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不仅是学姐,私底下也是朋友,工作上更是贡献突出的下属。
林如玉一直觉得自己看人很准,这么多年过去了,看着公司一步步走到现在的成就,她就更确信自己的眼光。
同时,林如玉也深深地觉得全公司上下,甚至业内,都没有哪个女人能和廉棠比肩,除了她,她对廉棠势在必得。
她有这个自信。
因为她不仅有着傲人的成就,还有着一般女人没有的美貌和高挑的身材,有才有貌,知情识趣,自信是因为她有资本。
追求她的人多如过江之鲫,然而她就认准了廉棠。
她认为,廉棠的优秀,才配得上她。
林如玉见廉棠姗姗来迟,颇为惊讶地笑言:“难得见到我们boss迟到,今天应该把打卡记录打印出来,裱起来。”
廉棠微微致意:“路上有点事,耽搁了”看看手表,对林如玉说,“开会。”今天有会议,不过他迟到只是几分钟的事儿,并不妨碍开会。
林如玉并没有揪着这点一直说,她只是好奇而已,毕竟与廉棠共事这么久,除了有一次飞机晚点,延迟了说好的开会时间,几乎没见到过他迟到。
而这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九点十分,会议准时开始。
下午下班后,林如玉补完妆拿着外套等在车库电梯门口,昨天她和几个校友同门约好了今晚去聚餐喝酒,这几个同门都是廉棠的好友和合伙人,同时大家也都是一个学校毕业的,关系自然比后来加入的人要好,特别是林如玉,是这个圈子里除了和她同届的赵城,就属她资格最高,当然,这里面不包括他们的boss廉棠,虽然是学弟,但也是不可忽视的存在,他出众的能力有目共睹。
林如玉看到廉棠从电梯里出来,自然而然地说:“我今天没开车,我……”话还没有说完。
廉棠就说:“今天我去不了了,得先回去一趟。”
林如玉一愣,有些没反应过来。
这是今天廉棠第二次让她感到意外了。
廉棠是个一旦做决定就不会随意更改的人,而他今天不仅迟到,甚至爽约。
林如玉诧异道:“家里出了什么事儿吗?”
廉棠语气抱歉地解释道:“昨晚家里的猫生病,和医生约好了这个点给她办理出院手续,算是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也没有办法。
不过廉棠语气顿了顿说:“刚好顺路,我可以先送你过去,再去医院。”
也只能这样了,虽然林如玉参加这次的聚餐,是冲着廉棠,但既然答应了,也不想再多此一举的找借口不去。
廉棠送林如玉去会所后,进去和已经等在那里的朋友打了个招呼,因为情有可原,大家也都没说什么。
倒是等廉棠走后,几个和林如玉交好的校友,冲林如玉挤眉弄眼。
“林师姐,廉棠这是特意送你过来的啊!”
“廉棠这棵万年铁树终于开花了?还是师姐你厉害!终于把这块儿石头焐热了?”
林如玉长得本就漂亮,加上今天的妆容,更是风情万种,气场惊人,听到这话,心里熨帖,但也知道廉棠的为人,最不喜这种捕风捉影的暧昧绯闻,淡笑着说:“我今天没开车,他顺路送我过来而已,你们可别瞎说了,免得他秋后算账把我给辞了。”
傍边也有对林如玉有好感的人,闻言,对林如玉说:“学姐,你就吊在廉棠那一棵树上,你看看我!我哪里入不了你的眼!”他和廉棠是同宿舍的好友,和廉棠一起创业,属于技术入股,一直玩的不错,但不妨碍他追求林如玉,当然,前提是知道廉棠对林如玉不感冒才敢这么做。
林如玉对于学弟王不悔的追求不为所动,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翻个白眼说:“一边儿去。”
大家哄堂大笑,对于这种情况早已习以为常。
有人更是直言不讳地说:“你不如的地方多了,你是有廉棠帅还是比廉棠有才华?”
