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闻言,孔明的神色似乎霎时间滞住,而后心念急转,全然明白了她言下未臻之意——自他走后,这七年间,她一定做过许多回夫妻团聚的梦,而回回梦醒,枕畔已空……
    所以,如今方才会这般患得患失,近乎杯弓蛇影……七年长别,一朝团栾,犹恐相逢是梦中。
    “阿硕,”他蓦然将妻子揽入怀中,环臂拥紧,语声里带着一丝连自己都不曾察觉的颤意“对不起。”
    新婚离家,数载长别……因为他的自私,竟让曾经那个自信从容、处变不惊的女子,显出这样的惊惶和脆弱。
    她任他拥住,静静偎在这人怀中,感受着他有力的臂膀和怀中真实的温暖,不禁轻轻阖上了眼。
    “阿硕,诸葛孔明在此发愿,日后你我夫妻再无生离。”最末的时候,她听着他语声温和而诚挚许诺“我们会有长长的一辈子来厮守,执子之手,相看白头。”
    清晨初升的朝阳还只是云锦绣影一般的明红色,轻浅柔暖昀光照映在面颊上,即便闭着眼,也感受得到那样的温暖和适意,同这一字字清晰入耳的誓愿一道,暖到了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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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雉高的城墙以石青方砖砌成,此刻,风姿高逸的颀长男子一袭素净青袍,与那兰青襦裙绾双鬟的娴静女子相偕而立,居高站在城楼之上,俪影成双。
    蜀中地域平阔,放眼望去,千里沃野,此时小麦黄遍,灿金色的熟黄麦穗沉甸甸地弯了头,一根根细芒迎着初升的朝阳熠熠泛光。
    “阿硕,你看,今岁蜀中大丰呵。”他广袖拂衣,一手抚着厚重的石青的城砖,目光温和地凝视着眼底千里沃野,无垠灿黄,语声欣慰里难掩喜悦。
    是啊,乱世之中,这一方清平,一岁丰收,便能济得多少饿莩饥民,免得多少骨肉流离,平得多少灾荒祸患……救得许多许多黎庶百姓的性命。
    ——而这,又有他前些日子治理水患的几多辛劳在其中?
    她……都明白。
    而孔明,就这样静静伫立在城头,看着这遍野熟黄的丰收景象,许久许久—
    “幼年时在徐州,家中也种着一顷麦田,我犹记得阿父带着长兄下田时的情形……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一岁劳作便足供衣食。”他终于开了口,仿佛是忆起了遥远而温暖的时光,语声轻而低浅。
    “阿母是在我三岁上便过了身,但继母秉性温和,敦厚贤良,一向对我和阿兄悉心照料,不曾轻怠,即便后来有了三弟,也从未因此薄待过我二人。所以,一向算得父慈母爱,一家和乐。”他静静说着,语声愈见温和轻柔起来……
    黄硕站在他身畔,自侧面看着这人微微恍然的目光,一时也是静默。
    “农闲时,阿父便教我们兄弟三人读书习字。琅琊诸葛氏原也是一方士族,到了父亲这一代,虽已家门不显,但诗礼传承却也不曾轻忽。”他转过头来,温和地看向了身畔与自己比肩而立的妻子“最初习字,先学的第一个都是自己的名字。”
    “阿父为长兄取名瑾,为我取名亮,瑾为美玉,亮乃光明,都是希望孩儿日后成才,拔萃群伦。”他语声顿了顿,忽然微微低了下去“而到了三弟,则取名为‘均’,希望家国安宁,均平天下。”
    “因为三弟出生之时……天下已是乱象初现。”说到这儿,男子温静隽致的面容上,神色已然凝重了起来。
    桓、灵二帝昏聩无能,阉党祸乱,以致社稷不安,天下板荡。再后来,灵帝驾崩,少帝即位,不过短短数月,董卓引兵入京……彻底天下大乱。
    “初平四年,阿父病重,正逢了徐州之乱,医药难求,所以不治而亡——那年,我十一岁时。”
    所谓徐州之乱,起因是一桩谋财害命的凶杀案,这被杀之人,乃是曹操的老父曹嵩。
    其时,任徐州牧的陶谦遣自己的部将张闿护送曹操的父亲及家小东赴兖州与曹操会合,孰料张闿觊觎曹嵩的钱财,竟于半途杀人谋财,而后逃到了五凤山落草为寇。
