回口袋里,然后胳膊支着下颌,看着唐宋由操场上小跑过来。
    唐宋是维旎的第一个同桌。
    唐宋额头上还有汗,从维旎怀里拿过上衣,搭在自己肩头,把维旎拉了起来,下巴朝操场扬了扬,“笨熊,走!”
    维旎低下头,不着痕迹地踢了踢楼梯上的一粒小石子,“哦”了一声,听不出语气。
    半分钟后,操场跑道上多了两个跑步的身影。
    第一圈,两人以龟速前进。
    第一圈结束,第二圈之前,两人休息了五分钟,维旎顺便做了预热。
    休息结束后,维旎在起跑线做准备姿势,唐宋一声号令,维旎跑了起来,唐宋跟在维旎右后侧。
    “滴”的一声,计时器跳到了五分钟,维旎鼓足了劲,做最后三十米的冲刺,停下来的一瞬间,整个人猛地往地面俯冲下去,好在身边的人及时拉住了她。
    “小心点,这次有进步,比上次快了七秒,五分零九秒。”
    五分零九秒,这是八百米女子长跑维旎最好的成绩了。
    维旎站直了身子,觉得腿有些发软,面色潮红,额头上冒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短发发梢被汗水浸湿。
    她穿着一身校服,这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刚跑完了八百米的缘故,看起来更虚弱了,宽大的校服差不多能装下两个她,更弱不禁风了。
    等维旎呼吸渐渐平缓了下来,身边的男生发出一声轻哂,“跑的这么慢,等运动会我带顶假发上去替你好了。”
    维旎的脸色更红了,低下头不敢看说话的人,“才、才不用你替。”
    清风缓缓拂过,唐宋扔给维旎一瓶打开的矿泉水,“等过十五分钟再喝,小心胃会爆炸。”
    三天后,运动会。
    这次是初一新生第一次参与的秋季运动会,校方很重视,因为这一年发生了许多大事,不太适合运动会的开展,校方顶住了很大压力,坚持举行这次运动会,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坚持运动锻炼身体。
    而初一学生作为新生,校方鼓励初一新生积极报名参加。维旎所在的初一(2)班班主任杨老师是个挺好强的人,呼吁班里同学积极参加,同学们刚入学,也都还算听话,几乎每一个人都报了项目。
    体育是维旎的短板,一开始维旎没报项目,后来杨老师特意找维旎谈了一次话,维旎妈妈是初三主任,之前维旎和杨老师还算认识,就不好意思不报了,报名时只剩下女子八百米中长跑、一千五百米长跑还剩下名额。
    正在进行的是初一年级的女子八百米中长跑比赛。
    跑道外围了一圈喊加油的学生,跑道上,运动员们跑的稀稀疏疏的,最快的一个女生,已经在半分钟之前冲到了终点。
    而维旎,刚跑了一圈多。
    最后三百米,维旎心里鼓足了劲,脚下的步子却一点儿都没有变大,频率也没有变快,小脸已经通红了,大口喘着粗气,在跑道上摇摇欲坠的样子,几个同班的女生喊着“加油!”,可她就是加不起来。
    维旎使劲眨了眨眼。
    人群里跑出一个男生,跑到跑道上,在维旎身边跟着跑。
    视线之内出现唐宋的身影。
    “笨熊!快点,看你又被一个人超过去了!”唐宋喊道。
    广播马上就响了起来,一个严肃的男声在里面喊,“现在进行的是女子八百米中长跑比赛,请跑道上的无关同学自行回避。”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最后一百米,维旎冲刺得还算成功,倒数第一名,四分三十二秒。
    休息够了,维旎坐在操场边缘的树荫下,抱着自己的双腿,敲敲上边,敲敲下边。
    刚领完男子长跑一千五第一名奖牌的唐宋大步流星地跑了过来。
    唐宋在维旎身边坐下,戳戳她的额头,“说你笨你还真的一点都不谦虚!”
    维旎知道他在说什么,脸红地小声争辩,“反正,你拿了第一呢。”
    “我们这一桌可是要做班里无敌组合的,你看,做不成了吧!”