说的王不悔哼哼了两声,无言以对,他虽然长得不差,但和五官尤其深邃标致的廉棠比起来,差远了。
聚会刚刚开始。
而廉棠则已经到了宠物医院。
询问了关于程莘的情况后,办理了出院手续。
程莘恢复的不错,乖巧听话,在护士眼里,觉得程莘似乎明白吃药打针才能好得快,都毫不抗拒的承受了,不吐药,打针也不挣脱,十分好照顾。
听到旁边护士小姐对程莘的夸奖,廉棠露出个笑容,对她说了声谢谢,礼貌有加。
心脏扑通扑通跳的护士看着拎着笼子带着自己的宠物离开的廉棠,捂着心脏跑回办公室,尖叫着说:“好想当他抱在怀里的猫啊!太帅了!气质太好了!妈呀!好想偷拍下来啊!可惜不敢这么做,怕被发现,就尴尬了。”
对于昨晚有位五官犀利气质出众的帅哥抱着自己的猫来挂急诊的事情,早上就传遍了医院,所以不是很忙的人都知道今天下午帅哥会过来接猫猫回家,除了今天值班的那个可以站在一旁接待,直面帅哥,其他人都矜持着躲在一边儿偷看。
对于这位送走帅哥的同事说的话,表示强烈的认同。
“我也好想啊!对猫猫好温柔啊!跟医生说话都只是点点头说谢谢之类的,可对猫猫温柔的我都恨不得变成那只猫!好嫉妒!”
“虽然这句话不对……可是如果猫猫有个小毛病什么的,咱们就可以经常见到帅哥了2333”
“鄙视你,但在心里默默点个赞。”
护士长笑骂:“赶紧干活去,一群没事儿就思春的坏姑娘!”
在笑闹中大家一哄而散,各忙各的的去也。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你们绝对不是那种只认红包不认作者的!虽然发红包结束了,但你们不会离开我的!何美丽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美貌【多么的不要脸】多么的让人忍不住敲击键盘,为她送上爱得赞美,为什么你们只夸程莘小心肝,不夸夸她妈妈我呢?!为什么!为什么!明明我比程莘要可爱!【程莘:妈,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好吧,是我夸张了,程莘是挺可爱的……可我也很可爱啊……虽然我胖了……看在我胖了的份上,你们会给我送上多多的赞美的吧?【抱膝等疼爱
ps:昨天的红包没发,明天等我忙完回去了再发,么么哒
第12章 chapter 12
回去的路上,廉棠把程莘从笼子里抱出来,一边给她顺毛,一边看她的眼睛,眼角的地方有一点点的问题。
昨晚回去的比较晚,发现她昏迷了后,也没仔细看,就直接送到了医院,然后就是打针,办住院手续,出院时才发现,程莘的眼角有一些红肿,医生说这个部位不能随便上药,很容易就被猫爪扒拉到眼睛里,伤眼睛,只能等这个小伤口自己长好。
“这么几天不见,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了,我以为你是个机灵的小捣蛋鬼,竟然被欺负了吗?”语气嫌弃。
被嫌弃的程莘想到小宝,一阵气馁,哼,等我长大一点,壮一点,那个小鬼休想再那么轻松的抓到她!看她不把他玩得团团转!
