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如今的路卓觇被誉为乐坛奇才, 各种代言广告更是送上门的。
    可他的团队挑挑选选了半天, 才给他接了三个代言。
    广告商了解他的热度, 对于广告的宣传自然是不遗余力。
    不过十来分钟的功夫, 大屏幕就已经把他的三个代言轮流滚动了一遍。
    溟雁叹了一口气, 拿出包里的眼镜戴上, 重新看向屏幕底下的那行小字。
    【周五晚上八点, 路卓觇与你在体育馆不见不散!】
    简简单单地一行字,却惹得沙雁一阵心神慌乱。
    去不去找他,又该怎么找他?
    当初他将她推离身边, 那么现在呢?他还是……喜欢她的吗?
    终究是伸手落下了窗帘,解开头上的红绳,拿了睡衣便走进浴室。
    按摩浴缸里放了不少的精油,花香弥漫间,奔波了几天的疲倦也一股脑地冲了上来。
    咬着酸奶吸管约莫泡了半个小时,昏昏欲睡的溟雁这才伸手摘下了挂在一边的浴巾。
    洗漱完毕,换上睡衣,戴好放在洗手池上的吊坠,眯着马上就要睁不开睡眼扑向了柔软的大床。
    香甜一觉,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几缕阳光已经挣脱开窗帘的束缚溜了进来。
    抱着小海豚下床拉开行李箱,刚翻了几下就看见一个精美的真皮小包包。
    这个好像不是她的东西吧?
    疑惑地将小包包打开,里面只有一个薄薄的信封。
    再打开,就掉出了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溟雁这次回江市是有任务的。
    近年来,人工智能飞速发展,“人狗”大战愈演愈烈。
    随着国内无数棋手的败北,很多棋手都陷入了一种迷茫。
    而就在大家担心不已的时候,有人想到了一直定居国外的“平沙落雁”。
    其实对于阿尔法狗的大杀四方,溟雁一直是有所了解的。
    但她并没有很多围棋手的那种恐慌。
    毕竟,人工智能的确在很多时候比人类的大脑的确更具有优势,但只要人类能够有效的利用,那么必然是一场大数据时代的更新。
    况且,一个只专注于一点的机器和一个感情充沛的大脑相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但是在很多媒体的恶意营销下,似乎人类和人工智能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面。
    就好比这次,她几次受到国内邀请推拒不过,只能前往云城参加新一届的人机大战。
    比赛定在周六到周一,连续三天的赛程一经公布就引来各路人马的关注。
    溟雁不胜其扰,干脆自己单独行动。
    但是现在,路卓觇的演唱会就在今晚,而她早已经买好了下午直飞云城的飞机票。
    眼睛盯着网页上眉眼冷冽的路卓觇,溟雁的上牙再一次厮磨起了自己的红唇。
    拧眉纠结了好一会儿,直到手里的海豚都被搓揉的变了形,她才拿起门票盖上了行李箱。
    晚上七点,演唱会后台的化妆间里,路卓觇的御用化妆师郁盼早已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而演唱会的主人此刻正抱着手机刷刷刷个不停,悠闲翘着二郎腿的路卓觇和外面忙着补妆换装排练的伴舞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七点半的时候,观众席上已经是人声鼎沸了。
    溟雁一进场,立刻就被现场的嘈杂吵得脑仁疼。
    靠着这张vip级别的门票,溟雁不算麻烦地就溜到了后台。
    人来人往间,没有一个熟悉的面孔。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个不停,显然来接她的人已经着急了。
    郁盼拎着化妆包走出化妆间没多久,就遇上了一个戴着墨镜探头探脑的女孩。
    职业病一犯,当即就托着自己的下巴开始研究眼前这个女孩脸颊的比例。
    研究了几秒突然惊醒——
    这个女孩子怎么那么眼熟呢?
    溟雁也发现了站在不远处打量着自己的郁盼,不费力地就认出了这个是路卓觇的御用化妆师。
    手机再一次不合时宜地震动起来,溟雁一咬牙,拎着手里的纸包就走向郁盼。
    “那个……能麻烦你帮我把这个转交给路卓觇吗?”