    曹操怒不可遏,发兵征讨陶谦,杀男女妇孺数十万,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
    “为泄私愤,曹兵所过之处多有屠戮,因避战祸,长兄带着继母远赴江东,而叔父则携两位阿姊和我们兄弟二人北上豫州。”
    “自此一家兄弟分隔两地,多年离居……家,也再不成其为家了。”
    “我们一路自琅琊赶赴豫州,沿途所见,不忍卒睹……曹军杀戮数十万,兵祸之后便是疫疾蔓延,兼以饥馑,于是流寇四起。幸存的百姓又为流寇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整个州境几乎成为鬼域。”
    “我曾眼睁睁看着路边死于兵祸的妇孺尸身渐腐,几只秃鹫正啄食,一片血肉模糊……”
    “阿硕,许多同窗曾问过我……若要出仕,为何不北上投奔曹操?”他原本阖着的眸子缓缓睁开,平静而凝重地看向她,一字一顿——
    “因为,我恨这个人!”
    黄硕怔怔听着,一时愣住相识近十载,这是他第一次对人表现出这般深的憎恨,对,是憎恨,厌恶入骨,沦肌浃髓,恨不能将其挫骨扬灰!
    是呵,她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一点,他怎么可能不恨曹操呢?
    那个毁了他的家乡,间接害死他的父亲,又逼得他们离家避祸,流离他乡,骨肉兄弟十多载离居的元凶!
    “不止恨他……也恨这江山板荡,百姓流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恨自己,手无寸铁,无能为力。”
    当年,那个十一岁的孩子,就这样看着自己的家乡被战火烧作灰烬,自己的乡邻舍里成了刀下亡魂,尸身被禽鸟野兽分食……这一方养育自己长大的故土化做鬼域。
    在这一场兵祸之前,那个叫做诸葛亮的孩子,也不过是个徐州琅琊一个寻常的士人家子弟,像这天底下所有的士家子一般,跟着父亲晴耕雨读,学诗习文。平生的愿景便是长大后同父亲一样,几分薄田,稼穑而食,桑麻以衣。或者可以同叔父一般,凭着人品德行、经书才学,举业出仕,在大汉朝廷中有一个微末职奉……
    而十一岁这年,眼见着这眼前流尸满河,白骨蔽野,他从未有一刻像那般痛恨!痛恨那个手握兵权的上位者,只因个人私愤,便可以向数十万百姓挥下屠刀,戮杀无辜……也痛恨自己的年幼弱质,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在眼前,却无能为力……
    人活一世,大多数的痛苦,都来自于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他手扶着城砖,声音低沉下来,凝重得带了几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微微沉嗡:“天下乱世,肆意杀伐的豪强,何止曹操一人,而战祸之中,人肉为食的,又何止鹰犬禽兽?”
    “脯肉……阿硕应当不陌生罢?”他一双眸子尽量温和地看向了她,轻声问。
    黄硕闻言,轻轻点头……以兽肉切块淹制,做成肉干,是为脯肉。
    “——那,可听过‘人脯’?”
    语音刚落,她面色霎时间有些发白,定定不能信似的,怔怔看着他——人肉为脯,何等惨然可怖!
    “当年,曹操最初起兵之时,军粮短缺,程昱劫掠了本县,供上三上军粮……其中,大多乃是‘人脯’。”
    她双手攥紧,十指绞得顿顿发疼……
    “做过这样事情的豪强不知多少,而就这样被做了‘人脯’的百姓,亦不知多少……”一向那般温和澹然的男子,语声发紧,涩得几乎带了微微颤意。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神色凝然,而后顿了一顿,轻声恍惚似的叹了一句“那个时候,只盼着,这天下若还是大汉的太平天下该有多好……这天下,若早日宁靖,归于太平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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