现在……我毕竟还小嘛,还是个孩子,弱猫一只,哪里是人类孩子的对手。
心里吐槽的程莘在廉棠有一下没一下的顺毛中蹭了蹭廉棠的手。
如果她的主人是廉棠该多好啊。
不过作为生日礼物的自己,应该没有资格被别人要走,毕竟是特殊意义的礼物,如果有人向她索要自己的生日礼物,那她会觉得那个人可真是敢说出口,也太没有礼貌了。
别人送我的生日礼物,你竟然问我要这个?我不喜欢,也不代表可以送给你。
而廉棠这样的人,自然不会做这种夺人所爱的事情。
不管这份礼物廉俏喜不喜欢,都是别人送的。
意义不同,有素养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如果她是廉俏买回来的,大概廉棠要起来比较容易。
心里特别期待廉棠能成为自己主人的程莘,越想越觉得造化弄人,造化弄人。
不过人呢,要懂得知足,没有遇到个合拍的主人没关系,人家也没刻意去虐待她不是?挺好了。
不对,是作为一只猫呢,要懂得知足……
她已经不是人了qaq
快到家时,廉棠把手上快睡着的程莘放回笼子里,提溜着笼子下车,没有晃来晃去,很稳的提着程莘回了和瑞轩。
因为此时还早,廉永安还未回来,廉俏不到周末不会见到人影,宋雅今天有绘画课,所以一人一猫进屋的时候,除了正在准备晚餐的佣人出来打了声招呼,再没有其他人。
廉棠拎着程莘直接去了二楼,到了二楼后,打开笼子让她钻出来,把笼子放好,给程莘的水碗换水,倒新的猫粮,还有两粒碾碎的药放进水碗中,忙完这一切才转身回卧室。
程莘从里面钻出来后,想屁颠屁颠的跟在廉棠后面,但是看到他回来就在弄她吃的喝的,决定还是乖乖把药还有猫粮吃了再说,不想辜负帅哥哥的一片好意。
而且,生病的感觉太不好受了,她不喜欢这种感觉,尤其是作为被饲养的宠物,这种无法自控的感觉,非常的不好受。
程莘边吃边想,也不知道这次帅哥哥回来,下次什么时候还能见,程莘想着趁这会儿,能多抱会儿大腿就多抱会儿大腿,咕噜咕噜喝完水,又吃了小半碗猫粮,这才继续去追已经回卧室的廉棠。
对于程莘亦步亦趋的行为,廉棠显然已经习以为常。
毕竟自从上次带她去过一次花园后,就似乎把他当成了可以随意撒娇捣乱的存在。
当他觉得这小猫胆子挺大的时候,却又如此脆弱的发烧了。
他自己也挺庆幸还好来得及时,不然可能这只前段时间还机灵可爱还有点调皮捣蛋的小家伙就魂归天外了。
看着她再次活蹦乱跳,廉棠没有驱赶,任她走了进来。
程莘见廉棠一身轻松的拿了一本书坐在了落地窗前的沙发上,落日余晖将天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她本来想去骚扰廉棠,爬到椅子上什么的,但是看他坐在一旁安静的看书,程莘忽然就不想打扰他了。
毕竟白天他上班也挺累的,这会儿休闲一下,自己就别过去碍眼了。
这般想的程莘只是卧在廉棠的脚边便作罢了。
廉棠注意到了靠近他的小家伙,本来他以为这小家伙会像往常那样粘着他,爬到他的身上什么的,但是出乎意料,小家伙蛮乖顺的卧在脚边,不叫也不闹。
廉棠垂眸看向程莘,伸出手把她捞起来,放在腿上,慢慢靠在椅背上,微微垂眸看向腿上的程莘,问她。
“水都喝完了吗?”
程莘很给面子的回应:“喵——”喝啦,猫粮也有吃哦!
帅哥哥倒得猫粮格外好吃呢!
心里说完这句话的程莘很快翻了个白眼自我反驳,屁嘞,猫粮真他爹难吃!根本不是人吃的玩意儿!想吃红烧肉qaq
越吃越想死。
不是看在帅哥哥你的面子里,我才不会这么给面子说好吃!!
让一个人类天天吃猫粮喝水,太折磨人了,太折磨人了啊!
我要变得强大起来!
我要夜游在厨房!
吃所有想吃的!
神不知鬼不觉!当夜游侠!
前提是,先吃猫粮把自己养大再说,哭……
廉棠一只手摸着程莘的头,一只手拿着书,继续看。
当天有些暗淡时,廉棠打开灯,又看了一会儿,过了半个小时,廉永安和宋雅一起回来,也从佣人那里知道廉棠回来了。
廉棠下了楼。