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节

    “啊!”孟夫人尖叫一声,低呼道:“怪物!老爷救命啊!”
    亲眼看着她杀了这样多的人,孟夫人即便素日里再怎么轻视着她,如今也不由的被吓得魂飞魄散,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也成了她的刀下亡魂。
    “青丝!”孟伏攥紧手,急急道:“我……我孟家养了你这么多年,你……你不能这样恩将仇报!”
    文官最是怕屠戮,更何况是当着他的面,把他所培养的所有能人,都杀了彻底?
    “恩?”她笑容更深了几分,一字一顿的问道:“老爷可真是记性差啊,当初看着我同野兽搏斗的时候,老爷怎的不提这般恩情?”
    她如何不知道,自己之所以会被扔进笼子里,是因为孟艺的央求。他的儿子要看她能否斗得过猛虎,便央了孟伏哄骗孟焦将她丢进里头。
    “方才要杀我的时候,老爷又为何换了面孔,不做那高高在上的恩人?”剑尖仍旧滴着血珠子,她执着长剑,脚下的步子不停,依旧朝着他们靠近。
    她不是圣人,诚然也曾受恩过孟家,可这所有的恩惠,早在当年虎口脱身之际,便早已互不相欠,如今他们要置她死地,便必须要承受她心头的愤怒!
    瞧着她的神色,在场孟家之人便都明白,她此话,想来是认真的。
    就在孟家抱成一团之际,一阵噪杂的脚步声,传入了苏子衿的耳里。
    不去看她也知道,是孟焦的其余暗卫,如今她身受重伤,元气未复,想来是敌不过那些人……
    如此一想,她便深吸一口气,果断的提起长剑,一瞬间消失在了众人的眼前。
    一路逃离,她最终还是因为体力不支的原因,昏倒在地。
    好在这一次,她的运气不算太差,被好心人所救。
    救她的,是一对年轻夫妻,两人都二十多岁的模样,生活在洛城之内。
    养伤的那段时间,她算是过的极为安稳,因着那夫妻有一个与她一般年纪,早年去世的儿子,于是她便穿上了少年的服饰,瞧着就好像十二三岁的孩子,比起她实际年纪要大上一些。
    那个时候开始,她舍弃了孟青丝的名字,成了容青。
    容这个姓氏,是这家男子的姓氏,她昏迷之际听了他们的对话,醒来后便立即自称唤作容青。
    人们大都会对本家姓氏的人有些亲切感觉,所以,她极尽所能,想要博取一丝善意。
    只是,等着她伤势好一些的时候,却又官兵前来拉壮丁,听说边界战乱极为厉害,如今百姓四处流离失所,皇帝便下了令,但凡家中有男嗣的,都要拉一个做壮丁。
    为了报答那两夫妻的救命之恩,她毅然决然的便女扮男装,上了战场。好在当初手上的朱砂,因洗髓一事,彻底清除了干净,故而她穿上男装,便显得雌雄莫辨。
    那些年月中,残酷与硝烟,弥漫了整个东篱,也就烟京一带稍稍安稳些许,外头却是流民寇匪,混乱不堪。
    在缺少兵源的前提下,即便她只九岁年纪,可瞧着像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就轻易的被拉到了战场前,冲锋陷阵。
    战场的无情,相较于她当初在孟府的日子,其实并无差异。她了无牵挂,所以战乱一起,便冲在了前头,抛头颅、洒热血,当如是。
    可她到底还是女儿身,所以为了防止他人发现,她时常避开所有人,独自一人行动。
    久而久之,兵营里的一众人,便只觉她身上傲气冲天,为人冷淡疏离,不愿与之结交。
    不过,这与她倒是极好,毕竟少了接触,便少了被发现的机会。只唯独林叶……那个极为老实的青年,待她很好,时常寻着机会,想要将她拉入人群之中,见不得她孤寂一人。
    渐渐的,因着她武艺超绝,常常冲锋陷阵,不到个把月的时间,便被领头的副将看重,于是,她那顺遂的几年,便至此开始。
    她九岁入的兵营,十一岁那年只身一人,领着三千骑兵,于漠北击杀边疆蛮子,至此一战成名,坐上了骠骑大将军的位置。
    泼天的富贵,无上的尊荣,她的名讳被传的人尽皆知,于是,文宣帝接见了她,对她赞赏有加。
    所有人都看见了她功成名就,看见了她胆识过人,荣宠非常。可没有人看见,她独自一人在荒漠之中,暗夜之下,忍着剧痛,宛若困兽一般,舔舐着伤口。也没有人知道,她曾在腊月的天,纵身跃入结了冰的湖水之中,只因温泉之下,生怕与众将士一起,暴露了女子身份。
    她成了高高在上的大将军,成了东篱的顶梁柱,举朝上下,除了文宣帝,无人敢对她说一个不字!
