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宋品茶被吐槽得恼怒,宋朝扑棱着就笑开,瞅见宋善棋要端那汤便赶紧制止:“二姐,我自己端。你那端法不对,容易打翻烫伤。”
    宋朝从橱柜里搜出两个钢铁钩子勾着砂锅两个耳朵,轻松的端了出去。刚放下,饭厅里的人就迫不及待的盛汤。
    宋品茶咋咋呼呼的跑出来,担心那汤都给人喝光了。
    宋朝笑看家人对他所做的菜如此捧场,其实刚开始他做的菜很难吃,难以下咽。但家里人都很捧场,全都吃光还不吝夸赞。
    那时小小的宋朝,不过九岁。系着大围裙,拿着大锅铲,站着厨房门口瞧着自己做的才全被吃光真以为做得好吃,开心得眼睛笑成了月牙儿。后来起了巨大的兴趣,越做越好吃,令得家里人对他所做的菜垂涎不已。
    宋朝喜欢做菜的静谧和忙碌,也喜欢给家里人做菜。若是瞧见做的菜被他们吃得光亮,心中便有莫大的荣誉感。
    他回到厨房,把那做成的酿豆腐端出来,然后又切了一盘水果拼盘拿出来摆在一旁作为饭后水果。
    想了想,又回到厨房切了点儿水果放进饭盒里,还雕了花纹。制作得颇为精心。
    方才做的饭菜里他挑了几样,拨了一些进饭盒里,还盛了汤。一齐收拾进保温饭盒中,等着下午给那相亲的姑娘尝尝。
    宋朝想的周到,相亲那事儿纯属胡闹,无论如何都对不起那姑娘。下午得跟人家道个歉。恰逢约会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顶多去个咖啡厅喝个咖啡。结束后都五点多,也该饿了。便把自己做的饭菜装了一份,让人姑娘带回家热热,正好可以吃。不怕饿坏了。
    从这点讲,宋朝也算是考虑周到,很温柔。
    .
    下午两点半。新缘咖啡馆。
    艾伯特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卷帘往下拉了一半,挡住热烈的阳光又不会使咖啡馆内过于阴暗。他的前面摆着银白色的笔电,一杯冒着热气的黑咖啡,一只手机以及……一朵娇艳的红玫瑰。
    艾伯特把文件发给肯恩,然后往后靠在藤椅上。目光不自觉就放在那朵娇艳的红玫瑰上,玫瑰很漂亮很新鲜,上头还沾着露水。是被处理过的,枝干上的刺被剃光。
    这支玫瑰是林老太太给他的,本来说是陪她参加个什么活动。临到头了却让他拿着红玫瑰到咖啡馆来相亲。
    相亲啊……
    艾伯特当然是拒绝了。
    但林老太太说对方已经答应,也约好了时间。要是拒绝对那个女孩子很不好,身为绅士至少要赴约。如果不满意再拒绝也好过连面也不见就拒绝掉那个女孩子。
    艾伯特没法,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赴约。
    或许他也想着也许相亲能够遇到令自己爱上的女孩子,然后顺利结婚生下长子继承人。如此也能躲过那些人的逼婚,不过前提是那会是个能让他爱上的人。
    艾伯特虽然没爱过人,但受父母影响,他未来的妻子必须是自己看中的。也许没有多么深爱,但一定要有感情基础。
    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已经两点五十分了。咖啡馆没进来什么人,外面也没见着手拿玫瑰的女孩子。难道迟到了?
    艾伯特皱起眉,虽然理解女孩子打扮化妆而迟到,但他是个有时间观念的人。他不喜欢迟到的人。
    事实上,他不喜欢迟到的人但并不代表他不能包容,前提是他愿意包容。
    对于那个未曾谋面的相亲对象,艾伯特并没有办法温柔到去包容对方的迟到。相反,如果那是个他喜欢并愿意花时间等待的人,等上一两个小时又有何妨呢?
