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他不禁捏了捏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再看厉战的大长腿腱子肉,内心充满了羡慕。
    虽然现在人们寄东西都习惯用快递,但有时候还是有人来邮局寄包裹,尤其是年底的时候,很多人不回家过年,就往乡下老家寄东西,这种地方一般快递不到,只能走邮局。
    他们网点除了一个年过半百的保安大叔,就他一个男同志,像这些打包称重的活基本都是他一个人包了,忙的时候一天下来腰都伸不直。
    要是他有厉战的大力气,就不会每次累个半死。
    搬家的第一天实在太累了,程静迟随便煮了点面条,和厉战一人一碗分着吃了,洗了个热水澡,很快就睡着了。
    这时,远在城市另一边的某个高档小区。
    李琼华刚洗完澡,对着镜子细细地往额头上涂抹祛疤膏。
    才一个多星期,她额头上那道疤痕颜色就淡了好多,原本有点凹凸不平的皮肤也平整下来,按照这个进度,再涂过两三周,估计疤痕能彻底淡化下来。
    没想到程哥送给她的那盒祛疤膏效果这么好。
    为了额头上的这道疤,她不知道放弃了多少东西。
    她从小就很有表演天赋,可是娱乐圈是个不光看实力,更加看脸的地方,就因为额头上这道丑陋的疤痕,她好几次鼓足勇气去试镜,最后都被拒绝了。
    她还记得海选的时候,那些老师遗憾的目光,都说她的演技不错,可是他们剧本的角色对容貌要求比较高什么的。
    想到以后她还有可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表演行业,李琼华内心激动极了,恨不得现在就跑出去放声歌唱。
    “你碰到什么好事了?大晚上的这么高兴?”大姐李琼雪化完妆挽着包包正准备出门,见老妹跟疯魔了一样,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笑,停下脚步问了一句。
    李琼华看了过来:“姐,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啊?你今天不是不用录节目吗?”
    “刚才台长打了电话过来,说台里有事,要我赶紧去一趟。”李琼雪探头往房间里看了一眼,没发现什么异样的,正奇怪着,目光往李琼华脸上一扫,顿时“咦”了一声,道,“华华,你额头上的那道疤好像淡了好多。”
    李琼华一听,从床上蹦了起来,跑到她姐跟前,特别高兴地说:“姐,你也发现啦,同事送了一瓶祛疤膏给我,我才用了一个多星期,疤痕就淡了好多了。”
    “真的?太好了。”李琼雪高兴地道。
    她年长李琼华几岁,眼看着漂亮可爱的小妹因为额头上的烫伤疤痕慢慢变得沉默自卑,失去自信,她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经常给她搜罗一些祛疤的产品,然而,因为李琼华的疤痕体质,一直没什么效果,这么多年下来,她几乎都快要放弃了。
    没想到现在居然有了起色,怎么叫她不高兴。
    “问问你同事,这个祛疤膏哪里来的,再多买两支用用,钱不够姐给你。”
    “这是他小舅自己调的,我明天问问他,看他手里还有没有。”李琼华道。
    上次看见的时候,她记得那纸箱子里有十来瓶呢!希望程哥没有全送人才好。
    “那就好。”李琼雪赶着去台里,说了两句后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想起了什么,转过脸道,“对了,你上哪弄的眼霜试用装?挺好用的,我用了几天,黑眼圈就淡了好多,眼睛也不肿了。”
    她是靖城电视台深夜档节目的主持人,经常熬夜,黑眼圈和眼袋好严重,不化妆根本不能见人。
    李琼华莫名其妙:“我还是用的以前那个牌子的眼霜啊,哪里来的试用装?”