    作为专人御用,郁盼没少接触到这种形式的代为转交。
    起初她还会抹不开面子,但在路小爷的几次甩脸之后,她便练就了脸色不变的果断拒绝。
    只是今晚——
    左右轮流跳着的眼皮似乎在预示着自己,要么发大财,要么倒大霉。
    几秒的犹豫之后,郁盼伸手,接过溟雁手里的纸包。
    “你为什么不等散场的时候塞给他?”
    “我赶时间,麻烦你了,谢谢。。”
    说完这句,溟雁便转身离开。
    郁盼拿着手里的纸包,眼睛随意一瞄,就看到了最上面的红绳。
    这回连太阳穴都突突猛跳了。
    拎着包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可还是只能望车兴叹。
    路卓觇的演唱会准时地在无数粉丝的呐喊表白中开始了。
    演唱会的开始,路卓觇一反过往摇滚风,而是选择在一片蔚蓝色的星光里缓缓走出。
    大屏幕一路追踪他的身影,伴奏刚刚响起,整个体育馆就陷入疯狂。
    很多路卓觇的死忠粉,在他出道之初,就已经扒出了那次“寻找新声音”的海选现场。
    劣质的像素,带着电流的话筒,混乱的现场。
    但是这些,全部不能掩盖住路卓觇的才华和锐气。
    尤其是他的那首《芦笛婉婉》,更是引得无数芦笛泪目,也因此导致了他的粉丝们自称“芦笛”。
    粉他的笛子们都知道,路卓觇有一个爱而不得的女孩。
    而这首《芦笛婉婉》,就是他为自己的心上人所作。
    虽然当初关于溟雁的照片早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是现场还是有人目睹了当初这一对小情侣的甜蜜。
    而这些目睹过的人,只要成了路卓觇的粉丝的,大多已经成为粉丝群的管理员。
    也正是这些人的存在,让路卓觇的很多女友粉得到了有力的管制。
    可以说,在私生饭盛行的娱乐圈,芦笛的存在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体育馆外。
    不同于馆内的人声鼎沸,馆外偌大的空地上,除了几个应援的帐篷,几乎没什么其他的东西。
    也是,能买到票的应该早就进场了,而买不到票的,只能寄希望于回家看现场直播了。
    溟雁坐在车后面,最后看了一眼霓虹灯闪烁的体育馆。
    “走吧。”
    车子很快就驶离了闹市区,溟雁随手拿了一本身边的杂志,映入眼帘的就是路卓觇的半身照。
    一身运动服,线条流畅,桃花眼轻挑,风流倜傥。
    开车的司机瞄了一眼后视镜里的溟雁,笑着搭话:“沙小姐也喜欢路卓觇?”
    “嗯。”
    “我女朋友也喜欢他,这不,我车里几乎都是路卓觇的专辑,搞得人家还以为我有什么问题呢。”
    溟雁头都舍不得抬:“那你吃醋吗?”
    “醋我倒是不吃,毕竟我也喜欢他的歌。而且我女朋友天天嚷嚷自己是他的亲妈粉,话都说到到这份上了,我还吃醋不就太不懂事了吗?”
    溟雁被这话逗得嘴角上扬,“的确。”
    演唱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了。
    路卓觇握着话筒站在台上,气息尚未平稳,一双桃花眼扫视着整个体育馆,最后终究是无奈地笑了笑。
    这一笑,笑得笛子们心都要碎了。
    芦笛们纷纷举起手里的海报彩灯对着台上表白。
    “今年我二十三岁。”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惹得台下的粉丝瞬间安静了下来。
    “我和她分开已经有八年了。”
    路卓觇握着话筒的手心已经汗湿。
    “今天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日子,我……”
    话说到这里彻底说不下去了。
    体育馆内安静了好几秒,路卓觇才重新拿起话筒:
    “感谢大家的到来,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说完这句,路卓觇便转身离去。
    当晚,芦笛们便将“路卓觇八年”、“芦笛婉婉”这些关键字刷上了热搜。
    路卓觇没有回化妆间,不过好在郁盼一直等在走廊口,否则怕是又要几天见不到这位主子了。
    将手里的纸包递到路卓觇面前,后者一脸莫名的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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