    已经过了三点。艾伯特愿意为对方等十五分钟,倘若十五分钟之后人还没来,他会立刻离开。
    然而过了十五分钟仍旧没见到人,艾伯特便开始收拾东西买单离开。刚起身便听见门口传来悦耳但机械化的‘欢迎光临’,回头望去,见是拎着大饭盒手拿红玫瑰,跑得气喘吁吁的宋朝。
    艾伯特诧异。
    小玫瑰?
    第18章
    “宋朝?”
    宋朝抬头望过去,见是艾伯特站在窗前同他打招呼,意外见到颇为惊喜。便提着保温饭盒走过去。
    “唐岱?你怎么会在这儿?太巧了。”
    艾伯特对侍者低语几句,本是前来结账的侍者便礼貌的离开。抬头温柔的笑道:“的确很巧。你来这里是?”
    其实艾伯特瞧见了宋朝手里的玫瑰,很是娇艳的玫瑰。他想难不成宋朝也同他一样来相亲?可他未成年。虽然那年纪在eg可以结婚,但还是太小了。艾伯特不太赞同。
    宋朝擦着洁白额头上细密的汗珠,道:“我来见个人。嗯……”他四下环视,没见着手拿玫瑰的女孩子,“她还没来。你呢?”
    “我也在等人。一起?”
    宋朝当然不会拒绝,他还想和艾伯特搞好关系以便随时诱拐他当他的模特。
    上前一步把保温饭盒放桌上,宋朝坐在艾伯特对面,拿起菜单看。艾伯特已经先叫来侍者,说:“一杯牛奶。”
    宋朝有些诧异的抬眸,艾伯特说:“牛奶健康。”
    宋朝的目光投向他前面喝了一半的黑咖啡,“说服力有点不够。”
    艾伯特没有丝毫尴尬,仍是很温和的模样,“咖啡对正在发育的孩子不好。”顿了顿,他颇为正经的说:“影响大脑和身高的发育。”
    宋朝抽抽嘴角,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该不该捧场?
    “你这个年纪还是喝牛奶好。”
    “事实上我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学会喝酒抽烟泡妞和上床。”
    宋朝故意说着玩世不恭的话,顶着乖巧的皮囊,说服力有些不够。宋朝不喜欢咖啡,对那股苦涩的味道喜欢不起来,也许是因为长期喝牛奶导致他的味蕾无法接受咖啡的味道,也许是因为他喝的第一杯咖啡是苦得天怒人怨的黑咖啡。
    倘若艾伯特没有替他点牛奶,他大概也会选择牛奶或者白开水。可艾伯特不但替他点了还说了那句话,把他当成个孩子。
    要知道,哪怕是再乖巧的人,在以叛逆为代名词的青少年眼里,对于孩子、幼稚等词语很敏感。他们都在渴望成长。
    所以宋朝不满艾伯特那话,便出言挑衅。
    艾伯特面对宋朝的挑衅没有生气,而是更为温柔的包容。黑色深邃的眼眸极尽温柔的包容着宋朝,“但我知道你是个乖孩子。”
    即使艾伯特不改‘孩子’的称呼,但他眼里话里的真诚和关怀表明了他没有任何瞧不起宋朝的意思。宋朝知道的,他们这个年纪总会被冠以各种不成熟的、糟糕的词汇,仿佛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冲动的,幼稚的,没有经过脑袋思考的。
    可艾伯特并没有那种意思。
    宋朝的态度软化下来,软软糯糯的乖巧。
    “抱歉,我太敏感了。”
    艾伯特笑笑,转移话题:“你在等谁?朋友还是……女朋友?”
    宋朝笑开,“我哪有女朋友。”
    艾伯特狡黠的说:“那么男朋友?”
    “……”
    宋朝噎住。
    艾伯特往后仰,摊开手:“我开玩笑。”
    宋朝翻白眼,“大叔,你还真是开放。”什么玩笑都开。
    艾伯特愣住:“你叫我……大叔?”