    年少时的荒唐人生,恍若黄粱一梦那般,渐渐的便从她的记忆中远去。
    她是个极为韧劲儿的人,即便在那等凄凉之后,仍旧还在等着光明的到来。
    说到底,她不甘一直藏身黑暗,永无天日。
    于是,她戴上了獠牙面具,掩盖住本来的容貌,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唤作容青的少年,恣意洒脱,快活不已。
    那是她初初明白人生可以有着怎样的乐趣的年岁,身边有林叶那个木讷的青年随着,还有一大群跟随着她呐喊的士兵将士。
    皇天后土,战场厮杀,她就像是战场上的王一般,主宰一切。
    那些陈旧的几乎发黄的岁月里,他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驰骋疆域,斩杀寇匪。
    许是本性使然,许是束缚太久,她开始只喝最烈的酒,只骑最烈的马,同时,也只爱最艳的衣。
    就好像这样,便可以让她鲜活起来,不再困入从前的凄楚境地。
    那几年的辗转,将她变成了另外的模样,不是年幼时隐忍的孟青丝,不是涅槃后整日笑语吟吟的苏子衿,她是容青,嗜酒成性,少年张狂的容青!
    可这一切,最终还是毁了,在她堪堪触到光明的那一刻,有一个人,将她从天堂,拉入了地狱。
    她的人生,再一次陷入暗沉,再一次与明媚失之交臂。
    那人……便是楼霄。
    初识楼霄的时候,她尚且只是小小的副将一个,但由于身边仅有几千兵马和一个患难与共的林叶跟随。
    鹿野大战,北境的蛮子联结起来,齐齐发起进攻,朝着东篱都城,逼视过来。
    那是最热的一月,隐约可见黄沙沉浮,起不了一丝微风。
    她穿上最简朴的铠甲,带上长枪,杀在了前线。
    离开之前,林叶曾与她说,自己即将成亲,姑娘是他的青梅竹马,两人感情极好,他告诉她,等打了胜仗,务必要去参加他的喜宴。
    于是,她欣然应下,本以为自己依旧无碍,却没有料到,那一次,她险些丧命其中,至此白骨一堆,有她一个。
    震天的呐喊声中,冰刃交接,厮杀一片。就在即将得胜之际,蛮子使诈,忽然便放出了毒烟,迷住了她的眼睛。
    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她奋力斩杀,却还是不敌。就在她倒下的那一刻,有‘小兵’横冲直撞,将她带离了战场。
    昏迷前的那一刻,她隐约听到了有人低唤她的名字,迫切而焦急,令她恍惚沉睡。
    再醒来的时候,她的眸子,便恢复了清明。
    水声滴滴答答作响,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处洞穴之中,周身没有一人存在。
    于是,她兀自便坐起了身子,打算一探究竟。
    只不过,她才堪堪坐起,便听着外头有脚步声传来,下意识的她便攥紧拳头,等着来人出现。
    不多时,便见一少年穿着破烂烂的盔甲,灰头土脸的便踏进了洞穴之内。
    “容副将,你醒了!”一瞧见她的身影,那少年便跑了进来,脸上盛着青涩笑意。
    眼前的少年,大约十四五岁的模样,身量不算太高,瞧着颇有些清瘦,唯独一双褐色瞳眸,无端的便让人生出一丝温暖。
    “容副将,你饿了么?”似乎是察觉她的沉默,那少年赶紧跑上前来,将手中的野兔高高举起,笑道:“我给你烤个兔子。”
    容副将……垂下眸子,她不着痕迹的瞟了眼面容不详的少年,心中倒是安了几分。
    这人对她的称呼,想来是兵营中的一员,至于真假……想来他若是真的要杀她,趁着她昏睡之际,便可行之。
    如此一想,她便点了点头,声音暗哑道:“可有伤药?”