    李琼雪道:“就是你包里那个小磨砂瓶装的啊?我的眼霜正好用完了,就拿你的用了一下,没想到效果真挺好的,你看现在我的黑眼圈都看不到了,眼袋都缩小了好多。”
    李琼华想了一会,突然明白了什么,恍然大悟,有点哭笑不得:“姐,那不是什么眼霜试用装,那就是程哥他小舅配的祛疤膏啊。”
    “不是吧?”李琼雪满脸不相信,“祛疤膏护肤的效果有这么好?”简直把她花重金从国外买回来的那些高档护肤品秒成了渣渣。
    李琼华点头:“程哥说他小舅配的药材都挺温和的,对皮肤刺激不大,也许正好适合姐的肤质吧。”
    李琼雪那双描着厚厚眼影的杏眼顿时牢牢盯住了自家小妹,脸上的笑容变得特别谄媚。
    “华华,姐跟你说个事呗……”
    第13章 第一桶金
    早上七点,程静迟被闹钟吵醒。
    睁开眼看到四周空空荡荡的墙壁时,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昨天已经搬到新家来了。
    新家到上班的邮局比较远,程静迟在床上躺了两分钟,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起床去刷牙洗脸。
    从卧室出来,准备出门坐公交上班的时候,程静迟猛然看到他家客厅的大阳台上坐着一个人,还吓了一大跳。
    厉战盘腿坐在阳台上,初升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落进来,照在他身上,整个人仿佛沐浴在一片金色的霞光之中,看上去真有几分超脱世俗,马上就要飞仙的感觉。
    然而下一秒,听到动静的厉战收了势,站起来,道:“起来了?”
    一看到他那张极富特色的斑纹脸,程静迟刚才脑海中所有仙人的感觉马上烟消云散。长着一张现实版蜘蛛侠脸孔的仙人,实在是太出戏了。
    “嗯,这里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远,要早点出门。”程静迟一边说一边朝玄关走去,叮嘱他说,“冰箱里有吃的,要是饿了你可以自己做,也可以出门去吃,无聊就四处逛逛,熟悉一下环境,下班后我会早点回来。”
    他发现厉战只有在他陪着的时候,才会吃东西,平时都不吃不喝,跟神仙似的。
    程静迟还想多叮嘱几句,奈何时间不等人,只得匆匆交待几句,然后去上班。
    新家很美好,独自一个人居住也很美好——厉战的存在感太低,平时除了打坐还是打坐,但是每天要早起一个小时赶公交上班就很不美好了。
    程静迟站在公交车上,手抓着吊环,因为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生物钟没有完全调整过来,整个人有点懵,摇头晃脑地想打瞌睡。
    到邮局网点的时候,正好碰见小李从一辆保时捷上下来。
    开着价值百万的跑车,住着高档别墅,到邮局拿两三千块钱的工资,程静迟其实也不是很懂这些有钱人的想法啦。
    “程哥,早。”小李看上去心情特别好,声音里满满的都是朝气。
    “你也早。”程静迟笑着打了声招呼,发现小李今天好像跟平时有点不一样。
    到底哪里不一样,一下子却又说不上来,似乎比平时更加自信也更加亮眼了些。
    “发型变了吧。”黄姐捧着茶杯踱了出来,老神在在地说,“从昨天起小李就把刘海梳了起来。”
    程静迟看了一眼,果然如此,心想到底女人的心比较细,观察力也敏锐些,男人就是粗枝大叶。
    小李抿嘴一笑,大大方方地道:“还要多亏程哥,你送我的那瓶祛疤膏效果特别好,才一个多礼拜,我额头上那道疤痕就淡化了好多,现在上点遮瑕膏,基本看不出来了。”
    “真的?”黄姐凑过去,仔细看了半天,惊讶地道,“真的啊,完全一点也看不出来了。”
    程静迟心想,有效果才对。要不然他费了这么多力气,连小舅都说动了,要是一点效果也没有,岂不是亏大了。
    因为容貌恢复有望,小李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变化,变得自信了许多,性格也恢复了原本的开朗活泼。
    她趴到程静迟桌前,两眼亮晶晶地直盯着程静迟:“程哥,那个祛疤膏你还有吗?”
    “有啊。”小舅给他调配了十瓶,送了小李一瓶,自己用了一瓶,现在手里还有八瓶呢!
    李琼华有点不好意思地:“那你能不能卖我几瓶?我姐她这几天一直拿我的祛疤膏当眼霜用,据说效果特别好,她想多买点当护肤品用。对了,这个能当护肤品用吗?对皮肤没有副作用吧?”