    他有那么老吗?不是应该叫哥哥?
    “反正你说我是孩子,那我叫你大叔没错啊。”
    艾伯特眯着眼,食指屈起敲着桌面,“你有十六吗?”
    宋朝瞪圆了眼睛,“我十七了。明年就成年。”
    艾伯特勾唇一笑,看着宋朝的目光恶劣的带上不可思议不敢置信的意思,那意思明明白白的在告诉宋朝你发育迟缓我没看出来。
    原来绅士也有恶劣的一面!宋朝心想。
    “嗯……按照这年岁算来,你叫我大叔也没错。”
    宋朝本是生气,闻言便惊讶的上下打量着艾伯特:“我没办法想象你的真实年龄。”
    “那就别想。”
    宋朝噎住,“你这样聊天会把我吓跑的。”
    艾伯特勾唇笑看他。
    那模样,可真是勾人。也许他没存着勾人的心,可谁叫他生得好看?好看的人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笑都会被人误为挑逗。幸而宋朝没想到别处去,他现在还单纯,也笔直。
    “等谁?”
    艾伯特突然问,宋朝呆了一下。他还以为这个话题已经过去了。
    宋朝摸着鼻子,不太好意思说出来。倘若说出相亲,那么接下来的话题会不会延续下去?为什么相亲?因为想要选择喜欢的专业。太……羞愧了。
    “没,就是普通朋友。”
    艾伯特视线落在他手上拿着的娇艳玫瑰,宋朝随着他的视线,手像是被什么灼了一下猛地一缩。缩完后发觉自己这动作有些心虚,可他没必要心虚。于是大大方方的摊开,想找个地方放玫瑰。
    桌子正中央一个小花瓶,里头正好也放着一枝玫瑰。便态度自然的将玫瑰放进小花瓶,“外头路过一家店,店做活动。免费派发的。”
    艾伯特笑意加深,“是吗?那家店一定很有钱。”
    宋朝听不懂,疑惑的看着艾伯特。
    艾伯特没解释。
    其实是因为这玫瑰品种,这次林老太太和宋老太太卯足了劲儿比,下足本钱。尤其是里头有林老太太非常重视的艾伯特。所以每个人的相亲信物是玫瑰,还是世界顶级玫瑰卡罗拉玫瑰。
    论单枝,卡罗拉玫瑰不贵。可要说到免费派发那成本就太贵了,就算是普通品种的玫瑰也不会有店家拿来当活动派发。
    玫瑰属蔷薇科,是eg的国花。艾伯特的祖母和母亲都偏爱玫瑰,因此他对玫瑰的品种有很多了解。他在南肯辛顿的花园里种了许多品种的玫瑰,一拿到林家老太太给的玫瑰就看出它的品种及出处。
    宋朝手里拿的,是同品种的玫瑰。
    “你等的人没来?”
    看桌上也只有一个杯子,宋朝接过侍者递过来的牛奶,道声谢谢抿了一口问。
    “大概被放鸽子了。”
    宋朝送给艾伯特一个同情的目光,忽而想到自己那位相亲对象该不会也放了他鸽子吧。这都三点半了,一般相亲不是正式约会,为了给对方留下好印象都不会迟到这么久才对。
    观店内,没见着任何一个是来相亲迹象的女子,从窗外看,门口都是行色匆匆的行人。也没有人手里拿着玫瑰。
    宋朝微微皱眉,心底里却有一丝放松。要是对方放他鸽子,他倒也不必感到愧疚。
    艾伯特借着喝咖啡的空档观察宋朝,见他目光似在寻人。视线在店内店外晃了一圈后转回来,人便像是松了口气。
    “该不会你那位也放你鸽子——”
    艾伯特陡然脸色微变,笑容收敛了一分。他点开手机信息,看林老太太发来的相亲信息。从上往下滑,最后定在相亲对象的名字上,两个很熟悉的字,组合起来的那人也算熟悉。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