    维旎抬起头,痴痴地望着唐宋的脸。
    这是2009年,前半年,让维旎记住的大事统共有三件:一是一月份奥巴马宣誓就职美国总统,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第二是甲型h1n1这个名字开始在人群中广泛流传,第三件,就是维旎小学毕业,成了一名准初中生。
    后半年过去了大半,唯一一件让维旎刻骨铭心的事情,就是初一开学那日,阳光下的少年面带微笑对她说:“新同桌,很有缘分哦。”
    “同桌”是什么概念,维旎是在上了初中才知道的。
    维旎小学的时候不太起眼,话少,班里的同学不太爱和她打交道,她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同桌就是一个空桌子,上面常年堆着班里同学的作业本,所以同桌对她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维旎也没想到,到了初中自己会被“同桌”重视起来。
    初一入学,要求新生在教学楼一层大厅签好签到表,然后去自己的班级里等待班主任,维旎签好以后,直接去了初一(2)班,这个教室的位置她熟,没花几分钟就到了。
    清晨阳光透彻,靠窗的那一排正好能得到阳光的沐浴,维旎站在初一(2)班的教室前门,从黑板右侧的座次表上找到自己的名字,然后转过头,远远地就看见了清透的阳光下趴在课桌上睡觉的那个男生。
    维旎扯了下书包肩带,慢吞吞地走了过去,轻轻地在课桌上敲了两下,然后弱弱地开口,“同学你好,麻、麻烦让一让,这、这里是我的座位。”
    男生抬起头,脸上还有被压到的红印。
    面前的女孩留着一个学生头,整齐的短发刚刚过耳,毛茸茸的短发看起来特别柔软,脸颊红扑扑的,皮肤白皙,让人忍不住想要捏几下。
    这样乖巧如小兔子的女生,哪个男生看了,都想逗趣一番。
    男生依旧故意坐在维旎的位子上,“我叫唐宋,你呢?”
    维旎明显愣了一下,神情紧张,整齐的刘海下微不可察地皱了皱好看的眉,几乎是脱口而出,“元、元明清。”
    唐宋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眼中藏着万丈光芒,“哦,那新同桌,我们很有缘分哦!”
    ——好像真的很有缘分。
    太阳慢慢西移,维旎和唐宋坐的树荫消失了。
    身边的人打了一声响指,维旎才回过神来。
    “看傻了啊,笨熊!”唐宋嗤笑,顺着维旎的视线看过去,不远处正是男子三级跳远的比赛赛场,“有我帅跳的有我远吗?”
    唐宋今天穿的还算正经,上身穿了校服褂子,看着也特别精神帅气。
    从前的时候维旎听隔壁比她大几岁的林桃姐姐说过,十三中的校服已经改了几次版,不过,每一代都继承了“巨丑”这一优良传统,上衣是白色和深蓝色相互搭配,大面积是白色,在腰的位置开始截断,底下三分之一是深蓝,袖子是雪白雪白的,特别爱脏,两只袖子上各有一条从肩膀上伸展出来的、与袖子等长的深蓝条纹,在左胸前的位置,印着一个校徽,校徽上有“a市第十三中学”的字样。
    这么丑的校服,其实维旎心里也不爱穿的,但是作为老师家长同学心目中的好孩子,她一直本本分分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从来没让其他人操过心。
    穿在唐宋身上,就不一样了呢,不但不觉得丑,反而很精神很有朝气。
    “没……”维旎再次低头。
    广播响了起来,一连喊了三遍,“请参加男子铅球比赛的同学到操场准备,请……”
    瞧见维旎在发呆,唐宋从鼻间逸出两声轻哼,把一瓶水塞到维旎怀里,恶狠狠地向维旎说道:“发什么呆啊,喝水!”
    “哦……”维旎听话地喝了一大口,看唐宋满意地点了点头之后把奖牌从脖子上摘下来挂到她脖子上,“等会儿我去扔铅球,给我看好了。”
    “是、是真金的吗?”维旎问。
    唐宋好气地笑了笑,伸手捏了捏面前人软软的小脸,“白痴!你咬一口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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