    程静迟道:“我小舅调制的东西都挺温和的,一般对皮肤都没有什么副作用,只不过祛疤的效果更好。”
    毕竟乔白术本来就是用祛疤膏的配方调配的,要是有护肤品的配方,估计效果可能更好。
    “那就好。”李琼华高兴地道,“程哥卖我几瓶吧,我好送给我姐。”
    只送出一份试用装,没想到效果这么好,这么快就有识货的人上门主动求购,程静迟也挺高兴的。
    因为有亲自经历作证,李琼华对祛疤膏的效果特别认可,又买了三瓶。要不是考虑到自制药膏没有放防腐齐,有效期都不长,她甚至很想把程静迟手里的另八瓶祛疤膏全买下来。
    李琼华不缺钱,对于能让自己恢复容貌的程静迟也是真心感激,生怕程静迟不好意思收钱,直接用手机转了一个红包给程静迟。
    程静迟拆开一看,居然有两千块,都快赶得上他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心想这妹纸真是够大方的啊,这个世上果然女人的钱最好赚了。
    转念一想,他的祛疤膏里可是用了驻颜圣品凝碧丹……的药渣的,这可是来自另一个位面的高档货,地球上独一份儿的,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的,想买也买不到。
    而且他手上就那点药渣,用一点少一点。两千块三瓶,折算下来不到七百一瓶,以凝碧丹的效果这个价格也确实不算高了,毕竟市面上一支普通的十克祛疤膏也要差不多百来块,效果跟他的完全没法比。
    最重要的是这姑娘不差钱啊!
    他最喜欢这种不差钱,愿意为了美貌一掷千金的土壕了。
    终于有第一笔进帐,程静迟心里乐开了花,决定下班回家好,好好款待一下厉战和初一这两个大功臣。
    如果不是初一,他不会对这药渣起兴趣,如果他不感兴趣,厉战也不会告诉他这个药渣的神奇之处,要知道厉战也是个隐形土壕呢,连只有一道小小裂纹的凝碧丹成丹都能当垃圾随手扔,药渣什么的就更不放在眼里了。
    要不,下次回家问问外公,看他手里有没有什么护肤养颜的配方,到时让小舅做点护肤品卖?
    第14章 所谓修炼
    今天额外收益两千,程静迟挺高兴的,下班后,迫不及待地回家,打算带上厉战出去吃顿好吃的,算是犒劳他这个有功之臣。
    毕竟关于凝碧丹的事,厉战可是一点也没藏私,全都主动告诉了他,要不然说不定他会像第一天那样,把这些药渣全冲进下水道。
    还有初一,要不是因为它喜欢乱舔,他也不会发现那些灰渣的神奇之处。
    最近因为搬家的事,好像有点冷落它,算了,等下去附近新开的那家超市看看有没有它喜欢吃的小黄鱼,买几条回去煮给它吃好了。
    当程静迟一手拎着小黄鱼回到家时,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食物香气。
    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赚到了,没想到厉战居然这么会做饭,以后有口福了。
    “回来了?”厉战从厨房里探出头,身上穿着一件看上去挺眼熟的小碎花围裙,搭配上他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一张极具特色的斑纹脸,居然有种诡异的反差萌。
    初一迈着小短腿跑过来,两只小前爪扒着他的腿喵喵叫,试图袭击他手里拎着的塑料袋。
    程静迟蹲下身,安抚似地揉了揉它的脑袋,示意它稍安勿躁:“等一等,煮熟了再吃。”
    初一拿脑袋在他腿上蹭来蹭去,不肯放弃即将到嘴的美食。
    程静迟不管它了,带上门走进来,在玄关处换鞋,程妈妈跟着从厨房里走出来,道:“迟迟回来了,正好饭也快熟了。”
    程静迟迫不及待地朝餐厅走去,边走边问:“妈,你做的什么菜,香死了。”
    “昨天你小舅托人送了一只甲鱼过来,今天炖了一锅,快去洗手,马上要开饭了。”
    “妈,你真好。”程静迟说着,把手里的塑料袋顺手递了过去,“给初一买的小黄鱼,等下给它煮两条。”
    “初一可美死了。”程妈妈笑着说了一句,接过小黄鱼,拿到厨房去处理。
    程静迟走进餐厅,一眼就看到餐桌上那个他不知道该拿来做什么用的据说是炸炉的丹炉,热气腾腾的,朝里一看,果然看到几块甲鱼肉在里面,散发出一股难言的香味,馋得人直流口水。
    不是吧!
    他妈居然拿这个玩意煲汤?不过闻着真挺香的。
    “我妈什么时候过来的?”程静迟一边摆碗筷一边问。
    厉战解了围裙,帮着盛汤,说:“下午就过来了,带了很多吃的,放在冰箱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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