    她如今伤势严重,若是不早些处理伤口,等着伤口化脓……想来情势便不太妙了。
    而她身上的金创药,也不知在何时,丢了干净,如今唯一能指望的,估计便是眼前的少年。
    听着她的问话,那少年显然是一愣,随即他摇了摇头,拧眉道:“没有。”
    这话,倒不是作假,这战争太过严酷,以至于他丝毫没有设想过,便已然落入如此田地。
    不是丢了,而是……没了?
    她微微抬眼,不着痕迹的看了眼少年,心中纳闷,看来他是方入的兵营,否则怎么可能连伤药都不曾带上,便敢随之出征?
    如此一想,她便沉默下来。那少年见她不说话,心下一顿,便又道:“容副将,你别担心,我方才在外头看到一种伤药,想来可以给你用得上。”
    只是,他的话一落地,她便忍不住蹙起眉梢来。识得伤药,却不知方才出去打野兔的时候便顺带采一些过来……若是她没有猜错,这少年不会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而是都城中,富家子弟!
    少年见她依旧不说话,便立即又道:“容副将……”
    只是,他的话才出,她便打断了他的话,只听她嗓音淡淡,问道:“你叫什么?”
    少年敛眉,随即扬唇,回道:“君行。”
    ……
    ……
    ☆、116子衿,莫怕
    认识楼霄的时候,他还只是君行。
    东篱王爷的身份,那时的容青并不知道,只听他说自己是烟京贵族子弟,来这战场磨砺自己,她便也就没有细思。
    那时的战事,依旧吃紧,回到城池之后,她便养了一阵子的伤。只期间,她却是没有休息,布阵排兵,鼓舞士气。
    在她尚且未曾养好伤的时候,便借着谋略,打了场漂亮的仗。自那以后,她才渐渐开始懂得用兵,懂得为将之道,而不是一股脑的冲锋陷阵,斩杀敌人。
    在那期间的一段时间里,楼霄没有被晋升,而是依旧在底层,做着杂役的伙计。而容青,倒也一时间忘记了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两人在回到城池之后,便基本断了交集。
    一直到次年,她即将成为骠骑大将军的两个月前,两人再一次有了交集。
    漠北和漠南有蛮子大肆掠杀,因着漠南有主帅领兵,便只拨了三千骑兵与她。说是击杀蛮子,其实不过是她先领着这些人去送死罢了,她心中明白,所以只提出一个条件,那便是这三千骑兵的挑选,必须是愿者跟随。
    本以为随着她送死之人,应是不多,倒是没有想到,跟随之人,足足有三千余人,而其中,便是有楼霄。
    那时候,她才算是第一次看清楚这青年的容貌。
    即便晒出了麦色肌肤,也出乎意料的精致好看。
    一行人径直抵达了漠北,分配任务之际,楼霄主动请缨,领了一批小分队,打在前头。
    因着配合默契,这一仗打的远比想象中的顺利,他们一举拿下漠北虚城,护住了千余百姓。
    自那以后,她与楼霄便成了至交。
    两人也曾饮酒作乐,也曾年少打马,那是最自在的年岁,便是黄沙滚滚,也让人觉得甚是好看。
    那时候的楼霄,与现下不同,他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郎,许是环境使然,他心中的算计和**,变得很小很小,小到在容青的面前,几乎一丝不存。
    后来,她回了都城,因这场战役,被封了上将,成了闻名东篱的骠骑大将军。只是,等她再回来想与楼霄、林叶庆贺之时,却是不见他的踪迹。
    直到次年,于大殿之上,她看到了他。不是小将,不是君行,而是一个唤作楼霄的王爷。
    看着略显陌生的楼霄,她敛下眸子,只作不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